╔梅勒°冰凌══W╦R════════════╗   │ ╭╮╭╮ ╭↓╮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 书本网整理。 │   │ │︵  ︵│. ↓ 本作者来自互联网 │   │ ╰○--○╯. ↓ 版权归作者所有 │   ╚═════════════════════╝ ================= 书名:[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 作者:points 文案: 刀光剑影,快意恩仇。 落魄江湖,载酒同行。 综武侠,叶开×李寻欢 内容标签:武侠 原著向 江湖恩怨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寻欢;叶开 ┃ 配角:林仙儿;傅红雪;铁传甲;丁灵琳;阿飞 ┃ 其它:武侠 ==================   ☆、楔子      李寻欢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梦里有一座很高的山,顶峰隐隐有云雾缭绕。他沿着山道,一步一步往上走,听见周围有山泉奔流,风吹树叶,婉转鸟啼,以及他一个人的脚步声。   他平生最怕寂寞,独自行走在山道间,心中却生出一片难得的平静,以及平静下暗藏的淡淡喜悦。   只因他已经知道,路有尽头,尽头在半山腰,那里住了几户人家,搭着几间茅舍,有人正在一间小屋外等待着他。   李寻欢大可以走的再慢一些,因为他知道这个人绝不会走,绝不会离开他。   清泉如一条白练,从山顶激荡而下,在山腰遇上一片平整的山间岩石,泉水受阻,形成一面瀑布。   水花四溅。   男孩就坐在瀑布下的一块石头上,脚丫子放在一汪浅浅的潭水中,歪着脑袋看着李寻欢走上来。他有一双琉璃似的眼珠,打量人的时候眼中有微光流转,闪耀着水泽,说不出的清澈动人。   李寻欢平生微笑过无数次,但只有极少数的时候,微笑是不由自主浮现的。任何一个像他一样,有过那么多精彩的故事,经历那么多悲苦与寂寞的人,都是无法时刻坦然微笑的。   眼下他微笑着对男孩说:“你叫什么名字?”   男孩眼睛盯着李寻欢,似乎有点痴了,轻声道:“叶开。”   李寻欢道:“是木叶的叶,开心的开?”   他已经不再年轻了,看上去是个憔悴的中年男子,而他的笑容,却还是潇洒俊朗,身上的神采,依然耀眼夺目。   男孩想了想,点头,笑了笑,“木叶的叶,开心的开。”   这是他们故事的开头,亦是故事的结尾。   梦醒来的时候,李寻欢还是那个李寻欢,却又不再是李寻欢。   李寻欢已死。   死后却还要重活一回。   那么今生今世,叶开还是那个叶开吗? 作者有话要说:  专注冷CP= =   据说点击很抽,留个评论或者给个收藏,让我感觉不是一个人吧……T T 卷一:十年一觉扬州梦   ☆、重生   李寻欢醒过来,十几年的江湖历练让他在第一时间对周围环境做出判断。   普通的农家小屋,摆设不多,虽然简陋但胜在干净。   木桌上摆了一坛酒,空气中隐隐有酒香,想必是坛农家自酿的米酒,清冽香醇,别有一番滋味。   阳光透过纸糊的窗户,照进房内,平添几分温暖舒适。   李寻欢有些发愣,不敢置信,莫非梦境成真了?   十二年前,他的确来过此地,寻他的好友白天羽之子叶开,并在此将他收为唯一传人。   怎么大梦一场,竟回来了?   忽然,吱呀一声,简陋的木门被推开了,一个小孩端着碗,走了进来。   小小的身影逆着光,李寻欢尚未看清,便惊然出声:“叶开?”   男孩才五岁,相对同龄人而言算是手长脚长的,双颊有软乎乎的肉,干干净净,秀气可爱。   他看着李寻欢,轻轻点头,把碗递过去,“喝。”   这孩子天生模样俊俏,说话的时候垂下眼睛,小扇子般的睫毛如蝶翼微微抖动,瞧着真像一个扭扭捏捏的小姑娘。   果然是叶开。   碗中乃是清水。李寻欢在酒坛子里泡了几年,有酒喝的时候绝不喝水,没有酒喝的时候也很少喝水,往碗里看了一眼,目光不由转向了桌上的酒坛子。   “劳烦,给我换碗酒吧。”   叶开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仍是端着粗瓷碗。小孩子个头不高,保持一个姿势端着碗,时间久了也会有几分吃力。   这世上曾有无数人劝过李寻欢少喝点酒。   可惜要酒鬼不喝酒,比要了酒鬼的命更难。   李寻欢作为一个无可救药的酒鬼,明明知道饮酒已经伤了肝脏,烂了肺腑,还是没有一天少喝过一滴酒。   ——他怕寂寞,而酒能解寂寞,于是他只能不停地喝酒。   不过那都是在叶开不在的时候。   李寻欢苦笑,接过碗。清冽的泉水已经煮沸过了,仍带着几分温热,顺着喉咙流进肚子,饱受酒精摧残的胃顿时舒适了起来。   其实水也有滋味。   可惜水不能教人醉。   叶开看他喝完了水,才移开视线。他搬了个板凳放在木桌旁,站上去,探过身子去拿桌上的酒坛,然后抱着酒坛子跳下板凳,一声不吭出了门。   李寻欢失笑,叶开十八岁成名,江湖中谁不说叶大侠是个潇洒浪子,开朗活泼,豁达仗义?只有他知道,这家伙小时候是个闷葫芦,见了陌生人总是自动变身为哑巴。   想到这里,李寻欢已经隐隐确定,自己的确回到了十二年前,忍不住蹙下了眉头。   他仍记得孙小红在他床前哭泣时说的话,阿飞出海,林诗音不知所踪,叶开还在边城,质问他难道在人世真的已没有留恋?   李寻欢还记得肺部那种火烧火燎的疼,他原以为他早就没有肺了,却不想到肺还能疼得要命。半昏半醒间,也听见梅二先生闷闷的声音:“上官金虹的子母环重伤他的五脏六腑,我们却只当他是喝酒咳血……这个人,竟是从来都不肯为自己多想一想。”   后来身边的人说了什么,他已经全然听不到了,等再有意识时,已经进入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见他去寻叶开时的情景。   李寻欢思绪紊乱,起身下床,推门而出。   屋外是宽阔青山,绿树清泉,时值初春,恰有一片鸟语花香之景。   叶开还是坐在瀑布下的石头上,身边一汪清潭。李寻欢走到他对面,在清潭里看见了自己的模样。   与梦境中不同的是,现在的他显然年轻的多。正是十二年前,少年成名,潇洒不羁中,犹带着几分书生意气的模样。此时他的飞刀绝技已经接近炉火纯青,结识白天羽五年,一见如故,爽快答应要收他的儿子为传人。   李寻欢自幼博览群书,游遍山川,见识非常人可比,眼下意识到自己重生,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也免不了一片讶然。   若是没记错,他现在应该是在赴京赶考的路上,家中已经出了两个探花郎,不少人盼着小李先生能为李家带来个状元。林诗音守在李园,等着表哥高中回乡,娶她做新娘。想到这里,李寻欢心中一片清明,此生只要他愿意,可以只走仕途,抽身江湖之中。   没有龙啸云的出现,他也不用对不起林诗音。   这个念头不过一闪而过。   他很快清楚地意识到,江湖仍是他的唯一选择。   在这个世上的某个角落,一个名为傅红雪的孩子已经在为复仇而活,他必须像上一世一样将生平所学尽数传给叶开,教会他正直与宽容。救赎傅红雪,是叶开的使命,也是他李寻欢的责任——他不能对不起情深意重的白天羽。   还有阿飞,上一世他与林仙儿纠缠数年,几乎为了一份感情葬送了一个剑客的人生。此生阿飞自塞外入关,如若骨子里还是个天真不谙世事的孩子,李寻欢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心他闯荡江湖。   更别提上官金虹,荆无命等人。   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而他本就属于江湖。   上辈子小李飞刀已经杀了太多人,虽然每一柄飞刀出手,被刺穿喉咙的都是该死之人,可杀人这件事本身已经足够令他痛苦。   想到这里,李寻欢不由轻叹一声。他的面容虽然年轻,可是眼睛却已经透着几分沧桑。   叶开见他愣愣出神好久,最后却只是发出一声叹息,心中疑惑,琉璃似的眼珠子直直看向李寻欢。   李寻欢微微一笑,眼中有一种奇异的,接近碧绿的颜色,眸色深深,露出笑意时露出几分温柔与多情。   “叶开,我答应你父亲要收你为徒。”他指间不知道何时已经出现了一把小刀,一把由凡铁打造的刀,“你可愿意?”   话音刚落,小刀已经出手,只见银光一闪,这柄飞刀已经连破三株大树,直接穿透树干,最后在空中转了一个弧度,刀柄在一株榕树上一撞,银光闪耀,直直冲向李寻欢。   这一切不过眨眼的功夫,叶开天赋过人,小孩子专注之下,眼力极好,看清飞刀回到李寻欢手中时却还是怔住了。   没有见过小李飞刀的人,绝不相信世上竟有如此快的刀。   叶开年纪小,心思却也不简单,他脸上的惊讶神色很快收起,抓住李寻欢话中的“父亲”二字,略作犹豫,想了想才问:“我的父母是谁?”   魔教公主花白凤自生下他后,便把他送给一家姓叶的农户照料。她虽然不能做个合格的母亲,可毕竟还是个母亲,一直在暗中保护叶开。而叶开虽然长在农家,养父母对他很是疼爱,将小孩弄得干干净净的,长大了估计还是个公子的料。   李寻欢明白过来,叶氏夫妻想必已经告知叶开他并非亲生的,不过亲生父母是谁,多半没有直说。他思忖片刻,只道:“我是你亲生父亲的故友。在这里养育你长大的,自然也是你的父母。”   叶开沉默片刻,他只听到了父亲的信息,忍不住轻声问:“母亲呢?”   李寻欢道:“你亲生母亲虽然不在你身边,但却一直在暗中看着你。”   叶开澄澈的眼中带着一丝疑惑,问:“你为何而来?”   李寻欢叹道:“我为你而来。”   男孩握紧了小小的拳头,“那我的父亲为什么不来?”   李寻欢叹息,缓缓道:“他死了。”   白天羽生前号称神刀无敌,生性风流,狂放不羁,最后却惨死在叛变绞杀之下。花白凤对白天羽用情至深,遭此巨变,整个人被仇恨蒙蔽了头脑,已在处心积虑利用傅红雪为白天羽报仇。   叶开琉璃似的眼珠子,直直看向李寻欢。   这不过是个五岁大的孩子。   他应该是开朗活泼,乐观豁达的,仇恨绝不应该占据他的整个生命。   同上一世一样,李寻欢庆幸自己来了,而且来得不算晚。   “你父亲生前遗愿,希望我能收你为徒。”   李寻欢身法一变,眨眼间已经和叶开贴得很近,瀑布飞溅出的水汽时不时落到两人身上。   李寻欢与叶开对视:“我做你的师父,照顾你。我会教你武功,但是你答应我,不要为了报仇而练武。”   “我只希望,你学了飞刀之后,可以做一个正直的,善良的人。”   李寻欢的眼眸里暗藏着一种奇异的碧绿色,认真看过来时,仿佛有春水在他眼中流动。那是一种温暖的神彩,有着对生命的热爱。   他的眼中从未有过恨。   叶开的拳头不由慢慢松开。   但是不代表他这么快就揭过了父亲的死。   小孩只是慢慢地点头,垂下眼帘,俊俏的五官让他看上去像一个内向的小姑娘。他轻轻道:“好,师父。” 作者有话要说:  可能略显慢热。   ☆、上路      李寻欢一夜未眠,静静思考了上辈子的所作所为,一路回想过来,却还是发现自己对不起的人太多。他自觉辜负林诗音,拖累郭嵩阳,耽误孙小红……而现在,老天给了他重来的机会。   只愿这一生,不再是苦多乐少。   半夜起身,推开房门,李寻欢看见瀑布边有一道小小的身影,叶开抱膝坐在石头上,抬头看着星空。   他是否在想,哪一颗才是他的父亲白天羽?   李寻欢静静看了他片刻,合上门,又回到床上。上辈子他在关外呆了十年,也就教了叶开十年的武功,可在入关回中原后,却从未打听过一丝叶开的消息。   他看上去对叶开仁爱,何尝又不是一种薄情?   只要徒弟武功够强大了,可以明辨是非黑白了,他便可以做到不管不问,放任他走自己的人生。花白凤虽不是一个好母亲,起码一直在暗中关心着叶开。而他李寻欢,却不过是为了履行对故人的约定罢了。   上一世龙啸云离开李园,阿飞跟着林仙儿消失后,李寻欢曾经在李园后的巷子内住了两年,默默守候小楼中的林诗音。他知道那时叶开正在满世界地找他,担心他是生是死,可他从未露过面,只是终日在后巷小店饮酒。   借酒消愁,他愁的又何止是一个林诗音?销声匿迹,多多少少有几分是为了叶开。   徒弟把师父当做心中的神祗。   他眼中的神博爱,却也无情。   李寻欢躺在床上,以手为枕,望着茅舍的屋顶,心想,他对不起的人,还应该加上一个叶开。   即使有一天,叶开对他的感情超出了师徒之情,也不应该成为他逃避叶开的理由。   夜很漫长,思绪很多。   然而再漫长的夜也还是要过去。   日出时叶开已经回了屋中,五岁的孩子,已经聪明得让养父母有些吃惊。当叶开提出要随李寻欢离开时,老实的叶氏父母呐呐不语,眼中露出几分不舍,须臾后,却还是默默点头了。   他们照顾了叶开四年,心里又何尝不明白,叶开永远都不会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小孩。   他身上流着英雄的血。   他一生注定属于江湖。   李寻欢见叶氏夫妻忙着给叶开收拾行李,心生不忍,低声问小孩:“此去经年,你难道没有什么话要对他们讲?”   “他们是我的家人。”小孩道,“但是我想为父亲做点事。”   李寻欢叹息,他已经明白叶开的意思。有时无情反而是多情的表现,分别时依依不舍,不过徒添悲伤。而且这孩子多半以为,白天羽让他拜师学飞刀,是为了有一日能让儿子为自己报仇。   可他毕竟太小了,不懂的世上没有父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永远生活在仇恨。正是因为不愿意,花白凤选择母子分离,把叶开送给别人抚养,让傅红雪去代替叶开的命运。   不过李寻欢不急着解释,他已经把教养叶开当做了自己的责任,他有把握,一如上辈子,叶开最后会成为一个开朗仁爱的人。   两人告别叶氏夫妻,李寻欢一手拎着叶开的行李,一手牵着小孩软软的手,沿来时的路下山。可惜身高差距实在颇大,李寻欢牵叶开的手,不得不矮下身来。正当他寻思着要不要将小孩抱在身上赶路时,叶开已经用力挣开了李寻欢的手。   “我自己走。”   李寻欢无奈,想起上一世少年叶开向他撒娇的样子,反差太大,又忍不住笑了出来。   男孩用他明亮的眼珠子瞪了李寻欢一眼,瞧不出生气,但也不说话了。   两人下山后,李寻欢在山脚下的柳树林内走了一圈,果然看见一匹马,辔头上挂着一个扁扁的容器,纯银打造,正是李寻欢用了多年的酒瓶。   一见到这个陪了自己多年的好伙伴,李寻欢骨子里的酒虫很快又活跃了起来。   李寻欢翻身上马,把包袱系在马上,又把叶开拉了上来,放在身前。他甫一坐定,便伸手取过酒瓶,想喝上重生后的第一口酒。   谁知在李寻欢怀中一直安安静静的叶开忽然扭动起来,转过头瞪着李寻欢,这回眸中跳动着小小的……怒火?   上辈子李寻欢咳嗽的毛病是在关外才有的,为此叶开常常自责,防李寻欢喝酒就跟防贼一样,每每撞上师父在自斟自饮,总是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没想到这回竟是管得更宽了。   李寻欢无语,默默把酒瓶重新挂了起来,策马前进,顺着渭河离开,方向却是京师。   今年的三月春闱他还是要参加,如若记忆无误,之前江南乡试,他一举拔得头筹,名列榜首,目前是解元的功名。   李家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第一个探花郎自然是李父,曾经官列户部尚书,可惜已于两年前病逝。他生前遗愿,便是李寻欢可以高中状元,让李家真正光宗耀祖。第二个是李寻欢的大哥李作乐,才子风流,目前官居礼部侍郎。   此番于情于理,李寻欢都必须走一趟京城。他心中清楚,此次会试与他同榜的还有来日的少林高僧心树,此人有雄才伟略,不失为治世良臣,如果有可能,李寻欢希望他此生别再踏入佛门。   叶开沉默乖巧,凡事都不劳李寻欢插手,是以两人一路上速度倒也不慢,三日后很快到了京师。   一进城门,李寻欢直奔聚烟楼,里面住的大多是出身良好的赶考学子,来得最晚的也比李寻欢早了两个月。须知科举考的不只是文章学识,还得仰仗上下打点,师承何人,像李寻欢这样赶在科举半个月前来的,也算奇葩。   聚烟楼四个月前便堪堪住满了人,不过前来伺候的小二倒是机灵,见李寻欢面容英俊,气质出众,转着眼珠子问:“客官可是小李公子?”   李寻欢颔首:“正是在下。”   小二一甩肩上的毛巾,殷切带路:“李侍郎早就为公子安排好了地方,上房空着一间,每日派人打扫着呢。”   李寻欢不由失笑,跟上辈子一样,大哥还是这般照顾他。   不过他的笑容很快凝滞,慢慢消失,如若真同上辈子,李作乐怕是很快就要得罪当朝长公主殿下,被发配边疆了。李寻欢心中一痛,当年大哥正是病死在赴任途中的。   这时身边的叶开却拉了拉李寻欢的衣袖,问:“你不喜欢?”   李寻欢知道他自小生长在山林之间,对酒家客栈一无所知,估计是以为面前的小二一脸讨好惹得他不开心了。   李寻欢弯下腰,视线与叶开平齐,认真地回应叶开的关心:“没有的事。”   接着,他宽厚的手揽过小孩的腰,起身,叶开已经被他抱了起来。   “我们接下来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等杏花开了,我带你去看,好吗?”   叶开好像不习惯被人抱,显得有几分无措,一手抓紧了李寻欢的衣襟,一手勾住李寻欢的脖子,过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点下了头。   上辈子叶开是直接被李寻欢派人送往边城的,在他一个少时好友的家中住了足足两年,李寻欢把李园送给林诗音做嫁妆,又散尽万贯家财后,才接回叶开,亲授武学。因此两人早几年相处,并没有十分亲密。   后来叶开对师父生出了不适当的想法,李寻欢直觉认为同自己没有给足叶开安全感有关,于是此生决定早点接手叶开。   他兄弟白天羽的父亲角色,或多或少,应该由他扮演。   两人入住客栈后休整了一夜,第二日上午,小二便上来传了口信:小李公子,李侍郎在楚阁为您设了接风宴,正催着呢。   换做前世,李寻欢一准兴致寥寥,磨蹭个小半天,一直磨蹭到李作乐到自己找上门来。   可这回,对李寻欢而言两人已是有过一回阴阳相隔,少说也分别了十多年,当下二话不说,打理好自己和叶开,便抱着小孩去见大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开头几章比较慢热-0-   ☆、绝色   楚阁是京都首屈一指的风流之地。   酒菜一流,美人如玉。   李作乐请客,自己倒是晚来的那个,人未到而声先至:“这是怎么了?小厮说咱们小李公子等了半个时辰,可把我吓得!莫不是出了什么事,忽然记起有我这个大哥了?”   李家底蕴深厚,是江南数一数二的名门。李作乐一出场,相貌气质自然一流,瞧上去温文尔雅,谈笑间又是一派风流蕴藉。   见到久违而熟悉的大哥,李寻欢才真正感觉到自己是重生了一回。   他还年轻,有家人,有朋友,不再是形影相吊的一个人,不再是寂寞孤苦的天涯浪子。   恍如重生,也的确是重生。   李作乐见李寻欢发愣着,眼圈都红了几分,不由纳闷:“不是过年的时候才见过么?怎么了这是?”   李寻欢这才反应过来,心绪未平,眼中笑意却是真真切切:“想大哥了。”   李作乐惊讶地捂住胸口,瞪大眼睛:“别别别,诗音知道怕是要吃醋了。”   李寻欢大笑,却不接话了。   兄弟二人入座,叶开规规矩矩地坐在李寻欢旁边,双手捧着茶水喝。   李作乐见了,笑道:“好标致的姑娘,谁家的孩子?”   话一出口,便感觉到小孩用琉璃似的眸子瞪了他一眼,小孩长得好看又软乎,瞪起来不凶狠,反而显得可爱。   “开儿是男孩,白大哥的儿子,现在算是我徒儿。”李寻欢想起白天羽,轻叹一声,旋即又微笑道,“等科举结束了,我打算带开儿回家去住。”   他怕大哥又怪他烂好人,故意说“开儿”,无形间透露了自己与小孩关系亲密。   “你倒好,为了江湖朋友两肋插刀不算,连孩子都养上了。”   李作乐不是迂腐之人,再说李家虽是书本网,可祖上便与江湖人士关系匪浅,尤其到了李父那一辈,同沈浪、王怜花等人皆是好友,因此也不反对,只道:“诗音不介意就是了,等春闱结束,也该准备你们的婚事了。为了父亲的守丧期耽误了两年多,人姑娘都快十八了。”   经历上一世的纠缠,李寻欢对林诗音自然是百般愧疚,不过成婚这一念头,已经十多年没有想过了,一时间竟然有些抗拒。   这时叶开却突然开口了,小孩伸手拉了拉李寻欢的衣袖,声音轻轻的,带着天真与懵懂,“她要跟我们在一起吗?”   李寻欢皱眉,叶开说这句话的语气显然与平日不同,好像真是个普通的五岁孩子。   李作乐道:“小孩,你是说诗音?”   叶开眨着眼睛,乖巧地点头。   “她都跟你师父住在一起十几年了,以后自然还是一块啊。”李作乐比李寻欢大了五岁,眼见着弟弟和表妹从小浓情蜜意,当了这么多年的背景板,不由感慨:“青梅竹马,天生一对,真真是羡煞旁人啊。”   这话一字不假,李寻欢倒是无言以对。   大哥要是知道了自己过去十多年的遭遇,不知要作何感想了。   叶开却是撇嘴,垂下眼,糯软的嗓音里带了一点任性的意味,“我不要。”   李家兄弟都是一愣,李作乐愣完之后就乐了,打趣道:“怎么还管上了?诗音可是咱们李家的童养媳了,不要她,难道要你?”   李寻欢无奈道:“开儿,别乱说。”   叶开却作出了气恼的样子,直接道:“为什么不要我?我还小,也可以做童养媳。”话说完,就摆出了委委屈屈的表情。   李作乐一时哭笑不得,以为叶开太小,不明白什么夫妻之事,只道“这孩子几岁了?怪聪明的啊,不愧是白大侠的儿子。”   李寻欢心里倒是骇然,第一反应是,叶开上辈子也说过相似的话,直接导致了师徒两人的关系紧张。不过当初是经历了十年朝夕相处的结果,怎么这辈子才认识了三天,叶开就说了?   而且这孩子似乎对上李作乐,性子就变了。平时面对他,也就是个小小的闷葫芦,时常让李寻欢摸不透。哪里现在表现的这么天真烂漫,童言无忌?   不过眼下李寻欢虽然心中疑惑,皱了皱眉,还是没说话。   李作乐见弟弟和小孩都沉默了,发觉气氛有点诡异,摸了摸鼻子,自觉地把话题转移到了科举上。   “陈太傅你是认识的,也是我的恩师,你过两天得上门拜访拜访,虽说是世交,有些礼数还是不能少。”   李寻欢点头,忽然想起一件事,问道:“今年有个举人,叫卫树,大哥可认识?”   李作乐探花出身,礼部又是主管科举的,门下也有学生,对这些事情自然清楚,当即点头道:“我看过他的文章,文采或许比你差点,但说的倒是可圈可点,不出意外,中个进士应该不成问题。”   说着,李作乐又想起一茬:“对了,你有没有为官的打算?中了功名可就等着被圣上发配了,你要是无心官场,也该早作准备。”   李寻欢爽快道:“庙堂之高,的确不适合我,不过卫树乃是治世能臣,希望大哥以后能多多提携他。”   “咱哥俩还用说么。”李作乐笑了笑,转眼又郁闷了,“不过你想要抽身可不容易。”   想完成父亲遗愿取得功名又不想当官,难办。   上辈子李寻欢就在翰林院当过一年侍读学士,可惜他混官场远没有混江湖来得风生水起。辞官回乡,名义上是被卫树,也就是后来的少林高僧心树所弹劾,实际上却是他自己心生退意,厌倦了明争暗斗。   这辈子自然不可能再徒然浪费一年光阴。   徒儿叶开还等着呢。   只见李寻欢淡淡一笑,语调一转,忽然答了一句,“父亲的守丧期的确快过了,大哥是不是也该为婚事打算打算?”   李作乐摸不着头脑,愣住:“啊?”   李寻欢微笑,不再多言。   这时菜也上来了,李作乐是常客,伙计笑嘻嘻地问了一句:“李大人,楼上来个小美人,才十三,长得真是绝了,您要不要去看看?还是个雏儿,晚上等着出好价钱呢。”   李作乐不自然地咳了两声,见李寻欢还是微笑,试探着问:“要不,去瞅瞅?”   李家的人,也是天生的风流骨。   一边的叶开嘟着嘴,似乎是一个不小心,摔了筷子。   李寻欢笑道:“小弟不敢,大哥有兴趣就自己看看吧。”   李作乐正色,坐得端正,拒绝道:“太小了,拉倒吧。”   伙计尴尬地笑了笑,正准备退出包间。门还没关上,忽然有女孩凄厉的叫声响了起来,李寻欢等人处在二楼,听得倒是清楚。   那把嗓音实在是好,凄凄惨惨带着哭腔,叫人一听就心软了,顿生同情与正义。   伙计一瞧,张大了嘴,惊呼道:“哎呀,小美人要跳楼啊这是!”   这下自然没人能吃下饭菜了。   李作乐起身到门外一看,也是一声惊呼:“绝色!”   李寻欢拉着叶开,走到李作乐身边,望向楼上。   只见一个白衣女孩正跨坐在栏杆上,警备地看着周围的人,脸上已是一片梨花带雨,边哭边摇头,厉声道:“不要过来!”   楚阁有近千人在场,一个个都在盯着这一幕,却似都有几分痴了。   因为女孩的一句话,一个背影,一个侧脸,足已令人动容。   她虽然年纪小,穿得也不过是普通的白麻衣,头发凌乱,满脸是泪,却依然有一种绝代的风华,美得惊心动魄,不似凡人,恍如天仙。   真正的绝色。   李寻欢轻叹。   想不到今生竟是提前遇到了她。   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 作者有话要说:     ☆、该死      能把视线从林仙儿身上收回的人不多,李寻欢是一个,低头一看,想不到叶开也是一个。   小孩神色冷淡,视线停在李寻欢脸上。   再看李作乐,侍郎大人眯着狭长双眼,似乎想把美人看得更清楚一点,一边看一边不住地点头,喃喃道:“能遇上个这样的,不用你催,父亲守丧期没过我都能娶了。”   李寻欢顿时有点后悔之前提到大哥的婚事,嘴上提醒道:“美色误人。”   李作乐惋惜道:“小美人愿意耽误我就好了。”   李寻欢无奈摇头,问叶开:“回去吃饭?”   叶开点头,嘴角勾起了一个愉悦的弧度。   这是三天来叶开对李寻欢露出的第一个笑容,笑意在眼睛里闪烁,小孩本就是粉雕玉琢的,笑起来更是说不出的可爱。   这才像叶开嘛。   李作乐一看两人要回去入座,奇道:“难道真是阅尽天下美色了,遇见这样的还不动心,可不像你李寻欢啊。”   小李风流,平生最懂的,一是美酒,二是美人。   此话一出,李寻欢苦笑,叶开则是彻底不笑了。   人变小了,脾气倒是变大了。   就在这时,楼上的林仙儿情绪又激动了起来,看见有人围上来,下意识还想往后退,重心不稳,跌了下来。   她的位置正处在李寻欢等人的斜上方。   李寻欢一皱眉,身体比意识更先做出反应,救人为先!可偏偏这时,有一只手紧紧地拉住了他的衣摆——正是叶开。   就这么一停顿,时机已失。   李作乐却是和李寻欢同时行动的,他的轻功亦是极好,空中一点,掠过去恰恰接住正在下坠的林仙儿,轻飘飘便在一楼落了地。   见人无恙,李寻欢松了口气,再看叶开,小孩已经垂下了眸。   李寻欢冷声问:“叶开,你刚才为什么拉住我?”   叶开沉默。   李寻欢脸色又沉下了一分:“我在问你话。”   叶开慢吞吞地抬起头,用那双琉璃似的眼珠子静静地与李寻欢对视,须臾才轻声道:“她该死。”   冷冷的三个字。   虽轻,却仿佛落地有声。   李寻欢心下大骇,几乎要怀疑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叶开毫不躲避李寻欢的目光,重复道:“她该死。”   这哪里是个五岁的孩子!   这又怎么可能是叶开!   李寻欢平生从未冲人发过怒,这回却是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冷冷道:“你有没有当我是你师父?还是你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叶开却是低下头,苦笑了下,声音压得极低道:“师父,她那样害你……我受不了。”   李寻欢的耳力又岂是常人可比?   听完这么一句,不由皱眉。   难道叶开认识林仙儿?可他又怎么知道林仙儿害过他?叶开才五岁,怎么可能知道上辈子的事?   联想到这几天来叶开的乖巧沉默……竟然同上辈子两人分开时的态度如出一辙。   当初李寻欢拒绝叶开,决定同铁传甲一同回中原,放任叶开一个人去边城寻找傅红雪,弄清白天羽死亡之谜。从拒绝到离别的短短几日,叶开也是一天到晚闷声不语,也不笑,整天盯着他看,只有在他喝酒的时候,才会露出一点表情。   李寻欢心中隐隐有了答案,而他要说的话,却因为眼前的答案而尽数堵在了喉咙口。   上辈子他还可以一走了之。   这回该怎么办?就算他身体里装了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现实却是,他现在只有五岁。   李寻欢正在犹豫,刚刚救下美人的英雄却已经回来了。   李作乐一拍李寻欢的肩膀,笑道:“怎么了?”再看叶开,李作乐奇了怪了:“这孩子快哭了啊,不听话惹你生气了?”   叶开的眼睛果然红了。   从前李寻欢教导他男子汉大丈夫,想笑就笑,想哭就哭。叶开在外面像是无论何时都能笑出来的,在他面前,却是动不动就爱掉眼泪的。   不知不觉,刚才的怒火已经消失了。   心又软了下来。   李寻欢微微叹气,也没理叶开,直接问李作乐:“人没事?”   李作乐向叶开送上同情的一眼,一语双关道:“没事,小美人在我怀里哭一哭就好了。”   李寻欢只道:“那你打算把她怎么办?”   “小姑娘是被她爹卖过来的,还是说好的卖艺不卖身。楚阁是京城数得上号的酒家,当家的也不想闹上官府,毕竟是他们理亏。”李作乐说着,嘿嘿一笑,“我看这姑娘实在可怜,她又愿意跟着我,想着干脆带回家吧。”   果然如此。   李寻欢皱眉道:“我不同意。”   上辈子李作乐之所以得罪长公主念容,就是因为生性太过风流放荡。这辈子要是被林仙儿搭上了,免不了又是被贬职流放的命运。李寻欢还记得当年李作乐赴任边疆时给他写的信,明白李作乐对念容并非全然没有感觉,而念容心高气傲,也是用错了方法。   上一世李作乐死后,李寻欢来到京城,曾见那不可一世的皇家公主形销骨立,站在李作乐故居前,眸中死寂一片。   这一回他绝不能让悲剧重演。   林仙儿一定要走。   正在犹豫,忽听有一个清冷的女声响了起来:“果然是李侍郎,方才英雄救美,可是出尽了风头。”   李作乐笑容顿时凝住。   来人是个俊秀的公子打扮,从眉目到容止,都含着一种说不出的矜贵。明眼人从那过分精致的五官便可看出,此人乃是女扮男装。   正是李寻欢刚刚想起的长公主念容。   李作乐哈哈一笑,向对方行礼:“原来是容公子啊,刚才情况紧急,在下不过是顺手而已。”   念容微微一抬下巴,手下的大内侍卫就把林仙儿带了上来。林仙儿惊魂未定,楚楚可怜,真真是我见犹怜。   “这位姑娘却说,李侍郎要好人做到底,不仅想着给她赎身,还打算收留她回家呢。”说到后来,语中已经带了几分愠怒,“莫非也是顺手不成?”   李作乐艰难地从林仙儿的脸上移回目光,摆手道:“暂时收留罢了。”   念容一听,火气更大,刚准备发作,一旁的李寻欢却是接过了话头,向念容微笑道:“大哥打算把这位姑娘送进西郊的尼姑庵,的确只做暂时收留。”   叶开看了看李寻欢,抿嘴不语。   念容火气一下气下去了,对李寻欢颔首致意。李作乐立刻接上:“是啊是啊,这位姑娘长这么漂亮,还是放在庵堂里比较安全。”   经李作乐这么一提醒,念容又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林仙儿。不得不说,十三岁的林仙儿和二十岁的林仙儿一样,不仅美,而且是一种无可挑剔的美,实打实的天生丽质。   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放心这种女人出现在自己心上人的家中。   哪怕只是一天,也太不安全了。   念容冷冷道:“本公子恰好认识几位师太,还是由我送去吧。”   李作乐大笑,立刻表明忠心道:“再好不过!麻烦容公子也给这个姑娘赎身了吧,本官薪资微薄,实在出不起这笔银子。”   李寻欢立刻明白过来,原来李作乐并非真的要为林仙儿赎身,也压根没想着要带林仙儿回去。第一,凭林仙儿的美貌,一笔巨款是少不了的。第二,就算他愿意出钱,他也没必要得罪那么多人,还白白搭上自己的名声。   显然,李作乐早就知道了念容今天要来,所以才此设宴。救下林仙儿,本就打算着直接甩手给念容——长公主的面子谁敢不买?刚才的表现,不过是为了激一激念容罢了。   李寻欢微笑,心中又忍不住叹气,明明是一对良配,上辈子竟走到了那种地步。   可世上这样的悲剧的确不少。   一如当年的他和林诗音。   相爱的人却不能相守,只是徒然彼此折磨,又是何苦?   这时,一直安安静静的叶开却忽然走到了林仙儿面前。五岁的孩子,琉璃似的眼中露出与他这个年纪全然不符的冷漠,声音也是冷冷的,“你想不想去尼姑庵?”   林仙儿的泪还未停下。   叶开明明比她矮,却让她生出一种对方正在俯视她的感觉。林仙儿莫名感到一丝害怕,眼泪却不流了,抽噎道:“给口吃的……就行。”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反过来想,可恨之人自然也有可怜之处了。   李作乐和念容自不必说,已觉得林仙儿有些可怜,长得美并不是她的错。甚至李寻欢,心中也生出一丝不忍,毕竟现在的林仙儿才十三岁,她的恶毒与不堪,也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可叶开却不这么想,他几乎是冷笑了一下,咄咄逼人地问:“这里难道没给你饭吃?你怎么不留下来?”   三个大人都是愣住。   林仙儿傻眼了,眼泪直直滴下,捂住脸大哭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傻瓜      这顿饭自然没能好好吃下去。念容叫走了李作乐,两人一同送林仙儿去西郊尼姑庵。   李寻欢没有跟着去,出了楚阁直接往聚烟楼走。   他不理会叶开,叶开也没吭声,跟在李寻欢后面。小孩步子迈不大,没走几步就与李寻欢拉开了距离。叶开也不急,眼睛死死盯着李寻欢的背影,努力跟着,眼见着李寻欢的身影变小,最终消失。   小小的拳头已经握了起来,指甲刺进了肉里。   既然追不上了,叶开索性放慢了脚步。李寻欢不可能忘了小孩还跟在身后,显然当师父的真生气了。   没关系,叶开对自己说,也不是第一次了。   他的嘴角甚至扬起一个淡淡的笑容。   这是第四次,师父抛弃自己,一个人走远了。   叶开长得好看,商道上不少行人和摊贩都盯着他瞧。他也没有感到不自在,慢吞吞地走,只在路过一个卖糖葫芦的老人时停下,掏出两枚铜钱:“爷爷,给我来一串大的!”   天真活泼的样子。   老人微笑,挑了最大最饱满的一串糖葫芦,递到了叶开面前。叶开接过,认真地数了数,竹签上足足串了十个又大又圆的山楂。   他继续上路,走了很久才回到聚烟楼,上楼推开房间,李寻欢已经沏了两杯茶候着,看到小孩手上吃了一半的糖葫芦,不由愣住。   叶开坐到了林寻欢对面,此时的微笑却如阳光一般,闪耀着温暖的神彩,“师父,要吃吗?”   心中的答案终于确定了下来。   李寻欢轻叹一口气,“开儿,你何必如此。”   那是他们上辈子玩了十年的把戏。   每次叶开惹李寻欢生气了,或是师徒不和了,叶开总会吃着糖葫芦等待师父回来找他,或是他用糖葫芦向师父示好。   “师父,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样。”叶开的笑容变得苦涩,索性摊牌,“你只想要一个正直的,开朗的徒儿……上辈子我是这样做的,可我最后又得到了什么?”   李寻欢惊讶道,“你知道上辈子?”   他猜出了叶开是重生的,没想到叶开竟比他更早看清了这一点。   叶开淡淡道:“你醒过来那天,曾在梦中呼过孙小红和阿飞的名字。”   他的眸色亦是冷淡,琉璃似的眼中似乎藏了冰雪,轻笑道:“但是唯独没有我的名字……我一直没有十足的把握,直到这次碰到林仙儿,才确信你也是重活了一回。”   怪不得重生后,叶开一直沉默对他。   怪不得这孩子一天到晚盯着他瞧。   怪不得他不许他喝一点酒。   李寻欢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告诉叶开自己醒来前的梦境,只问:“那天我是怎么到山上的?”   叶开摇摇头,“我睁开眼睛,发现身在故居。等我确定整个人都变小后,就到隔壁房去看了,发现你躺在床上睡得很深。事后我问爹娘,他们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来的。”   不可思议,也的确已经成真。   “看见你的时候……真怕是场梦。”叶开仿佛心有余悸,声音颤抖着,“师父,你太绝情了,你应该不知道,后来连梅二先生都戒了酒。”   李寻欢默然。   看来上次记得没错,他重伤之下仍然日日饮酒,不顾身体,最终药石无灵。   一个可怕的念头忽然闪过了脑海。   李寻欢发现自己的声音竟然也有一点颤抖,“开儿,我死之后,你……”   叶开笑了笑,全然不像个孩子,“我从前听说荆无命为上官金虹而活,觉得半真半假,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真有把生命寄托在别人身上的傻瓜。”   他自己就是这样一个傻瓜。   以为自己浪迹边城,总有一天可以等到师父回来。可最后等回的,不过是天人相隔。   李寻欢心中酸涩。   “这样是不是不像你的徒弟?”叶开自嘲,“我一生最幸运的,是成为大名鼎鼎的李寻欢的唯一传人……可是有时候,我真宁愿你不是我师父。”   他的意思李寻欢又岂会不懂?   上辈子还可以说他年纪太小,涉世不深,还可以怀疑他不过是一时冲动。可今生今世,面对这样的叶开,他连最后的理由都说不出口。   茶慢慢冷却了。   冰糖葫芦上的糖衣快要化了。   李寻欢闭了闭眼,淡淡道:“等科举结束了,我送你回边城,去找你母亲花白凤。”   叶开又笑了笑。   “然后呢?你回李园,去娶林诗音?你不想当我师父了?”   李寻欢叹道:“开儿,你是个天才。未来的事,你也能处理好。”   叶开的确是个学武天才,就算今生没有李寻欢的指点,这辈子重练小李飞刀也不过是个时间问题。何况他聪明机智,又有上辈子的记忆,无论是对付马空群还是上官仙儿,都有极大的把握在。   叶开不说话了,把糖葫芦搁在桌上的一个大瓷碗里。两人原本就睡在一间房内,他慢吞吞地爬上床,把自己埋进了被子里,再也不要理会李寻欢。   李寻欢只觉得一生从未有过如此为难的境地,好像他不管做什么,说什么,最后都是错的。他明确地知道自己对男人没有兴趣,何况对方又是自己的徒儿,昔日好兄弟的儿子……可偏偏,叶开在他心中的确极为重要,不在任何人之下。   当初关外十年,多少寂寞孤苦,陪伴着自己的,除了铁传甲,也只有一个叶开!   思绪万千,烦恼又远远多于紊乱的思绪。   李寻欢推门而出,长叹一口气,只想一饮三百杯,求个痛快大醉!   ***   聚烟楼没有酒,只有读不完的圣贤书。   不过没关系,酒鬼最熟的永远是卖酒的地方。   一条长长的巷子,阴暗,破落,却有最纯正的酒香。李寻欢闭着眼睛,光凭着鼻子就能找到这里。   一进门,人们第一眼看见的一定是个大大的酒坛子,足足要三人才可以合抱过来,李寻欢也不例外。眼下还是白天,小小的酒馆里面已经喝趴了五六个人,地上还躺着一个壮汉。   酒虫子自然被勾了起来。   小二正靠着酒坛子打瞌睡,李寻欢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二不耐烦地皱眉,正要发作,只见眼前已经多了一锭银子。一个年轻俊秀的男子笑道:“我要十斤烧酒,够吗?”   “够了够了。”   李寻欢又拍拍他的肩膀,“那小哥就继续睡吧,我只要十斤,保证不多打一两。”   说完,他一手拿着大海碗,一手拿着酒提漏,开始给自己打酒了。一碗酒满上,他选了离酒坛子最近的一张桌子,坐下。   小二看了看这位奇怪的客人,只觉得他风度极好,一时间也没了睡意。掂了掂手中的银子,好家伙,足足七八两呢,小二把银子揣进怀里,想了想,去厨房给李寻欢端了一盘酱牛肉和盐水花生。   李寻欢含笑道谢。   正在这时,不远处一张桌子上,一个原本已经喝趴下了的人重新抬起了头,睁开眼睛,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大喝一声:“好酒!小二,再给老子满上!”   说话的人衣衫褴褛,全身似乎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说起话来却是中气十足。李寻欢觉得有意思,仔细一看,原来是旧相识。   正是妙大夫梅二。   小二应了一声,转过头,却见李寻欢已经重新拿了个碗又打满了酒。他唇边有淡淡的微笑,眼睛显出一种奇异的碧绿色,像盛着一波温柔的水,身上却似乎还带着一丝愁绪。   李寻欢在梅二对面坐下,放下酒碗道:“请用。”   他风度翩翩,温文有礼,可惜梅二却不吃这一套,冷冷道:“我不喝别人请的酒。”   “这是朋友的酒。”李寻欢笑道,“朋友请的酒是不能不喝的。”   梅二皱眉:“我不认识你。”   李寻欢道:“酒逢知己,便是朋友。”   梅二冷笑:“你哪里看出我们是劳什子知己?”   李寻欢道:“阁下酩酊大醉,一醒来便唤酒喝,可见乃是爱酒之人。眼下又可与我对答如流,可见酒量匪浅,不正是知己?”   梅二的手已经放在了酒碗上:“哦?怎么说?”   李寻欢道:“做我的朋友,第一要嗜酒如命,第二要千杯不倒,阁下自然是了。”   梅二勾了勾嘴角,他还没见过这么上赶着交朋友的人,只问:“那何以见得我要把你当朋友?”   “在下既然已经说了知己,想必阁下交朋友,也想要个嗜酒如命,千杯不倒的人。”李寻欢朗声笑道,“鄙人正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难道还不能成为阁下的朋友?”   梅二哼了一声,举碗,大口大口喝下了火辣辣的烧刀子酒。   李寻欢笑道:“好酒量。”   说完,又端起自己的酒碗,回敬了梅二。   小二摇了摇头,给他们换上了一个酒坛子,方便他们拼酒,心里默默的嘀咕:只怕天下所有的酒鬼,都是这两人的朋友。 作者有话要说:  古龙大人说《天涯明月刀》是他创作过程中最痛苦的一本,到底是不是因为叶开?   叶开这个人物,想了很久,还是决定综合整个小李飞刀系列来解读。   所以可能跟大家平时心目中的叶开形象不太一样。   按照我的理解,《九月鹰飞》里面的魔教四大天王之一碟儿布,古龙大人没明确写是谁,我认为是叶开。至于《天涯明月刀》中,叶开是不是公子羽不敢说(个人觉得很可能),不过我觉得据说是被删掉的古龙大人原著稿给的结局很有意思,而且的确可以解释很多地方。   意思就是说,人性复杂,叶开在原著中,或许有由善到恶的一个变化。所以本文的叶开,不是一个全然完美的叶开……如果接下来看到什么疑似黑叶开的地方- - 我只想说我真的是叶开粉。   欢迎原著党乱入……   永远在YY一些书上没写但是脑补的东西。   尽量写得没看过原著也不影响看。   ☆、女人   清晨。   与梅二痛饮到深夜,睡了三个时辰,李寻欢的头脑却是很清楚。   小巷幽深,隐隐可见巷口的微光。   醉酒的时光虽然易过,但是烦恼却会只多不少。   这是酒鬼的无奈,亦是人生的无奈。   李寻欢想到叶开,不自觉加快了脚步,毕竟徒弟现在只是个小孩模样,手无缚鸡之力的,李寻欢已经有些后悔把他独自一人留在聚烟楼了。何况,毕竟是自己保护了十年的人,叶开在他面前,永远做不到像在外面一样坚强。   破风声却在此时传来。   李寻欢一惊,足下滑开半步,一只红羽飞镖就从他肩膀上掠过!   巷子虽狭窄,却堆了不少杂物,李寻欢回过头,飞镖已经直直插进了一只破篮筐上。   无论谁面对这种情况,都不会认为将有什么好事发生。   李寻欢皱眉,取过飞镖,上面附着一张小纸条:借令徒一用,三月初一,十里长亭,静候公子。   李寻欢指尖轻颤。   这只用来发出小李飞刀的手,原本是任何时候的稳定的。   现在却停不住这种颤抖。   他早应该想到,他从叶氏夫妻那里带走叶开,花白凤不可能不收到消息。既然有人得到了消息,那么消息便有走漏的可能。   一个不懂武功的叶开,和一个作为小李飞刀传人的叶开,对某些人而言,天差地别。   谁下的手?马空群?丁白云?   连魔教中人也有可能。   李寻欢品尝过无数次后悔的滋味,没有一次比如今来得更苦涩。   他本不该离开叶开。   李寻欢捏紧了那张小纸条,又取过飞镖认真打量了一番,最后施展身法,以最快的速度赶回聚烟楼。   房内的摆设还是老样子。   那个把自己埋进被子里小孩却不在了。   冰糖葫芦的红色糖衣化开了,由白瓷衬着,像是一种伤感的意象。过去叶开拿这小孩子的玩意来示好,他没有一次拒绝过。现在李寻欢站在桌子旁,苦笑了一下,拿起那串还剩一半的冰糖葫芦,慢慢吃了起来。   山楂裹着糖衣,不酸,也不甜,苦得要命。   ***   李寻欢如今也不过二十,在江湖上的朋友实在不多。   不过就算是他三十岁时,朋友也还是远远没有敌人来得多。   寻找叶开的事情通过李作乐,最后拜托给了念容。为此侍郎大人不得不与长公主殿下时时讨论蛛丝马迹,商量救人事宜,倒是拉近了不少彼此的关系。   突破出现在三天后。   原本被送往尼姑庵的林仙儿消失了。   李寻欢听到这个消息,彻底坐不住了。马空群亦或丁云白还好说,叶开在他们手中,可以成为应对花白凤的一个筹码。而林仙儿则不同,就从前的黑历史来看,她心思恶毒,为人眦睚必报,叶开又是前几天明明白白找了她的不痛快。此女若同上辈子一样,叶开只怕凶多吉少。   他实在已经有些后悔自己的心软。   紧接着长公主调动的大内密探,把搜查的重点转移到了林仙儿身上,结果却是一无所获。   时间很快到了二月十五,春闱分三场,这是最后一场。   李寻欢读的书就算没有全部忘光,也已经没了用三天时间对付春闱的兴致。   李作乐送他到贡院,只说:“叶开若有了消息,我绝不瞒着你。现在,只望你还记得父亲的遗愿。”   李寻欢勉强一笑,还是进了会场。   考题倒是出乎意料,大概是由于这回考的是最后一场,与上一世不同,题目只有一个字:仁。   为何仁?   仁究竟是好还是不好?   如何把握仁爱众生与妇人之仁的区别?   李寻欢执着笔,久久不能写下一个字。这个题目考的何止是学问,更是他李寻欢的一生。   他苦笑,落笔,开篇四字:仁者无敌。   这是他在同上官金虹决斗时秉信的道理,也是他多年来向叶开灌输的道理。   为了这个道理,他抛弃了林诗音,散尽了万贯家财,流浪关外十年……也正是因为这个道理,他得到了一生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对手,以及最好的徒弟。   人是如此,国家又何尝例外?   ***   空气里有淡淡的香气,大多数人闻着这种味道,心情都会变得很愉快。   叶开却是个例外。   他不仅不觉得愉快,反而觉得恶心。   女人的声音清冷,像是冬天奔流的山泉,大多数人听到这种声音,心里都会觉得很享受。   叶开的确是个例外。   黑布遮住了他的眼睛,他的眼中满是厌恶。   “要不是李寻欢带你进了京城,我还不知道花白凤那个贱人竟然把白天羽的孩子掉了包。”   叶开神色冷淡,却是笑了笑:“林仙儿告诉你的?”   “谁让你那么蠢,跟着李寻欢,也不知道藏藏锋,叫人一查就查出来了。”女人感到很得意,她原先送林仙儿去楚阁,不过是为了锻炼林仙儿勾引男人的手段,没想到却是真真实实钓到了一条大鱼。   “你速度倒快。”   “想要保命,就要快。”   叶开嘲笑道:“你还怕死?”   女人呼吸一滞,上前一步,挥手就给了叶开一记耳光,状如疯癫:“我当然怕死!你娘那个贱女人还活着,我就不能死!她想先下去陪你爹?哈,做梦!”   叶开白皙如玉的脸上立刻浮现了五根红红的指印,女人保养得当的指甲在他脸上留下五道短而细的划痕,小孩子的脸毕竟太嫩,隐隐有血渗出来。   “做梦的是你吧。”叶开竟然还笑得出来,笑得懒洋洋的,“他不爱你,你以为到了下面还能找到他?”   女人一把抓住了叶开的头发,咬紧牙关。   “小畜生,你别以为我真不敢杀了你。”   叶开被勒得很是难受,语气里却还有一丝愉快,“你不妨一试。”   女人的理智只剩下了一丝,这仅剩的一丝理智让她狠狠地甩开了叶开。半晌,她平复呼吸,轻轻笑了起来。   她的笑声还是很好听。   语气却是恶毒的。   “没关系,反正他谁也不爱,花白凤那个贱女人就得到他了吗?”她得意大笑,又很快止住,喃喃道,“他死在我怀里,是我的……我的……”   她实在是个可怜的女人。   不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个女人就是个好例子。   叶开已经不想跟她讲话了,再说下去只会让他感到恶心,恶心到想吐。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来人迈着轻巧的步子,声音也是轻轻的,却比刚才的女人还要好听,还要动人。   林仙儿道:“师父,长公主的人查到了我父亲那里。”   女人不以为意道:“随他们去。”   林仙儿明白这话的意思,只要暴露不了自己,她爹的死活同她没有丝毫关系。李仙儿轻咬下唇,又小心翼翼地道:“我们真的要去招惹李寻欢?他跟师父的事没什么关系啊……”   女人冷笑:“敌人的朋友就是敌人,这道理还要我教你?”   林仙儿担忧道:“可他毕竟是……”   女人面色不善,“是他八拜之交的兄弟又如何?我连他一门上下都杀了,还差一个结拜兄弟?”   叶开眸色冰冷,讽刺道:“就你这毒蝎心肠,也的确配得上一把小李飞刀。”   李寻欢在江湖上行走已有五年,小李飞刀出手了二十一次,例无虚发,杀的无一不是大奸大恶之人,早就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绝顶武器。   也只有这样一把刀,能让神刀无敌白天羽甘愿与之结拜。   林仙儿顾忌李寻欢,说到底还是怕那一柄飞刀。   女人却不怕。她很早以前就已经懂得了,杀人不一定要武功,很多手段可以比武功更快更好地达成目的。她收敛了神色,唇角扬起一个清浅的弧度,顿时有了一种高贵典雅的气质,眉目如画,色胜春花,同时又凛然不可侵犯。   她像是天上宫阙中的仙子,让人情愿拜倒在她的脚下。   林仙儿竟也有些看痴了。   女人柔柔一笑,傲然道:“小李飞刀又如何?仙儿,你怕什么,你的武器比起小李飞刀,不知道高明了多少。只要你愿意,谁都逃不过你的手掌心。”   林仙儿心领神会,抬手撩了撩鬓发,眼中的神彩勾魂动魄,亦是柔声道:“谢谢师傅,徒儿明白了。”   被绑在床上的叶开别过脸,他虽然看不见,却还是想离那两个女人远一点。   太恶心了。   也让他太容易,太容易就思念起李寻欢了。 作者有话要说:     ☆、凡铁   陈老头刚过了六十大寿,已经进入了养老模式,早在半年前就关了铁铺。这天他正躺在小院的竹椅上晒太阳,睡得迷迷糊糊地,忽然就闻到了一股酒香。   唉哟,不得了,还是南方的汾酒味道。   陈老头睁开眼睛,见了人朗声大笑:“这不是小李么?来赶考?难为你还记得我这个糟老头。   ”   李寻欢淡淡一笑,放下酒,不谈科举,只道:“老爷子最近身子骨还好?”   陈老头瞥了一眼酒坛子,见上面印泥还完整地封着,刚才的酒香肯定是从李寻欢自己的酒瓶子里散发出来的,当即心里明白过来,这是摆明了有事相求,要用好酒收买他呢。   “打了三十年的铁,再打个几天,总还是扛得住的。”   李寻欢从身上掏出一柄小刀,三寸七分,薄如蝉翼,锋利无匹,在阳光照射下泛起银色的光芒。   陈老头道:“这种刀,我一共为你打造了三十把。”   “剩下的不多了。”   “你的刀绝不轻易出手,是要去做什么事吗?”   “我不犯人,人却要来犯我。”李寻欢轻叹,“我又何尝想要找上门来让你为我打造兵器呢?”   陈老头听出他的无奈,知道眼前这人绝不是喜欢杀戮之人,刀下亡魂,无一不是罪有应得。于是他也不多问,只说:“要几把?”   李寻欢垂眸,须臾道:“六十把,明日傍晚,我来收货。”   陈老头有些意外:“这么多?你急着要?”   李寻欢点头,毕竟未来还有太多的事情等待着他去解决,沉声道:“若是来不及,少一点也行,但是明天傍晚我必须要有刀。”   陈老头思忖片刻道:“应该赶得出来……不过,我得提醒你一句,心不能乱,你的心一旦乱了,手中的刀就不是小李飞刀了。”   李寻欢默默记住这句话。   他不能乱。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绝不能乱。   后天,就是三月初一了。   ***   走出陈老头的小小四合院,出门直走,转弯,便进入了人来人往的京城大道。   今日正是放榜的日子,众人议论纷纷,状元是太师大人的女婿,里面准有猫腻;有人的文章直指社稷弊病,主考官很欣赏,皇帝老头一看却气得不行;探花最是有趣,他的父兄都是探花出身,皇帝还准备赏个对联给他呢。   有人问:“对联?写什么啊?”   有人答:“自然是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何等的荣耀!”   李寻欢苦笑,重活一世,很多东西竟还是同上辈子一样。   只是,如今的他和叶开,却是无论如何都回不到过去了。   不知道叶开现在怎么样了。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叶开在他心中,一直都是个孩子,这孩子虽然聪明,却也高傲,同情弱者,憎恶坏人。   怎么可能安心。   科举之后,李作乐执意要让李寻欢搬出聚烟阁,武功虽高,也怕仇敌,他生怕一个不小心弟弟就跟叶开一样没了。李寻欢回到侍郎府,果然看见自家大哥正在生闷气,纠结昨日的殿试。   “那状元的文章中规中矩,最多也就是个进士,皇帝老儿真是糊涂了!”   李寻欢倒是不以为意:“自古文无第一,大哥莫放在心上。”   想起李寻欢在金銮殿上的低调,李作乐恨恨道:“爹走了不过三年,你忘了他老人家临终是怎么说的了?”   对李作乐而言,的确还不到三年时间,可对李寻欢而言,却已经过去足足十五年。任谁有了李寻欢那样的经历,都不会再执着当年父亲的一个意愿。   因为人生,的确有太多不如意了。   “大哥,我记得。”李寻欢喟叹,苦笑道,“只是我已经觉得累了。”   李作乐一听李寻欢说话的口气,整个人就不好了,大惊道:“怎么了?大哥知道你担心叶开,也是我不好,没中状元也不能怪你头上,我当年还不是一样么……”   李寻欢宽慰道:“不关大哥的事,是我担心叶开了。”   李作乐连忙道:“我再去催催念容,后天你去西郊十里长亭,我让念容给你多派几个侍卫带着。”   李寻欢摆手拒绝:“我既然已经跟皇上说了不入翰林,眼下也不过是个平民百姓,至多算是有点功名,怎么能动用大内侍卫为我做事?何况此事本就因我而起,我浪荡江湖几年,不是也没出事吗?”   李作乐皱眉,眼中神色复杂,几分挫败几分恨铁不成钢:“你这人从来不愿意为自己多想想!我见你一副把生死置之度外的样子,有时真是恨得咬牙切齿!哪一天你要是出了什么事,叫我如何去见地下的父母?”   说道最后,竟是有些哽咽。   李寻欢心中大惊,相似的话有许多人对他说过,林诗音,铁传甲,孙小红,叶开乃至阿飞,都表达过差不多的意思。可眼下听李作乐这么一讲,忽然发现他的软心肠,的的确确是伤害了那些关心他的人。   李作乐见李寻欢面露不忍之色,语气放得平缓了一些,道:“寻欢,你不想做官,大哥不勉强;你要进江湖,大哥也不阻拦……只是,我希望你这辈子,可以平安喜乐。”   平安喜乐。   李寻欢自问,的确没有做到这四个字。   “大哥,我答应你。”李寻欢叹了口气,直视兄长,“但是请你也答应我,珍惜眼前人,好吗?”   李作乐一愣,笑道:“你小子,这话说的,怎么近来总是操心我的事?”   “念容公主性格有点强硬,你要是喜欢她,就敬她爱她,凡是多让她一步。”   “我又不是你,那婆娘更不是诗音,一提就糟心。”   “可你与念容公主之前的感情,远胜我和诗音啊。”李寻欢微笑,“我上回提的是真的,大哥也该考虑考虑成亲的事了,念容公主都十七了。”   李作乐若有所思,很快又瞪了李寻欢一眼,哼了一声,回书房去了。   李寻欢留在客厅,想起方才提及的林诗音,不由轻轻皱眉,要是这此要能救下叶开,等回了江南之后,也是时候为表妹张罗婚事了。   这回他一定会断得一干二净,同林诗音说得清清楚楚,绝不重蹈覆辙。 作者有话要说:     ☆、筹码   半夜。   风凉,没有虫鸣,静得落针可闻。   屋顶上的人掠过,脚步声比落针声更轻。   李寻欢却已经睁开了眼睛,一个老江湖在做一件重大的事之前,警惕性必然是极高的,他虽然要休息,却不可能安安心心地全然放松下来。   “夜深露重,阁下不妨下来共饮一杯。”李寻欢披了件外衣,起身下床,朗声道。   窗户开了。   李寻欢坐到桌边,姿态一派悠闲,温润如美玉。壶内只有冷茶,他想了想,还是取过自己的酒瓶子,斟了两杯酒。   黑衣人就在这个时候从窗口窜了进来,坐下,扯掉蒙面的黑巾,露出一张笔墨难描,绝世美人的脸。   李寻欢略吃一惊:“夫人?”   黑衣人笑了笑道:“开儿说他最气你喝酒,要是给他看见了,定要生气。”   她的五官与叶开有六七分相似,若是有人仔细打量,一定不难发现她和叶开乃是母子关系。此女正是昔日白天羽的情人,叶开的生母,魔教公主花白凤。   李寻欢这下更吃惊:“您已经见过叶开了?”   花白凤冷冷一笑:“正是如此,丁白云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却也逃不掉魔教的追踪。”   李寻欢皱眉:“您和魔教不是……?”   花白凤执意爱上白天羽,惹得魔教教主大怒,是以早在几年前,花白凤便已经脱离了魔教。   花白凤道:“只要眼下魔教做主的还是我爹,魔教就绝没有坐视不管的道理。”   的确,花白凤是魔教教主的独生女,往深一步说,叶开甚至有可能成为名正言顺的魔教传人。   只是花白凤是如何得到叶开被抓的消息的?恐怕也是魔教查到的。   为什么上一世平平安安过了十几年,现在丁白云和花白凤却都好像已经忍耐不住了?   林仙儿在里面有扮演了什么角色?   不过眼下最要紧的问题还是:“叶开现在可好?丁白云伤他没有?”   花白凤冷笑道:“她要是敢动我儿子一根寒毛,还能活到现在?”   李寻欢皱眉道:“那夫人为何不直接将叶开救出来?”   “李兄弟,你告诉我,你究竟知不知道杀害天羽的罪魁祸首是谁?”花白凤沉声道,“开儿不肯跟我走,执意要抓出杀害他父亲的背后凶手,他说丁白云一个人是做不到的……”   李寻欢心中顿觉不妙。   果然听见花白凤问道:“开儿不过五岁,似乎知道的有些多了……我原本不愿他牵扯进这桩事,现在他却阻止我救他,说是沿着丁白云,或能找出背后的其他凶手。”   李寻欢沉吟片刻,还是道:“我只知道,丁白云确有参与此事,乃是主谋之一。”   花白凤皱了皱眉,眼中闪过一丝狠厉:“那个贱人,我只想杀之而后快!”   上一世叶开在宽恕与报仇之间几度挣扎,最后还是没有要丁白云的命。冤冤相报何时了,叶开既然阻止花白凤救他,也就是间接让花白凤暂时放过丁白云,想必今生还是选择宽恕这条路。   李寻欢想了想,问:“三月初一,在下应当怎么做?”   花白凤道:“丁白云见不得我儿子好,处心积虑,用开儿来设局,是为了要李兄弟你的命。”   有很多人要李寻欢的命,他只能苦笑一声。   花白凤接着道:“那贱女人想先除掉你这个师父,再害我的儿子,从而彻底去掉她的心腹大患。开儿的意思是,明日你救下他后直接走,别伤丁白云性命。到时魔教的人会在暗中保护你们,然后我们兵分两路,开儿还是交给你,魔教则是追查丁白云和她身后的人。”   李寻欢点头道:“开儿的确聪慧,这么小年纪就能定下计谋了。”   花白凤自豪一笑,爽声道:“像他爹!也是名师出高徒,我等着你教会开儿一身好武艺。”   言外之意,还是提醒李寻欢做一个好师父,什么功夫都别藏着。   李寻欢笑了,又想起那个从小生活在复仇中的孩子,踌躇了一下,还是道:“听说夫人养了一个孩子?叫红雪,是吗?”   花白凤一惊,她收养傅红雪一事极为保密,自觉做得滴水不漏,不知道李寻欢从何得来的消息。不过此人是友非敌,故而只觉得更加不能轻看李寻欢。   “确有此事。”   李寻欢笑了笑,举杯道:“叶开现在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世了,他聪慧过人,武学天赋奇高……报仇一事,叶开不想假手于他人,望夫人,能放过红雪那孩子。”   花白凤握着酒杯,却是迟迟不肯于李寻欢碰杯。   她知道眼下既然叶开如此懂事,傅红雪对她而言,再没有那么重要。可是……那毕竟是她手中的一个有力筹码。   她需要给叶开找一个替死鬼。   李寻欢见她犹豫,不由退了一步:“我打算带叶开去关外,反正教一个孩子是教,教两个孩子也是教……不如,让红雪一同拜我为师吧。”   他实在是可怜小小年纪就要生活在仇恨之中的傅红雪。   花白凤闻言很快展眉,小李飞刀当师父,自然比她好得多。   仿佛怕人反悔,花白凤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本刀谱,放在桌上,推给李寻欢,道:“这是当年天羽给我的定情之物,也是红雪一直在练的白家快刀。”   天下无双的小李飞刀,她自然不会让傅红雪也学习。   李寻欢清楚花白凤的心思,却只是一笑,不再多说。在他眼中,花白凤实在已经是个可怜的女人,她为白天羽祭上了自己的一切。   而爱白天羽到近乎痴迷,无法忍受白天羽风流成性,最终对白天羽痛下杀手的丁白云,不也是一样的可怜吗?   杯子在空中轻轻一碰,酒入愁肠。   花白凤离开前留下两句:“莫要对丁白云留情,那贱人早不是什么白云仙子了,她现在的心肠,早已比蛇蝎更毒!至于那林仙儿,有丁白云这样的师父,长大了恐怕更为恶毒,你可别心慈手软。”   李寻欢淡淡微笑,目送花白凤。   只是人,却已经没了半点睡意。   他甚至想再多灌自己几杯酒。人生有这么多逃不掉的烦恼与化不掉的仇恨,怎么能让人不想醉一醉呢?   ***   李寻欢从李作乐的珍藏中挖出了一坛五十年的女儿红,自家大哥气得几近吐血,差点要提出断绝兄弟关系,最后还是眼睁睁看着弟弟带走了心爱之物。   提着女儿红,自然是要去见陈老头。   铁铺就在那小小的四合院之中,一把飞刀,虽是由凡铁打造的,却也前后需要耗费两个时辰。虽然陈老头打造飞刀是一批一批来的,总还是免不了要耽误休息。   李寻欢实在很感激这位老人。   但是他越是走近陈老头的家,周围便越是安静。那是一种奇异的寂静——带着死亡的味道。   李寻欢的眉头不由皱下来,脚步也变快了,一个闪身便进入了院中。   空气中有铁锈的味道。   陈老头的火炉还在烧,十几把小刀淬火完毕,却还浸在水中。长长的铁锤烧得通红,而原本正在被捶打的小刀,已经烧得全然变形。   陈老头已经死了,一剑致命,直接穿透心脏。   李寻欢的拳头慢慢握紧,眼下的感觉正如当年他被人从李园送往嵩山少林寺,一路上五毒童子为了要他的命,毒死了不少无辜之人。   他一生最厌恶的,正是无辜之人因他而死。   小李飞刀,并不是只有陈老头才锻造的出来,但凡技术精湛的铁匠,略加要求,都能做出小李飞刀。   那么凶手为何要杀陈老头?   答案并不难猜——因为害怕。   因为害怕传说中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把小小的飞刀视为了神器,以为只要让李寻欢手中没有刀,就可以制住李寻欢的七寸。   凶手是谁,已经八九不离十了。   更何况,武林三大世家之一的丁家,用的正是剑。   李寻欢痛苦地闭上眼,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丁白云,昔日的江湖第一美女,高洁傲岸的白云仙子,的确比他想象的,还要狠毒得多。   他终于有点明白,林仙儿为何会成为那样的一个女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有点事,生活上的事,可能要断更……我会努力保持在一天一更和两天一更的,求别抛弃我T T   ☆、目的      三月初一,十里长亭。   亭内一个人,正是新登科的探花郎。时下正是新春,杨柳黄半未匀,本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色。可长亭杨柳,原本便是送别的象征,分离的男女,赴外的马车,更让李寻欢心生惆怅。   相见时难别亦难。   总是如此。   “一尊酒,黄河侧。无限事,从头说。相看恍如昨,许多年月。”他悠悠然地念,眉间一丝清浅的愁,重复了一句,“相看恍若昨……许多年月。”   话音尽头,李寻欢抬眸,官道上已经出现了两个人影。   两人的年龄都尚小,一男一女,男的是叶开,女的是林仙儿。   林仙儿的笑声如银铃,在风中响起,动听悦耳,绝不会令人感到反感。她的笑容又是那么甜美,会令人想起很多娇美的鲜花,却绝没有一种鲜花能及得上她的艳丽。   林仙儿紧紧牵着叶开的手,像是个温柔的姐姐。   叶开冷着一张脸,轻轻皱着眉,却没有反抗林仙儿的接触。   他们走得并不慢,李寻欢却已经有些着急了。不过他虽然着急,脸上却还是方才吟诗时的潇洒模样,悠悠然,什么都没放在眼中。   林仙儿走过来,笑吟吟道:“还未恭喜李公子高中探花。”   叶开微微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李寻欢。李寻欢却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转而对林仙儿道:“多谢姑娘。”   林仙儿掩嘴笑道:“阁下可真是沉得住气,见我送了令徒过来,难道就不感到奇怪?怎么也不问问我是何居心?”   李寻欢淡淡笑道:“我明白你不安好心,便是了。”   林仙儿笑容僵住。   一个女人一旦笑容僵硬了,再怎么好看的脸,也一定没有之前来得勾人——林仙儿也是个女人。   并且她已经发现,丁白云教给她的武器,似乎没有她想象的那么有威力。眼下她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道:“叶开不小心吃错了东西,误中了我师父的毒药,眼下说不出话来,身上也没什么力气,不过公子大可放心,三日之后他自然会好的。”   李寻欢挑眉道:“哦?”   林仙儿笑道:“家师请令徒作客多日,十分开怀。眼下李公子可带叶开走了,在下也不多送了。”   李寻欢又看了一眼默不作声叶开,却是站在原地不动,嘴角扯出一个极淡的微笑,冷冷道:“这不是叶开。”   叶开看他的眼神,天下再也没人能做出来,只一眼,李寻欢便可以确信林仙儿带来的是一个假叶开。   话尽,指间已有一柄飞刀。   林仙儿的笑容再也挂不住,脸色惨白。他们的原计划是让李寻欢带走一个假叶开,大人虽然长长易容,却很少有人会想到给孩子易容。而且人们最容易对小孩失去防备,一旦李寻欢抱起假叶开,丁白云从小调教的孩子就会毫不犹豫地向李寻欢刺下闪电般地一刀。   但是他们却没有想到,明明已经打扮得同真叶开一模一样,李寻欢轻轻一瞥,便看出了破绽。   形势已经倒转。   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一旦出手,便是夺命的刀。   李寻欢现在可以好好地跟林仙儿谈一谈了,他看了看一旁易容成叶开的小孩,吩咐道:“我知道丁白云的人就在附近,让这孩子去把叶开带来,我或许可以留你一命。”   林仙儿强作镇定道:“没用的,师父不会为了我而放走叶开的。”   李寻欢的飞刀在阳光下闪烁冷光。   “我们可以试一试。”刀锋贴上了林仙儿紧致光滑的肌肤,李寻欢的声音是前所未有的冰冷,“看你师父能为你这张脸,做到什么地步。”   林仙儿怕死,更怕毁容——毁容会让她生不如死。   几乎是立刻,她声音在发抖,颤颤巍巍地,对假叶开道:“快,快去找师父!带叶开过来!快!”   她已经明白,美色放在李寻欢面前,根本无法作为一种武器。   这也是为什么李寻欢年纪轻轻,已经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的原因之一。   叶开来的比李寻欢想象的要快得多。   这次真叶开身边也跟着一个女人,她的年纪比林仙儿要大,可风韵和气质却远胜林仙儿,身上似乎带着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飘渺之气。   她同样很美,脸上唯一的不完美之处,便是一双美目不够清澈,出卖了她的圣洁外表。   李寻欢道:“丁白云?”   丁白云高傲一笑,微微颔首。   叶开眼睛有些红,跑到李寻欢身边,低低叫了一声:“师父。”   李寻欢明知他是装的,在丁白云和林仙儿面前,他毕竟得是个普通五岁的孩子,可是听到小孩委委屈屈的糯软嗓音,心中还是忍不住一痛。   可惜他这回却是想错了,丁白云和林仙儿见叶开对李寻欢如此乖巧依恋,内心都是一阵惊讶。叶开在她们面前并未藏锋,把自己的形象塑造成了天才孩童。   李寻欢对丁白云的脸色更加冰冷,沉声道:“李某不愿伤人性命,就此别过,请。”   “你的确比我想象得要难对付。”能够面不改色地把林仙儿视为无物,实在是种本事,丁白云笑了,“不过我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请。”   她倒是坦然,率先转身。林仙儿愤怒地瞪了李寻欢一眼,跟在了后面。   李寻欢的心却是沉了下来,轻轻拉着叶开的胳膊,蹲下身对上小孩发红的眼眶,轻轻问:“她们有没有对你怎么样?”   叶开把小小的脑袋埋进了李寻欢的怀里,又轻轻唤了一声:“师父。”   李寻欢的不安感扩大地更厉害了,心都跳得快了一些。他略作犹豫,食指和中指还是搭上了叶开的手腕。   上辈子他久病成医,略懂医术。   叶开的脉搏绵软无力,凌乱而没有规律。李寻欢的手忍不住颤抖起来,这是他第一次后悔没有杀一个人。   丁白云竟是废了叶开的经脉。   经脉尽废,学小李飞刀已是天方夜谭。   叶开小小的身子在李寻欢的怀中颤抖着,李寻欢忍不住把小孩抱得更紧了一些,轻声道:“没事的,开儿……”   ***   梅二还是那个梅二,穿得破破烂烂,脸上却是帝王般的倨傲。   他老神在在,为叶开把脉,很快皱了皱眉,直接道:“完全废了,用内力沿着手臂一点一点震断的,呵,下手够狠的。”   李寻欢见叶开脸色苍白,只看了一眼,便别开脸,问梅二:“当真没有办法治了?”   梅二沉思了片刻,最终还是摇头道:“没得治。”接着他又强调了一遍:“我妙大夫梅二说了没得治,天下绝没有人能说治得了。”   叶开闻言垂下头,脸上看不出表情,只是缩回手,又靠进了李寻欢的怀里。   李寻欢心疼得一塌糊涂,万般后悔那日出去喝酒,把叶开一人留在了客栈。叶开本就是他的责任,如今出了事,这种悔恨感甚至超出了当年把林诗音嫁给龙啸云。   叶开却在他怀里抬起头,似乎明白了李寻欢正在想什么,一双琉璃似的眼珠子一动不动地凝视李寻欢,认真道:“师父,不关你的事。”   李寻欢竟是不敢对上叶开的眼睛,低声道:“以后绝不会丢下你一人了,我保证。”   叶开闻言,眨了眨眼,脸上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   他的笑容仿佛有阳光。   “师父,我成不了大侠了。”叶开笑眯眯的,用一种心满意足的语气道,“你不仅不能丢下我,还要好好保护我啊。”   李寻欢愣了愣,被他的笑容感染,心中的压抑略略减少了一些,一双大手握住了叶开软乎乎的小手,认真地道:“好。”   对面的梅二忍不住咳了两声,寻找自己的存在感:“我说,你们还需要药方吗?经脉虽然废了,经过我的调理,这孩子以后用手还是能跟寻常人一样的。”   叶开看都不看梅二,兀自在李寻欢怀里偷着乐。   李寻欢则是一脸认真地记下梅二的药方,又细细询问了一些日常需要照顾的地方,多吃点什么比较好,哪里的水土比较养人,最后弄得梅二都不耐烦了,才抱着叶开告辞。   回侍郎府的路上,叶开问李寻欢:“师父,我们接下来要回李园吗?”   李寻欢嗯了一声。   叶开有点不高兴了,问:“你还要回去娶林诗音?”   “这么多年来,我对她早就没了当年的感情,怎么可能会娶她?”李寻欢勉强一笑,又道,“这次回去我是要把她的婚事给办了,替她找个好人家。”   叶开想了想,还是皱着眉:“龙啸云对她何尝不是一片真心?从前你断了她的念想,最后还不是弄成了一桩人间惨剧?你想要让她幸福,除非让她彻底把你放下。”   李寻欢深以为然,但是此事要能真的做到,还是困难重重。他叹了口气,只能先揭过不提,道:“等诗音的事处理好了,我们去一趟关外,把红雪接过来。”   叶开讶然:“傅红雪?”   李寻欢点头道:“我已经见过了你母亲,把傅红雪收为弟子了。”   傅红雪的人生毁在了仇恨两字上,几乎是代替了叶开的命运。因此叶开对傅红雪愧疚极深,一直将其视作兄弟。   叶开被李寻欢抱着,胳膊挂在师父的脖子上,用嫩白的脸颊蹭了蹭李寻欢,轻轻道:“我不想把师父分享给别人……可是又想对红雪好……怎么办?”   李寻欢失笑,抱紧了叶开:“师父会对你和红雪一样好,但是,师父最喜欢的徒弟,永远是叶开啊。”   叶开展眉,大大地嗯了一声,稚气十足,笑得眉眼弯弯。 作者有话要说:     ☆、侠者      两人又在京城呆了小半个月,在李寻欢的细心照顾下,叶开的身体倒是不错,除了脸色略显苍白,手不能提东西外,与一般的小孩差不多。   期间李作乐在李寻欢的要求下,做了两件事。第一,把原本因文章尖锐而惹怒皇帝的卫树弄进翰林院当了个小官;第二,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跟长公主殿下告白,最后被念容扇了一记耳光,发誓从此洁身自好后,与公主殿下私定了终身。   三月半,杏花满梢头,正是出游的好时节。   叶开躺在马车里,举着一本《小窗幽记》,看得直打哈欠。他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把书扔到了一边。车厢里铺着软实的白毛毯子,叶开不高兴地嘟着嘴,在毛毯上翻滚了两圈,最后打开车门,探出了一个小小的脑袋,软软糯糯地说:“师父,让我跟你一起驾车吧。”   李寻欢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笑道:“我吩咐你读的书已经看完了?晚上到了客栈我还要抽背呢,昨天你就没背下来,今天可不能再耍赖了。”   叶开更不高兴了:“又不是所有人都能像师父一样文武双全……”   李寻欢刚要端正了颜色好好教导一番,叶开一看,心生一计,垂下了脑袋,七分惆怅三分自嘲地说:“也是,我现在是文不文武不武的,什么都做不好。”   李寻欢一听就后悔了,放慢了车速,停下马,柔声对叶开说:“开儿已经很好了。”   叶开抬眸,飞快地看了李寻欢一眼,眼睛湿润润的,说不出的委屈,很快又垂眸道:“开儿不好,开儿只是你的负担。”   李寻欢皱眉道:“别胡说。”   叶开缩回车厢里,狠狠地关上门,准备大张旗鼓地演戏。他眼睛里有了狡黠的笑意,声音却是要哭不哭的,大声道:“我哪里有胡说!你又不是不明白我对你的心思!你早就想甩开我了,是不是?现在我成了个残废,你可怜我,不能抛下我,我还不是个负担吗?”   车厢外的李寻欢没出声。   叶开心里犹豫了一下,他自己说着说着,也有几分当真了,想了想,咬牙道:“你把我交给花白凤吧……我这辈子还是喜欢你,你何必放我在面前整天膈应自己呢……”   李寻欢还是没说话。   叶开想到过去的事情,扯了扯嘴角,眼泪却是砸了下来。他在李寻欢面前总是很容易哭,因为对付李寻欢,哭总是一种直接又有效的手段。   他知道李寻欢就在外面。   他知道李寻欢正在听他的哭声。   他知道李寻欢心中亦是不好受。   但是他叶开想要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上天赐他重来的机会,这辈子的李寻欢身边还没有那么多人,他迫不及待地想要抓住一切。师徒两人,相依为命,多好?不要有其他人,只要他叶开一个,多好?   李寻欢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苦笑一声。   马鞭一扬,马车继续上路。   李寻欢的声音低沉,听不出喜怒,只有一丝无奈:“叶开,我只愿你一生平安快乐,你知不知道?”   这句话说的莫名其妙的,叶开却是听懂了。   李寻欢不会因为叶开是个天才而看重他,也不会因为叶开是个残废而嫌弃他……李寻欢想要的,从来都是叶开的平安快乐。   李寻欢的叶开,应该是木叶的叶,开心的开。   他终于不装了,轻轻问:“师父,你喜欢我吗?”   李寻欢无奈道:“怎么会不喜欢?”   叶开道:“师父,我乖乖听话,这辈子好好念书,你让我喜欢你,好不好?”   他问得稚气十足,却也无比认真。   两人都知道,只要李寻欢答应了,便是让步了,不能再拒叶开的非分之想于千里之外。   骏马放开了蹄子,跑得欢快。   叶开等待着,他有预感,下一刻,李寻欢就会应允他。   偏偏大汉的怒吼声就在这个时候传来。   叶开听到这么远远的一声,心下一惊,驾车的李寻欢已经狠狠甩了一鞭,马车飞快地冲着声音的传来的方向奔去。   官道旁边有一处密林。   八个人,七男一女,正在追杀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   刚才那一声大吼正是由大汉发出的,只见他宽阔厚实的背上已经有了一道狰狞伤口,鲜血滴到了地上。   此人正是上一世陪伴李寻欢多年的铁传甲。   他一身金钟罩铁布衫练了二十年,寻常刀剑暗器奈何他不得。可眼下追杀他的“中原八义”,武功个个算得上江湖一流。方才他正是被排行第三的神枪边浩破了功,锐利的枪头划过了大半个后背,好在伤口并不算深。   李寻欢上一世碰到铁传甲时,江湖中小有名气的“金刚铁甲”已是奄奄一息,远比如今狼狈。他稍稍松了一口气,看来今天来的倒不算迟。   老五安乐公子用的是剑,剑光一闪,铁传甲慌忙避过,身后却是神目如电易老二,看准了他的破绽。   铁传甲眼看避无可避,正准备硬生生挨下这一招,忽然有两颗小石子破风而来,分别击向了老五和老二手中武器!   铁传甲一怔,正在激战中的九个人都不由看向了来人。   不知何时,李寻欢已经站在了十丈开外,一身天青色长衫,翩翩公子,丰神俊朗。他身上犹自带着书卷气,可是那碧绿色眼睛看人的时候,又仿佛是个天生的江湖人士。   他身后不远处有一辆马车,一个漂亮的小孩正吃力地拉着缰绳,等马终于静下来,才坐在车辕上打量众人。   九个人中只有一个女的,正是中原八义的大嫂,头上还戴着丧葬用的白纱花。她冷冷开口:“来者何人?可是要多管闲事?”   李寻欢知道她丧夫不久,翁天杰之死对于九个人而言,都是极大的打击,想了想,客客气气,诚恳道:“在下敬仰翁大侠多年,对铁大侠亦是有所了解,恐怕诸位间出了些矛盾,一时情急,才出了手。”   翁大嫂哪里会信,冷笑道:“铁传甲这个背信弃义的小人,当初也是说仰慕我丈夫翁天杰!可偏偏就是他,将我丈夫出卖,害他不明不白死在了六扇门手下!”   她咬牙,眼中已经闪现了泪光,恨声道:“你要真是仰慕我丈夫,就别挡着我们报仇雪恨!你要是想救铁传甲,哼,不妨直说,就算你武功高强,我们八个也未必会皱一下眉头!”   李寻欢看向铁传甲,叹道:“我知道你有你的苦衷,可这些都是翁大侠生前最亲近的人,就算你说出了那个秘密,这里也绝不会有人泄露出去的。”   铁传甲大惊:“你?”   李寻欢怔住,他见了铁传甲,竟忘了两人如今还只是陌生人。   这下却给了叶开说话的机会,小孩子清清朗朗地道:“我师父乃是六扇门第一神探梅三弄,他今日正是为了化解你们几人间的矛盾而来。”   李寻欢一时无语,默默瞥了一眼神色坦然的叶开。梅三弄,他怎么不知道自己何时多了这样一个假名?   还六扇门第一神探,这群人有这么好糊弄吗?   铁传甲听到“神探”时却是脸色大变,断然道:“江湖恩怨,与阁下无关,就算是朝廷,也万万没有插手之理!”   李寻欢微微一笑,却是转向了中原八义中排行第四的金白风,道:“不知这位大侠怎么看,六扇门有没有插手翁老大之死的资格?”   上一世在兴云庄发生的惨剧仍是历历在目,铁传甲死后,道出真相的正是老四金白风。   果然,金白风脸上露出挣扎之色,最后咬牙,竟是一字不说。   李寻欢转向了翁大嫂,文质彬彬,目光却是锐利如电:“在下有几个问题想请教夫人。”   翁大嫂打量了一边铁传甲,又看了看金白风,与易老二对了个眼神,沉声道:“你问。”   李寻欢也不客气,直接道:“翁大侠仗义豁达,朋友满天下,平日的开销大不大?翁家庄虽然有田有地,每年的收入又是多少?万一钱不够花了,翁大侠该如何解决?”   翁大嫂脸色一白,竟似有些握不住手中的大刀。   老八乃是“赴汤蹈火”西门烈,为人率真耿直,当即竖起了眉毛怒道:“你小子找死!竟敢侮辱大哥!”   而剩下的几个人,却是一片沉默。   翁天杰仗义疏财,就算不去救济他那些江湖朋友,可翁家经营日益糟糕的田地家产,连养一个翁家庄上百口人都是十分困难。   为了筹钱,翁天杰把主意打到了一些为富不仁的人身上,翁大嫂自然也清楚这些事。她不能拦着她的丈夫,因为他的丈夫乃是一个大侠,一个豪杰。   她万万没想到,竟是这样招惹了六扇门的人。   老二易明湖死死地盯着铁传甲,良久才道:“你上门结交大哥,是为了替六扇门找证据?”   铁传甲道:“缉拿翁老大的,正是我的朋友。”   老三边浩道:“这算是你的苦衷?你为何不说出来?”   金白风长叹,道:“因为他不得不保全大哥的名声,义薄云天翁天杰,怎么能做出盗贼的行径?他出卖了大哥,内心已经十分痛苦,是以死都不肯说出他的苦衷。”   李寻欢道:“活人为名声而死,岂不愚蠢?”   翁天杰为了武林豪杰的名声,做起了江洋大盗的勾当;而铁传甲为了翁老大的名声,遭受着被误会与追杀的痛苦……   武林中有多少人想要成名,就有多少人为了成名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李寻欢摇了摇头,露出一个苦笑,他自己当年,又何曾不是一个被名声所累的傻瓜?   幸好,他已经懂得了何为侠。   率先放下武器的老七公孙雨,翁大嫂嘴唇微微抖动,最后还是放在了手中的大刀。边浩弃了长枪,走到铁传甲面前,大手拍上了铁传甲坚实的肩膀,沉声道:“我对不住你……回头你同我们一起走,我那有上好的金疮药。”   他显然已经在后悔刚才刺向铁传甲的一枪。   比起上辈子几个人得知真相后,一个个自杀就义,这个结局不知好了多少。   李寻欢实在替他们感到高兴,也是头一次,为重生一回而感到庆幸。   这时,一个低沉动人的声音却响了起来,来人的语调极为优雅,带着一种难言的魅力,外加一点邪气:“好一个梅三弄,不枉我亲自下一趟江南寻你。”   李寻欢听声辨位的功夫原本已是极好的了,这下却只能判断来人在十丈之内。能够无声无息地看戏这么久却不被发现,可见此人的武功远在李寻欢之上。   来人也是大大方方的,只听见一片衣袂带风声,车厢上已经多了一个绯红长衣的年轻公子。   李寻欢略一吃惊,却也极快反应了过来,长揖一礼道:“王世叔。”   王怜花闻言皱了皱眉,不满道:“我今日的打扮可是年轻了好多,称王公子便是了。”   李寻欢微笑。   叶开就坐在车辕上,斜眸打量了一眼王怜花,撇嘴道:“明明就已经一把年纪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没更新,今天多更新点。   有种自己写崩了的感觉,双休日要好好努力= =   ☆、魔教   王怜花微微挑眉,看向叶开:“小孩,你瞧我是几岁了?”   他易容手段天下无双,今日是浊世翩翩佳公子的打扮,星眸剑目,俊朗非凡,一身绯衣穿在身上,不显女气,反而平添几分优雅。   怎么看都不过是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   叶开道:“易容只能改变外貌,你几岁了,还要我来告诉你不成?”   李寻欢看向叶开的目光露出三分责备,对王怜花道:“小徒玩劣,还请……公子见谅。”   王怜花却不恼怒,反而笑道:“有趣有趣,这回南下,倒还是这个小孩最合我的心意。”他说着一拂衣袖,身形一闪,人便到了叶开旁边,李寻欢都尚未反应过来,王怜花已经搭着叶开的手腕皱下了眉头。   叶开这时似乎又变了,成了一个苍白冷漠的男孩,一声不吭。   “原本倒是极好的天资。”王怜花状似遗憾地摇头,叹道,“可惜了,这下手的确够狠毒的。”   李寻欢欲言又止,王怜花惊才绝艳,医术高超,恐怕不在梅二之下。   果然,王怜花愉快地微笑了一下,摸着下巴道:“我倒是有个方法让他能重新习武,若是他慧根好觉悟高,或许还能成为绝世的武林高手,不知道三弄先生想不想知道?”   他说“三弄先生”时拖长了调子,带着一丝揶揄,显然心情还是很好。   李寻欢立刻想到了《怜花宝鉴》。   上一世他在京做官,科举后没有马上回家。而那时王怜花正准备同沈浪、熊猫儿、朱七七共同出海,找一处海外仙山避世。他平生所学全记在一本《怜花宝鉴》上,不甘心所学无人继承,思来想去,决定把此书交给故人之子李寻欢。可惜王公子在江南没找到正主,又急着出海,觉得林姑娘也很靠得住,便把《怜花宝鉴》托给林诗音转交。   偏偏林诗音只希望自家表哥能够安安稳稳与她一生相伴,料想李寻欢若是学了《怜花宝鉴》,恐怕此生痴迷武学,更是离不开江湖,索性将此书藏了起来。李寻欢当初也是与上官金虹决斗之前,才从孙老先生口中了解到这番曲折。   《怜花宝鉴》的神奇,李寻欢亦是有所了解。当初他废了龙小云的武功后,林诗音让龙小云学了书中武功和医术,竟让他在两三年内恢复了几分功力。而今日的叶开,不正像是当初的龙小云?   李寻欢心中有了思量,脸上却是不动声色,恭敬道:“还请前辈赐教。”   王怜花微笑,伸出手和蔼地摸了摸叶开的脑袋。   叶开没躲开,冷冷地瞪着王怜花。   王怜花耐心似乎是极好,笑道:“你这孩子,倒真是懂得挑起我的兴趣。”   叶开道:“可我对你没有兴趣。”   他上辈子就听够了王怜花的故事,一看见那绯红衣裳,优雅邪魅的笑容,就明白来者何人了。对付这位公子,有时就得像朱七七学习,端足了架子,而且得表示真心对他无感,才能在他面前占据主动。   王怜花不以为意,又看向李寻欢,笑着吐出四个字:“移玉大法。”   李寻欢愣住。   后面默默看戏的九个人也是愣住。   移玉大法,正是最有名的魔教神功,江湖中谁没听过它的威名,几乎每一任魔教教主都是靠着移玉大法独步天下。   叶开却没有吃惊,淡淡瞥了一眼王怜花:“我不练魔教的武功。”   王怜花略为惊讶,心念电转,再看李寻欢,似乎明白了什么。   “移玉大法是魔教的武功不假,可武学原本便不分好坏,只看人怎么去用。”王怜花笑了笑,目光扫过中原八义,“有些人自诩名门正派,侠义满天下,不还是做出了不分黑白,以多敌少的事?”   中原八义理亏,一个个咬牙不语。西门烈最受不了这个,大喝一声,率先走人。其他几个又有谁真的受得了气?他们断没有继续留在这里的道理,于是纷纷跟着西门烈。   铁传甲想同李寻欢道谢,无奈一旁的边浩拉着他,只能同李寻欢点头致谢,匆匆走了。   不相干的人一走,话也可以说的明白点了。   李寻欢何等聪明,自然明白王怜花的意思,只道:“开儿并非魔教中人。”   “我既然下江南来寻你,自然已经查清楚了你李寻欢是个怎么样的人……”王怜花老神在在,耸耸肩,道,“我手中还算有点势力,顺便也查清了三弄先生的好徒儿。”   李寻欢沉默。   “他的外公乃是如今的魔教教主,天下还有谁比他更有资格练移玉大法?”   李寻欢叹道:“世叔,小侄实在不愿叶开牵扯进魔教之中。”   王怜花轻嘲一声,道:“你就甘愿让他一辈子学不了武?你别忘了他是谁的儿子,没有武功,你以为他就能抽身于这江湖?”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李寻欢不可能不明白这道理。   他护得了叶开一时,护不了叶开一世。总有一天,叶开要自己去面对这江湖。   王怜花见李寻欢沉默,继续道:“别的不说,就单单一项杀父之仇,怎么办?”   叶开倏地抬起了眼睛,盯着王怜花,目光竟有几分锋利。   李寻欢默然,他不得不承认,叶开必须学会武功,并且得有一身很好的武功。否则,下次再出现一个丁白云,可能废的就不是叶开的经脉,而是叶开的命。   在叶开的安全面前,他无法不让步。   王怜花一看李寻欢的脸色,就明白师父这关基本是过了。他转向叶开,仍是一片笑意盈盈,道:“怎么?不想给你爹报仇了?如此宽宏大量,让凶手逍遥法外,不给你一门上下那么多人一个公道?”   叶开瞪他一眼:“闭嘴。”   王怜花轻笑,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本装订潦草的小书。   正是《怜花宝鉴》。   他手一扬,小书借着力,扔向了李寻欢。   “此书原本便想着给你,让你为我寻个有缘之人,好好研习。”王怜花扬眉,以目示意叶开,“这下我看人选已经有了,书上记载的,全可以给这孩子用。”   李寻欢原先也没见过《怜花宝鉴》,听了移玉大法后,怎么也不能再把手中的小册子视为宝书,颇有种接了烫手山芋的意思,还不能扔了。   王怜花又是笑,揶揄道:“别皱眉了,我又不是魔教中人,怎么会知道移玉大法如何修炼?”   他一指叶开,似乎有点无奈当师父的怎么这么不了解徒弟:“你这徒弟早有了移玉大法的秘笈,顾忌着你,才不练罢了。”   李寻欢大吃一惊,他自问算得上是天下最了解叶开的人,竟不知道叶开手中有魔教的武功。   叶开脸色一变,冷冷看向王怜花道:“你认得我娘?”   王怜花谦虚道:“泛泛之交。”   他早该想到,花白凤何等护短,最好的东西,当然都得留给自家的儿子。李寻欢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轻声叹道:“开儿,你不应该瞒着我。”   叶开看着李寻欢,忽然跳下了车辕,步伐不稳,跑得也不快,软乎乎的身子冲进了李寻欢的怀里。   李寻欢无奈地抱起他。   叶开眼睛明亮,一改在王怜花面前的冷漠,认真解释道:“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我怕你不喜欢我是魔教的人。”   小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强忍的委屈:“是她离开前给我的……我呆在山上……没练过。”   李寻欢明白过来,想必是花白凤交给叶氏夫妇,再由叶氏夫妇告知叶开身世时,把秘笈给了叶开。   王怜花这下忽然成了背景,一直挂在唇角的笑意都没了。他看着和谐的师徒俩,忍不住摸了摸下巴,深沉地皱下了眉:这种心情,明明只有当看着沈浪和朱七七在一起才有的啊……   哈,有点舍不得隐退了呢,江湖好像还是很好玩呀。 作者有话要说:  咕~这篇文没有上一篇写得细腻,因为整个故事要复杂,构架要大。   自己回顾了一下后,只希望大家多多包含。   另外,更新我尽量日更,尽量不出现连续两天不更新。   ☆、心机   王公子喜欢享受。   可惜眼下,他却觉得非常不好受。   李寻欢在赶车,叶开在认认真真地看那本《小窗幽记》,同处车厢的王公子懒洋洋地架着一双长腿,脸色远没有姿态来得悠闲。   不该啊,他王怜花,名动天下的洛阳公子,江湖中数一数二的大人物,又送上了奇书《怜花宝鉴》……这对师徒对他的态度,未免也太平淡了吧?   尤其是叶开,简直把王公子视为无物,偶尔看见了,也只给上冷冷的一瞥。   奇怪。   不过,奇怪的,往往也正是有趣的事情啊。   王怜花勾起嘴角,伸手揉了揉叶开的脑袋,故作不经意开了个话题:“你们师徒感情很好啊。”   叶开毫无反应。   “不过,相比李寻欢对你,似乎你更在意李寻欢呀。”   叶开抬眸,冷冷道:“你想干什么?”   “小孩,你又想干什么呢?”王怜花挑眉,笑得风流俊美,“世人称我一声千面公子,可我在你这个年纪,连你的一半善变都及不上……”   叶开瞪着王怜花。   王公子一看他的眼神就懂了,拖着调子长长地“哦”了一声,敷衍地说了句:“小孩子就是善变啊。”   这话是说给外面的李寻欢听的。   接下来他传音入密,问叶开:“乖孩子,你告诉我,山上那对叶氏夫妇是怎么调教你的?”   这孩子身上的确有太多迷了。   叶开凉凉地看了王怜花一眼,平静道:“天生如此。”   口气还是很平常,王怜花却在他眼中看到了一丝倨傲。这种倨傲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仿佛自打出娘胎就有了,对王公子而言绝不陌生。   他低低地笑了起来,以手掩面,言语间自有一番浑然天成的风流姿态。   “你不该是李寻欢的弟子,不该啊……”   明明就是为他王怜花打造的传人嘛。   叶开竟然也勾唇笑了笑,又转过去看那本书,淡淡道:“我只想做他的徒弟。”   王怜花冷笑。   徒弟?徒弟对师父是那个样子的?王怜花何等的眼力,心知这对师徒间的关系绝不会那么简单。   他难得在世上碰到一个同类,却也不是爱多管闲事的人。叶开这小子虽然生性同他一般倨傲冷漠,可他比他更能装,更能忍。   他愿意也可以,为了李寻欢,变成一个乖巧听话的好徒儿。   王怜花又摸了摸叶开的脑袋,向着外面努努嘴:“他知道你这样?”   叶开白他一眼:“我是个天才,我师父知道的。”   真够大言不惭的,竟然在绝世奇才王公子面前说这样的话。   不过就算王怜花再聪明,也没想到叶开的身体里装着一个早过了十八岁的灵魂。小孩毫无愧色地说自己是个天才,纵使是王怜花看上去,也的确像这么回事儿。   心里承认了,嘴巴上却不能饶过,王公子何时在小孩面前受过气,嘲道:“你要真是个天才,还会被人弄断经脉?”   气氛一凝。   叶开的眼中闪出一丝厉色。   王怜花忽然睁大了眼睛,聪明绝顶的脑袋极快地明白了过来。他做了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张大了嘴巴,又做了一个“哦”的口形。   他几乎是立刻,对脑海中冒出来的想法,用直觉判断为真相。   这孩子,比他想要得还要聪明得多。   也可怕得多。   恐怕没有自己的出现,过不了多久,叶开也会让李寻欢了解到移玉大法。   移玉大法,原本便需要修炼之人断尽全身经脉,最佳的时机正是五岁。这个时候的孩子堪堪能承受这种痛苦,武功亦是没有多少根基,重塑经脉再好不过。   而一旦叶开被废了经脉,便有了正大光明修炼移玉大法的理由。李寻欢就算不同意,权衡之后,也不得不做出妥协,到时叶开可以一边当着李寻欢的宝贝徒弟,一边名正言顺地拥有魔教的势力。   毕竟移玉大法只有魔教教主才能修炼。   他是故意让人废去经脉的。   王怜花对自己的推断极为自信,不过他现在好奇的是,叶开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在保全性命的同时,被仇敌恰好废了经脉,凭他一个五岁的孩子,根本不可能达成。   他手中必定有势力,也必定有信得过的手下。   王公子笑得愉悦而邪魅。   他开始有点同情与叶开作对的人了。   当然,他也顺带同情一把李寻欢。   叶开小脸皱起来,咬了咬雪白的牙齿,显然对眼前之人气得不行。他把书一扔,装作“受了王怜花言语攻击”的样子,推开车门,爬进了李寻欢的怀中。   自从两人都清楚彼此是重生的人后,李寻欢对叶开的言语,也就不感到特别奇怪了。十八岁的人,原本就有自己的想法,何况当初十八岁的叶开,早就在江湖混得风生水起了,因此他也没仔细去听方才车厢内的对话。   反而注意到,叶开气鼓鼓的样子,很是可爱。   李寻欢没多想,任由小孩在他怀里躺着,温声安抚道:“别跟世叔闹气,听话。”   他眼中的春水仍是温柔多情的。   叶开的心一下子平静了下来,他闷闷地点点头,把脑袋埋进李寻欢的天青色衣衫里。   做一个好徒儿已经被证实没用了呢。   他这辈子,绝不会再重走一遍愚蠢的老路,不管用多么卑劣的手段,也一定要让师父留在他的身边。   一辈子。   ***   叶开的日常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原本赶路的日子,他可以整天和李寻欢腻在一起的,一天的任务,最多不过就是看点书,背上两段绕口的,出去像个探花郎教出来的弟子,也就得了。   现在则成了终日学习《怜花宝鉴》。   王公子兴致勃勃地当起了教书先生,一本小册子,由他一讲,被无限扩充,琴棋书画,天文地理,医药占卜,古今中外,竟是要一一娓娓道来。   李寻欢自问也是涉猎极广的人,却也不得不拜倒在王怜花的才气之下。   这位王公子的确如传言所说,无一不通,无一不精,是绝世罕见的通才。   叶开曾被江湖上有名的学士乐乐山称作才子,现在打着“天才”的幌子,到了王怜花面前,简直成了个呆子。   要在短时间内学完《莲花宝鉴》,谈何容易。   后来他也装不下去了,每天晚上睡前对着李寻欢,都是苦着张小脸。二十天下来,竟是瘦了一整圈。   王怜花同沈浪等人,约在了山东,李寻欢绕了路,也不急,终于在二十天后把王怜花送到了山东沿海。   王公子临走前,捏着叶开的嫩脸,邪恶地微笑:“叫师父。”   叶开被他磨走的脾气却又回来了一点,冷着脸不肯说。   “半路上遇见你们给我省了不少的时间,我和沈浪可是约在一个月后呢。” 王怜花气定神闲,拖着调子道,“我看你脑子没有多聪明,还要好多东西没教给你,叫我怎么放心得下……”   叶开咬牙,挤出两个字:“师、父。”   王公子通体舒畅,高高兴兴地应了一声,夸道:“好徒儿。”   李寻欢微笑着看两人折腾,暗自觉得,王怜花这师父,比他称职得多。于是下定决心,以后也要做个好师父,培养孩子从娃娃抓起。   不过眼下他还有一件事情尚未忘记,从怀中掏出已经写好的一封信,交给王怜花,诚恳而严肃道:“小侄有个朋友,年纪也不比叶开大多少,与沈大侠和世叔,都有些关系。”   王怜花接过信,皱眉。   “什么关系?”   李寻欢想起那个在冰雪中独自行走的少年,轻轻叹气。   “与生俱来的关系。”   王怜花把信收进怀中,李寻欢既然临走前才给他,自然是要让他和沈浪一起看这封信。不过他思维敏捷,很快已经想到一个人:“白飞飞?”   李寻欢苦笑:“此事颇为复杂,由前辈自己决定罢。”   王怜花点头,又蹂躏了一番叶开后,潇洒地与两人分道扬镳。   江湖的确有趣,可海外的仙岛,才是如今的他真正该去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叶开不会黑化很厉害的,师父在嘛。   ☆、在乎   又是长亭,杨柳依依。   杏花满梢头,粉红花瓣落了一地。   少女就站在树下,人比花娇。   今日阳光灿烂,春色正浓。少女身后的丫鬟为她撑着伞,轻声埋怨:“这都等了一个时辰了,少爷也没说什么时候到,表小姐先去亭内歇息一会儿吧。”   林诗音温柔的眼波注视着远方,柔声道:“再等等。”   李寻欢十五岁便闯荡江湖,两人此次一别,已是经年。既然都已经苦候了那么多日日夜夜,又何妨再等上几个时辰?   马蹄声渐渐响起,远处一辆马车正在不急不缓地驶来。   林诗音的脸上露出浅浅的笑意。   丫鬟是最先叫出声的:“真的是少爷!少爷回来了!”一旁的车夫闻言立刻站了起来,远目,大笑,“咱们李园的探花郎回来啦!”   李寻欢仍是一身天青色长衫,潇洒地拉着马绳,远远看见了等待的一行人,爽声笑道:“早知道你们不听话,我也不该寄劳什子信!”   游子回家,落叶归根,李寻欢虽然笑着,心却已经忍不住颤抖起来。   他几乎忘了自己还能有个家。   林诗音上次见到李寻欢还是两年前,忍不住向前走了几步,痴痴地凝望李寻欢,眼看着心上人的身影一点一点变大。   马车很快停下。   林诗音眼中已经蓄起了泪水,轻轻道:“表哥?”   李寻欢低头,十七岁的林诗音眉目如画,清雅脱俗,还是那个不食人间烟火,被他如珠如宝呵护长大的表妹。   两人相互凝视。   撑伞的丫鬟红着脸,笑嘻嘻地退了下去,这实在是一副动人的画面,她绝不应该打扰。   偏偏有人不明白这点。   吱呀一下,车厢门被推开了。   粉雕玉琢的小男孩探出脑袋,眨眨明亮的眼睛,看着林诗音,好奇道:“好漂亮的姐姐?师父,你认得她?”   李寻欢心里叹口气,看来真是把叶开宠坏了,“这是我表妹林诗音,这是我徒儿叶开。开儿,叫姑姑。”   林诗音脸色微微僵住。   叶开一边伸出胳膊要李寻欢抱,一边又乖又甜地开口叫“姑姑”,短时间内就抢占了所有人的视线。   林诗音对表哥望穿秋水,几乎思念成疾,心中不知道有多少话想对李寻欢一一道来。偏偏叶开在此时揉了揉眼睛,稚气十足地跟李寻欢撒娇:“我们要回家了吗?那个大叔来赶车吗?师父跟开儿坐一块好不好?”   车夫早就准备好了:“公子先上车吧,家里等着你给洗尘接风呢。”   李寻欢哪里不明白叶开的心思?可他早已认清对林诗音没有男女之情,也无意让表妹会错情,索性顺着叶开,只对林诗音简单一点头,上了马车。   接人的马车一共有两辆,林诗音和丫鬟自然只能上了另一辆。   车厢里,叶开把脸埋进李寻欢的脖子,却怎么也遮不住盈盈笑意。   李寻欢无奈道:“你倒真把自己当做小孩了!”   叶开理直气壮:“开儿如今本来就是个孩子啊,师父不高兴我方才那么做吗?”说着,脸上不知何时又露出了几分可怜巴巴,替自己辩解,“我可是为了师父好,对女人可绝不能心软,否则这辈子都摆脱不了她们的魔爪。”   李寻欢嗯了一声,忽然想到了当年听过的江湖趣事,扬眉道:“听说当年叶大侠有个红颜知己,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叫丁灵琳,是么?”   叶开脸色大变,恨声道:“我当初就是太心软了,才甩不掉她。”   李寻欢微微蹙眉:“据说丁姑娘对你痴情得很。”   叶开咬牙,打量了一下李寻欢,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道:“您当年既然听说了这些,可有什么想法?”   李寻欢失笑道:“我只奇怪你为何不娶了她。”   叶开气得转过身去,大声道:“我最多只占了她一点便宜,当初在边城也不过想着她是丁白云的侄女,也算个可怜人,才没有撵走她!我躲她还来不及,为何要娶她!”   “只占了她一点便宜?江湖传言,你们可是一对神仙眷侣,少年夫妻……”   叶开火气更大,气得全身颤抖,背过身不理李寻欢。   李寻欢仍是笑。   过了半晌,才听见叶开挫败的声音:“果然你一点都不在意,是吧?你当初一定很高兴,我去找了个女人喜欢……”   他装作少年风流,曾无数次把女人的头上的珠花插上自己的衣襟。   那么多人的喜欢,他轻而易举就能得到。   可偏偏,心中在乎的人永远无动于衷。   李寻欢笑不出了。   他忽然发现他又很想叹气。   “开儿,你不应该的。”   叶开竟还是不肯面对李寻欢,他低嘲了一声,道:“师父,你别对我说什么应不应该。”   李寻欢沉默,是啊,他若真的清楚什么应该,什么不应该,上一世又怎会颠簸流离,恶疾缠身,最后落得那样一个下场?   两人都不说话,最先妥协的人自然还是叶开。他轻手轻脚,又爬进李寻欢的怀里,轻轻道:“这次我换个法子,绝不会做那么蠢的事啦。”   李寻欢学王怜花,揉了揉叶开的脑袋。   叶开像一只慵懒的猫,乖乖地撒着娇。一双清亮澄澈的眼睛,在李寻欢看不见的地方,闪过一丝狠色。   ***   御笔圣书的对联早已送来,金色的大字,新上的油漆,李寻欢在进门前,不由怔住了。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他抬头,匾牌上两个字:李园。   ——不是兴云庄。   李寻欢怅然若失,心中说不出什么滋味。叶开迈着小步子,拾阶而上,走了一半,见人还在原地,歪着脑袋笑:“师父,快来!”   李寻欢明知他是装的,却还是被小孩娇憨的样子弄得忍不住微笑,走上前牵起叶开的手,正好走在了慢一步下车的林诗音前面。   女人在心上人面前总是格外敏感,林诗音脸上的笑容很快又淡去了一分。   李家虽大,仆人却不多。   晚上的接风宴,说到底,不过是一次家宴。林诗音这两年学了不少菜式,精心准备了足足两个时辰,菜肴摆满了一张大大的八仙桌。   叶开支着筷子,恹恹地皱着眉头,小脸几乎埋进饭碗里,却不动菜。   李寻欢不理他,酒壶里的竹叶青是他小时候亲手酿的,味道不错,难得获得了准许,他只想着好好满足自己的酒虫。   林姑娘善解人意,十分懂得体贴人,柔声问叶开:“吃不惯?”   叶开嘟着嘴,语气自然:“不好吃……”   林诗音笑不出来了。   叶开扑上去缠着李寻欢,道:“师父,我们什么时候出关?开儿想吃师父做的叫花鸡!”   李寻欢一杯酒下肚,刚刚放松的神经又被叶开弄得紧张起来,他清楚叶开的用意,很是无奈,嘴上含糊配合道:“再过一段时间。”   林诗音讶然道:“表哥要出关?”   长痛不如短痛,李寻欢点头道:“这次走了,大概要过好几年才能回来。”   林诗音的脸色一下子苍白下去。她原以为李寻欢这次回来,金榜题名,守丧期过,两人的婚事便可以提上日程,没想到他竟是还要走!   而且不再是简单的闯荡江湖,而是要远走天涯!   李寻欢心生不忍,却只能硬着心肠道:“我生性浪荡,从来如此。此事大哥也已经知晓了,怪我没有早早同你说。”   林诗音仍是不敢置信,美眸含泪,泫然欲泣:“你……当真不能留下来?”   李寻欢强笑道:“你若是许配了人家,再远,我也还是会回来的。”   很多事情,即使重来一遍,他还是会做一样的选择。   现在,他的确要走,也的确不能留下。   林诗音一行清泪流下,推开杯盏,失魂落魄地离了席。   叶开看着她的背影,几乎也忍不住叹气。   李寻欢的烦恼仍是那么多,那么难解决。竹叶青一杯又一杯地灌进了肠子,很快就超出了叶开规定的三杯。   叶开没阻挠,也没劝酒,默默地扒完了自己的饭,觉得林姑娘的手艺很好,自己有必要向她看齐,随后乖乖地找了个丫鬟带路,大摇大摆地进了冷香小筑。 作者有话要说:     ☆、后悔   李寻欢五岁时搬进冷香小筑,至今已经过了十五年。   叶开站在窗前,他个头不高,微微踮起脚尖,抬着下巴去看,目光尽头,果然有一幢小楼与冷香小筑遥遥相对。   那正是林诗音的住处。   他知道李寻欢曾经无数次注视过那幢小楼,从朝阳初起,到夜深人静。正是因为他清楚得知道,所以他嫉妒得发疯。   林仙儿就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的。   她到底年纪小,根基尚浅,掠上两楼,已是将自己的轻功发挥到了极致。   “一年之后,我要你能在丁白云手下过五十招。”叶开面无表情,看了她一看,冷冷道,“你现在练的万妙无方剑法,远在丁家之上。”   林仙儿恭恭敬敬道:“是。”   “他还在喝酒?”   “据丫鬟说,李公子已经喝了快两斤了。”   叶开皱下了眉头,沉吟片刻,道:“我吩咐你做的事情,怎么样了?”   “万马堂已经鸡犬不留,马空群果然害怕,主动与丁白云约在九月。”   一夜之间杀光万马堂的鸡和狗,真不知道叶开是怎么想出来的,不过的确把万马堂的人吓得不轻。马空群已是惊弓之鸟,整个人大乱了。   叶开扯开嘴角轻笑了一下,流露出与年龄全然不符的成熟:“呵,九月……正是鹰飞的时候。”   广阔的草原,疾奔的猎物,身后是飞起的群鹰。   血/腥与残酷,才是九月的边城,真正的样子。   “丁白云知道你来了?”   “自然,她收到马空群的消息后,便已经隐隐约约想打发我走了。”林仙儿想了想,解释一番,表明忠心道,“她根本不信任别人……长公主手下的人还在查我,得罪李公子后,丁白云也不放心把我用在江湖上,怕暴露了她的行藏。她既不想轻易放弃我的脸,又不敢真的用我,带我上路。这回我提出和父亲回江南,正好合了她的心意。”   叶开已经得到了想知道的东西,颔首道:“你可以走了。”   林仙儿弄不明白,犹豫了一下,问道:“主子的意思是?”   叶开有点心不在焉,一想到李寻欢正在借酒消愁,整个人都烦躁了起来,惜字如金道:“练功,九月来边城。”   林仙儿这时忽然想起了什么,往窗外看见林诗音的小楼,踌躇了一会儿,大着胆子道:“属下在京城的时候,听说了一些事情,跟林姑娘略有关系。”   叶开听到“林姑娘”,示意林仙儿继续。   “卫树,也就是今年新科的进士之一,他思慕林姑娘已有两年。”林仙儿小小年纪混迹男人堆,打探消息已经是看家本领,卫树年少英俊,才子风流,故她知道的也多了一些,“据说他曾经数度来李园求见林姑娘,醉后曾说,不信林姑娘对他全然没有感觉。”   和李寻欢有关的人,叶开都多多少少有些了解。   卫树,也就是当初嵩山少林寺的心树大师。他曾经与李寻欢同朝为官,关系算不上好,毕竟将李寻欢弹劾,最终促使李寻欢辞官的人,正是他。   联系林仙儿的话,一切就变得意味深长了起来。叶开心念电转,难道卫树当初与李寻欢作对,是因为爱慕林诗音?那么卫树最后出家,遁入空门,是由于林诗音嫁给了龙啸云?   如果真是这样,简直再好不过。   就算不是,叶开也不介意促成一桩姻缘。   “传我的命令,派人给卫树递消息,林诗音病重,李寻欢另觅良配。”   林仙儿知道自己做对了,心里很高兴,爽快地接着任务,一闪身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   李寻欢已经很久没有醉过了。   穿过长廊,走过小桥,正是一片梅花林。梅花早已凋谢,梅香却仍有残留。李寻欢背靠一株老梅树,身旁一壶清酒,持着一把小刀,借着月光细细雕刻一块木头。   他的手很稳。   一截枯木,很快显现出一个清丽脱俗的少女。   叶开就在这个时候找到了李寻欢。   李园实在太大,他又没有武功,前前后后跑了小半个时辰,问了七八个人,若不是灵机一动,寻着空中的淡淡酒香,恐怕得一直找到李寻欢主动现身为止。   叶开也不恼,站在李寻欢面前,淡淡道:“你醉了。”   一个酒鬼绝不会承认自己醉了,李寻欢却发现自己忽然有点不像个酒鬼。他点头,眼眸明亮如星,却是坦然道:“我醉了。”   “因为林诗音?”   李寻欢摇了摇头,天边明月高悬,值得再饮一场。他想了想,缓缓道:“因为造化弄人。”   不管前世还是今生,他们都回不到原来了。   “你后悔吗?”   “我后悔过很多事——但又能怎么样呢?”李寻欢露出一个苦笑,“我终究是不爱她,当年我把她让给龙啸云,其实心中清楚,龙啸云用情至深,爱她入骨,我的确都比不上的。”   他喝醉酒的时候,往往也是他最清醒的时候。   ——因为他是个真正的酒鬼。   叶开看着李寻欢,似乎有几分痴了:“师父,你这辈子,究竟爱过谁?”   李寻欢眼神温柔,注视着叶开,笑得却有几分寂寞。   叶开已经知道了答案。   他这次没有去拉李寻欢的手,他甚至没有勇气多看那块木头一眼,就转身率先走向冷香小筑。   李寻欢站在原地,垂眸,凝视手中的雕像。   夜风吹过,空气中梅花香气若有似无。他的笑容也如同这夜色一般,淡到接近虚无。   他的手居然还是很稳,很灵活,仍是一点一点,细致地在木头上刻出精致的眉眼。   ——那是一个绝色的美女。   她的容貌精致更胜林诗音,当然也不会是林诗音。   如果叶开还在,他一定会发现,那是他男扮女装时的模样。 作者有话要说:  叶开是攻,嗯,想好了。   叶开男扮女装灰常漂亮,详见《九月鹰飞》。   接下来更新时间不稳定,11点前没更,就是断更啦。   ☆、天真   一夜无眠,晨光熹微。   李寻欢提着酒坛子走进冷香小筑,甫一进门,便看见叶开盘腿坐在榻上,脸色惨白,眉关紧锁,仿佛正在遭受极大的痛苦。   他呼吸一滞,闪身来到叶开面前,想去试探小孩状态,手指却僵在了半空。   关心则乱,他差点没看出,叶开正在练功。   王怜花早就提醒过,移玉大法进入第一层境界前,必须重塑经脉。过程之痛苦,若无坚定的意志,决计是熬不过去的。   因此,早在半月前,两人便约好了,经历这道关卡时,师父要时刻守在徒弟身边,否则小孩子就算中途没晕倒,出关后也要走火入魔的。   没想到现在,叶开竟是自顾自练了起来,咬紧牙关,疼得冷汗直流,却是倔着性子一声不吭。   摆明了要他心疼。   李寻欢皱眉,无计可施,只能坐在一旁,默默看着。   叶开模样俊俏,有三分神似他的母亲花白凤,瞧上去总像个文文静静的女孩子。也正是因为如此,上一世他们在关外的最初两年,小叶开没有少受过外族男孩的欺负。何况七岁之前,李寻欢没有传授给徒弟任何武学,小孩受了欺负,总是一声不吭,回去独自练些粗浅的腿脚功夫。   他一切都看在眼里,虽然心疼,却从未管教过叶开,更别提为叶开出头。   他要他自己学会变强。   大概也是因为如此,师徒两人的关系起初算不上好,到了后来,更是僵住。   叶开十六岁浪迹江湖,飞刀出手,别人问他是不是李寻欢的弟子,他从来不敢自报师门,最多不过是自嘲地摇头,说自己仅仅学到过一点皮毛。   上一世,他从小恭恭敬敬,却很少叫李寻欢师父。可是每一次喊师父时,那双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对李寻欢的一点回应的渴望。   世上没有天生的浪子。   叶开的父亲死得早,母亲沉浸在报仇中,伶仃孤苦,唯一可以依靠的,不过是一个强大的师父。   可这个师父的确当得不够好。   他成了叶开心中的神,却始终没有成为叶开的家人。   浪子没有家。   李寻欢忆起往事,细细思索下来,发现自己亏欠小孩的实在不少。   将心比心,他甚至要怀疑,叶开在微笑时,心中是否真的快乐?   木叶的叶,开心的开?   几分真,几分假?   ***   天色一点点明亮起来。   丫鬟走上小楼,见屋内没有人,扬声疑惑地唤:“少爷?表小姐让我来喊你用膳。”   里间传来李寻欢疲惫的声音:“我下午去找诗音,叫她别等了。”   丫鬟感到奇怪,探着脑袋往里面瞧了一眼,却见李寻欢坐在床边,微微俯下身子,执着一块方巾,似乎在替人擦汗。   “青儿。”李寻欢叹气,看向丫鬟,“还不快走?”   小丫鬟一点也不怕李寻欢,冲李寻欢大咧咧地笑了笑,跑去传话了。刚下了楼,却又被李少爷喊住:“差个人送份清粥上来,火候一定要足。”   青儿心中有点可怜表小姐了,也愈发好奇床上之人是谁,打算找林诗音的贴身丫鬟八卦八卦,怀着兴奋,气都不喘一路跑出了梅林。   李寻欢看着小姑娘的背影,站在窗前苦笑。   叶开从昏迷中醒来,甫一睁眼,下意识便寻欢李寻欢的身影,恰恰捕捉到他的苦笑,不知为何,一时间竟是觉得委屈无比。   他在李寻欢面前从来便是想哭想哭,默默别过脸去,泪便顺着眼角滑下。   李寻欢何等的耳力,一转身发现小孩竟然开始哭鼻子了,准备了半天的腹稿这下全废了。   “开儿,你做什么?”   叶开索性背过身,小小的身子都哭得抖了起来,他全身都疼着,越是发抖越是受罪,索性哭得更凶了。   练移玉大法何等的折磨?但他一声不吭全扛了下来,无非是要李寻欢心疼自己,可醒过来看见李寻欢只是无奈苦笑,又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幼稚无比。   他不过是仗着李寻欢心疼他,可怜他,以及对他有一丝歉意和懊悔,就还以为自己真的得到了师父的心。   多么天真?   而李寻欢只觉得一阵头疼,实在搞不懂眼前的叶开。这个叶开时而娇憨可爱,时而淡漠冷冰,喜怒无常,变化多端,偏偏又把他吃的死死的,让他怀着一腔怜爱,无计可施,束手就擒。   李寻欢伸手按住叶开,温声道:“躺好,不要乱动。”   叶开咬唇,疼得死去活来,听他这么一说,更是死命地挣扎,一时间简直失了理智。   他怕林诗音,一回到李园,对上李寻欢那位青梅竹马、温柔典雅,全身上下挑不出一点不是的表妹,他整个人早就不好了。   忍了两辈子的委屈,似乎要在这样一个清晨全数爆发。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他叶开玩得起,奉陪到底!   李寻欢哪里明白他那番心思,见叶开哭得太惨,同以往大不相同,心中一软,仍是按着叶开,头却低下来,在叶开额头印下轻轻一吻。   叶开愣住。   他呆呆地,不敢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人。   李寻欢唇角的弧度无比柔和,带着温柔的意味:“听话,好不好?”   他的口气像在哄一个小孩,叶开这下也的确成了个真正的小孩。他眨眨眼睛,感觉李寻欢的体温隔着衣料传过来,经脉都不疼了。   然而李寻欢就在下一刻离开了他。   叶开现在的反应的速度奇慢无比,因此还没来得及张口表示不满,李寻欢便回来了,手上又拿着那块讨厌的木头。   他该不会是想坐在床边刻林诗音吧?   叶开死死地盯着李寻欢,眼里几乎要冒出火来,那么刚才他又是什么意思?   李寻欢却只是微微一笑,把雕像放在了叶开的枕边。叶开忍了忍,没忍住,冷冷地朝雕像瞥了一眼过去——随后整个人僵住。   他绝对是在做梦。   他的声音也像是浮在梦中:“我?”   李寻欢嗯了一声,对着叶开期待的眼神,又沉默了。   过了好久,李探花才挤出一句:“雕刻可以使手更稳,你应该学一学。”   李寻欢活了两辈子,倒是头一次怎么不自在。   虽然答案离自己想要的差了十万八千里,叶开还是破涕为笑,眼睛闪亮亮的,孩子气地说:“好呀,师父,你教我。” 作者有话要说:  咕~我从前没写过长篇小说,最长的也就是《任君遨游》了(陆小凤同人,有兴趣可以点专栏看看),不过也只有6万多字,应该算中篇。   写长篇对我是个很大的挑战。   如果有哪里把握不好,欢迎指教。   谢谢各位O(∩_∩)O~   ☆、梅花   鸳鸯戏水,龙凤呈祥。   这是一幅长达三尺的刺绣,金丝银线,极尽华美,耗了林诗音足足半年的时间心血。为了它,林诗音纤细优美的手指,几乎每一根都曾被绣针刺伤过。   然而她从未有过不耐和厌倦,一针一线,细细打造,每每想到这幅刺绣或将用在和李寻欢的婚礼上,她美丽的脸上,总是忍不住露出清浅的微笑。   江湖上有过林诗音的名字,却从未有过林诗音的身影。   她说到底,不过是个平凡的女子,自七岁那年走进李园,一生最大的期待,便是可以在某一个良辰吉日,成为李寻欢的妻子。   她已经足足等待了十年。   然而现在,他要走,祝福她可以嫁给其他人。   李寻欢站在门口,轻敲门扉。   林诗音抬头,一豆灯光照亮她的侧脸,一双剪水秋眸,盈盈闪烁水泽。   李寻欢微笑,他明白自己的笑容必然有几分哀伤,因为他的心中全然只有苦涩。   重生一世,林诗音还是那个林诗音,而李寻欢却永远回不到过去的李寻欢。   他已经经历过太多,做不回那个林诗音心中的表哥,然而对表妹的怜惜,却因上一世的遭遇而只增不减。   “你说下午会来。”林诗音望向窗外,夜色深沉,已是戌时三刻,恍惚道,“你从前对我说,你答应我的每一个字,都会做到。”   李寻欢张口,无言以对。他并不是下午真的走不开,只是他清楚他不该来。正如叶开下山之前,对养父母的一派冷漠。有时狠下心,为的不过是减少对彼此的折磨。   林诗音笑了笑:“我知道你是忘了,不怪你。”   李寻欢涩声道:“是我的错。”   “你总是还是这样啊,无论什么事情,到最后都算在自己身上。”林诗音轻叹,声音却哽咽了,“正是因为如此,我才最怕你在江湖上出事。”   林诗音的确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李寻欢的人之一。   李寻欢想起自己所经历的一切,不由苦笑,长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为何不肯离开江湖?平安度日,难道不好?”   李寻欢摇头,淡淡道:“我已经说过答案了。”   江湖,原本便由不得人来去自如。   林诗音眼中的神彩一下子淡下去,看着李寻欢,轻轻道:“表哥,你给我一句实话。你……当真不爱我?”   李寻欢怎么可能不爱林诗音?   如果不爱,那他上一世散尽家财,浪迹天涯,都是为了谁?   可是这份爱,终究不是男女情爱。   李寻欢坦然与林诗音对视,碧绿色的眼眸里,情意深深。   林诗音看得很清楚,无声泪下。   她终于可以叫自己死心。   李寻欢见林诗音哭泣,心中亦是无比难受,却只能站在一边,什么都做不了。这时外面开始下雨,水滴敲打着窗户,一串串水珠顺着屋檐淌下。   风雨之声充满了整个房间,唯独没有人的声音。   李寻欢正准备走,忽然窗外隐约传来一声女人的惊呼!李寻欢听声辩位,立刻反应过来,声音是从隔壁小院中传来,那是李家用来招呼客人的地方。   林诗音显然也听到了,见李寻欢从窗外看着西院,忽然想起了什么,变色道:“那边住了陈家的三小姐……”   陈三小姐陈长碧,与林诗音年纪相仿,书本网,艳名远播,据说有沉鱼落雁之姿,和林诗音情同姐妹。   林寻欢见她脸上露出担忧之色,直觉不妙,问:“三小姐来做什么?之前又为何不说?”   林诗音道:“长碧是偷偷住进了的,不敢让人知道……她十天前收到了一封信,上面有一个梅花印。”   李寻欢大惊:“梅花盗?”   陈三小姐姿色无双,被梅花盗看上了,自然也在情理之中。李寻欢如今在江湖上也算颇有名气,难怪陈小姐会想要躲进李园来。   这几年梅花盗虽然没有刚出道时那么嚣张,可每年都会犯下几个案子,显然不可能再是那个林仙儿派人冒充的梅花盗。   李寻欢皱眉。   上一世他重回中原后,江湖中再现的梅花盗是林仙儿,可那个十几年前的好色的梅花盗是谁,他仍是不清不楚。眼下也来不及多想,李寻欢轻轻拍了拍林诗音的肩膀,稍作安慰,温柔却不亲密,道:“别担心,我去看一看。”   话毕,也不去看林诗音,翻窗而出,直奔隔壁小院。   风雨如晦,林诗音看着李寻欢身影消失,愣愣出神,喃喃道:“你的确离不开江湖……”   因为你在的地方,本就是江湖。   ***   陈三小姐显然是害怕走漏消息,只带着一个贴身丫鬟便住进了李家。   李寻欢赶到时,小丫鬟已经被吓得瑟瑟发抖,抱着身体缩在角落里,一见到李寻欢,立刻睁大眼睛惊惧地大叫:“你是谁!别过来!别过来!”   “我是此间的主人。”李寻欢叹息道,“你家小姐想必是听过我的名字才来的。”   丫鬟像是见到了救星,一边哭一边急急地说:“那个人全身都是黑的!他把我家小姐带走了!上苍保佑……他太可怕了!”   李寻欢皱眉,问:“你有没有看见他们往哪个方向走?”   梅花盗挑了这样一个日子,想必是知道他近日回了家,或许早就留下了线索,正在等着他找过去。   丫鬟一指西北方向,大声道:“梅林!是梅花林!”   李寻欢见她目露害怕之色,轻声问:“是此间的梅林?”   丫鬟缩着脖子点点头,可怜巴巴道:“他故意的,说他是梅花盗,自然要在梅花林做那些……”她说不下去了,几乎是奔溃大哭,“求您救救我家小姐……”   李寻欢忽然色变。   梅林与冷香小筑隔得极近,叶开现在正一个人呆在里面。梅花盗非良善之辈,他绝不能忍受聚烟楼中的事重演一遍!   他心中焦急,施展身法,飞快向梅林赶去。 作者有话要说:     ☆、忠告   夜深人静,梅花林中隐隐传来脚步声。   脚步声很轻,像是踩在积雪上,带着一种不急不慢的节奏。   黑衣人站在树上,浑浊的眼睛里闪现了光。被绑在树干上的陈长碧衣衫凌乱,美目里全然只有恐惧,嘴巴被堵得严严实实,只能扭动着身体发出轻微的声音。   明月高悬,清亮的月光照出了来人。   有两个人,一前一后,可是他们的步子,却仿佛是由一个人迈出来的。这是一种奇异的节奏,也是一种奇异的默契。走在前面的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气度不凡,行止间自有一种睥睨天下的气魄;走在后面的则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他有一双灰色的眼睛,眼中一片死寂,连带着他整个人,都像是麻木的。   男人早在十年多前便已成名,子母金环出手,天下无人可与其匹敌。   梅花盗大惊,没想到最先来的竟是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目光锐利,一眼便看见了站在树梢上的梅花盗,微微一笑,很客气地说:“在下寻找先生已经多时了。”   梅花盗收起惊讶之色,想了想,沉声道:“这些日子以来,找我的人是你?”   他毕竟已经不年轻了,鲜活的女子肉体对他而言,也慢慢丧失了吸引力。最近正打算退隐,没想到江湖上竟有人悬赏十万,要他的行藏,他觉得有趣,索性便再干几个案子。   上官金虹道:“正是在下。”   梅花盗道:“现在你已经找到我了。”   上官金虹还是微笑,道:“对,在下有一位朋友,想同先生切磋切磋,领教先生的绝世剑法。”   江湖上无人不知,梅花盗作案用的是暗器。   而偏偏,上官金虹却说要讨教剑法。   梅花盗心中大骇,嘴上却是冷冷道:“我不懂什么剑法,阁下恐怕是找错人了。”   上官金虹悠悠道:“堂堂天山第一剑客雪鹰子,说出这样的话,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话音刚落,梅花盗已经掠下了树,站在了上官金虹面前。他手腕一转,不知何时,一柄宝剑已经在手。   “你知道的太多了。”   梅花盗的确就是雪鹰子,他出身名门正派,剑法卓绝,世人都以为他孤高冷漠,不问世事,但他却忍不住内心的欲/望。   于是他化身成为梅花盗。   梅花孤高,纯洁,本就是天山派最常见的花。   上官金虹仍是很客气:“请。”   他身后的少年不知何时已经上前了两步,一双冰冷死寂的眸子,盯着雪鹰子。他的剑还挂在腰间,没有剑鞘,又仿佛随时等待着出鞘。   雪鹰子冷冷道:“老夫不杀无名之辈。”   少年道:“荆无命。”   他说出这三个字时,李寻欢恰好赶到。   所有人都发现了李寻欢的到来,但是除了陈三小姐,谁都没有移开目光去看他。   因为荆无命的剑已经出手!   他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每一招都是杀人的招式。   雪鹰子享有绝世剑客的盛名,已有二十多年。然后他发现,自己竟然从第一招开始就已经被荆无命死死压住。   难道他真的已经老了?   剑光闪耀,荆无命的剑竟是从左下方斜斜刺来。   刺进的是雪鹰子的咽喉。   这一战比所有人想要的都来得快,若有其他的江湖人士在场,一定会觉得觉得不可思议。这样一个赫赫有名的剑客,败得如此之快!   雪鹰子浑浊的眼睛最后留下的,仍是惊讶,他惊讶的或许是,自己的确老了。   荆无命的剑又挂在了腰间,剑身上的血,不知何时已经被甩去。   他退后两步,又回到了上官金虹的身后。   “我不该对他那么客气的。”上官金虹现在甚至不愿多看雪鹰子的尸体一眼,叹息道,“雪鹰子分明已经很久不练剑了,一个人不可能又当好梅花盗,又当好绝世剑客的。”   这话是看着李寻欢说的。   李寻欢也是一声长叹,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位大名鼎鼎,有当代第一剑客之称的江湖前辈,竟是真正的梅花盗。   但是他不得不信。   上官金虹又恢复了那种客气:“小李探花?听说你的刀很快。”   李寻欢点头道:“的确很快。”   上官金虹道:“我是不是也该让我的朋友与李兄切磋一番。”   李寻欢冷冷道:“最好不要。”   上官金虹道:“哦?”   李寻欢看向荆无命,认真道:“因为你的剑还不够快,远远不够。”   荆无命死寂的眸子终于有了反应,手上青筋暴起,连上官金虹都露出了一点惊讶的神色。   “一个人若是想要检验自己的剑快不快,最好不要总想着挑战别人。”李寻欢提出忠告,“因为很可能下次死的就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他总觉得荆无命是个可怜人。   荆无命的手按住了剑柄——他在愤怒。   而上官金虹却是抚掌大笑,道:“好!有了小李探花这番话,看来我的朋友还应该多练两年功夫。”   李寻欢颔首,不再多说,去解绑着陈三小姐的绳索。   上官金虹也不介意,他转身,沿着来时的路回去。荆无命又跟在了他的身后,他的手还是握得很紧,显然在忍耐李寻欢刚才的话。   但是上官金虹没让他出手,他绝不会出手。   他本就是为了上官金虹而活。   夜深,人静。   轻轻的脚步声又响起,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   李寻欢不去管哭得梨花带雨的陈三小姐,目送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梅花林中。   重生,并不是真的可以把一切掌控在手中。   该来的,总还是要来的。   而梅林的另一边,叶开站在冷香小筑外面。月光照在他身上,他微微笑了起来,眼中的光,比月色更清,更亮,更冷。 作者有话要说:  雪鹰子在原著里面有出现过,可以说是一笔带过。   这是第一更。   ☆、【林诗音番外】   1.   卫树来到淳岩县的时候,已经是六月了。   他问师爷:“这里离李园有多远?”   师爷没想到新上任的县官大人第一句问的竟是这个,想了想:“大人说的可是,父子三探花的那个李园?”   卫树点头。   师爷捻着胡须道:“快马加鞭,天亮出发,日落时差不多能到了。”   卫树心想,也不算远。   淳岩县是个江南小县城,盛产茶叶,也算是个颇为富庶的人间桃花源。卫树每天要处理的事务不多,没事了便盘算着怎么把茶叶卖得更多更远。此地的民风也是淳朴,老百姓都颇为爱戴这位年轻清廉的县太爷。   县官是十天休息一回,即是旬休。   卫树便一个月跑三趟李园,每次都是出了衙门,傍晚去街头吃一大碗面,骑着自己的马便上路了。   他到的时候,天色未明,林诗音还在李园中的小楼内睡着。   卫树坐在李园的门口,一个月能欣赏三回日出。   等太阳升起,扫地的打开了李园的大门,卫树拍拍衣服,笑得彬彬有礼,递上自己的拜帖求见。   李寻欢每天起得也很早,要陪叶开练功。   小孩子很能吃得起苦头,天亮了便起,洗漱完毕,先打坐一个时辰再用早饭。李寻欢只能陪着,学习些《怜花宝鉴》天文地理,星象占卜之类的。   每次卫树进门,李寻欢总是微微一笑,问他:“要不要喝酒?”   喝酒壮胆。   卫树心中虽然底气不足,却怕唐突佳人,宁可自己瞧上去怂一点,回回都是摆手道:“谢谢李兄。”   他已发现李寻欢应当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小舅子。   2.   林诗音清贵优雅,爱慕她的人自然不少。   但是她不得不承认,卫树是个特别的人。   每隔十天,卫树都会如期而至。林诗音几乎已经习惯了,在卫树旬休前一晚,很晚才睡着,早早又醒来。   因为她知道有人正披星戴月,快马加鞭向她赶来。   每当想起卫树第一次来时,那双眼睛里,溢满对她的心疼,她总是忍不住软下心来。   他们相处的很愉快。   但是林诗音总是和卫树保持着适当的距离,她从前十年只喜欢过一个人,不敢太快爱上另一个人。无论是谁,都很难做到。   卫树表示耐心很足。   ——但是今天他没来。   是出了什么事情?还是忽然想放弃了?   林诗音站在朱栏前,等待卫树从丰神俊朗,笑意盈盈地从半月门中走出来。   她从早上开始等,足足十个时辰。中途李寻欢来了一次,见林诗音心不在焉,愉快地微笑,又去陪徒弟练功了。   月上梢头的时候,卫树风尘仆仆地来了。   他身上有伤,鲜血都染红了大半的衣襟。原来是在赶路的途中,遇到了几个江湖人士正在欺负老百姓,他武功虽不错,但是对方身手个个了得,以一敌八,几乎差点被人砍死。   好在有人救了他一命。   他的恩公自然也来了。   林诗音听到卫树受伤的消息,从小楼赶到前院的客厅,见卫树一身是血,忍不住红了眼睛。卫树笑了笑,道:“我和龙兄已经看过大夫了,对不住……你,等很久了吧?”   林诗音眼泪掉下来,摇了摇头。   她流泪的样子极为好看,晶莹的眼泪,如雪的肌肤,让卫树心神都荡漾了起来。   这时,救他的恩人也开口了:“在下龙啸云,还未请教姑娘的芳名?”   一旁角落的叶开瞥了身边的李寻欢一眼,李寻欢苦笑,长叹。   3.   正如李寻欢和叶开所预料的,龙啸云对林诗音惊为天人,几乎是立刻爱上了她。   他的追求比卫树来得更为热烈迅猛。   卫树受伤后,同龙啸云一块在李园养伤,共住一个小院。当天晚上,龙啸云就对卫树说了,自己对林诗音一见钟情,迫不及待想要迎娶这位美人。   “卫兄弟,不瞒你说,我这辈子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仿佛上天注定,要让我救下你,遇上林姑娘……”   卫树为人重情重义,不在李寻欢之下。   他沉默片刻,淡淡道:“我喜欢林姑娘。”   龙啸云一惊:“我还以为……卫兄弟同李公子是朋友。”   卫树皱眉:“你是我恩公,但你不可能没发现,我对林诗音的感情。”   她为他掉眼泪。   长眼睛都能看见他对林诗音的一片真心。   龙啸云愣了愣,脸上露出悲苦之色:“可是我对林姑娘……”   卫树冷冷道:“你救我一命,要我的命,我给。但是诗音,你可以喜欢她,但我绝不会放弃她。”   龙啸云的心思全被看穿了,心下不爽,终究是忍住了。   门外,李寻欢原本只想着提酒与卫树小饮一番,听到这些话,摇头苦笑,一个人走了。   他终于发现,当初是他配不上林诗音。   卫树才配得起林诗音的感情。上一世为她勘破红尘,遁入空门;这一世为她千里相随,执着不放。   冷香小筑。   叶开晚上练完功,看见李寻欢回来后若有所思,不爽得很:“师父,你想好要给姑姑什么嫁妆了吗?”   4.   淳岩县治理得好,卫树升官了,却是要迁到安徽一带。这样一来,一个月三次的见面决计是没有了的。   卫树问:“诗音,你愿不愿意过来看我?”   林诗音下意识摇头,她几乎没出过江南。   卫树苦笑了一下,轻声问:“我给你写信,好不好?”   林诗音见眼前的男人这样小心翼翼,低声下气,没有回答,只是转身走了。她忽然觉得,自己根本不值得卫树这样做。   她从来不敢付出太多,也不敢为自己争取太多。   或许那正是她上辈子嫁给龙啸云的原因所在。   卫树升迁前夜,李寻欢进了林诗音的小楼,温柔地问:“他要走,你当真不去送?”   林诗音说不出话。   李寻欢微微一笑,还是那个她喜欢的表哥,英俊潇洒,芝兰玉树。可是她忽然发现,自己已经不再爱着李寻欢了。   对他,再没有当初千回百转的心思。   “诗音,你想要的,和你不想要的,都摆在你面前,你上前走一步,去拿,便是了。”   林诗音想起那个满心满眼心疼她的卫树,轻轻点了点头。   另一边,要求调回江南的公文迟迟批不下来。   升迁了一个月,便一个月看不见林诗音,卫树已经后悔当初为何想要试探一把林诗音愿不愿因跟他走。   转眼已经是秋。   小厮禀报有人求见,卫树想着或许是昨天告状的孤苦寡妇,不由又想起林诗音,担心她一个人闷了,心里也会孤苦。   正想着,进了大厅,林诗音就出现了。   他思慕多年的女子,自小被人关爱长大,清雅高贵,几乎没有受过旅途奔波之苦。忽然就笑意盈盈地站在了自己的面前。   “卫公子,我打算在此地长住,还望收留。”   卫树与林诗音相视微笑。   终于,是他心诚所致,如愿以偿。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更-V-补这个礼拜缺的一更。   内啥,话说此文BG不止一对哦,先打预防针。   有人说古龙写女人写得不好,我不是这样想的。   当然本文也有其他BL的。基本上CP按照我的理解和诡异的萌点,性别不是关键……   ☆、出手      上官金虹和荆无命没有走远,他们走进李园斜对面的人家,住了下来。   荆无命竟然真的开始练功,并且是在李寻欢的眼皮子下练功。天蒙蒙亮的时候,荆无命已经站在了冷香小筑楼下,开始练剑。   他的剑快而凌厉,凛然破风。   绝没有一个老江湖能在如此的杀气包围下继续酣然入睡。   李寻欢是老江湖,叶开也是。   要真算起来,叶开对荆无命的印象不错,荆无命虽然是上官金虹的人,但始终算不上李寻欢的敌人,并且,他还有一个叫路小佳的徒弟。   路小佳是叶开的朋友。   然而,当叶开同荆无命一起练功时,叶开觉得,这件事简直比重生还要来的难以接受。李寻欢却催着他去接近荆无命:“在这种环境下打坐,最考验人的气息。”   气息越平稳,心越是淡然,内力便越是精纯。   叶开自然也懂得这个道理,心里虽然觉着别扭,但还是每天凌晨起床,贴上去和荆无命一起练武。   荆无命始终不发一言,对他而言,来冷香小筑不过是上官金虹给他的一个命令,他只要执行就好了。   李寻欢却保持着老好人的风度,他虽凭飞刀出名,却对天下武功都颇有一些研究,看过《怜花宝鉴》之后,对武学更是有了更精深的体会。   转眼已经是半个月后。   这天,荆无命练完两个时辰的剑,正准备走。李寻欢叫住人,微笑道:“明天你可以用左手练剑。”   荆无命停下脚步。   李寻欢悠然道:“当然,你也可以在这里练双手剑。”   荆无命冷冷地盯着李寻欢,手已经按上了剑柄。   李寻欢道:“你用五招就打败了雪鹰子,难道不奇怪我为什么说你的剑不够快?”   叶开也在场,他何等聪明,立刻反应了过来。   荆无命拔剑,锋利的剑尖直指李寻欢的咽喉。   李寻欢面不改色,淡淡道:“双手剑的确是子母环的克星,可惜……要想打败上官金虹,你的剑还是太慢了。”   荆无命道:“你在找死?”   李寻欢笑道:“我很惜命。”   荆无命冷冷道:“你想知道什么?”   李寻欢叹息,微笑道:“你的确比我想象的还要聪明的多……我只想知道,上官金虹在做什么。”   荆无命转身,丢下一个字:“钱。”   他慢吞吞地走,脚步不快,不知为何,没有上官金虹的脚步配合,他的背影看上去竟显得极为疲惫。   叶开想起了傅红雪。   世上寂寞孤独的可怜人,岂非都有几分相似?   ***   三更梆子声响。   万籁俱寂。   李寻欢和叶开分房住,两人只隔了一道墙。他怕吵醒叶开,也不点灯,摸着黑换了夜行衣,正准备推窗而出,房门被人打开了。   叶开穿着雪白里衣,漆黑头发披散,像个漂亮的小姑娘,俏生生地站在门口,目露不悦。   李寻欢叹气:“回去睡觉。”   叶开挑眉:“去找上官金虹?”   李寻欢道:“你既然心中清楚,又何必再问?”   叶开道:“我不想你去。”   李寻欢无奈,走道叶开面前,弯腰与小孩保持平视,努力谈判:“我现在同他无冤无仇,他对我的飞刀又尚有两分忌惮,何况我如今无意与他作对,这一趟不过是想试试他的底细罢了。”   叶开冷笑:“无冤无仇?梅花盗也同他无冤无仇,最后还不是死在了荆无命的手中?我当初同金钱帮也没少打过交道,不能为他所用,就只能为他所杀。如今他既然已经把梅花盗引来了李园,麻烦便已经找上了我们。”   李寻欢跟叶开说过梅花盗一事,没想到小孩比他自己还在意此事。他只能苦笑道:“所幸我的麻烦已经不少了。”   叶开拉住李寻欢的衣角,抿着唇,轻轻道:“师父,我们离这些烦恼远一点,不好吗?”   李寻欢沉默。   叶开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我们去边城找傅红雪好不好?你答应过我娘要去接他的!”   李寻欢往后退了一步,他忽然发现自己很不了解眼前的小孩。   “开儿,今晚我一定要去探一探上官金虹。”   上一世,已经有太多的人,为他死在金钱帮的手下。这一世,他绝不可能,任由金钱帮一步步在上官金虹的手中壮大。   叶开垂眸。   “至于红雪,我答应你,等这边的事告一段落,我便同你去边城。”   衣袂声响。   李寻欢已经消失在夜色之中。   叶开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敞开的窗户,手指一根根收紧,慢慢握成拳。   ***   上官金虹还没有睡,对他来说,把时间过多浪费在睡觉上,是一种愚蠢。   他甚至没有坐下,他笔直地站立在一张宽大的桌子前。   桌子上铺满了账簿,来自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账簿。一个人想要获得巨大的权利,往往先要获得巨大的财富。   上官金虹不爱钱,但是爱权。   金钱帮的帮训很简单:役鬼通神。   他一生追求的,正是役鬼通神的本领,在此之前,他得先拥有钱,所以,他现在正在算账。   李园的斜对面住的自然是一个大户人家,姓游,祖上曾有人官居一品,在江南本地颇有威望。但现在,游府已经成了上官金虹的产业。   李寻欢发现这个地方安静得有些诡异。   他上一次碰上这种近乎诡异的安静,是在京城的铁铺陈老头家。   灯火明亮的地方,往往就是有人的地方。   现在,有人的地方,杀气四溢。   游廊上,荆无命以一敌四,他的剑很快。但与他为敌的四个人,显然每一个都是江湖上难得的一流剑客。   李寻欢一眼就看出了出来,这四人分别出身武当,青山,峨眉还有崆峒四派。武学各有所长,皆是纯正的本派功夫。   可惜十多年前的江湖人物,他记得的已经不多了,一时间竟然想不起这四位是谁。   恐怕十多年前,他们也是死在了荆无命的手下,才会一直默默无名。   李寻欢已经看出,这四人不过是强弩之末,每个人身上都带了几道剑伤,荆无命迟迟不取他们的性命,不过是借机练一练自己的剑法。   他想起了铁剑郭嵩阳。   当初正是他为了让李寻欢看清荆无命的剑法,全身下上,硬生生挨了数十道伤,惨死在荆无命剑下,尸身被挂在瀑布下。   就在这个时候,四人之中,一人体力不支,竟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破绽,剑阵大乱。   荆无命的耐性也已经到了尽头。他的灰色眼睛里一片死寂,一招,就可以要四条命。   剑光如闪电,冰冷而急迅!   这时,一道银光一闪而过,竟似比闪电更快!   小李飞刀,要命的刀,也是救人的刀。一旦出手,例无虚发。   飞刀钉在了木柱上。   对一个剑客而言,最大的耻辱莫过于断剑。   而现在,荆无命的剑已经断了。   所有人都在看李寻欢。除了荆无命,他在看自己手。   李寻欢微笑:“得饶人处且饶人,你已经赢了。”   荆无命转过头来,冷冷道:“我输了。”   他如今看上去也不过是个少年。   李寻欢想起了阿飞,阿飞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剑法也是那么快的。他虽然说话也是冷冰冰的,可他的眼睛漆黑而且明亮。他虽然活得艰难,却是个有血有肉,实实在在的活人。   李寻欢沉默。   荆无命却道:“我输了,我的确应该再练两年。” 作者有话要说:  发现自己已经写不了风花雪月了……难道我内心已经变成糙汉子了?!   咕~   ☆、野心   门敞开着,荆无命站在门外,笔直如枪。   上官金虹的视线没有离开手中的账本,翻过一页,随口问:“解决了?”   荆无命道:“没有。”   上官金虹的手顿住,挑眉,转过头看向荆无命。   他在等荆无命的解释。   荆无命面无表情道:“我败了。”   不管过程怎么样,败了就是败了。   话刚落音,李寻欢便从荆无命的身后十丈开外走了出来。他一身黑色夜行衣,气息又隐藏得好,竟然没有被上官金虹察觉。   “李兄弟的武功果然了得。”上官金虹收敛神色,还是客客气气的,语带歉意,“寒舍简陋,阁下登门前先说一声,也好让鄙人早作准备。”   李寻欢微笑道:“在下乘兴而来,若能尽兴而返,足矣。”   上官金虹也笑了,精光藏在眼眸中,对李寻欢做了一个请的动作:“何不进屋一坐?”他似乎已经忘了荆无命的存在。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上官兄太忙,在下不敢多做打扰。”   上官金虹手中账本,长叹一口气,道:“李兄弟若是愿意过来助我一臂之力,我又何必这样通宵达旦的忙活。”   果然来了。   李寻欢道:“我是个懒人。”   上官金虹问:“很懒?”   李寻欢苦笑道:“恐怕比上官兄所想到的,还要懒的多。一件事只要不干系到我,我连一眼,都懒的去看。”   上官金虹盯着李寻欢,慢慢地,又笑了起来。他很客气地说:“既然如此,为兄便不强求了。”   李寻欢笑了笑,忽然到:“荆兄弟的剑法很好。”   上官金虹竟然沉默须臾,意味深长道:“比不上李兄弟的飞刀……他说了,李兄弟的徒儿要是早出生十年,恐怕我等都要无颜混迹江湖了。”   李寻欢面色一冷。   上官金虹话题一转,道:“魔教这几年似乎有些不行了。”   正是因为魔教这几年有衰败的迹象,上官金虹才野心勃勃,想要壮大一个金钱帮。   李寻欢冷声道:“上官兄这是什么意思?”   莫非他已经明白了叶开和魔教的关系?他难道想向叶开下手?既然如此,刚才又为何要说出来?   上官金虹淡淡道:“李兄弟别动怒,在下不过是想知道,你的徒儿是不是个懒人罢了。”   李寻欢道:“徒弟随我。”   叶开的确是随着他,可那性子,真不知道像谁。   上官金虹微笑道:“那就好。”   李寻欢不欲多留,向上官金虹略一拱手,转身走了。那样子潇潇洒洒,似乎无拘无束。   上官金虹又转过了头,视线回到账本上,冷冷道:“明天开始,你不必去李园练剑了。”   荆无命的灰色眼睛里面没有一丝神彩,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平板:“是。”   账本翻过一页。   “武当、青山、峨眉、崆峒。”上官金虹声音冰冷,“半个月后,我要你取下这四大门派青年弟子中佼佼者的人头。”   之前与荆无命决斗的,仅次于这四大门派中最出色传人的弟子。   荆无命看着自己的手,回答:“是。”   ***   李寻欢原以为叶开还没有睡,没想到叶开的屋子已经暗了。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看看小孩再睡回笼觉。   冷香小筑的屋子都有着大大的窗户,月光可以恰好照在床上,清雅别致。叶开乍一看是睡了,长长的睫毛垂下,肤色如瓷。   李寻欢站在床边,望着他的目光竟似比月光更温柔。   但是很快,他发现叶开的气息不对,锦被下的身体正在微微颤抖着。   “开儿?”   李寻欢急了,伸手摇了摇叶开的肩膀,小孩疼得嘶声,睁开一双琉璃眼,闪亮亮的,又是难受又是委屈。李寻欢把叶开扶起来,靠在他身上,宽厚的手掌抚上了叶开的后背,才发现小孩出了一身冷汗,里衣几乎都是湿的。   “怎么回事?”   叶开的肌肤在月光下几乎白皙到不真实,整个人恹恹的,轻轻道:“练这门武功,就是这样的。”   移玉大法的奇妙在于,可以把他人的武功化为自己所用,吸取内力。可是这样一来,自然要求练功之人经脉比常人开阔,因此在重塑经脉之后,还需要对经脉一次次进行开拓。   李寻欢一时间也不清楚其中种种,被小孩这样一闹,竟有点后悔放任他学那魔教的武功。   叶开也是得寸进尺,有气无力地抓着李寻欢的手:“师父,你亲亲我,我就不疼了。”   他的声音软乎乎的,像在乞求。   李寻欢低头,去吻叶开的额头,把叶开整个抱进怀里:“你乖,师父陪你。”   这种时候叶开怎么会不乖?   他嘴角扬起一个稚气十足的纯真笑容,在李寻欢的怀中闭上眼。   就算十分的疼痛只能换到他一分的疼惜,对叶开来说,这也是一场良心买卖。   ***   上官金虹和荆无命走了,每天清晨在冷香小筑练功的人只剩下一个叶开。   叶开天赋好,悟性高,上辈子练小李飞刀,几乎没有吃过什么很大的苦头。这一回学移玉大法,脑袋里有过去十八年的经验,自然是手到擒来,除了每晚因经脉开拓疼得死去活来之外,平时就同普通人家的小孩一样。   爱哭爱笑,爱玩爱闹。   好在经脉扩张总有个头,两个月后,叶开晚上基本可以安然入睡了。不过和李寻欢同床共枕已经成了家常便饭,做师父的想让徒弟一个人睡,小徒弟死活不肯:“师父,你始乱终弃!”   李寻欢无奈,惊觉叶开的缠人的功夫发生了质的蜕变,不由惊奇:“这是从哪里学来的粘人的招式?”   叶开默默地想起了丁灵琳。   对付男人,有的时候,的确需要跟女人借鉴一二。   日子稀松平常的过,倒也不错。等到八月,天气已经渐渐凉爽,又是一个出游的好时节到了。   李寻欢跟叶开商量了一番,决定出关去找傅红雪。   说是找,也不算贴切,说到底是去接,毕竟傅红雪就在花白凤的呆的地方。叶开对他们的踪迹,自然是一清二楚。   就在出发之前,京城却传来了消息,对李家而言,一个大大的好消息。   皇帝赐婚,李作乐连升三级,迎娶长公主念容。 作者有话要说:  移玉大法是古龙大人写的哦,魔教的武功。   在《圆月弯刀》里面有说到过,没看过金庸,貌似像吸星大法?可以吸别人的功力的,不是我编的哦。   *   我受不了了,我要去修下前文,觉得自己写得太啰嗦。原谅我强迫症,后天再更新。   ☆、惊雷   塞外,风吹草低,构成一幅苍凉的画卷。   这是边城最常见的景色。   林仙儿一身粗布衣裳,白纱蒙面,走在街上。边城的街道,显然不会是一条繁华的街道,但却有一个豪华的去处。   林仙儿推门走了进去。   广阔的大厅里有四十八扇门,摆了十八张桌子。这样的地方少不了美食,美酒,自然也少不了美人。   灯火明亮,无论你想要做什么,这个地方都能满足你。   林仙儿想要等人,于是她坐了下来。   她坐下的地方正是最靠进楼梯的地方。楼梯口有一张小小的方桌,一张宽大的椅子,此间的主人便坐在椅子中。   他看上去三十岁左右,衣着华丽。椅子旁放着一副拐杖,暗示此人不利于行。   可是他脸上些微的笑意,又散发出一丝藏不住的贵气。现在,他一边玩弄着桌上的骨牌,一边对林仙儿点头,轻声问:“姑娘瞧上去很是面生,是新来的?”   林仙儿颔首,道:“来了不久。”   她的声音乍一听冷冷清清,可又让人觉得比出谷黄莺动人千百倍。   男人笑了笑:“在下萧别离,已在此地住了多年。”   林仙儿略一点头,却不报自己的名字。   骨牌被翻开,萧别离低头瞥了一眼,眸光微闪。   正是大凶之兆。   林仙儿却再也不去看他,效忠叶开,她第一点要做到的,就是不要再想着用美色去勾引男人。   她的第一个目的已经达成了,天明之前,将有一些人因为她的到来而感到不安,足矣。   她现在要坐的,便是等人。   花白凤来的很快。   她没有蒙面,走进门时,所有男人的眼睛都在盯着她看。这地方除了林仙儿,本就没有几个女人,更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美丽的女人。   她身后跟着一个男孩,五官英挺,面容却是一片冷峻。   叶开若是装乖的时候,看上去天真浪漫,是个孩子模样。而傅红雪却截然不同,他看上去根本不像个孩子。   他小小年纪,却面无表情,像一块坚冰,左手始终没有离开过他的刀柄。   林仙儿起身,恭恭敬敬地向花白凤行礼:“夫人。”   花白凤微微颔首。   林仙儿看向沉默的男孩,询问:“这是公子?”   傅红雪一言不发,毫无反应。花白凤看不出喜怒,出声:“以后你便跟着这个姑娘,她会带你找到你的师父。”   傅红雪目似点漆,神色发生了一丝细微的变化,最后抿着嘴唇,低低道:“是的,母亲。”   花白凤看着傅红雪,眼神全然不像一个母亲看着自己的孩子。   她灌输给傅红雪的从来只有恨,没有爱。   很快,她就移开了视线,转向了一旁坐着的萧别离。   “边城中最有名的地方是哪里?”花白凤问。   “自然是万马堂。”萧别离答。   花白凤冷笑一声,她脸上的表情矜贵得像一个女王,眼角扫过之处,全是她的领土。   傅红雪看着花白凤。   ——母亲,往往是孩子心中最尊贵的女人。   昔日的魔教大公主,缓缓地说:“当年边城只有神刀堂,无人知道万马堂……以后,世人知道的,也只会是神刀堂。”   她说话的声音虽然不大,但落在众人耳中无异于惊雷。   那语气自信而坚定,仿佛那一天马上就要到来。   ***   京城。   天下三大楼之一,谈笑风生楼。   谈笑风生楼是一间酒楼,更是一个著名的江湖组织。无数武林人士在此出没,各大门派几乎都有细作安排在楼中,想要得到最新最快的消息,谈笑风生楼可算是不二选择。   李寻欢坐在大厅角落,默默地看着杯中的茶。   空气中弥漫着隐隐的酒香,身为一个老酒鬼,那三十年的陈酿散发出的气味,简直是在勾引李寻欢犯罪。   叶开坐在他面对,捧着茶杯,灵动的眼睛眨着:“师父,喝呀。”   李寻欢苦笑,心想,真是拿他没办法了。唉,等他长大了,不是更难搞?   这时,有个虬髯大汉喘着粗气进了大门,显然是一路奔波过来的,他一屁股坐在大厅中间的一张桌子前,腰间大刀拍在桌上,嗓门洪亮:“他娘的,峨眉派的青烟小太师被杀了!”   这下整个大厅都安静了下来。   桌上其他几人乃是大汉的朋友,瞧上去也是一般的三大五粗,怕人听不见似的,也是大声道:“当真?同武当,青山,还有崆峒的几位少侠一样?”   “可不是!一剑直刺咽喉!”大汉骂咧咧的,话说的却很在理,道,“连女人都不放过!好毒的剑,好狠的心!”   李寻欢的脸色沉了下来,眼中流露出一丝懊悔。   若不是当初他救下那四人,恐怕上官金虹也不至于让荆无命再战这四大门派——有些人,你越是压制他,他越是要表现给你看。   可见死不救,李寻欢又万万做不到。   叶开知道李寻欢心中不好过,想必又把一切当做了自己的不对,暗暗自责了起来。他探过身,软乎乎的小手去握李寻欢的手指,轻轻道:“生死有命,一切只怪上官金虹。”   李寻欢心中一热,竟是忽然生出一种冲动把叶开抱进怀里。   大厅内的江湖人士还在讨论,忽然听到有一个苍老的声音道:“据说百晓生正在修兵器谱,不知道会把这个神秘剑客列到第几?”   立刻有人道:“兵器谱不列来历不明之人,怎么可能将这种心狠手辣之人放进去?”   “青魔手尹哭才是真正的心狠手辣,百晓生不也打算放进去了?”   “现在最要紧的,是查出得罪四大门派的人究竟是何方圣神!”   大厅内吵嚷个不休,纷纷揣测起来。李寻欢的视线却是停在了一开始提起百晓生的老人。只见这位老人一身灰色粗布衣,发须皆白,个字不高,人也很瘦,看上去却很有精神。   李寻欢绝不怀疑他年迈的外表下藏有巨大的力量。   列在百晓生兵器谱上的第一位的,正是这位老人的天机棒。   此人正是孙小红的爷爷,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天机老人孙老头。   似乎察觉到李寻欢的注视,孙老头侧过身来,打量了一番李寻欢,随后温和一笑,冲李寻欢一举手中的杯子。   李寻欢却是愣住了,孙老头方才一侧身,他便看见了孙老头身边的小女孩。小女孩撑着下巴笑嘻嘻地看着李寻欢,说不出的活泼可爱,正是孙小红。   而一边的叶开,已是一脸冰霜之色。 作者有话要说:  补齐~   对萧别离的场所的描写,我有参考原著,说明一下,真的只是参考(详见《边城浪子》开头)。应该没有引用的句子。      ☆、玉牌   李寻欢万万没想到,有一天叶开会摆脸色给他看。   直到走出了谈笑风生楼,叶开都还冷着一张脸,明明是个孩子模样,却端的有了一种“别惹我”的气势。   李寻欢耸肩,人心真如海底针,大人小孩都一样。   他不太会哄孩子,和叶开走在一边,不知道该说什么。反正叶开还不至于哭,干脆就别惯着他了。   李寻欢这个想法一出来,当下轻松了不少。没想到叶开竟似看出了他的想法,停下脚步,死死的盯着李寻欢。那副状似冷酷实则委屈的表情,仿佛在质问李寻欢:为什么不哄我!   李寻欢只想叹气:“走不动了?我抱你?”   叶开冷哼一声,乖乖让李寻欢抱着。   “开儿,怎么脾气越来越大了?”李寻欢笑问。   叶开扭过脸,勾着李寻欢的脖子不答话。过了一会儿,进了李作乐的府邸,他似乎又没忍住,气鼓鼓地说:“那个孙小红年纪跟我差不多大!你竟然还跟她在一起!”   上辈子解决掉上官金虹后,李寻欢选择与孙小红退隐江湖,乃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李寻欢无奈:“我对她就像照顾自家妹妹……”当初天机老人因他而死,她怎么能弃孙小红于不顾?   叶开哪里相信,简直是丁灵琳附身了,酸得不行,瞪他一眼:“妹妹?林诗音不也是你妹妹?你当年爱她,情深入骨,你忘了?”   李寻欢脸上的表情变了,收敛温和,看向叶开的眼中几乎带上了一分严厉。   叶开自然立刻察觉,讪讪道:“师父……”   李寻欢这回却是不吃这套,肃容道:“不管是诗音还是孙姑娘,我待她们如何,都是我和她们之间的事。”   叶开心里堵得慌。   “她们以诚待我,我不过不想让她们伤心。”李寻欢一字一字道,“开儿,这世上并非只有你的感情宝贵。”   倘若爱一个人,只要诚心诚意,甘愿付出就能得到回报,那么李寻欢要回报的人何止一个叶开?林诗音,孙小红,她们的感情未必就逊色于叶开。   叶开低头,轻轻道:“我知道了。”   可是他也知道,这天下绝没有一个人对李寻欢的感情,可以比得过他。   这时李作乐恰好回府,一看,这对师徒瞧上去又在闹别扭,嘲笑李寻欢道:“哟,还真成了看孩子的?”   李寻欢拿大哥更没办法,道:“宫里不忙?”   李作乐不满道:“几个月不见,你一回来就往外面跑,一看见我就想打发我走啊?老子才不去,烦得要死。”他生性洒脱,最受不得麻烦和拘束,皇家大婚对他而言简直是种身心折磨。   李寻欢道:“哪里的事?我只是怕长公主不高兴。”   李作乐道:“你放心,我不高兴了她一准高兴,现在估计乐着呢。”   李寻欢微笑。   他看得出李作乐虽然嘴上强硬,心里还是高兴的。为了自己的女人,委屈一下自己,又有何妨?不过李大哥还是要争下口头的便宜。   叶开在一边看着,也是暗暗感慨李作乐好福气。   ***   宫里的确不忙,长公主府却是非常忙。   鲜红地毯铺就十里长街,远远望过去,一片艳丽,宣告天下,是要办喜事了。   念容和李作乐置气,简直就像吃饭穿衣一般乃是常事。门外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她有几分武功底子,一听就知道来的是个武功很不错的人,下意识以为是李作乐。她原本性格就强势独立,不喜欢太多人伺候,打扰的人不多。   她恰好试穿上了新送来的婚服,极尽繁复华贵,艳丽照人。   敲门声响起。   念容仿佛看见了李作乐那副不甘愿的表情,笑道:“进来吧。”   门开了,来人面目表情,灰色的眼睛盯着念容。腰间所悬挂的佩剑上,仿佛还有没有滴尽的鲜血。   “你是什么人?”念容大惊,感觉到荆无命身上的杀气,脑子里飞快地盘算着该怎么找人过来。   尖叫吗?   还是留下记号?   荆无命道:“奉主人的命令,请阁下走一趟。”   念容冷冷道:“你可知道我是谁?不想活了吗?”   荆无命漠然道:“我知道,我想活。”   他的身法虽然比不上剑法来得快,但也不过一瞬,就已经来到了念容的面前。念容的心迅速地沉下去,她不知道现在放声大叫是不是还来得及。   就在这时,荆无命运指如飞,已经点上了他的哑穴。   念容瞪大了眼睛。   荆无命面无表情,扛着念容,大步走出了房间。只看见长廊上已经无声无息死了几个丫鬟和小厮。   念容心中的恐惧更甚,而荆无命很快施展身法,穿过长廊,掠过后墙,把人送进了一辆马车之中。这一路虽然快,但却还是有公主府内的一个侍卫看见了,念容睁大了眼睛,却见那侍卫对着荆无命看了一眼,很快走开了。   有预谋有奸细。   念容彻底心寒了。   马车一路奔去,竟是一路畅通无阻,出了城门。   而长公主府,此时已经一片慌乱。该哭的哭,该闹的闹,有人进宫禀告皇上,有人速速去找驸马爷。   李作乐正在跟李寻欢小酌,闻言手一抖,酒全倒在了衣服上:“你说什么?念容怎么了?”   报信的诚惶诚恐,看上去快哭出来了:“长公主殿下……失踪了。”   李作乐呆住,身形都不稳,飞快地奔了出去。   李寻欢马上跟了上去,边走边想,天下有多少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为什么要挑念容?这其中会不会跟他有关系?   很快,绑架念容的人便有了眉目。   在长公主的闺房内,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牌,静静地放在鲜红的喜布之上。玉牌上的图案刻得极为精致,却是个域外的天魔样子。   魔教的复仇玉牌。   李作乐拿起玉牌,感觉到身边的李寻欢身体一僵。   “你认识?”   李寻欢接过玉牌,认真打量了一番,最后缓缓点头,沉声道:“我和魔教颇有渊源,这是是魔教四大天王之首,代表智慧的碟儿布的标志。”   李作乐见李寻欢脸色是少有的不轻松,心里也紧张:“你认识这个碟儿布?”   李寻欢沉默片刻:“或许。”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在下好大一盘棋……感觉有点HOLD不住了。   我想求收藏,看官们赏点收藏吧T T   ☆、嫁祸【修】   魔教四大天王,分别叫做碟儿布,多尔甲,布达拉,班察巴那,从藏文中翻译过来,分别为智慧,权法,孤峰和爱/欲的意思。   显然,这四个名字都不过是一个代号。   魔教自创教以来,四大天王和四大公主的位子都有人坐着。叶开的母亲花白凤,正是魔教排名第一的大公主。   眼下退一百步,就算李寻欢不认识碟儿布,花白凤身为魔教教主的独女,不可能也不知道碟儿布是谁。而花白凤爱子心切,叶开年纪又小,她虽然不在他身边,却绝不可能让叶开联系不到她。   无论如何,目前的关键在叶开。   叶开在李家,李寻欢推门而入,见他正坐在榻上调整气息,显然是刚刚练完功。   换做从前,李寻欢不会多想,可魔教玉牌一出,李寻欢有好几个问题,想要好好问一问叶开。现在叶开乖乖练功,李寻欢反而有几分疑惑,他难道不知道长公主那边出了事?往常叶开的练功时间基本是晨起后两个时辰,以及入睡前的两个时辰。   再仔细一想,这一世叶开与魔教之间的纠葛显然多了很多,母亲重返魔教,他自己又练上了移玉大法,说不准还有一天可能接过教主的位子。   有太多东西和上一世不一样了。   “师父?”叶开忽然出声。   李寻欢回过神来,见叶开清澈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心下一动。他掏出代表碟儿布的玉牌,直接问:“现在魔教中的智慧天王是谁?”   叶开呆了呆,吃惊道:“怎么会……是魔教带走了长公主?!”   李寻欢道:“十有八九是的。”   叶开很干脆地说:“我不知道。”   两人对视。   李寻欢忽然淡淡道:“当初……你不就是碟儿布吗?”   叶开愣住,他看着李寻欢,张了张嘴,想要辩解,却没有说出话来。   他怎么可能知道?!这原本应该是个永远的秘密。   “你十六岁混迹江湖,当真以为我不关心你的一举一动?不过我关心的并不是你的刀,是救人的时候多,还是杀人的时候多。”李寻欢笑了笑,“我只关心你是不是我的徒弟。”   李寻欢的徒弟,关键不在武功,而在心。   正直,善良,宽广,仁厚,才是他对徒弟的要求。   叶开脸色微变,道:“是谁告诉你的?”   李寻欢绝没有如此强大的情报系统,除非他认识的人有,可是……叶开脑海中闪过一个人,一下子明白了过来:“天机老人?”   天机老人以其“洞察天机”而闻名,江湖中的腥风血雨,世仇恩怨他一一了如指掌。今天他们又在谈笑风生楼见到了天机老人,叶开聪明,很快想到了天机老人或许正是谈笑风生楼的背后主人。   上一世李寻欢和天机老人、孙小红缘分不浅,从他们口中打听叶开,自然也是水到渠成之事。魔教有谈笑风生楼的细作,也在意料之中。   叶开很快镇定了下来:“对,可是从前我在魔教,也是身不由己……在我之前,上一任的碟儿布是谁,我真的不知道……完全清楚的,只有教主。”   李寻欢皱眉,问:“花夫人可知道?”   叶开抿了抿嘴唇,思忖片刻道:“我可以写信给母亲去问。”   他取出一个贴身的小锦囊,打开,里面是一颗颗小小的药丸。叶开轻轻捏碎一粒药丸,空中立刻弥漫起一阵淡淡的香气,似郁金香,又似玉兰。   “魔教养的信鸽可以十里追踪这种香气,很快就会有鸽子飞来……我可以现在写信。”叶开说的很平静,很配合,显然是想洗脱嫌疑。   李寻欢是个酒鬼,常年对酒香敏感,自然而然,对气味的分辨能力也是极好。他很清楚,过去同叶开生活的几个月中,没有闻到过这种气味,换一句话说,叶开并没有这样联系过魔教。   李寻欢面色稍稍柔和了一些,便听见叶开声音低低的,带着沮丧,道:“师父……你刚才,是不是怀疑我?”   无言以对。   李寻欢的沉默说明了一切,他的确怀疑了,他从不掩饰自己做过的事。   叶开苦笑,把手中的锦囊塞给了李寻欢,默默走到书桌边写信去了。   李寻欢终究对叶开还是了解的,看着锦囊,心道,这下他是真的生气了。   不哭不闹不摆脸色,这才是发大火了呢。   两人一个若有所思,一个垂着脑袋写信。魔教在京城分布的势力显然不小,叶开的信才写好,递给李寻欢过目,一只雪白的鸽子已经飞到了窗台上,竟似有灵性,在一旁等着。   魔教之所以被称为魔教,便是因为其来自外域,邪魔外道的手段极多。很多奇怪的事情,一联系魔教,对中原武林而言,也没什么古怪的了。   叶开写的简单,直接说了长公主被绑一事,要求知道碟儿布是谁,有何目的,去了哪,最后重复要求万万不能伤害长公主殿下。   信纸塞进鸽子腿上的小信筒,雪白信鸽很快飞走。   窗外不知何时,已是暮色四合,天空灰暗。李寻欢不放心李作乐,还要回一趟长公主府,问叶开:“我去找大哥,你要不要留在这儿?”   叶开慢慢点了点头。   时间紧迫,李寻欢一时也不想与叶开谈那些复杂的事。他交代了叶开几句,注意安全,又派了人看好叶开的房间,急匆匆走了。   ***   区区几个人,又哪里防得住真正的高手。   荆无命既然能孤身来去长公主府,自然也能进得了准驸马的地盘。他从窗口掠进来时,叶开正坐在桌前发呆。   他方才写信,笔墨纸砚都准备着,似乎还想写点什么。   “你来了。”叶开道。   李寻欢绝不会想到,当初他让叶开同荆无命一起练功,竟让两人有了合作的机会。半个月,每天清晨起两个时辰,想没有交流都难。   荆无命不说废话,冷冷道:“你打算如何对付上官金虹?”   叶开笑了:“怎么?担心我要他的命?”   荆无命的确担心,却也不会说出来,只是冷冷道:“莫忘记你不过是个五岁的孩子,要不了他的命。”   叶开悠然道:“很多事情根本用不了武功,靠的是脑子。”   所以他当初才会是魔教的智慧天王。   虽然叶开如今不过是个五岁的孩子,可他脑袋里装的,却是一个经历过不少风雨的老江湖的记忆。何况这一世,他又得了王怜花的真传,要论权谋,他未必会做得比从前差。   “你想要逼李寻欢出手?”   叶开摇了摇头,淡淡道:“太危险了,我不允许。”   上一世,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的一战,轰动江湖,被无数人津津乐道。然而对于叶开而言,这绝不是什么可以称道的事。   那一战有多危险,他可以想象。正是因为他可以想象,所以他无法忍受。   叶开绝不允许李寻欢再陷入当初那种境地。   荆无命又问:“那么,你想要谁出手?”   “自然是魔教……”叶开语气平淡,微微拖着调子,直视荆无命,“不过别忘了,现在你跟魔教可是站在一块的,也算是魔教的人了。”   荆无命灰色的眼睛中有微光闪过,冷冷道:“即使用双手剑,我也不是他的对手。”   叶开语气平淡道:“你练双手剑,本就不是为了成为他的对手。”   荆无命道:“我要你保证他的性命。”   叶开轻轻叹了一口气,正如李寻欢时常做的那样:“我要的……不过是他永远不能伤害我师父的性命。”   只要上官金虹的武功仍在,上官金虹的野心仍在,那么李寻欢总有一天会重复当年与上官金虹的一战。   荆无命没打算久留,搁下一句:“我等你的消息。”   屋内很快只剩下叶开一人。   他还是坐在书桌前,桌上铺着一张白色宣纸,过了片刻,叶开提起毛笔,蘸墨,却是举着毛笔在空中久久不落下。   乌黑的墨汁很快滴在了雪白的宣纸上。   啧,脏了。   不管你下不下笔,白纸总是要变脏的。既然如此,何不干干脆脆地写呢。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既然你要你的道,我只能做我的魔。   不知何时,一只黑色的信鸽已经停在了窗台上,正是之前白色信鸽停过的地方。叶开看了一眼,下笔飞快,一封密信,即将带往边城。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过了,荆无命和叶开对话那边,昨天和今天看过的,麻烦重看一下~~抱歉抱歉~   ☆、交换   长公主府,灯火明亮。   李作乐神情疲惫,目光落在门外一盏鲜红的红灯笼上,怔怔出神。他已经不敢想象念容究竟会遭遇些什么。   李寻欢坐在一边,正在翻阅从念容房中密格找出来的信件,面色沉重。   当初叶开失踪,长公主派出了大量人马去搜查。皇家的势力真正出动,放在江湖上,恐怕能与谈笑风生楼一争高下。顺着林仙儿这个线索,竟然真的让六扇门的人找到了丁白云的蛛丝马迹。   李寻欢一封接一封地看,终于在信中看到了白天羽和万马堂。   丁白云虽然出身武林三大世家,但终究不过是一介女流,武功也还算不上绝顶,手中的势力终究有限,的确没能耐做到神不知鬼不觉。   李寻欢原以为在他找回叶开之后,搜查之事也就告一段落。没想到念容却一路追查了过去,反正她只要下令吩咐便够了。从李作乐口中得知白天羽乃是李寻欢结拜大哥之后,对这件事情更是上心,半年来,竟是查到了桃花庵中血案,还隐隐敲定了几个有嫌疑的凶手。   翻阅完信件,李寻欢发现这件事情远远比自己想象中来得复杂得多。   现在看来,念容被人绑架的原因,多半是因为她查到了桃花庵血案一事。   可是,白天羽一事,同魔教有何干系?就算念容把查到的东西告诉了李寻欢,那么于魔教而言,也没有什么威胁。如果有人害怕的话,那个人也应该是丁白云或者马空群才是。   不过,那两个人恐怕都没有实力可以动得了念容。   主谋究竟是谁?   会不会有人故意嫁祸魔教,趁机转移注意力?   再说,绑架比灭口难得多,用念容做人质,究竟是为了得到什么?   李寻欢还没有理出思绪,这时,有一个小厮冲进门来,几乎是连滚带爬的,手里哆哆嗦嗦地捧着几件东西。   李作乐反应比李寻欢还快,抢过东西一看,神色大变。   一缕乌黑的发丝,用红绸扎着,一块复仇玉牌,以及一张画像。   李作乐一看就认出念容的头发,眼睛透红,紧紧攥住。而李寻欢则是取过画像,整个人呆住,他忽然发现自己的设想或许全然不对,一切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此人是谁?”李作乐问。   李寻欢沉声道:“上官金虹。”   他把画纸翻了过来,对面写了四个字:以命易命。   拿上官金虹的命去换念容的命?!   这事竟然还牵涉到了上官金虹?李寻欢脑子里乱作了一团,真是一个比一个棘手。   发丝和玉牌显然是在告诉李寻欢,念容的确在魔教手中。而魔教绑走念容,看来为了让李寻欢出手,去取上官金虹的命。   魔教和上官金虹之间的冲突倒是不难解释,上官金虹要壮大金钱帮,得罪魔教,也是理所当然。   这样一想,魔教虽然不乏高手,可要找出一个有把握对付上官金虹的人,倒也不容易。李寻欢的小李飞刀从未失手,魔教接他的刀来杀人,打得一手好算盘。叶开被看做魔教自己人,他们自然不会去动,李作乐武功一流,恐怕无人有把握能将他绑走,而念容则是一个用来威胁李寻欢的极好人选。   堂堂的长公主殿下,李寻欢的未来嫂子,他不能不救,也不敢不救。   何况,念容实在是个值钱的人质,魔教可以从中得到不少好处,甚至威胁朝廷。   李寻欢略一思量,问送东西的小厮:“这些是怎么来的?”   小厮仿佛看见了很可怕的东西,哆嗦说:“一只很大的黑色大鸟……叼、叼过来的……”   真是魔教的作风呢。   李寻欢想,他有必要从叶开口中好好了解一番魔教了。   ***   而此时此刻,京城的一座大宅子里,上官金虹坐在偌大客厅里,面无表情,看着荆无命慢慢地走了进来。   他问:“去了哪里?”   荆无命答:“长公主府。”   上官金虹冷冷地打量着面前的少年。荆无命今年十六岁,在他身边已经待了两年,而两个人产生交集,却已经足足有十三年了。   他身边不留没用的人。   两年前,上官金虹已经名震江湖,决定彻底摆脱上官家,开创属于自己的宏图伟志。荆无命大着胆子站到了他面前,沉默的少年第一次主动开口:“主人,让我留下来。”   他要留的自然不是上官府,而是上官金虹的身边。   上官金虹让他去杀一个小有名气的青城派的剑客。   荆无命去了,拔剑了,他的剑比上官金虹想象的快得多。   可惜他的心肠却比上官金虹想象的软了很多。   他冷眼看着少年在杀人后忍不住呕吐起来,然后冷冷地说:“做不了我的剑,就滚。”   荆无命跪在那边,回头看他,那时他的灰色眼睛里面还有光彩。   纵使是上官金虹,也忘不了那个眼神。   再后来,荆无命就成了他的剑。上官金虹要他杀人,他就去杀,起初他还会因为鲜血迸溅而呕吐颤抖,后来杀的人多了,他就麻木了。   麻木之后,荆无命就成了他的影子。忠心耿耿,一路相随。他不再是他的家奴,他也不再是他的主人,可是他们的确一直在一起。   直到今天,上官金虹发现荆无命已经消失了足足三个时辰,竟然感到奇怪。来到大厅等人,看着荆无命远远地走进来,他才发现,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认真看过这个少年了。   一把宝剑,你虽然日日使用,但却不一定会日日打量。   荆无命就是上官金虹的剑,有用的剑。   上官金虹回过神,淡淡道:“你回来的太晚了。”他原本只是让荆无命去看看李寻欢罢了。   荆无命道:“长公主失踪了。”   上官金虹也有其他的耳目,这件事情他心中已经清楚,据说绑走长公主的,乃是魔教的人。他不动声色地挑眉:“那是魔教和李寻欢的事。”   话一出口,上官金虹便感觉到不对,魔教为什么要找李寻欢的麻烦?   荆无命看着上官金虹,他的肌肉已经绷紧,整个人的精神高度紧张,可是脸上却看不出一丝异样,仍是那副死气沉沉的样子,毫无起伏地说:“魔教放回长公主的条件,是要李寻欢取你的性命。”   上官金虹一愣,随后放声大笑了起来。   “要我的命?魔教想的倒好。”   荆无命垂眸。   “我已经用你用得太久了。”上官金虹很快恢复过来,又变得沉稳从容,“我都快忘了,自己杀人的滋味。”   他不必去问李寻欢同不同意,因为李寻欢根本没有选择。上官金虹眼神冰冷,面上却还挂着一丝若有似无的微笑。   而荆无命说完了话,明白上官金虹已经没有事情要问他了,默默地站到了客厅的阴暗处,陪着上官金虹沉默。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荆无命和叶开的对话我修改了!麻烦重新看下~会影响下文!   抱歉抱歉!   ————   5.4捉虫,写了个小剧本和忙个比赛,不更新,抱歉。   ☆、请求   屋内一豆微光,红烛烧得只剩半截。   叶开睁开眼,整个人像是刚从水里爬出来,一身冷汗,脸色苍白。练了几个月,到今天,移玉大法总算进入了第二层。   身体终究是跟不上,叶开觉得疲惫,却还是强撑着身子,擦了脸上的汗,调整呼吸后,出去唤守夜的丫鬟。   “我师父还没回来?”   小丫鬟因为长公主的事,也跟着紧张了半夜,现在正困着,道:“嗯,二少爷还在公主府呢……”   叶开点点头,回房。   窗户开着,清新的夜风吹进来,子时已过,大概是丑时了,果真是一夜未归。   他想起李寻欢离去时的那样,不知道为什么,心中忽然感到难过,堵得慌。   莫非李寻欢当真看出了什么?   不会的,叶开心中清楚。   魔教出自外域,武功神鬼莫测,组织精细复杂,远超出一般江湖门派。纵使如今魔教在中原的势力似乎有所衰减,可其雄厚的势力依然存在,只过是引而不发罢了。就算是当年金钱帮在江湖风头无二,魔教消声灭迹之时,这个组织潜伏的力量依然可以在江湖掀起一场腥风暴雨。   叶开有这个自信,因为叶开本身就是魔教中人。   李寻欢绝不会察觉,他对他几乎没什么提放。   一豆微光,堪堪照亮小半个屋子。叶开就坐在灯下,慢慢地想,一步接一步,他知道自己不可以出错,因为一旦出错,等待他的只有万丈悬崖。   他要的太多,他只能赌。   上官金虹的耳目已经被魔教收买,按照计划,荆无命已经告知了魔教让李寻欢动手杀上官金虹一事。叶开清楚,李寻欢宅心仁厚,不会轻易出手要上官金虹的命,可上官金虹刚断果决,绝不会忍受有一个人想要他的命。   所以,上官金虹一定是先出手的人。   但是,如果对手是李寻欢,在飞天入地,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面前,上官金虹免不了要做一番试探。这番试探,自然理所当然会落到荆无命身上。   关键就在于,荆无命究竟会不会背叛上官金虹。   叶开最多只有七成把握。   念容如今在魔教手中,荆无命剑法虽然高超,现在却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少年。李寻欢对付荆无命,或许连一把飞刀都未必用得着;而魔教要取荆无命的性命灭口,也不过只需要叶开一声令下。   叶开不会输。   如果这次合作不成功,绑架念容的是荆无命,到时候放回念容,一切都与他叶开无关。如果荆无命真的愿意背叛上官金虹,在效忠了十几年的人面前说谎,那便再好不过。   淡淡的灯光照在叶开的脸上,却没有柔和小孩的眉目。   上官金虹,叶开在心里默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   就这样吧。   ***   早在子时,李寻欢便已经出了长公主府。   夜色昏暗,他沿着空荡荡的长街一路直走,脑海中依然在思考着究竟要怎么做。   杀上官金虹?对方的武功李寻欢心中有数,恐怕如今仍是在他之上。   从魔教手中救下念容?怎么救?他对魔教了解终究太少,而叶开,他实在不相信,也不愿意叶开与魔教牵扯太多。   长街尽头,有一个老人,坐在一条板凳上,抽着旱烟。红色的火星在空中闪耀着,一闪一闪,带着一种悠闲的节奏。   他长长的吐出一口烟雾,李寻欢仿佛听见了他的叹息。   天机老人似乎已经等了很久,苍老的声音沉厚带笑:“老夫已经等了你许久,小李探花。”   李寻欢走到他面前,长身一揖,道:“久仰。”   他拜礼做得一丝不苟,话说得真心诚意。   “老夫惭愧。”孙老头笑了笑,正色道,“我在这里,实在是有事相求。”   “前辈请讲。”   孙老头拍了拍烟杆,道:“实不相瞒,在下乃是谈笑风生楼的人……听说小李公子,今天得到了一张来历不明的画像,后面写了‘以命易命’四字,是么?”   李寻欢暗自心惊,天机老人窥破天机,是这个江湖第一暗探组织的人倒是意料之中。只是他没想到,谈笑风生楼的势力真当是遍布京城,消息走漏得竟是这么快。   “确有此事。”   孙老头喟叹,道:“此人是上官金虹?”   李寻欢点头。   孙老头道:“既然是以命易命,恳请公子将此事交给谈笑风生楼处理。老夫保证,必能让长公主毫发无伤归来……那上官金虹狼子野心,与谈笑风生楼恩怨不小,大可不必脏了公子的手。”   江湖上,谁能先掌握消息,谁就能处处先人一步。上官金虹既然有野心要将金钱帮做成天下第一大帮,自然需要在情报网上下足功夫。   可谈笑风生楼做一行已经有百余年,追溯过去,曾经还是皇家势力。短时间内崛起的金钱帮,自然不可能马上取而代之,看来正是因为上官金虹太过急切,与谈笑风生楼也结下了恩怨。   还是个很大的恩怨。   李寻欢道:“既然如此,晚辈自当从命。”就算他不同意,谈笑风生楼也不会放过上官金虹,谁都不会拒绝主动上门帮忙接过棘手事的人。   他的确是个会自找苦吃的人,却还不至于喜欢自找苦吃。   而李寻欢还是要补上一句:“上官金虹的武功深不可测,确为绝顶高手,还请前辈多多小心。”   上辈子,天机老人正是败在上官金虹手下。   “呵,又有谁想成为他的对手?”孙老头又抽了一口旱烟,沉吟片刻,深深地看向李寻欢,道:“多谢公子。”   他转过身去,随意向李寻欢挥挥手,身影消失在街口。   忽然间少了一个烫手山芋,李寻欢的心情却未见得放松下来。他愣愣地看着天机老人离开的方向,生出一个疑问:谈笑风生楼也大可以坐收渔翁之利,为何要主动替他解围?   难道,这其中还有其他人的参与?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比较复杂,复杂完毕,就结束第一卷……边城和傅红雪啊阿飞啊,就下一卷的主要内容啦。   可能就进入隔日更了……最近忙辩论赛,抱歉抱歉~   ☆、天涯   李寻欢回来的时候,叶开正趴在桌子上睡觉,衣衫单薄,怪可怜的。他叹口气,把小孩抱起来,放在床上。   叶开迷迷糊糊睁开眼:“……师父?回来了?”   李寻欢给他盖上被子,自己脱了外衫,和叶开躺一张床,轻描淡写道:“嗯,睡吧。”   叶开张了张口,想问他长公主那边怎么样了?李作乐还好不好?你昨晚一夜都在公主府吗?最终却还是没说话,又闭上了眼睛。   两人都没睡着。   李寻欢知道现在的自己需要休息,甚至想强迫自己休息。可身边的人是叶开,他当下何尝不是藏了很多话想同叶开讲?却不知道该不该讲,该怎么讲。   师徒十年,两世缘分。   难道还没有一点信任?   或许信任是有的,只是叶开一直让他看不明白。就算是上一世,他也弄不清楚叶开,究竟是不是他所看到的叶开。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时辰,抑或只有一刻钟。   有仆人过来敲门:“二少爷,有您的信。”   李寻欢听到脚步声时已经起身了,一旁的叶开也没装睡的心思,坐在床上,拥着被子看着。   打开门,李寻欢接过了信,微微挑眉。金黄色的信封,拆开,里面是金黄色的信纸。   “送信的人,是不是穿了一身黄色的衣裳?”李寻欢问。   小厮连忙点头:“看上去是江湖人,不过态度倒是挺好的。”   看来金钱帮的确是成立了,手中的,自然是挑战书了。   我不犯人,人也要过来犯我。麻烦,往往是自己找上门的。   李寻欢笑了笑,将信纸上的内容一眼扫尽:“明日午时,西郊候君。”落款人倒是让李寻欢小小的意外了一下,竟然是荆无命。   也对,上官金虹从来不是轻易出手的人。   上官金虹让荆无命挑战了那么多武林人士,目的无非也就是替他杀人或者检验荆无命的武功。而李寻欢,要真说起来,确实是个不容错过的好对手。   仆人退下,叶开声音哑哑的,问:“是谁的信?”   李寻欢皱了皱眉,走到小孩面前,用手背贴了贴叶开的额头,唔了一声,把信递给叶开,道:“夜里着凉了?”   叶开摇了摇头,看完,问:“他找你约战?”   李寻欢嗯了一声,道:“再睡一会儿,我让厨房给你做点姜汤。”   两人说的话就没碰到一块。叶开有点生气,哑着嗓子:“荆无命可不是什么容易解决的对手……等下,这是上官金虹的意思?”   李寻欢拍了拍叶开的脑袋:“我都知道。”   说话,他就准备去吩咐下人准备姜汤了。叶开就得到一句“我都知道”,想发火,又见李寻欢一直关心自己,火发不出来,索性用被子把自己罩住,生自己的气去了。   李寻欢转身出门。   叶开生气了一会儿,忽然想到,师父是个烂好人,不知道天机老人跟上官金虹一战,他会不会去搀和……接着又想到了孙小红,万一李寻欢对她余情未了……很快,一大堆想法涌上来,李寻欢端着姜汤回来,被叶开莫名其妙的脾气折腾地够呛。   唉,真的是回到小孩了呢。   ***   什么是天涯?有浪子的地方,便是天涯。   傅红雪跟在林仙儿身后,他的刀似乎已经成了身体的一部分,手一直没有离开过刀柄。   他们已经走了三天。   这三天内,所到之处,无一不是傅红雪所陌生的地方。他从出生开始,就被灌输了复仇的信念,在花白凤的督促下,没有一天停止过练功。   陌生的地方,就是天涯。而天涯,正是浪子的家。   离开花白凤的第一天,他说了两句话。   “母亲会来吗?”   林仙儿对着这个苍白冷漠的小孩,忽然变得温柔了起来。她出身微寒,跟着一个穷困潦倒的爹,小的时候受过各种各样的苦头和折磨。可是现在同傅红雪一比,她觉得老天对她也算不错。   她的爹虽然是个下等人,可也是个父亲。   而傅红雪呢?他什么都没有,只有仇恨压身。   林仙儿柔声道:“等你长大了,夫人会来看你的。夫人为你找的师父是个好人,他会照顾你的。”   傅红雪又问:“师父是谁?”   林仙儿道:“李寻欢,江湖上颇有名气的大侠,你父亲白天羽的结拜兄弟。”   傅红雪不再说话,只是默默记下李寻欢这个人,一言不发地跟着林仙儿赶路。他走路步子不快,但是一旦走了,就绝不回头。   他的心肠远没有外表来的冷漠,只是他已经习惯了忍耐。   三天,足够两个人离开边城,就算马空群等人有意阻拦,也耐不住有魔教的人暗中保护,一路也算顺利。   而花白凤来到边城放的狠话,果然引起了万马堂和丁白云的不安。三年前在桃花庵制造血案的人,也一个个按捺不住了起来。   风雨欲来之时,花白凤却又消失了,神不知鬼不觉的消失,几乎是打了万马堂一个狠狠的耳光。   ——她来去自如,仿佛是在逗着一帮人玩。   马空群开始疑神疑鬼,捉不到花白凤,怀疑万马堂中一定有内鬼的存在,甚至开始向自己的左膀右臂公孙断、花满天等人下手。   万马堂一时间人心惶惶。   而丁白云,也成了马空群的怀疑对象。这个女人爱白天羽入骨,可以因为爱而策谋桃花庵血案,自然也可以因为爱而为神刀堂报仇。   她本就是个疯子。   九月,原本应该是鹰飞的季节。而边城,却是群鹰无主,互相厮杀……   终于,就在九月的最后一天,边城一夜之间,幅员数十里的万马堂,被人在四周插满了旗帜。每一面旗帜都在风中高高飘扬,写着触目惊心的三个红字:神刀堂。   神刀堂,当年纵横武林,无所匹敌的存在。   果然,如花白凤所言,重现边城。   马空群一夜白头。   而原本的万马堂大旗,不知何时已经被人摘下,丢在了万马堂的大门口。   属下哆哆嗦嗦地捧着大旗送到马空群面前,不知何时,大旗的反面,已经被人写满了大字:上天入地,无所不至,此仇一日不忘!留汝一命,十二年后,吾儿自将取之!   马空群看着旗帜,目眦尽裂,身躯忍不住颤抖。   十二年啊……白天羽的儿子,到那时该十八岁了吧。   该来的,总会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提醒下,白天羽是神刀堂堂主,原著写的。XDD~   ☆、交心   入秋之后,天气似乎在一夜之间萧条了起来。   铁传甲一身布衣,高高大大的,站在李家门前。仆人开了大门,打量了一番,说:“是铁大侠吧?二少爷住在东厢房,正在等你呢。”   铁传甲皱眉:“二少爷?”   仆人笑了笑,道:“梅三弄,梅公子呀。”说着便带起路来,李府是官宅,到底比不上江南的李园,几句话的功夫便到了。   铁传甲走了进去,看见李寻欢坐在客厅,面沉如水,静静凝视一个方向。   他刚想说话,李寻欢便转过来,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目光很快又转到里间。铁传甲慢放了步子,凑过去一看,便瞧着上回见过的小孩正在盘膝练功。   叶开面色苍白,就连嘴唇上都没有一丝血色,漆黑睫毛颤抖,模样像是在受难。   连铁传甲不由替这个孩子捏把汗。   李寻欢目光中亦是流露出心疼之色,不过很快又回过头来,示意铁传甲到外面走廊上说话。   铁传甲原本就是京城人士,同中原八义化解恩怨之后,又回了皇城。他为人重情重义,有恩必报,这次收到李寻欢派人传过来的口信,自然是很快就赶了过来。   “恩公,一别数月,能再见到你,实在是太好了。”铁传甲寒暄了两句,直接道,“不知这次叫我来,是不是有什么事要吩咐?”   李寻欢看着铁传甲,这个过去陪伴了自己十余年的老伙计,放到今世,也是他最相信的人之一。   “我有一件事,想拜托给你。”李寻欢道。   铁传甲道:“恩公大可直言。”   李寻欢沉吟片刻,又往叶开的方向看了一眼,似乎终于下了决定:“明日,希望你能守在这里……帮我看着叶开。”   “那个孩子?”铁传甲和中原八义,上次听到了一些王怜花和李寻欢的对话,知道王怜花似乎怂恿这孩子学魔教的武功……当下心中大惊,难道刚才他看到的,就是小孩正在练移玉大法?   江湖中有谁不知,移玉大法是魔教教主才能练的武功,那么这孩子与魔教,会是什么关系?   铁传甲不敢再想,见李寻欢略一点头:“他叫叶开,是我故人之子,也是我的徒儿。”接着他又笑了笑,道:“你只要替我在这里,守住他一日即可,我保证你不会跟魔教扯上关系……”   铁传甲是武林正派的出身,的确有这一方面的考量,但是李寻欢对他的救命之恩不能不报,听了这话,当即道:“就算要与魔教扯上干系,恩公你的吩咐,我也是不会拒绝的!”   李寻欢道:“你这样……”   “我知道你总不是在利用我,也没想着害我。”铁传甲哈哈大笑,“人与人相交,有时说再多也无用,有时,什么都不必说。”   那日竹林的大恩,足以让铁传甲回报一生。   李寻欢动容,深深地看向铁传甲,想道谢,最后却置之一笑,道:“来日我请你喝酒。”   铁传甲大笑道:“不醉不归!”   两人又说了几句,却都巧妙的不提为什么李寻欢要找人看着叶开,也不说李寻欢要去到哪里。   后来仆人跑过来,李作乐一夜没睡,心力憔悴,整个人都极为不好。于是李寻欢匆匆告别铁传甲,准备赶往长公主府。   临走前他还是不放心叶开,又跑回屋内,见叶开仍是之前的状态,可怜兮兮的。   他一时间说不出什么滋味,转身走了。   ***   天色昏暗,屋内只有低而急促的呼吸声。   叶开全身关节酸疼,呼吸灼热,整个人像是被架在火堆上烤,身上冷汗却又是直流。他猛地清醒过来,睁开眼,瞳孔一下放大,丹田间传来一阵剧痛,连带着视线也摇摇晃晃的,勉强看清房中只有自己一人。   李寻欢呢?   大概是出去了。   叶开疼得死去活来,牙齿将嘴唇咬出血来,脸上惨白一片,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真的不好了。   自从进入移玉大法第二层后,他每次练功都成了受刑,而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叶开原以为这是练移玉大法的必经过程,咬咬牙熬过去便是了。李寻欢又忙着长公主的事情,两人各忙各的,也没商量练功的事情。现在看来却是大错特错。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是他用错了方法?还是秘笈不对?   叶开的手抖得厉害,强撑着一口气,跌跌撞撞下了竹榻,没两步便几乎是半跪着,一个踉跄,身体狠狠撞向桌子,桌上的白瓷茶具一个不稳,哗啦啦摔碎了一地。   叶开捂着肚子,眼前一片发黑,心里不停地念李寻欢李寻欢李寻欢……   这点动静不算大,李作乐家中仆人不多,东厢又是个相对僻静的地方,要引起人的注意实在需要点运气。   而叶开的运气却很好,瓷器刚落地,就有人破门而入。   “小公子?这是怎么了?”是个粗粝的男人声音,他焦急地查探了一番,毫不费力地抱起叶开,“我去叫人来!很快!”   叶开艰难地睁开眼,仅有的一点意识判断是来人正是铁传甲。   铁传甲?!   这个时候来的怎么会是铁传甲?难道是李寻欢找来的?他为什么要这种做?   这下一想,胸中又是一窒,叶开昏了过去。   再说铁传甲,他跟李寻欢告别之后,匆匆回家,跟兄弟亲友交代了一声,又急匆匆赶回了李府。   他们约好的一天,乃是从午夜开始算起。铁传甲提前了两个时辰过来,没想到没守多久,屋内的小孩便当真出了事。看见叶开靠着桌角半死不活地躺着时,铁传甲真庆幸自己来早了。   李府中的人已经被李寻欢关照过了,对待铁传甲很是客气。现在听他说二少爷带了的孩子病了,当即二话不说就去请大夫。   而叶开现在的情况,又哪里是大夫可以治好的?   果然,请来的大夫认认真真地为叶开把脉,竟是连连摇头:“这孩子的脉象……老夫行医四十年,从未见过……经脉与常人全然不同啊……”   铁传甲见过王怜花给叶开把脉的样子,记得那位独步江湖的洛阳公子,当时也是一副止不住摇头的样子。他心下一紧,道:“您的意思是?”   大夫倒的确有几分本事,干咳了一声,又把脉沉吟许久,慢慢道:“这孩子的经脉内有一道极其古怪的真气,四处流窜,又霸道无比……若是他自己无法化解这道真气,恐怕会被活活折腾死。”   铁传甲大惊!   一边候着的小厮丫鬟,也是瞬间变得惊慌失色。李寻欢对这个宝贝徒弟宠得跟亲儿子一样,他们平日可都看在眼里。   “大夫?您能不能想想法子帮着他化解?”   大夫摇头:“我实在不清楚其中的奥妙,又怎么能轻易动手?唉……”   一时间气氛凝滞,铁传甲答应了李寻欢要守着叶开,自然不能走。他想了想,咬牙道:“快去请你们二少爷回来!”   小厮应了一声,撒腿就跑。   大夫一时间也给不出什么高招,无奈铁传甲不死心,只能继续上上下下地给叶开看病。结果却是越看越糊涂,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再这样疼下去,别说是个几岁大的孩子,哪怕是个年轻力壮的汉子,都能给疼死。   窗外,风雨如晦,不知何时,竟然又开始下雨。   半个时辰不到,小厮喘着粗气自长公主府回来,全身湿哒哒的,表情也像是要哭了:“大少爷很快就回来……二、二少爷……他不在!”   这是李作乐从李园带来京城的家仆,自然清楚轻重缓急,喘了一口气又道:“二少爷约了人,去西郊了!”   这时,床上的叶开仿佛听见了这一句话,一时间疼得五官扭曲,一侧身,竟是张口吐出了一口血来!   他的胳膊无力地下垂,肤色如雪。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已经补齐-V-争取晚上再更一章~   ☆、无情   李作乐手中的权利算不上大,派人帮李寻欢查清上官金虹的所在却还是绰绰有余的。而李寻欢收到荆无命的信之后,做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派人往上官金虹的住处送一封回信。   上官金虹所在的地方,自然就是荆无命在的地方。   这封回信内容也很简单:今日子时,西郊。   李寻欢竟是把两人对决的时间足足提前了六个时辰,而他有这个信心,荆无命会来。因为荆无命没有理由不来,一个人定的地点,另一个决定时间,对于高手对决而言,实在是公平的很。   荆无命是个高傲的剑客,一个高傲的剑客绝不愿意多占别人一点便宜。   所以现在,子时到了,荆无命也到了。   明月当空,李寻欢站在月下,潇洒俊朗,飒然出尘。   最先开口的却是荆无命:“你很聪明,比很多人想象的都要聪明。”上官金虹是他口中的许多人,叶开亦是。   自从长公主被劫之后,三方势力拉锯。说白了,是由魔教发起的,联合谈笑风生楼,对上官金虹的金钱帮发动的一场角力。李寻欢虽然被牵扯于其中,但却一直弄不清状况,只能被动的跟着别人走。   而现在李寻欢改了决战的时间,看似莫名其妙,实则乃是反客为主的第一步。   对于一个计算精密的计划而言,任何一点改变,都可能影响到最终的结果。也只有在对荆无命的时候,李寻欢可以做出这样的一点试探,他有自信荆无命不会拒绝更改时间。   李寻欢微微一笑:“你愿意来,比我想要的要自信得多。”   荆无命冷冷道:“你也是。”   月光照在荆无命的剑上,泛起冰冷的银光。   “上官金虹来了没有?”李寻欢语气平淡,“有人要我取他的性命。”   荆无命灰色的眼睛似乎闪烁了一下,声音更加冰冷:“在杀死我之前,没有人能要他的命。”   这是一句实话,荆无命的实话,不过他虽然这样说,却没有一丝要跟李寻欢动手的打算。他没忘记和叶开的约定。   李寻欢又笑了笑,淡淡道:“他没来是吗?那正好,我倒是想知道,天机老人也包括在你说的人里面吗?”   荆无命愣住。   百晓生列兵器榜,天机老人的天机棒已经是众所共知,毫无疑问的第一位。江湖上这二十年来,实在没有一件武器可以胜过天机棒,哪怕只是压一压它的威名。   就连上官金虹的子母龙凤环也不能。   李寻欢不仅走出了反客为主的第一步,也走出了第二步。他不清楚幕后主使的计划,却可以硬生生地打乱这个计划,不再被迫跟着幕后主使的计划走。   代替李寻欢去取上官金虹的性命,对谈笑风生楼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好处。那么天机老人主动要求帮忙,必然是有人在背后要挟,或者上官金虹有什么东西,是谈笑风生楼所必须得到的。   李寻欢告别铁传甲之后,赶往长公主府之前,当即派人往谈笑风生楼送信。他去对付荆无命,天机老人对付上官金虹,岂不是大好?就算上官金虹身上有谈笑风生楼想要的东西,李寻欢的提议也不会妨碍到谈笑风生楼。   果然,李寻欢人还在长公主府,天机老人便派人回复口信,欣然同意。   打破计划,进行地非常顺利,让李寻欢自己都感到有些意外。   而实际上,消息灵通的魔教未必不清楚,可叶开,却因为最近两日练移玉大法出现了问题,没有能够及时给出指示。   这样的指示自然也没有到达荆无命,所以荆无命愣住了。   按照叶开和他的约定,上官金虹的性命必须是安全的,可以废他的武功,却不能废他的命。   荆无命,无命,只因他的命本就在上官金虹身上。   他从来都是为了上官金虹而活。   甚至因为荆无命不放心,同叶开强调过,动手之时,他必须在场。他可以在上官金虹危机关头冲上去对自己效忠的人补上关键的一剑,却不可以让上官金虹死在他面前。   而现在,这个计划的确被李寻欢所打破了。   荆无命一言不发,转身就走,脚步急促。   上官金虹今天的确没有来,就在今天,谈笑风生楼在京城的势力给金钱帮制造了一系列的麻烦,上官金虹忙得分身无术,正在处理。反正对于上官金虹而言,荆无命若是没死,死的是李寻欢,再好不过;若是荆无命败了,只要这把剑还能用,上官金虹也不会浪费其价值;万一荆无命死了,也不过是让他感到一丝可惜,然后重新评估李寻欢罢了。   李寻欢看着荆无命的背影,忽然想起了阿飞。   两人都是绝世的剑客,而两个人的感情,又都是那么绝望。上官金虹之于荆无命,一如林仙儿之于阿飞。   何苦。   他站在原地,长叹一声,道:“你本可以不为他而活。”   荆无命脚步一滞,却不回头,冰冷的声音里带了一点似有若无的情感,或许是同月光借来的:“你不是我。”   你不是我,所以你不懂,你也不必说。   李寻欢低头,指间一柄飞刀。他细细地打量这把飞刀,轻、薄、快,天下首屈一指的暗器。   世人说,金环无情,飞刀有情。李寻欢忍不住苦笑,难道飞刀当真有情?若是有情,他上一世又为何会沦落天涯,伤心断肠?   李寻欢问得很快:“究竟是谁要和上官金虹作对?”   他总感觉,不会是魔教那么简单。   荆无命还在,他竟然轻笑了一声,知道天机老人要去对付上官金虹后,他和叶开的合作就已经宣告破裂。他平静的,冷冷地说:“正是你所想的那个人。”   话音一落,他施展身法,轻功极好,一掠消失在李寻欢的视线中。   李寻欢的手轻轻地抖起来。   他的刀还在手。   而这把刀,无论前世今生,都无法向那个人下手。   ***   天机老人的确到了。   他坐在院内的石椅上,驾着一条腿,慢吞吞地往长长的烟杆子里面填上烟草。他的手很稳,动作有条不紊,似乎在等人。   火石相撞,孙老头不慌不忙地点上了火。猩红的一点微光在黑夜里一闪一闪,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烟雾顺着夜风散开,或许能传进上官金虹的屋子。   从孙老头轻松解决几个金钱帮的高手,走进宅院的第一步起,上官金虹就已经发现了他的存在。但是上官金虹没有动,他站在宽大的桌子前,桌面上摊开着不同的账本,他也没有再弄下去——没有一个武林高手会在大战之前再把精力浪费在这种事上。上官金虹只是慢慢地,把账本一本本合起来,分门别类的整理,一本本收好。   等他收拾完账本,他整个人已经变得很冷静。   这种冷静,往往也正是他的可怕。   上官金虹走出房门,月光照在台阶上,温柔如水。   孙老头的旱烟也已经吸得七七八八了,烟雾散开,混入空中,孙老头整个人也已经变的非常冷静。   上官金虹道:“天机棒排名天下第一,可见过天机棒的人,基本都已经死了。”   武器,原本就不是随便出手的。   正如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见过那柄飞刀有多快的人,往往也都已经死了。   孙老头笑道:“或许你很快就要见到了。”   上官金虹挑眉道:“你的天机棒呢?”   孙老头仍是笑,道:“天机棒在,你的子母环呢?”   上官金虹一扬手,不知何时,手中已经多了一大一小两个黄金龙凤环。孙老头眼睛一眯,已经看出上官金虹是从背后将子母环取出的,此人身姿挺拔,或许常年将子母环放在背后。   “我想知道,你究竟要什么?”   上官金虹道:“很多……我要这江湖,再没有什么都阻挡我。”   孙老头不动声色,慢吞吞地吸完最后一口烟。   “呵,现在有人要你的命。”孙老头苍老的声音响起,“这笔买卖,谈笑风生楼接了。”   灰白色的烟雾在空中缓缓弥散,而这一战,也就此开始。   月光如清水空明。   昔日百晓生兵器谱上的前两位,武林中响当当的存在。孰强孰弱,总有一个答案。   就在今夜。 作者有话要说:  看晚上能不能再更一章-V-   ☆、死亡   荆无命的轻功的确很快,可惜比起李寻欢,还是略逊一筹。李寻欢追的不吃力,两人几乎同时到达西郊外的大宅院前。   门口几个穿金黄色衣衫的人已经死了,没有外伤,起码来者不是使的不是剑或者刀。至此,李寻欢和荆无命都已经可以确信,天机老人来了。   杀气弥漫。   荆无命面无表情,率先一步往里走。他额头青筋跳起,手已经牢牢地按在了剑柄上,一副见佛杀佛,见神杀神的模样。   李寻欢跟在他后面,脚步无声。   他实在不愿在这个时候,再做出任何刺激荆无命的事情。   上一世天机老人会败给上官金虹,那是因为他的确已经老了,当时他的天机棒,已经太久没有出过手。而这一世则不同,现在的天机老人,的确称得上是江湖第一人。   何况,谈笑风生楼还有着魔教的配合。   这种时候,魔教绝不会不到场,即使李寻欢还没有发现他们的存在。   上官金虹人在后院,而一路走来,发现的黄衫人尸体已经超出了二十具。   荆无命像是一把绷紧了的弓,只有轻轻一碰,就能释放出巨大的能量……然后断掉。这一战,就算上官金虹没有死,金钱帮多年经营来的实力,恐怕都已经毁于一旦。   李寻欢几乎是要忍不住苦笑起来,叶开,真是下了一副好棋。   他不至于那么迟钝,到现在还没有发现叶开做这一切是为了自己。自从在李园梅花林中,上官金虹出现,叶开整个人就已经变得不安了起来。   虽然叶开把这种情绪掩藏的很好,可是,毕竟李寻欢是与他朝夕相处的人。   人还是过去的人,就算重活一世,很多事情都还是不会改变的。   上一世,他多次提醒叶开,心胸宽广,仁厚善良。正是因为他清楚,他的徒儿未必如表面一般,所以才反复提醒。也正是因为他清楚,所以在今世,可以干干脆脆揭开叶开是魔教天王的事实。   可是归根到底,他还是不懂叶开。   了解,并不等于懂。   李寻欢嘴角扯出一个自嘲的弧度。   穿过回廊,视野一下子开阔起来,正是后院,走在前面的荆无命停下了脚步。   李寻欢走上前,与荆无命并肩而立。   月光仍是温柔,夜风轻拂,空中却带着血腥味。   天机老人还在,上官金虹也还在。   荆无命忽然跪了下来,像是力气不支,又像是在为自己的保护不力而请罪。上官金虹半跪着,他的一双龙凤环,母环已经脱手,子环撑在地上。   他看向李寻欢,冷冷地笑:“你来了。”   鲜血顺着上官金虹的嘴角流下。   荆无命垂头。   李寻欢步法极快,已经来到了天机老人的身边,闻言头也不回,整个人的注意力几乎已经全在孙老头身上。   他没有想到,孙老头的伤势竟然比上官金虹严重的多!   长达二尺的烟杆子已经断成了三截,一看截口,便知道乃是子母环所断。而这把从不离开孙老头身边的烟杆子,正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兵器——天机棒。   而天机棒已经被龙凤环所断。   上官金虹的武功,的确比李寻欢所预料的还要高出那么一点。高手之间的差距,本身便拉不开太大,而决战,更不仅仅是武功的较量。   此地,毕竟是上官金虹的地方。   荆无命见上官金虹嘴角淌下鲜血,几乎是狼狈地,来到上官金虹身边。他随身携带的只有金疮药,握剑的手简直抖得厉害。   上官金虹看他一眼,道:“去里面,左边柜子,第二格,蓝色瓶子。”   他是胜者,现在已经可以开始疗伤了。   而孙老头,李寻欢半跪在他身边,手指探过去,发现他的呼吸已经微乎其微……   这一切都上一世何其相似!   天机老人替他去杀上官金虹,最后被上官金虹所杀。   这是江湖,亦是人生。   现在,上官金虹的母环还卡在天机老人的腹中,暗红色的血流的有些慢了,可见这场决斗并不是刚刚结束。   李寻欢不敢去动,只能轻声唤:“前辈……前辈……”   天机老人的手慢慢地抬了起来。李寻欢马上反手握住,却感觉到孙老头的手指已经有些冰凉僵硬了起来。   孙老头强撑着一口气,断断续续道:“老夫……的确……不、不行了……”   李寻欢心中苦涩,不住摇头。   “没帮你……解、解决呢……”他忽然用力,指尖仅剩的力量传递给李寻欢,“小红……你……替我……照顾她……”   人到了最后,想的,自然还是亲人。   孙小红正是孙老头最后的牵挂。   李寻欢感觉到一阵悲恸,他连声道:“好……好,前辈,我答应你!”   孙老头笑了笑,缓缓地闭上了眼。这一次,他再也不会睁开眼睛。   面对死亡,无论是谁,都只有满满的无力。   武功盖世又如何?到最后,亦不过是化入黄土。   李寻欢发现,他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将孙老头埋葬。他抱起天机老人的尸体,母环从天机老人身上滑出,带着斑斑血迹,最后落地。   “怎么了?你已经不打算要我的命了?”此时上官金虹竟缓缓地站起来,问李寻欢。   荆无命已经找到了药,递上,上官金虹掏出两粒药丸,干脆地吞下。   李寻欢面无表情道:“要你命的人,从来都不是我。”   上官金虹一愣。   说时迟那时快,他面前银光一闪,只见一柄飞刀已经冲了过来,堪堪掠过,而上官金虹的一缕头发,已经被割断。   头发还没来得及落到地上,只听见“铮”地一声,飞刀已经插进了墙上。   而一直暗自防备着荆无命,整个人都已经完全僵住,他第一时间便反应了过来,而飞刀已经来到上官金虹面前时,他发现——他的剑还没有完全拔出!   难怪叶开会有那样的自信,让李寻欢和荆无命一战!   难怪李寻欢会说,你的剑还是太慢了!   这柄飞刀,的确是上天入地,最快的刀。   李寻欢转身,冷冷道:“你的命还在,不过是别人根本不想取走罢了。”   话落时,人已走远。   ——他的轻功也比旁人所想的,要高超得多。   现在僵硬的人成了上官金虹,不过很快,他发现他整个人的确动不了了,原本还有一丝血色的脸变得惨白。   不是不想动,而是不知何时开始,已经不能动!   百密一疏。   上官金虹看着荆无命,而那个常年垂眸以对的人,现在正用他的灰色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上官金虹。   “你给我吃了什么?”上官金虹问,他想尽量平静下来,话音尽头却还有一丝颤抖。   荆无命答:“化功散。”   竟然是化功散!   上官金虹冷冷道:“那是魔教的东西。”   荆无命很平静:“对。”这是他从叶开手中要来的东西。   上官金虹几乎想放声大笑,他的确没有想到,这个忠心耿耿,像狗一样追随了自己十几年,几乎是为自己而活的人,竟然有一天会背叛他,选择和他的对手合作。   “原来跟魔教合作的人是你。”上官金虹的确笑了,“要我命的人,原来是你!”   荆无命看着上官金虹,灰色的眼睛异常专注。   “我不要你的命。”他说。   上官金虹冷冷道:“你杀了我,否则,总有一天我会要你死在我手里。”   荆无命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却仍是没有移开对上官金虹的注视。他这一辈子,最想的,也就是这样这样一直长长久久地看着上官金虹。   最后他说:“我还是会在你身边,保护你,主人。”   这时,他又变成了当年那个上官家的家奴。   荆无命想过的,回到上官家,上官金虹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少爷。他想服侍他,照顾她,留在他身边。   他哪里会要他的命呢?   他连自己的命都给了他啊。   明月高悬,月光温柔如水,而又默默无声,正如荆无命的感情。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今天第三更-0-   我觉得我的债差不多还清了……   有人喜欢上官金虹和荆无命这一对吗?我写着写着,觉得挺忧伤的,可能写个长番外。   ☆、离开   荒草地上,有了一座新坟,李寻欢站在坟前,一立便是两个时辰,露水沾湿他的衣裳。   天明破晓,微光从天的边际闪现。   又是新的一天。   有人掠过,衣襟带动,掠过时发出沙沙的轻响。两个黑衣人完全没有想要隐藏踪迹,来到李寻欢身后,跪下。   李寻欢没有回头,冷冷道:“魔教?”   一个黑衣人抬头,恭敬道:“少主出事了,还请您速速回去!”   李寻欢的表情变成前所未有的冷硬,他几乎是冷笑了一下:“少主?”   两个黑衣人自然也感觉到李寻欢的语气不对,一时间吃不准要不要继续说下去。魔教少主,他难道还不知道是叶开?毕竟现在的教主,孙辈也只有叶开一个独苗。   李寻欢道:“我不认识什么魔教的少主,两位请回吧。”   黑衣人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道:“少主修炼移玉大法,真气无法控制,现在已经威胁到了性命……我们已经派人送他去了堂主的地方,您……”   李寻欢转身,他根本不管这是不是叶开的苦肉计,只抓住话中的一点:“你们把叶开送走了?”   黑衣人点头。   李寻欢立刻问:“那么看守叶开的人呢?你们把他怎么样了?”铁传甲重情守信,他托付给他的事情,李寻欢完全不怀疑他可以拼命去执行。   而魔教的人的确还记得这一号人物。   从耳线那边得知少主练功有了生命危险后,驻扎在京城的魔教堂主当即下令,以少主的安全为先,先把人弄出来,这种时候魔教绝对比一个小有名气的大夫靠谱,何况叶开练的就是魔教的武功。   然而谁知道出了一个寸步不离看守叶开的铁传甲!   铁传甲的武功,自然不是魔教的对手。原本派去的人只想用魔教的催眠致幻手法,将其不动声色的撂倒,却没想到铁传甲练一身金刚铁甲之功,意志坚定,远超常人,竟然没有被迷倒。不仅如此,铁传甲把叶开看得很紧,上来就想大打出手。   黑衣人在犹豫,究竟要不要说出来。   而李寻欢却在步步紧逼:“那人究竟如何了?”   他早就怀疑叶开牵扯在这一系列事情之中,于是改变时间,搅乱幕后主使的计划后,为了防止叶开生变,想到了用铁传甲来牵制叶开。毕竟上一世关外十年,铁传甲可以说是看着叶开长大的,两人虽然感情不深,叶开却也绝不会对伺候李寻欢十年的铁传甲下手。   然而,他没有想到,这样一来,却是害了铁传甲。   黑衣人察觉到李寻欢的怒气,明白不妙,却只能硬着头皮招了:“他被砍了几刀……在李府……”   李寻欢感觉自己的血一下子冷了下来。   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   李寻欢目光一凛,拂袖而去,冷冷丢下一句:“交出念容,从今以后,叶开归你们魔教照顾,他是生是死,与我再无瓜葛!”   李作乐和念容的大婚被破坏了,天机老人已死,铁传甲现在生死未卜……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叶开。   他自问这两世,对叶开的教导,虽然有失职的地方,可从来没有教过他阴谋算计。而现在,叶开的表现,却是实实在在让他失望,甚至心灰意冷。   他已经觉得累了。   形势急转直下,两个黑衣人始料未及,相互对视一眼,都是欲哭无泪,眼睁睁看着李寻欢走了。   ***   孙小红和孙老头住在一块,孙小红住在谈笑风生楼。   谈笑风生楼与李府倒是顺路的,李寻欢略作犹豫,为了防止生变,还是决定先行接了孙小红。   孙小红一张圆圆的脸蛋,一双乌黑有神的眼睛,一看便是聪明伶俐的可爱模样。李寻欢一看见她,便想起叶开,一时间目光竟不敢落在她身上。   “漂亮哥哥!”孙小红笑眯眯的,“我爷爷说叫我乖乖呆在这里,你就会来接我,爷爷没有骗我啊!”   李寻欢心下骇然,终于明白过来,原来孙老头一早就设想过,他很有可能会输给上官金虹。也是,谈笑风生楼的消息,一向是最精准的。他又想起那日夤夜,孙老头坐在长街尽头的一条板凳上等他,那日同他说的最后一句便是:“又有谁想成为他的对手?”   现在一想,看来去杀上官金虹,原本就是他出于无奈。   魔教手中想必有东西可以威胁谈笑风生楼。   而逼孙老头这样做的人,正是叶开。   那个他心心念念,如珠如宝宠着的叶开,那个跟他日日相处,同床而睡的叶开,那个亲亲热热,会撒娇的叶开。   他喜欢的叶开。   多么好笑,他竟然喜欢着,教导着这样一个人。   而此时此刻,孙小红还眼巴巴地看着他。李寻欢无法微笑,只觉得疲惫,轻轻道:“你爷爷要出门一趟,让我过来照顾你,你跟我回家,好不好?”   孙小红原本还想打听一番爷爷,可是见李寻欢苍白悲伤的样子,很体谅地轻轻点了头。她想了想,忍不住说一句:“漂亮哥哥,别难过。”   怎么能不难过——这是遮不住、挡不住的难过。   等回到李府,又是另外一番光景。   李作乐站在大厅上,一具魁梧的尸体,已经被人放在了架子上,用白布遮着。李作乐看着李寻欢一步步走进来,身后跟着一个红衣女孩,一时间无数的话,都说不出口。   李作乐向下人打听清楚了,这人是李寻欢找来保护叶开的。他清楚自己弟弟的脾气,这下当真要自责死了。   李寻欢却表现得很平静,他甚至走上前揭开白布看了看,最后缓缓地说:“他死了。”   多么不甘心!   但是,铁传甲的确死了。   死在了魔教的万妙无方剑法之下,以一敌三,受围攻而死。   李作乐不忍再看,明白李寻欢恐怕终此一生,都无法原谅自己。然而他又不得不在这个时候说:“我回来的晚了一步……叶开,也被人带走了。”   而李寻欢只是淡淡道:“让他走吧。”   李作乐大惊:“难道你不担心他落入贼手?”   李寻欢笑了笑,似苦笑,又像是自嘲。   担心?他担心什么?叶开回了魔教,自然会有人保护他,伺候他,还需要他担心什么?   李寻欢现在只想远远地离开这一切。   “大哥,若不出意外,长公主应该很快就会被人放回来。”李寻欢声音低低的,语中是前所未有的坚定,“我想出去一趟,就不参加你们的大婚了。”   李作乐愣住:“你……要去哪里?”   李寻欢笑了笑,自嘲:“或许哪里都去,或许只去一个地方,天地广阔,哪里不是可以去的地方呢?”   “那叶开呢?”   李寻欢摇了摇头,很冷静很认真地说:“没有叶开了,从此以后,他是他,我是我,再也不相干了。”   他决定的事情,说完,便就是这样了。   李作乐看见李寻欢眼中的寂寥,没有出声,默默答应了。   当天晚上,长公主念容果然被人放了回来。李作乐几乎没出息得要哭出来,老老实实又被念容一顿教训,受尽相思之苦后,一个字也不敢反驳了。   李寻欢收拾了行李,又替孙小红整理了东西,当天晚上,几乎是念容一回来,他便带着孙小红上路了。临走前,他借着孙小红,走了一趟谈笑风生楼,交代了天机老人与上官金虹的一战。   最后,麻烦谈笑风生楼帮忙查一个人——傅红雪。   车轱辘的声音响起,孙小红坐在车厢里,很高兴可以跟喜欢的漂亮哥哥一起出去玩,又开始想念爷爷,迷迷糊糊的,终于睡着了。   李寻欢驾车,目视远方,而远方,只是一片全然的黑暗与未知。   他想起了塞外的民歌,长而悠扬,苍凉中带着一丝悲哀,正如他的心情。   他终于又一次,选择了逃避江湖。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卷就此结束。 卷二:塞下秋来风景异   ☆、桃源   世道太平,中原商人与塞外游牧民族常年有货物交易。瑰城,正是每年汉族与少数民族生意往来最多的地方。   生意多的地方自然就是人多的地方,人多的地方自然少不了客栈。   瑰城的客栈很多,有大有小,便宜的,昂贵的,舒服的,简陋的,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客栈。   李寻欢开了一间不大不小的客栈,价钱也是不高不低的,人住在里面,虽说算不上舒服,但也不至于感到简陋。   这家客栈最吸引人的是门外挂着的大酒旗,迎风招展,隔了老远,人们也能看清上面写着“桃源渡”三个大字。   瑰城虽然算不上荒凉,但毕竟是中原与塞外的交界之地,干燥苦寒,哪里又扯得上世外桃源。几乎每天都有人会问掌柜,桃源何处?   俊朗的掌柜总是微微一笑,淡淡地答,吾心安处。   吾心安处,即使吾乡,自然也就是桃源。   掌柜的日子过得心安吗?倒也未必。   每天客栈开张了,李寻欢便找张桌子坐下,开始喝酒。喝了两壶酒,他便掏出一柄小刀,开始接私活干,刻木头。   瑰城每天交易量做大的是汉族的茶叶和外族的皮毛,稀罕木刻的人不多,卖不出好价钱。而小孩子们都很喜欢被刻得栩栩如生的动物,总是笑嘻嘻地跑进客栈来跟掌柜的要。   李寻欢脾气好,有求必应,几乎不会拒绝。可惜客栈里真正管事的人脾气不小,孙小红一身红衣,像个小辣椒,脾气火爆,在客栈里每天前前后后打点记账,每次赶走占便宜的小孩后,都要狠狠数落上李寻欢好几回。   她现在也不叫什么“漂亮哥哥”了,张口就喊“李寻欢”,理直气壮。李寻欢照顾了她五年,等她十岁以后,便是她反过来照顾这个酒鬼,到现在,也是五年了。   何况,当初李寻欢照顾她,现在,她是要反过来伺候两个人。   此人便是傅红雪。   话说两人离开中原之后,一路上得到了谈笑风生楼的帮助,不仅替他们解决魔教的眼线,还花了出动了不少力量去寻找傅红雪的下落。   起初,消息传来,傅红雪跟着一个神秘女子消失在了边城。顺带告知的,还有边城发生的一系列变故,万马堂的衰败,神刀堂的重现……   孙小红记得李寻欢当时一连几天都是笑容全无,两人在太原停了数日,最后当李寻欢已经准备南下的时候,谈笑风生楼却带来了令人感到意外的消息。   ——傅红雪独自一人,被留在了瑰城。   瑰城地靠天险,易守难攻,一旦爆发战乱,便是兵家必争之地。现在天下太平,遂成了各民族货物交易的地方,总体而言,还在汉人的掌控之中。   李寻欢找到傅红雪的时候,他正住在深山老林里的一间小木屋中。   不足六岁的小孩,每天清晨走三里路去挑水,采摘野果,运气好的时候,可以猎到一些山鸡或者野兔。   他被人遗弃,却一个人安安静静地生活了下来,不但如此,还坚持每天拔刀上千次。   刀光很冷,傅红雪的目光却比刀光更冷。   不需要怀疑,李寻欢一眼就可以确定,这个沉默冰冷的男孩就是傅红雪。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寥寥几句就可以被精确的形容。   傅红雪是这种人,或许李寻欢也是。   于是男孩开口:“你是我师父?”   “如果你愿意的话。”李寻欢叹气,重新咀嚼了一遍男孩的名字,“红雪……傅红雪……”   桃花庵惨案那一日,大雪纷飞,铺了一地。后来,桃花庵的雪比桃花更红,那是一片鲜红的雪,被鲜血染红的雪。   傅红雪,这个名字,从一开始便背负着仇恨。   想比之下,叶开,木叶的叶,开心的开,又是多么的肆意洒脱。   李寻欢不禁感慨世事弄人。   孙小红从马车里探出脑袋来,对着傅红雪笑:“红雪哥哥,我们找你找了好久啦!你跟我们一起,好吗?”   傅红雪冷漠以对,问李寻欢:“我要替父亲报仇,你会教我武功?”   李寻欢苦笑,冤冤相报何时了,何况这笔仇恨本身便与傅红雪无关……可惜这一切,他都无法说出口。他可以要求叶开宽容正直,却无法这样要求傅红雪放弃复仇。   复仇,是他生存的意义。   这个孩子还小,却已经背负了太多仇恨。   他还没学会走路,便已经学了拔刀。一天拔刀上千次,甚至上万次,而每一次拔刀,都是一次仇恨的注入。   李寻欢感到无力,却仍庆幸自己来了。   带着两个小孩上路到底有些不方便,既然去哪都一样,索性便在瑰城定居了下来。后来李寻欢考虑到孩子需要一个安稳的住处,在瑰城开客栈总归不是个坏选择,索性便当起了甩手掌柜。   如今孙小红长到了十五岁,俨然已经是整个客栈的主心骨。自从她将客栈从李寻欢手中全盘接手后,整个客栈的生意都好了不少。   孙姑娘觉得自己很可怜,大好年华,全花在了伺候两个男人身上。李寻欢十年如一日,每天只知道喝酒刻木头,而傅红雪则是更过分,成天只知道练刀。   安静平稳的日子过了十年。   这十年来,江湖中精彩的故事也发生了不少。瑰城来来往往的人虽然多,却到底不是江湖争斗的主战场,这些年能传得瑰城举城皆知的事,无一不是难得一现的江湖大事。   这日夕阳西下,李寻欢坐在靠门口的桌子前。   一抹斜阳,照在他的衣角上。他面容沉静,垂眸,目光却并不落在手中的木头上,显然他现在在雕刻的东西,早已经烂熟于心。   两个江湖客走进了客栈,一边叫小二,一边说着现在江湖上最轰动的一件事。这件事在李寻欢的客栈内,今天就已经被翻来覆去讲了七八遍,几乎每一个混江湖或者混过江湖的人,嘴巴都没放过这件事。   “魔教真是够明目张胆的,居然发出挑战,想要战尽兵器谱上的英雄……”   “听说嵩阳铁剑已经决定要迎战了,温侯银戟也同意了,这下真的不得了了!”   “魔教人人得而诛之,天下英豪难道会怕?就是不知道,那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小李飞刀会不会出世?”   “当真有小李飞刀?也不知道百晓生怎么会把这个排在第二,要是这回能见一见就好了……”   酒菜上了,孙小红招呼了客人,然后蹭到了李寻欢身边,语气兴奋:“这回好像真出大事了,我大伯和三叔可都叫我回去呢。我说,你打算怎么办?”   孙家乃是武林世家,这次多半要被涉及,让孙小红回去也在情理之中。   李寻欢没说话,他放下刀,慢慢地给自己斟了一杯酒。   孙小红低头看他手中的木头,“咦”了一声:“大美人啊?我没这么漂亮吧?是谁啊?没道理我不知道呀。”   李寻欢笑了笑,看都不看一眼,指尖微微用力,木像裂了。   孙小红大呼可惜,李寻欢却是淡淡道:“刻的不像,罢了。”   他心中苦笑,像又怎么样?知人知面不知心。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过渡的十年,到了叶开那边再仔细说。   第二卷,应该主要虐攻(叶开),个人喜好相爱相杀,偏好虐攻。唔,叶开要为他的愚蠢付出代价啦哈哈哈……   ☆、只是   夜半,孙小红记完账,一边给自己垂肩膀一边往小后院走,走了一半,脚步忽然顿住,大眼睛瞪着院内的大杨树。   片刻后,孙小红怒吼:“傅红雪——你给老娘滚出来啊啊啊!”   只见大杨树粗壮的树干已经被一刀劈开,孙小红毫不怀疑,她现在走上前去,用手指一推,树就能裂成两半。   门开了,傅红雪站在门口。   刚满十六岁的少年,高高瘦瘦,挺拔地站立着。他面目极为英俊,肤色很白,身上带有一股冰雪之气,却不肃杀。   孙小红气不打一处来:“练刀?你这是在给我劈柴啊大哥!”   傅红雪看了她一眼,大概想,原来你讲的是这个啊。他没什么表示,只是点点头,准备上关门睡觉。   这时隔壁房间的窗户开了,李寻欢的声音传出来,带着三分笑意三分赞赏:“红雪……你的刀法又精进了。”   孙小红要暴走了。   傅红雪嗯了一声,道:“今日练到最后一招,一时没有收住刀气。”   孙小红的脸色好看了一些。   李寻欢笑了笑:“把人家的树砍死了,看来这个地方,咱们也不能再待了。”客栈的房子租了十年,很快便要到期了。   孙小红翻了个白眼:“要走,你直说便是了。”   傅红雪的刀还在身上,他不自觉地用力握紧了刀柄:“去哪?”   小小的庭院一时安静了下来。李寻欢似乎原本正在下棋,棋子砸在棋盘上,轻微的声响连其余两人也听得清楚。   “走西北走,我们去边城。”李寻欢道。   傅红雪冷漠的脸上似乎终于出现了一丝情绪,而孙小红,闻言却是难得的安静了下来。   “魔教这两年,在边城出没的最多。”孙小红也知道一些傅红雪与万马堂的事,瞥了一眼少年,“我们一直这样过下去,难道不好?”一旦真的要走了,孙小红却是举棋不定的那个人,比起武林恩怨,她更愿意去关心客栈一天挣了多少钱。   没想到最先回答的是傅红雪,少年冷漠道:“不好。”   李寻欢苦笑道:“你们都长大了,总有一天是要走的。”   孙小红不满地哼了一声,大步走回自己的房间:“你要是真想留下来,谁又拦得了你,不过是你自己放不下的太多罢了。”说完,一甩房门,已经回去开始计划要带什么上路。   傅红雪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见李寻欢没有话说,回房,灭了蜡烛,睡觉。   “放不下么……”李寻欢愣愣地看着窗外,若有所思。   这十年来,越到后头,日子便过得越是平静。他有了足够的时间,去好好回想两世的遭遇。很多事情,回头想起,只觉得感慨万千。   林诗音每月一封来信,她与卫树的日子过得很好,现在已经有了一双儿女。两个小外甥从小被教导的知书达理,会在信中端端正正地写“舅舅”。比起上一世同龙啸云,林诗音不知幸福了多少。   而李作乐自从念容被劫之后,受了不少折腾,终于收起心思,大彻大悟。如今唯长公主马首是瞻,勤勤恳恳,不敢对妻子有半点不敬。   金钱帮在十年前彻底解散,据谈笑风生楼的消息,上官金虹的确在江湖上销声匿迹了,为此,这十年来,江湖势力均衡,同世道一般太平。   李寻欢的努力并非没有结果。   只是他不能去想天机老人与铁传甲。   只是他还放不下那个小孩。   只是,他永远无法离开这江湖。   ***   边城,子时一刻,刚下了一场小雨。   叶开推开门,身上带着水汽,湿润而清新。大厅里面灯火明亮,边城的汉子们,有人在喝酒,有人在聚赌,也有人搂着自己的女人,正在温柔乡内陶醉。   小厮跑过来,对着叶开很是熟络:“公子,老板在楼上等你呢。”   二楼是向来不允许人进的,两年前,叶开打破了这个规矩。边城的人都知道,这个年轻的、和气的少年,是萧别离的好朋友。   叶开笑了笑,低头拂走身上尚未渗入衣料的几滴雨水。他穿的衣服并不华丽,只是普通的粗布长衫,可是他的动作、他的表情,又像是个贵族正在整理华服,准备进入一场宫廷宴会。   他低头时,五官敛去少年的张扬神色,精致的眉目,仿佛一个羞涩的小姑娘。   然而他走上楼时,懒洋洋的姿态和慢吞吞的步伐,举手投足间,又仿佛自己才是此间的主人。   你问小厮,叶开可怕吗?小厮会很快地摇头否定。   而小厮否定完后,似乎又要再问一遍自己,难道他当真不可怕?   二楼上住着萧别离,他还没睡,就着一豆微光,细细地打量手中的骨牌。   叶开进来的时候,萧别离甚至没有回头。   “叶公子,久违了。”叶开在他面前坐下,萧别离温和笑道,“半年多不见,你又长大了许多。”   叶开道:“你倒还是老样子。”   萧别离苦笑,自嘲道:“边城原本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几十年不变,死气沉沉……不像你们年轻人。”   叶开挑眉笑道:“如今百晓生兵器谱上有名的人,几乎都往边城赶了,怎么还能说这里死气沉沉?”   萧别离默然,取过白玉杯,为叶开倒酒。   “照我看,现在,边城可以说是全天下最热闹的地方。”叶开像是对待一个老朋友一般,拍了拍萧别离的肩膀,慢吞吞地喝下一杯酒,继续道,“你这地方,自然也会更热闹的。”   这时,却见萧别离忽地脸色惨白,不敢置信地瞪着叶开,全身都已经僵硬。   他失去了双腿,却没有失去自保能力。就单单他的肩膀上,已经藏了不下五种暗器,普通人只要一碰他肩上的衣料,立刻就会中毒。   而叶开显然不是普通人,他面色未变,连眸中的笑意也未变,一点都没受到影响。   萧别离手指收紧,不由想到了诡秘莫测的魔教。   难道眼前这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少年,竟是魔教的人?不,不会……魔教的人绝不会像他一般客气,何况这两年来,叶开从来没有隐瞒过自己武功不错这个事实,他没有必要再他身上浪费这么多时间。   那叶开究竟想要什么?   萧别离发现他全然没有一点思绪。   叶开仿佛没有察觉到他的异常,自顾自斟酒,一杯接一杯地喝了起来。他姿态潇洒,笑容俊美,琉璃似的眼睛望向窗外的明月,喃喃道:“很快了啊……”   很快,边城就要热闹起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阿飞   塞外官道,尘土飞扬。   路边的一家小茶铺上,年迈的老人正从热气腾腾的蒸笼里取出馒头。   一个中年剑客在铺子前勒马急停:“来五个馒头!”又解下水囊,看也不看便扔过去,“装水!”   老人家动作慢,一时没反应过来,眼看水囊就要砸到他身上,忽然一只沉稳有力的手出现了,接下了水囊。   傅红雪没有理会中年剑客,面无表情,将水囊装满,替老人放在了一旁。   他从头到尾没有露出一丝情绪,然而与生俱来的孤傲冷漠,却让骑在马上的中年剑客有种受辱之感。   剑客跳下马,挑衅道:“你是什么人?怎么,瞧不起老子?”   傅红雪仿佛没有听见,他已经坐回了自己的位子。对面的李寻欢微微一笑,没有讲话,优哉游哉地品一口劣酒。倒是坐在一旁的孙小红先做出了回应,声音甜美:“我大哥不过是个呆子,大侠何必跟他一般见识。”   孙小红如今出落得亭亭玉立,一张脸白白嫩嫩的,虽说算不上绝色美人,却也是难得的娇俏可爱。一路上过来,已不知吸引了多少男人的目光。   剑客眼睛一亮,笑得猥琐:“哟,好漂亮的姑娘!”说着,一双手已经忍不住要摸上孙小红的腰身,他见傅红雪面对挑衅无动于衷,男人只是喝酒,小姑娘又客气,料定了这三人不过是外貌出挑,没什么威胁性。   孙小红柳眉一皱,傅红雪不知何时已经动了。   他的动作奇快,几乎只有一眨眼的功夫,手中的筷子已经少了一根。中年剑客爆出撕心裂肺地一声哀嚎,那根木筷已经插进了他的掌心,鲜血横流。   剑客痛得五官扭曲,跪在地上疼得大叫。   坐在桌上的李寻欢忍不住轻叹一口气。   孙小红一听他叹气就头疼,连忙道:“此人贼眉鼠眼,面色黄瘦,举止间轻浮猥琐,又不敬重老人家。傅大哥这么做也不过是想给他一个教训,你可别怪他!”   傅红雪面无表情,他从头至尾,都没有看过中年剑客一眼。   因为这个剑客不配。   李寻欢苦笑:“难道我不知道错在谁吗?我虽然心软,却还不至于胳膊往外拐。”   话虽如此,他接着便掏出一块白色方巾,一瓶金疮药,递给孙小红。孙小红接过,耸肩,一边嘀咕一边为剑客上了药。   茶铺的老人家被吓得不轻,中年剑客要的五个馒头已经包好,他一时间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了。这里是通往边城的官道,近一个月,来来往往的武林人士不少。老人家厚实,却是第一次碰上这样的事。   这时忽然有个声音,冷冷道:“卖馒头?”   老人家回神,眼前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这个少年的面容亦是极为英俊,与傅红雪相比,更添一分天然的野性。一双眼睛极为明亮,仿佛有火光在里面跳跃,可又远非火光可以相比。他身着粗布短衣,腰间挂着一柄剑,剑柄向右,落拓中带有一丝不羁。   李寻欢举杯的手停在空中,侧眸,静静地看向少年。   老人家问:“客、客官,要几个?”   少年掏出了一个铜板:“能买几个?”他说话的语速不快,声音也不算响,只是听上去没有情绪,会让人感觉冰冷。   老人家笑了笑,把手头的五个馒头递了过去:“都给客官吧……小老儿今天想早点收铺。”   少年看了老人家一眼,只取了两个馒头,一个放入怀中,一个拿在手上。   铜板留在了桌上。   老人看着手中剩下的三个热馒头,又看了看铜板,不由愣住。等他反应过来,少年已经转身走了。他走路的步伐不快,却也不拖沓,绝不浪费自己的每一分力气。   一个倔强的背影。   老人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而李寻欢却坐在位子上,轻轻笑了起来。他碧绿色的眼睛里闪现出一种耀人的神色,了解他的人自然清楚,李寻欢是真的觉得高兴了。   孙小红疑惑道:“你认得他?”她自然也已经看出方才少年的不同寻常。   李寻欢点头,笑道:“何止认识,简直是莫逆之交。”   这时,连傅红雪都好像集中了注意力,看了李寻欢一眼。   孙小红脑中灵光一闪,叫道:“啊!难不成是小时候你带在身边那个小孩?对啊,你总是不说他去哪了!”   李寻欢笑容顿失。   叶开到了现在,应该也是个少年模样了。   过了片刻,他才淡淡道:“我认得他,他却未必认得我。”   孙小红和傅红雪都是一脸疑惑。   李寻欢想起十年前他交付给王怜花的那封信,又想起上一世在雪地中遇见少年的情景,整个人也陷入了长长的回忆之中。   “他叫阿飞,是一个剑客。”良久,李寻欢才冒出这样一句,他目光落在被一根筷子疼得晕死过去的中年男人身上,慢慢地补充了一句,“他是一个真正的剑客。”   傅红雪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冷冷道:“他来边城做什么?”   孙小红也是不解:“真正的剑客也来凑这种热闹?兵器谱上好像没有这样一位啊。”   李寻欢苦笑,道:“他不过是想出名罢了。”   孙小红几乎要跳起来:“出名?!真正的高人怎么会在乎名利?他看上去也不像是那种人呀!连老人家的一点便宜都不肯占!”   “他自然有他的苦衷。”李寻欢怕被孙小红吵,赶在前面说:“有些事情,既然别人不想说,我们为何一定要打听?”   孙小红只好作罢。   而一旁的傅红雪则是若有所思。   是呀,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苦衷。阿飞为了寻找父亲而想要成名江湖,练就卓绝剑法;傅红雪为了给父亲报仇而重返边城,快刀无敌。   他们背负着太多东西,于是不得不上路。   江湖,江湖正是他们的宿命。 作者有话要说:     ☆、英雄   通往边城的官道只有一条,李寻欢一行人乘着马车出行,由傅红雪驾车。孙小红趴在窗口张望,心想顺着官道走下去,自然能追上那个神秘少年。   李寻欢一眼就看出她的心思,笑道:“他未必走官道,就算是,也未必愿意与我们同行。”   孙小红不听,又看了许久,最后终于气馁:“你怎么知道他不走官道?”   李寻欢悠然道:“你若是像他一样,自小在野外长大,那么天地何处不是你的家?他不走官道,自然是因为走荒山野岭对他而言更为方便,也更为有利。”   孙小红睁大眼睛,话被噎住,过了一会儿才道:“我想不出有这样的人。”   李寻欢笑了笑,没有说话。   马车不疾不徐地往前行进,日落之前,终于到达了一处小镇。这是在达到边城之前,唯一一处可以落脚好好歇息一晚的地方。   小镇因江湖而热闹非凡,可惜打尖吃饭的地方,一时间仍是只有那么几处,都挤满了武林人士的身影。   傅红雪跳下马车,把缰绳系上拴马桩。   这时他敏锐地发现似乎有哪里不对,侧过头去看,冷淡的眸子一下子捕捉到了一个少年的身影。   阿飞!   阿飞仍在走,他走的很慢,身后跟着两个黑衣人。   这时李寻欢和孙小红也下了车,顺着傅红雪的目光,也是看到了阿飞。李寻欢看见两个黑衣人,眸光一闪,脸上的一丝笑意不知何时已经消失了。   孙小红一愣,刚想问李寻欢这是怎么回事,一看,李寻欢人都不见了,身法极快,已经到了阿飞的面前。   “魔教的人?”李寻欢冷冷道,问的却是两个黑衣人。   两人看见了李寻欢的身法,一时不敢大意,斟酌道:“不假……还请问阁下是?”   李寻欢想了想,轻轻一笑,淡淡道:“梅三弄。”   黑衣人脸色大变。   魔教这几年虽说在江湖上不高调,但明眼人都知道,武林大势已在魔教手中。而但凡魔教的人,这几年都清楚的很,江湖中只有两个人不能得罪,一个叫李寻欢,另一个叫梅三弄。   李寻欢在兵器谱上有名,小李飞刀仅次于上官金虹的龙凤双环。   而梅三弄是谁,却一直没有人知道。   黑衣人强自镇定下来:“不知梅先生有何吩咐?”   李寻欢看了眼阿飞,问:“你们来此地做什么?为何要缠上这位少侠?”   黑衣人老老实实回答道:“我们来邀请阿飞少侠前往边城,参加英雄战。”   李寻欢冷笑:“英雄战?”   黑衣人还是恭恭敬敬道:“教主广邀天下豪杰前往边城,这一战能上场的,都是武林中公认的大侠,故称之为英雄战。”   “哦?”李寻欢笑了笑,“挑战你们教主?”   黑衣人道:“是我教现任的大公主。”   这个回答倒是让李寻欢颇为意外:“花白凤?”   黑衣人忍不住看了李寻欢一眼,须知天下能如此自然地直呼花白凤三字的人,恐怕也是不多了。   “小人只知道并非夫人,其他就不明白了。”   李寻欢沉吟,难道魔教有了新的公主?这个大公主会是谁?他一时间沉默下来,蹙眉不语。   两个黑衣人想了想,决定早点把手中事情解决,上报梅三弄出现一事。一个黑衣人上前一步,看向阿飞:“教主诚邀少侠前往,英雄战正是成名江湖的绝佳机会,还请少侠好好考虑。”   话说着,一张黑色请帖已经从袖口飞出。   阿飞面无表情,接下。   李寻欢笑了笑,神色不明,道:“不知在下有没有这个机会,也去英雄战里凑个热闹?”   两个黑衣人对视一眼,面面相觑。   很快,一人亲自掏出请帖,双手奉送,恭恭敬敬:“我教必定扫席相待,恭迎阁下。”   李寻欢接过,淡淡道:“呵,替我谢谢你们教主。”说完,也不去管那两个魔教手下,看向阿飞,一扬请帖,旋即微笑道:“既然同路,不如交个朋友?”   两个黑衣人识相地撤了。   阿飞原本不想理会,可是对上李寻欢那双碧绿色的眼睛,不知道为何,心中生出了前所未有的耐心。   或许是因为他在那双眼睛里面读到了真诚。   阿飞看着李寻欢,开口:“你叫什么?”   他虽然已经听到了,却觉得李寻欢方才在自报姓名的时候,语中有些说不出的嘲弄之意。   没想到对方爽快道:“李寻欢。”   阿飞皱眉:“你骗他们?”   李寻欢一愣,笑道:“梅三弄的确也是我……不过,我比较习惯听朋友叫我李寻欢。”   阿飞道:“你不是我的朋友。”   “我把你当做朋友便是了。”李寻欢笑了笑,耸耸肩,语中三分无奈,“信不信由你,我的朋友实在不多。”   阿飞眸中的神色忽然暗了一瞬。   ——天地之大,他根本没有朋友。   两人沉默,已经在旁边听了小半天的孙小红却是再也忍不住了,凑上来,笑眯眯道:“这位少侠要跟我们一起走了,是吧?”   阿飞没见过这么活泼外向的女孩,默不作声的往后退了一步。   孙小红:“……”   李寻欢哈哈大笑,被孙小红白了一眼,方才收敛笑意,向阿飞介绍了孙傅二人。   阿飞不是个话多的人,和傅红雪打了个照面,却主动问了一句:“你用刀?”   傅红雪点头,他从来不说废话,此时认认真真道:“我用刀。”   阿飞问:“什么样的刀?”   傅红雪答:“杀人的刀。”   阿飞没有再说,傅红雪亦是。   两人一个用刀一个用剑,气场相合,都是闷葫芦。孙小红内心受挫,惊觉还是李寻欢最可爱,挽着李寻欢的胳膊往客栈里面走,一脸悲愤。   没有再提魔教英雄战一事,而每个人心中都清楚,在边城,一场风暴正在逼近。 作者有话要说:  哎呀,神马时候能回到师父身边呀,小叶开~   ☆、不解   小桥流水,花木扶疏,典型的江南园林。   然而这里不是江南,是边城。若非亲眼所见,绝没有人会相信此处能出现如此清雅精致的建筑。   一只黑色信鸽停在假山上,时不时抖抖翅膀。   叶开站在一湖清池前,面无表情,淡淡地重复:“梅三弄?他身边跟着什么人没有?”   身后跪着的黑衣人道:“是,他说他叫梅三弄,身边有一男一女,看上去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   叶开笑了笑,水光洌滟,照进他的眼中:“他……看上去好不好?”   黑衣人觉得这个问题挺莫名其妙的,但还是认真想了想,回答:“气色不算好,然而潇潇洒洒,风度极佳。”   叶开沉默须臾,道:“你退下吧。”   黑衣人走了,片刻后,又有人走了上来。   叶开不用回头,只听脚步声,就已经明白来着何人。   林仙儿如今在魔教,也算得上是位高权重,对上了叶开,却还是一如十年前的恭恭敬敬。她依旧是白纱遮面,美艳无双的脸只露出精致动人的眉目。   “教主要走?”林仙儿问。   叶开转过身来,不知何时,脸上已经有了一抹若有似无的微笑,整个人瞧上去懒洋洋的,带一份少年独有的稚气。   哪里像个魔教教主。   “你很懂我的心思。”   林仙儿垂眸,道:“属下不敢。”   叶开无所谓地耸耸肩,语气平淡:“我走后,教中的事情就丢给你了。”   林仙儿哪里懂叶开的心思,老实回答:“属下惶恐……教内的重要事务,这次还是派影卫传消息?”   “我说了,交给你,不必派人跟着。”叶开瞥了林仙儿一眼,目光极淡,没有丝毫停留,“什么事情敢做,什么事情不敢做,你最好分分清楚。”   他要去做的,正是最重要的事。   没有其他的事可以影响到他。   这么多年下来,林仙儿也算是明白一件事情——叶开讨厌她。叶开相信林仙儿的忠心,也愿意把重要的事情交付给她,甚至有时候,叶开很欣赏林仙儿的识趣。但是从来没有过一天,叶开停止过对她的讨厌。   显然,身为林仙儿主人的叶开,从来没有掩饰过这种讨厌。   叶开可以做到公事公办,林仙儿却无法释怀,她甚至不明白自己到底是错在了哪里。就算她曾经是丁白云的手下,也早就弃明投暗了呀,当初叶开可以顺利让丁白云废了他的经脉,还有林仙儿在一旁煽风点火的功劳。   林仙儿想不明白,难道真的是因为她长得太好看了?   叶开不管他那些心思,问:“英雄战筹备得怎么样了?”   说到正事,林仙儿脸色一凝,道:“嵩阳铁剑已经到了,人在万马堂。”   万马堂这些年来还没有散,可已经远远不能跟十年前相提并论,如今不过是占了块地盘的小帮小派罢了,手下百余号人,不堪一击。   丁白云这个盟友倒还算有义气,若非有武林三大世家第一的丁家扶持,万马堂恐怕早就没了。   叶开眸色一沉,冷声道:“郭嵩阳绝不可以出差错,我不希望看见十年前的事情重现。”   他指的自然是天机老人之死。   林仙儿道:“属下明白。”   很快,她又想起一件事情,犹豫道:“那位丁姑娘,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叶开笑了笑,淡然道:“别管,随她去吧。”   ***   马车不大,车厢里只能坐下两个人,这两个人自然还是李寻欢和孙小红。   阿飞不肯骑马,他宁愿靠自己的双脚走,也不愿意让别人花钱给他买一匹马。所以现在赶车的人是阿飞,当然,这个车夫也不接受别人给的报酬。   不过,李寻欢本就不是别人——是朋友。   傅红雪在骑马,一手握住刀柄,一手拉着缰绳。他的手很灵活,力气也很大,毫不费力地在前面带路。   忽然,风中传来清脆悦耳的铃声。   叮铃铃——叮铃铃——银铃的声音,越来越响,却不会让人觉得厌烦。   很快,走在最面前的傅红雪便看见了一个女孩子,一个身上挂了七八个金铃铛的女孩子。   铃铛悦耳,她的笑声却更为动听。   阳光耀眼,她的面容却更为明艳。   丁灵琳是个漂亮又可爱的女孩子,这样的女孩绝不会让人感到厌烦,就连傅红雪也不能。   “车上的人是梅三弄梅先生吗?”丁灵琳站在路中间,微微抬着下巴,乌黑明亮的眼睛里带着一点小小的骄傲,“我跟人家打了赌,世上根本没有什么六扇门名捕梅三弄,喂,你敢不敢下来对峙?”   坐在车厢内的李寻欢听到这话,也是忍不住微微一笑,就从上辈子的印象来看,丁灵琳人如其名,实在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然而女人看女人却远没有这么宽容。   孙小红探出脑袋,片刻后一脸悻悻地坐好:“哼,你走好运啦,这么好看的女孩点名找你呢。”   孙小红也算是个美女,但与明艳动人的丁灵琳一比,的确逊色不少。孙姑娘虽然不是极美,但性格活泼,娇俏可爱,平添一分魅力。可惜今天碰到的这位丁姑娘,一看就是千金小姐的出身,生机勃勃,活力四射,男人一见就要生出怜惜之情来。   简直完败,难怪孙小红闷闷不乐。   李寻欢倒没注意那么多,径自下了马车,走到丁灵琳面前,很客气地笑道:“在下梅三弄,姑娘可是要前往边城?”   不必说,碧绿色的眼睛里又是一脉温柔春水。   丁灵琳看着李寻欢,一时竟然没移开目光,愣住了。   她回过神后,面露窘迫,仿佛要急于掩饰,大声道:“你管我!我就问你,你是不是什么六扇门的第一名捕?”   李寻欢笑道:“不是。”   丁灵琳得意道:“我就知道!六扇门哪里有什么姓梅的……”一得意完却又没话说了,见李寻欢仍是温和微笑,凶巴巴地问,“你笑什么?你这个骗子好生嚣张,竟然不感到愧疚!”   李寻欢摸了摸鼻子,强忍笑意:“我心怀愧疚,故已经有十年没有行走江湖了……姑娘找我算账,我倒是感到奇怪呢。”   丁灵琳睁大眼睛,乌黑的眼珠子说不出的可爱,与叶开那双琉璃眼颇为神似。   “你少装蒜了!魔教的规矩,除了兵器谱上那个莫名其妙的第二小李飞刀,整个江湖最动不得的人就是你了!”   李寻欢嗯了一声:“多谢姑娘告知。”   丁灵琳被他气到,大声道:“说!你跟魔教究竟是什么关系?”   李寻欢笑容一敛,淡淡道:“没有关系。”   丁灵琳哪里相信,还要继续问,却看见方才对自己笑言款款,温和如春风的男子脸上只剩下了一片寂寥。   一时间,竟是什么话也说不出口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没多更T T   抱歉抱歉~   ☆、直觉   丁灵琳出现之后,李寻欢才得知,原来短短两三天的时间内,梅三弄的忽然现世,已在武林人士之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原本已经是四个人上路的队伍,这下又加入了一个绝色美人。   丁灵琳摆出了千金小姐的姿态,有马车坐就不愿意骑马。孙小红被她的王霸之气震惊了,一指李寻欢:“你要我走?你怎么不叫他去骑马?”   丁灵琳一把拉住李寻欢的胳膊:“我有话要同他讲,就要跟他在一起,不行吗?”   闻名不如见面,李寻欢总算明白了,丁灵琳是个多么让人头疼的姑娘。他苦笑道:“有什么事在这里说便行了,你和小红坐车去吧,我来骑马。”   谁知道丁灵琳乌黑明亮的眼珠子一转,忽然施展身法,轻功灵动飘逸,一眨眼人就已经到了自己的马前。丁姑娘嘴角一弯,抽过挂着的马鞭狠狠一甩,骏马受痛,扬着蹄子飞快奔走了。   尘土飞扬,一行人全部无语。   丁灵琳蛮不在乎地扔了马鞭,精致小巧的脸上骄傲又得意:“这下我的马没啦,嗯,我要坐马车!”   这样一来,势必要有人两人共骑一匹马。   孙小红瞪大了眼睛,她已经明白这位大小姐是铁了心要跟李寻欢共处,气得转过去:“红雪,你带我。”   傅红雪没什么表情,倒是认认真真打量了一番丁灵琳,随后淡淡一点头,将孙小红拉上了马。   丁灵琳虽然骄横无礼,却也是十足的意气飞扬,率真可爱,也不惹人讨厌。李寻欢哭笑不得,向丁灵琳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恭迎她上车。   孙小红见了又是一番咬牙切齿,不提。   李寻欢不是个话多的人,上路之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和木头,慢吞吞地刻了起来。   丁灵琳不是个话少的人,和李寻欢共处一个车厢后,便用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李寻欢看,认认真真,反反复复地看。她一边瞧,还一边说:“你长得真好看,不像个骗子……难道你真叫梅三弄?”   李寻欢平生第一回被人打量地心里发毛,淡淡道:“李寻欢。”   丁灵琳哦了一声,忽地又睁大杏眸:“你是小李飞刀?!”   李寻欢点头。   下一瞬,丁灵琳扑了上来,兴奋道:“这把就是兵器谱上排名第二的飞刀?欸,你怎么用它来刻木头?”   温香软玉在怀,李寻欢虽说算不上正人君子,但也有了几分尴尬。他和孙小红相处十年,都没有过如此亲密的举动。要真算起来,上一个扑在他身上的,还是叶开。   好在丁灵琳把飞刀拿过来后,就老老实实从李寻欢身上下来,身上的铃铛清脆作响,小姑娘眨眨眼睛:“不好意思,我看下你的刀,好吗?”   李寻欢无奈,只能同意。过去叶开同他说过几次丁灵琳,总的而言,还是这位丁姑娘痴心错付,叶开虽然同她在一起,但终究还是不爱她。上一世叶开任性地选择了随李寻欢而去,何曾考虑过丁灵琳的感受?这个从小被宠溺长大的小姑娘,在李寻欢看来,实在是个可怜人。   也正因为如此,从遇上丁灵琳后,李寻欢将他的好脾气发挥到了极致。   丁灵琳翻来覆去地看,手中的也不过是一把三尺七寸长的小刀,除了薄而锋利之外,没有任何特别之处。   “有人跟我说过小李飞刀,说它是天底下最快的刀。”丁灵琳抬眼看李寻欢,灵动的眼睛好像在问,你就拿这个糊弄我?   李寻欢心口一跳,道:“哦?谁说的?”   丁灵琳撇嘴道:“我姑姑,白云仙子。”   李寻欢笑了笑,没回答。   丁灵琳不满意道:“你肯定是没见过我姑姑,你要是见过,就绝对不会是这副反应。”   李寻欢淡然道:“我见过她,她长得没你好看。”   丁白云的美,胜在面容精致无暇,气质冷傲,给人不食人间烟火的错觉,故有仙子之称。而丁灵琳性子活泼可爱,开心不开心都写在脸上,一双乌黑灵动的眼睛完胜丁白云,照李寻欢的眼光,自然是丁灵琳更为好看。   不过这种好看,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欣赏。   没想到丁灵琳却是脸色一僵,愣了愣,握着小刀的手微不可见的一颤。她睁大了眼睛看着李寻欢,问:“你……觉得我好看?”   李寻欢点了点头,不知为何,心中觉得有些奇怪。   “我还以为你不近女色呢!没想到有如此好的眼光。”丁灵琳忽然展演笑了起来,兴高采烈的,“我也觉得你很好看!你喜欢我吗?”   李寻欢:“……”   难道叶开当初就是这样被丁灵琳缠上的?   李寻欢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头疼了。   ***   夜深,一行人停下,就在荒郊野外过夜。   李寻欢费了点功夫,方才说服丁灵琳和孙小红和平相处,在车厢里睡一夜。两人毕竟是女孩子,应该多加照顾。   车外,阿飞不在,傅红雪也不在。   李寻欢也不急,循着破风声,很快找到了正在练刀的傅红雪。而阿飞正站在一边,沉默地看着。   李寻欢走到阿飞身边,与他并肩而立,道:“你觉得他的刀如何?”   阿飞道:“很快……他的刀不像他。”   李寻欢点头道:“的确如此。”   傅红雪小的时候跟在花白凤身边,练的是仇恨的刀,要命的刀。如今虽然过了十年,可他幼时打下的底子,根深蒂固的观念仍在。因此,当阿飞问起时,傅红雪明确地说,这是杀人的刀。   刀是这样,可傅红雪的人却并不如此。   他不喜欢杀人,哪怕只是一个杀人的念头,都足以让他感到痛苦。傅红雪虽然看上去冷漠无情,但说到底,心肠仍是极好的。   杀戮的刀却没有让他有一颗杀戮的心,这也是李寻欢十年来没有阻止傅红雪练刀的原因。   阿飞道:“他很危险。”   李寻欢叹了口气,无奈道:“我又何尝不清楚?”   傅红雪不像叶开,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从来没有一天放弃过要为父亲报仇的念头。他不会欺骗李寻欢,他这个人就像他的刀一样,干净利落,简单明白。   这时阿飞忽然皱了皱眉,冒出一句:“今天来的女人,武功很高。”   李寻欢略一吃惊,想了想,问:“比你如何?”   阿飞道:“我不知道,我不过是直觉以为,她武功非常高,远在我之上。”   李寻欢相信阿飞的直觉——野兽的感觉往往比人类准确得多,而阿飞自小在荒野中长大,他要生存下来,就必须比野兽更敏锐。他思忖片刻,老实道:“我倒是觉得丁灵琳有些奇怪,具体是哪,也说不上来。”   阿飞没有再说话,他的话已经说完了。   这时傅红雪练完了一整套刀法,月光照在刀上,泛起冰冷的银光。   傅红雪的声音也是冰冷的,道:“她的眼神不对,她是魔教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黑暗   傅红雪的声音也是冰冷的,道:“她的眼神不对,她是魔教的人。”   李寻欢愣住,傅红雪从小跟在花白凤身边,对魔教有所了解,得出这种结论,自然不会没有道理。   难道……丁灵琳已经跟叶开相遇了,并且放弃武林世家的出身,加入了魔教?不,没有道理,叶开此生何必再招惹丁灵琳?何况,丁灵琳的武功绝没有阿飞来得高。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现在的丁灵琳,并不是真正的丁灵琳。   李寻欢的心已经沉了下去,他甚至抗拒再想下去。然而他甚至不用想,就已经明白过来这个假扮丁灵琳的人会是谁。   可以在魔教中人得知梅三弄消息后迅速找上门,对丁灵琳了如指掌,并且武功在阿飞之上的人,普天之下,只有一个叶开——也只能是叶开。   李寻欢先前感到奇怪,是因为丁灵琳一双眼睛乌黑明亮,极为漂亮,与叶开那双琉璃眼相比,唯有眸色不同。现在想来,魔教诡怪的武功无数,对眸色略加改变,自然也不在话下。而魔教的易容术,早在几十年前,便已经独步江湖。   他到底还是没有死心。   只是十年过去了,叶开现在回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李寻欢神色黯然,甚至连苦笑的表情都做不出来。他忽然想到,叶开这时正跟孙小红共处一个车厢,暗道一声不好,也不跟傅红雪和阿飞打招呼,直接往回走了。   无论如何,叶开不会伤害他,李寻欢总有这个把握。   夜色深沉,马车前面,燃烧着两个火堆,红色的火焰跳耀着,照亮一张漂亮的脸。丁灵琳,或者说叶开,正坐在火堆前,时不时用一根树枝拨弄一下,听到脚步声,抬头,脸上露出一丝惊喜。   他已经等了一会儿。   李寻欢心中说不出什么滋味,走到另一个火堆前坐下。   先开口的是“丁灵琳”,她皱着眉,有些生气的样子:“我还是不要跟那个凶巴巴的女人睡一块儿。”   李寻欢没什么情绪,却是笑了笑。   “丁灵琳”眉毛蹙地更厉害,不满道:“喂,你这是什么反应?还有,你为什么丢下我一个走了?”   李寻欢摇了摇头,淡淡道:“真是蛮不讲理啊。”   “丁灵琳”气得站了起来,却听见李寻欢慢慢地接着说道:“你演的丁灵琳,同你跟我说过的,真是一模一样。”   “丁灵琳”整个人僵住。   火光照耀李寻欢英俊的五官,将他侧脸硬朗的线条表现地极为深刻,也带出一份平日没有的冷酷。   “所以……今天这一局,你早在十年前就有所预谋了吗?”李寻欢轻轻地念出那两个字:“叶开。”   万籁俱寂,只有隐隐的虫鸣,连车厢内孙小红的呼吸声都仿佛已经没了。   叶开的血液都似已经停止了流动。   他动了动嘴唇,眼睛看着李寻欢,须臾,才道:“不、不是的……师父。”   那是少年特有的,清清朗朗的嗓音。   李寻欢闭了闭眼,仍是没有去看,自嘲地笑道:“原来真的是你……我倒情愿,是我自己弄错了。”   叶开的手指一根一根收紧,原本乌黑明亮的眼睛,慢慢退去了点漆似的颜色,又变回了那双剔透漂亮的琉璃眼。   李寻欢终于微微抬头,侧眸瞥了一眼叶开,冷冷道:“你走吧。”   叶开色变,不敢置信地问:“你要我走?”   李寻欢点头,冷静道:“我不想再看见你。”   他的话刚落音,叶开便已经跪了下来,十六岁的少年,却好像还是五岁时那样,忍不住因为师父的一句话而红了眼睛。   “十年前的事情错是在我……”叶开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该怎么再说下去,“这些年来,我没有一天不后悔。”   李寻欢冷冷道:“后悔?你若是后悔,如今还会同魔教在一起?”   叶开道:“我没得选,师父。”   李寻欢笑道:“你不想要,又有谁能强迫你?你不算计,天下又有谁可以害到你?”   李寻欢最不能原谅的不过是,当初挑起一切的人,是叶开——他最相信的人,凭借着他的信任,将一切玩弄在鼓掌之中,挑起江湖三大势力的冲突。   “他们不会害我,难道就不会去害你?我不去动上官金虹,难道上官金虹就不会来招惹你?”叶开声音很轻,似乎是在自言自语,他苦笑了一下,“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难道不是你教给我的道理?”   李寻欢沉默。   叶开定定地看着李寻欢,似乎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对,我后悔。可是如果一切重来,再回到十年前,我还是会那样做……师父,你想要独善其身,我便为你平定这江湖,我有什么错?”   你想要我永远站在光明之下。   可是你忘了,正因有黑暗,才有光明。   李寻欢曾经想过同叶开重逢会是如何的光景,却没有料到竟会有这样的对白。他侧过脸,跪在身边的叶开背脊挺直,仍是那张丁灵琳的脸,在如此的夜中,却有了几分少年的硬朗挺拔之气。   叶开长大了,却从来没有变成他想要的叶开。   不是那个永远站在阳光下,微笑的叶开。   李寻欢淡淡地,重复了一句:“你走吧。”   他忽然记起上一世在塞外的日子。叶开离开李寻欢赶往边城的前夜,也是同现在一般,跪在李寻欢的身边。那一世的少年是他亲手养大的,李寻欢的要求,他每一点都会完成的很好,就算是要他走,也不过是沉默地跪上一夜,然后装作潇潇洒洒地离去。   然而如今,叶开轻轻地摇头,慢慢地说,“我不走,我不想离开你了,师父。”   十年,那么多日日夜夜,他再也不想离开他了。   李寻欢道:“事到如今,强求又有什么意思?不过是双方徒增苦恼罢了。”   叶开没说话,只是盯着李寻欢看,同过去一样,认认真真地看,眼睛里有光芒在闪烁。而李寻欢却没有再停留,他也没有吩咐叶开起来,只是独自找了个地方,休息去了。   叶开仍是跪着。   这一跪便是一个时辰,火堆无人照顾,渐渐灭了,只有红红的零星火光尚在。   傅红雪回来,他的右手搭在剑柄上。   阿飞或许已经休息了。   叶开看着傅红雪走来,一步步走过自己的身边,他笑了笑,少年嗓音清清朗朗:“傅红雪。”   傅红雪停住脚步,冷冷地打量叶开:“你究竟是谁?”   叶开自嘲,没有回答,只是报以苦笑。   命运在两人面前又一次交错,过去,傅红雪代替叶开的命运为报仇而生,而如今,叶开的命运何尝不是由傅红雪取而代之了?   现在,真正的李寻欢弟子,是傅红雪啊。 作者有话要说:     ☆、如画   叶开笑了笑,缓缓站了起来。他姿态很从容,与之前跪在地上的仿佛是两个人。他笑起来的时候,精致的五官露出了一种淡淡的倨傲,从骨子里透出来,偏偏又给人一种谦逊的错觉。   换做是其他人,男扮女装被人拆穿,都很难掩饰尴尬,不是恼羞成怒便要落荒而逃了。   而叶开不同——叶开根本从头到尾根本没有表现出一丝尴尬。   或许他早就料到他藏不住。   或许他从头到尾想要的,只是先回到李寻欢的身边。   叶开微微笑道:“我是他的徒弟,要不,你叫我一声师兄?”   傅红雪一愣,摇头,冷冷道:“你不是。”   “这十年来,他从来没有提及过我?”   “没有。”   叶开沉默了,须臾,他与傅红雪对视一眼,没有说话,只是略一点头,而后自傅红雪身边走过。他那双琉璃似的眼睛里,仿佛有澄澈的月光在流动,傅红雪愣了愣,转过身目送叶开。   而叶开回也不回,随意地扬了扬手——他早已料到傅红雪会看着他走。   傅红雪站在原地,垂眸,看向自己握住剑柄的手。   一只苍白的手,握剑的手。   莫非这个假扮丁灵琳的少年,武功当真远在阿飞之上?那么,如果有一天,他遇上这个魔教的少年,是否能与之一战?   傅红雪的手慢慢地握紧剑柄,他想了那个美丽而冷酷的女人,他的母亲——花白凤。   十年来一直不肯正视的一个问题第一次清晰地跳了出来,她放弃他,是因为他不够强吗?   ***   清晨。   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天色是灰白的。   孙小红昨晚知道的有点多了,一夜没睡好,眨着红红的眼睛出了车厢,想喊几个人上路。结果她一探出脑袋,便看个不远处有个少年,长身而立,晨露沾衣。   叶开一身粗布长衫,昨夜扮作丁灵琳时,漆黑长发放下,说不出的清纯动人,现在用一根木簪子束起,又是另一番少年意气,俊朗清秀。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似乎不知道自己已成一幅画。   孙小红从小到大看着李寻欢和傅红雪,自觉英俊的男人对她已经没了吸引力,这下初见叶开,先是觉得有点眼熟,很快被其气质吸引,最后竟是不小心看得出了神。   直到叶开对她微微一笑,她才满脸通红地回了神,“砰”地一声慌忙关上了车厢。   这时叶开倒也不关心孙小红,阿飞和李寻欢肩并肩走过来时,他的视线便已经停在了一个人身上。   阿飞道:“你认得他?”这话自然问的是李寻欢。   李寻欢从不说谎,淡淡道:“认识。”   阿飞何等敏锐,纵使叶开褪下了一张人皮面具,也依然可以凭借气息辨人,打量片刻后,道:“他就是昨天那个女人。”   叶开微微色变,几步走到李寻欢面前,低声道:“师父。”   李寻欢不理他,反倒是阿飞多说了一句:“你是魔教的人?”   叶开看了看李寻欢,点头承认:“是。”   阿飞点头,又道:“他是你的徒弟?”   叶开是魔教的人,却喊李寻欢师父,纵使是阿飞,眼下也会感到奇怪。   “曾经是,现在不是了。”李寻欢语气平淡,神色也是平淡的,看着叶开,“我问你,英雄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魔教一挑兵器谱上的高手,又是想做什么?”   叶开自然不会说出一统武林这种答案,只道:“我想要你现世。”   李寻欢冷淡道:“你已经见到我了。”   叶开的话被尽数堵住。   他发现自己走进了一个死胡同,换做过去,他大可以扑进李寻欢的怀里,糯糯软软地撒一回娇,或者仗着李寻欢宠他,索性红着眼睛掉眼泪。   而现在呢?他有什么资格?   他甚至连叫李寻欢一声“师父”,都要用上一夜的勇气。   却不能得到他的一个眼神。   叶开苦笑,轻轻道:“你明明知道。”   李寻欢没有回答。不知何时,傅红雪也已经醒了,三人简单说了几句,准备上路。没有人去看垂眸站立的叶开,好像根本没有这样一个人。   就在傅红雪上车准备走的时候,叶开忽然出声了,他的声音变得很冷漠,自嘲道:“郭嵩阳在我手上。”   话刚落音,孙小红便发出一声惊呼——坐在她身边的李寻欢两指一用力,竟然硬生生断了正在刻木头的小刀。小李飞刀薄而锋利,划过手指,鲜血一滴滴落在了正在雕刻的木头上。   不知何时,他又在刻那个女人。   孙小红手忙脚乱地给他包扎,惊诧之余分出了一点心思,忽然发现李寻欢雕刻的女子,眉目竟然与叶开有几分相似,怪不得她会觉得眼熟。   可是她现在什么都不敢问,她发现李寻欢正在生气。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李寻欢。   “对,我知道你的心思。”李寻欢忽然说话,周围几人都能听见,何况内力惊人的叶开,“可是你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叶开脸色苍白,轻声道:“你在想什么?”   李寻欢笑了笑,看着手中的木刻,淡淡道:“我后悔了……我在想,如果一切重来,我从一开始,就不会选择带你下山。”   叶开的脸上褪去了最后一丝血色。   “是我太蠢,信你两次。”李寻欢慢慢闭上了眼睛,眼前是一片黑暗,正如当初他在天机老人墓前站立一夜看见的情景,“你还想要什么……只是这一次,我一步都不会让。”   叶开怔怔地站在原地。   傅红雪一扬马鞭,骏马长嘶。   人越走越远,而叶开只是站着不动,直到一行人全然没了踪影,他才牵动嘴角,微微一笑。   叶开笑了起来,眼中却有一滴泪悄然落下。   这一次,是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一切走远了。 作者有话要说:  -0-   因为周末出门,榜单有压力T T   今晚熬夜存稿,能不能日更无法保证,我只是不想小黑屋……   ☆、花生   叶开一天一夜没睡,眼下却没有一丝困意。   他这次出来找李寻欢,身边的确无人跟随,身上的衣裳,还是两个时辰前,向一户普通农家买的。现在没有代步的马匹,叶开干脆用双腿走,他一边走一边想,这是第五次,李寻欢抛下他,一个人走了。   如今他要去哪里弄一串糖葫芦求李寻欢的原谅?   这种办法已经不能用了。   若是可以,叶开何尝不想用一片真心去换取李寻欢的喜欢,可是,他试过了。他用上一世的真心,只换取了一个教训——并非真心付出就有回报。   事到如今,他一旦放手,以李寻欢的性格,恐怕此生都没有重逢之日。叶开得不到,放不下,便只能去算计。   马空群、丁白云一日不死,傅红雪便一日大仇未报,李寻欢只能陪他趟一回浑水。   什么嵩阳铁剑、温侯银戟,叶开招惹他们,归根结底,还是吃定李寻欢重情重义。   至于英雄战,一战足以成名,不过是为了吸引阿飞,阿飞一来,李寻欢自然会来。   这十年,叶开将《怜花宝鉴》融会贯通,移玉大法早已修炼至最后一层,苦心孤诣,为的不过是这次与李寻欢的重逢。   他要把握主动权。   他绝不能再放任他消失在这江湖之中。   两情相悦?   呵,早在铁传甲死在自己面前那一刻,叶开就明白这已经是痴人说梦。   那就不要相爱了,只要你留在我身边就够了。   时间可以磨人的脾气,也可以磨走人的欲望。这一世变数太大,直到失去和李寻欢相处的十年,叶开才终于承认,原来是他想要的太多了。   所以这十年,他才会一无所有。   太阳慢慢升了起来。   叶开走在阳光下,正如上一世一样,在有阳光的地方,他绝不会站到阴影里去。   只要你愿意走,走得多了,自然可以看见人。   塞外虽然城镇不多,但朝廷在此设下的驿站却不少。如今世态安稳,天高皇帝远,官办的驿站也有人做起了生意,江湖人士想要在此休整一番,也不算什么难事。   叶开站在驿站门口,微微抬着下巴,认真地看了遍门外贴着的告示。太阳已经高悬在他头顶,阳光下叶开的皮肤很白,身材很高,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走进了偏门——偏门专门卖马。   管事的官员都是甩手掌柜,一般做事的,都是些汉人。   叶开甫一进门,便听见有个尖锐的声音不客气地道:“现在到处都是江湖上的人,你以为你拿把剑我霍老四就会怕你?二十两银子一匹,爱要不要。”   买马的人却没有那么急躁。   他的语气懒洋洋地,“马我要,银子我不给。”   叶开的目光顺着说话人的声音看过去,只见一粒花生被高高地抛弃,下落,最后进了说话人的嘴巴。   地上已经有了不少花生壳。   叶开笑了起来,出声问:“马怎么卖?”   自称霍老四的人对上叶开,打量了一番,客气了一点:“客官你也听见了,现在马匹走俏得很,一律是二十两银子一匹。”   叶开微微挑眉,笑道:“哦,有点贵了……一两银子一匹,卖吗?”   塞外什么最多?无非就是牛羊马一类的牲畜,若是放在万马堂,一两银子也可以买上一匹不错的马了。叶开自觉这个价钱也算得上公道。   而霍老四几乎要气得跳起来,怒道:“不卖!什么玩意!”   叶开不以为意,转向了吃花生的人,说话的姿态几乎像个书生,可是又露出几分懒散,问道:“兄台以为,这位霍四爷的命值几匹马?”   又一粒花生被抛起。   “人命和马命可不一样。”路小佳嚼着花生,笑了笑,一双眼睛却是一片冰冷,“他的命怎么可以和马比?”   霍老四几乎是要被气昏了,指着路小佳道:“穷鬼!买不起马就滚!”   路小佳叹了一口气,道:“可惜我杀人要钱。”   叶开好奇道:“哦?多少钱?”   路小佳道:“你若是愿意为他付五千两银子,我便为你取他的命。”   霍老四不懂武功,但驿站好歹是官府的地方,这么多年来,他虽然嚣张,却没碰到过真的对他起杀机的人,因此遇上了江湖人士,胆子也是大得很。   不过他现在已经感到害怕。   他发现路小佳的眼睛实在是一双奇怪的眼睛,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睛,他分明在笑,眼睛里却是死灰色一片?   叶开故作不懂,道:“你说他的命不值钱。”   路小佳笑道:“他的命不值钱,我的剑却值钱。我只用剑杀人,不管杀谁,都是五千两一条命。”   叶开也是笑:“想必你有很多银子。”   路小佳点头,花生壳褪下,又有一粒花生被高高抛起:“因为我已经杀过很多人。   ”   叶开道:“不过你却不是个大方的人。”   路小佳坦然承认:“人命换来的钱,我一向很珍惜。”   霍老四忽然发现自己的腿已经软了。   一叠银票,手一扬,五张,每张都是纹银一千两,不多不少。   “我想要买一匹马。”叶开看着霍老四,仍是很和气的样子,“一两银子一匹,如何?”   霍老四不是个笨蛋,他要是不同意,恐怕这个看上去和气的少年就会用五千两银子买他的命。   “好、好……我卖给你。”   “可惜,这原本是笔好买卖。”路小佳遗憾地看着叶开把银票收了回去,又看向霍老四,“那我的马呢?”   霍老四简直头痛,急忙道:“一两银子!一两银子!”   两粒碎银不知何时已经到了柜台上。   霍老四一愣,方才还在屋内的两个少年却已经不见了。霍老四彻底腿软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刚才的确是死里逃生了一回。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我出门去拍微电影啦,是场记,据说会很累,所以不敢保证能更新。   我不会坑的!-V-   谢谢各位,么么哒!   ☆、母子   草原有鹰低低掠过,划过漂亮的弧线,又倏然消失于天际。   两匹马载着两个人,慢吞吞地在草原上前进着。天高日清,骏马和人一样,都是懒洋洋的。   “你叫什么名字?”   花生高高抛起,路小佳有点打不起精神,一边嚼着花生一边问。   “叶开。”   “树叶的叶?开门的开?”   叶开点头,笑道:“看来你对我的名字并不陌生。”   路小佳的脸上却不知道何时已经收敛了懒散的表情,他面无表情的时候,一双奇怪的眼睛就难以被人忽视。   “久仰大名。”路小佳声音忽然变得平淡,“我叫路小佳,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叶开却还是直不起身子,一副恨不得躺在马上的样子。他微微抬起眉毛,答非所问道:“你的眼睛很像我小时候认识的一个人。”   路小佳的表情近乎严肃,道:“荆无命。”   “你是他的弟子,我知道。”叶开笑了笑,“关心我的人,我一向也乐意去关心他。”言下之意,他这些年也没有停止过对荆无命的调查。   路小佳看着叶开,须臾沉默。   一粒花生抛起,准确地落进了路小佳的嘴巴。一吃花生,路小佳整个人就放松了下来,又变成了之前懒散的样子,仿佛一切都不在意。   路小佳也笑了笑,“他同我说过,就算有人出五万两银子要我取你的命,我也不能答应,现在我相信了。”   叶开道:“哦?为什么?”   路小佳懒洋洋道:“因为你是一个强大的对手,因为命只有一条,命总比银子重要的多。”   叶开脸上的表情出现了短暂的凝滞,很快,他自嘲地笑了笑,目光望向远方,草原的尽头是苍穹一片。   “不会的。”他静静地说,“你是我的朋友。”   我不会想要与你为敌。   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你永远都不会想要去伤害。   魔教又如何?难道一入魔教就注定丧心病狂?   就算他有一天丧心病狂了,也不会去伤害一些人,包括路小佳,包括傅红雪,包括……李寻欢。   路小佳又嚼了两颗花生,一脸无聊,瞥叶开:“怎么不说话?”   叶开耸耸肩,搭话:“你很喜欢吃花生?”   路小佳一翻白眼,道:“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一天到晚在吃?”   “我也很喜欢。”叶开笑了笑,伸手跟路小佳要花生,“既然我们一见如故,不如干脆建个帮派结为兄弟吧?”   路小佳无语地看着叶开,皱着眉头给他花生,“我们很熟?”   叶开潇洒地把花生扔进嘴巴:“嗯,干脆叫花生帮好了?你比我小一岁,你叫我大哥,我当帮主,如何?”   被揭穿年龄的路小佳:“……”   ***   自二十五年前神刀堂在江湖上声名鹊起之后,边城就成了武林中一个神秘之地。   二十五年,从神刀堂到万马堂,最后到如今的魔教,今日的边城,成为了江湖上最热闹的地方之一。   魔教一挑兵器榜,豪杰群聚英雄战。   现在,李寻欢就坐在边城的一家小茶馆里,喝的却是自己买的酒。   孙小红坐在他的身边,怒气冲冲,压着声音不满道:“那两个人又一声不吭走了……你下次说说红雪,去哪里总要交代一声。那个阿飞来路不明……好吧,别这么看我,我知道你跟他很投缘,我就是生气傅红雪这么个冰山,我捂了他十年,他竟然跟别人玩儿去了……”   李寻欢无奈:“就你心思多。”   孙小红哼了一声,还要继续说,一抬头却看见一个不知道何时出现的女人,忽然坐到了李寻欢对面。   她瞧上去大约三十左右,虽然已经算不上年轻,但绝对是人间少有的美人。   孙小红暗自吐槽,这回总不是男扮女装了吧?否则叫女人怎么活下去呀。   李寻欢毫不吃惊,微微一笑,有礼有节:“夫人。”   花白凤颔道:“李兄弟多年不见了。”   李寻欢道:“红雪也是多年没有见过夫人了。”   一旁的孙小红睁大了眼睛——她总不至于十年都没打听出来李寻欢是傅红雪的母亲给找的师父。在她的想象里,花白凤一定是个丑女人,能做出将儿子扔在荒山野岭自生自灭这种事的母亲绝对是不好看的。   “他不是我儿子。”花白凤淡淡道,“我的儿子只有一个,我丈夫的大仇,也只需要一个人来报。”   李寻欢目露寒意:“在红雪心中,夫人一直是他的母亲。”   花白凤冷笑:“可惜我不是。”   ——她从来只把他当做复仇的工具。而现在,叶开的强大已经可以让她毫不犹豫地放弃这个显得多余的工具。   李寻欢的目光越来越冷,他没有想到花白凤竟是如此狠心,也暗暗庆幸自己让阿飞支开了傅红雪。   “就算不为了报仇,你养了他那么多年,难道真的对他没有半点感情?”李寻欢做最后一次确认。   “我养他只是为了报仇。”花白凤神色淡然,语气冷漠,“现在,我的儿子可以做好这一切,所以,我只有一个儿子。”   纵然早已料到会有这样一个答案,李寻欢还是忍不住为傅红雪感到心寒。   十几年来,为了心中最尊贵的母亲,傅红雪没有一天停止过练刀——可如今,他练作为工具的价值都没有了。   怎么能让人感到不心寒?   偏偏这个时候,有一个冰冷的声音响起。   “你只有一个儿子——”不知何时,傅红雪已经站在门口,右手仍握住他的剑柄,这个习惯几乎是从他出生就开始养成的,“他是谁?”   花白凤回过头。   “叶开。”她冷冷地说,“他是我的儿子。”   孙小红捂住了嘴巴。   李寻欢看着傅红雪,事已至此——少年总有一天必须自己面对这一切。   花白凤冷笑,“至于你?你什么都不是,我丈夫的仇,从来都与你无关。” 作者有话要说:     ☆、真相   傅红雪皮肤很白,甚至可以说是苍白,却从来没有一天像这样过,呈现出一种惨白的颜色。他盯着花白凤,慢慢地开口:“你……什么意思?”   “哦,原来你还不知道。”花白凤看了眼李寻欢,冷漠道,“你师父没告诉你,我不是你的亲生母亲吗?你不过是我收养的孩子。”   李寻欢闭了闭眼,几乎听不下去了。   这时,阿飞从傅红雪身后无声无息地走了出来,冷冷地看着花白凤。   傅红雪手上的青筋完全爆起,若是他下一刻控制不住拔刀相向,恐怕也没有人会感到惊讶。   ——他不用说话,可是在场的人都感受到了傅红雪的愤怒、痛苦以及绝望。   “他不是我父亲。”   “对,你不是他的儿子。”   可是多么可笑,他为了替别人的父亲报仇而活,足足十几年。   傅红雪握刀柄的手已经因为用力过大而渗出血来,可他仍是看着花白凤,眼神是前所未有的复杂:“如果我是你的亲生儿子,你还会不会那样待我?”   会不会还用仇恨来浇灌我的成长,用冷漠来代替母子亲情?   花白凤笑了,她很美丽,笑得几乎像个慈母,语气轻描淡写,却是一字一句道:“不会。因为……我不舍得。”   她舍不得自己的孩子去遭受那样的命运。   所以,傅红雪是傅红雪,叶开是叶开,从头至尾,他们都走在不同的人生轨迹上。   傅红雪慢慢地闭上了眼睛。   他的身体在颤抖。   孙小红眼泪早已流下,几乎是冲上去扶住傅红雪,轻声地笨拙地安慰,“红雪,你还有我们……别这样……好不好?”   阿飞眼神冰冷——他或许已经想起了自己的母亲。   李寻欢的修养纵然再好十倍,此时也无法再对花白凤客气。他站了起来,对花白凤冷冷地一指:“你走,不送。”   花白凤也不恼怒,当即转身就走。她脚步不快不慢,姿态还是很好看,与傅红雪擦肩而过时,连   一个余光都没有分给他。   而就在花白凤离开客栈后下一瞬,傅红雪忽然膝盖一弯,硬生生地跪了下来,落地有声。几个人还没反应过来,又见鲜血顺着傅红雪的嘴角流下。   少年扭过头,几乎目眦尽裂,而那个女人始终没有回头,很快身影消失在傅红雪的视线中。   够了。   他已经无力再支持下去,哪怕只是站着。   ***   叶开掀开珠帘走了进去,花白凤坐在梳妆镜前,愣愣出神。   “你回来了。”   叶开走到她面前,嗯了一声道:“母亲。”   花白凤转过头来,对叶开微微一笑,温柔而包容:“我见过李寻欢了,不过没跟他提到你。”   叶开敏锐捕捉到花白凤眼中一丝哀愁,道:“你见到红雪了?”   花白凤点头,须臾后长叹一口气:“我已经全部说了……跟你约好的一样,他明白自己的身世后,应该不会再参与复仇的事了。”   叶开凝声道:“红雪很难过,是吗?”   花白凤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神色间有几分哀伤,叹道:“他的确是个重情的孩子……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会好一点……终究是我对不起他。”   “他迟早要面对这一天的。”叶开苦笑,“眼下他身边有人陪着,总好比以后他一个人承受。”   李寻欢、孙小红,乃至阿飞,都将是支撑傅红雪熬过去的人。   花白凤抬眼看着叶开:“我大概有些懂了,你为何坚持要我在这个时候说明真相。”   叶开微微挑眉:“嗯?”   花白凤认真地看着自己的儿子,目露心疼之色:“你不想让他的双手染上鲜血,是吗?”   叶开笑了笑,云淡风轻:“他不喜欢杀人……这一切原本就与他无关的。”   世上又有谁生来就喜欢杀人?   杀人本就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傅红雪会因此痛苦,难道叶开不会?   花白凤没有再说,她只是站起来,轻轻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这十年来,她已经明白自己有一个足   够强大的儿子。   叶开可以扛起一切,无论是魔教,还是报仇,他都可以做到最好。   时间过去了,江湖已经变了。   现在,又是新一辈的天下了。   ***   月光清亮,却远远及不上肃杀、寒冷的刀光。   白家快刀,天下无双的刀。   阿飞远远地看着傅红雪练刀——他分明已经见过了很多次,现在却仿佛是第一次看见傅红雪练刀。   李寻欢与他并肩而立。   阿飞道:“好快的刀,我不如他。”   李寻欢道:“无情的武器总是最快的武器。”   傅红雪十多年来苦练刀法,却迟迟始终悟不到真正的白家快刀。作为昔日白天羽的结拜兄弟,见识过当年无人可挡的天下第一刀,李寻欢自然明白问题出在哪里——傅红雪并不是真正的无情。   无法做到无情,就无法使出真正的白家快刀。   也正是因为无情,昔日的白天羽从未对女人动过真情,无论是明媒正娶的白夫人,还是端庄高贵的丁白云,甚至魔教公主花白凤,没有一个真正被白天羽放入心中。追究到底,正是这份无情,引起了一系列的因爱生恨,造成了桃花庵血案,改变了傅红雪的命运。   而现在,花白凤对傅红雪的打击,对傅红雪练就无心无情的白家快刀,无疑是一种推动。   李寻欢看着少年的挣扎,他实在觉得,这十年来,他为傅红雪做的还是太少。   而命运,却傅红雪又实在太过残酷。   “他会去找叶开对决。”阿飞忽然道。   李寻欢心下一惊,“你知道?”   阿飞仍是看着傅红雪练刀,淡淡道:“他很在意那个人。可惜现在他的武功仍是在叶开之下。”   这是实话。   李寻欢道:“如今叶开的武功,连我都已经无法看出深浅。但的确,应该远在红雪之上。”   阿飞道:“他不能输,一旦输,便是死。”   李寻欢皱眉道:“为今之计,唯有阻止这一战。”   纵然李寻欢可以肯定叶开不想要傅红雪的命,可傅红雪的刀,正如他自己所说,只彻彻底底的杀人的刀。如果叶开假装败了,那么死的便是叶开——所以叶开不能输。   叶开不输,傅红雪只能死。   一个已经连生存的意义的丧失的人,如果还失去了手中唯一握有的刀,那么即使他人还活着,心也会死。   边城的寒风吹过,风中隐隐有吹笛之声。   李寻欢忽然发现,眼下他最需要看见的人,是叶开。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回到学校啦,码了一章,后面写的不太好,我回头修。   ☆、杀机   马,很多时候不只是一种牲畜,更是人类的朋友。   马空群从八岁开始喂马,在边城的小客栈里,他即是干粗活的伙计,又是负责招呼客人的小二,每到了夜晚,还要负责喂马。   那种日子过了足足十年——直到他遇见白天羽。   那是二十岁的白天羽,青年俊朗,意气飞扬,在一个月夜,走到正在喂马的马空群身边,低沉笑道:“这匹马陪了我三年多了,还是第一次这样温驯地被人喂干草。”   马空群愣住了,张了张口,说不出什么话来。他并没有什么特别,只是同各种各样的马匹相处久了,对马匹了解得比较深罢了。   白天羽也不介意,笑问:“你叫什么名字?”   马空群沉默,过去或许他是有名字的,可是到了后来,认识的、不认识的,都管他叫小二,时间一长,他自己都忘了自己的名字。   “我不知道。”他干巴巴地回答。   这下换做白天羽愣住,“你不知道你叫什么?”   回答他的是僵硬而难堪的点头。   白天羽长叹一口气,眼中流露出一丝同情,而这种同情对马空群而言,几乎是立刻激起了那原本被磨光的自尊。   “你是一个懂马的人。”白天羽道。   马空群又点点头,他的确是一个懂马的人。   白天羽看着马空群,微微笑了起来:“这匹马伴我多年,甚至还救过我的命……既然你跟它有缘,便是同我有缘,不如我们结个伴吧?”   “结……伴?”   “一起闯荡江湖,如何?男儿志在四方,你难道甘愿一直留在这个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的地方?”   “我……”   “我叫白天羽,关东白家出身。你懂马,不如……就叫马空群吧!卓尔不群的群,怎么样?”   马空群深深地看着白天羽,他原本是无法直视这般卓越出众的人的,这时却好像被蛊惑了一般,忍不住捏紧了拳头。   真的……可以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吗?   一起闯荡江湖?   他最后轻轻道:“好……”   结为兄弟,江湖同行。   这时画面一转,从边城的月夜,忽然变成了郊外的梅花庵。   梅花庵里种满了梅花,尽数开放,红的梅,白的雪。   白天羽站在马空群身边,拍着他的肩膀,笑道:“兄弟,瑞雪兆丰年,明年的神刀堂,一定会比今年更好!”   十几年的江湖历练,足以把一个少年变成一个沉稳的老江湖。马空群微笑,举杯:“多谢大哥当年的恩情,没有你,就绝没有今天的我。”   白天羽搂着白夫人,豪迈地放声大笑:“你我快二十年的兄弟了,还用得着说这个?等我的儿子出来,还免不了还要叫你一声叔叔呢!”   纷纷扬扬的雪花又开始飘下。   空中有梅花的香气。   马空群微笑着,眼眸深处却是一片暗色——他在等待。   等待亲手杀掉这个自己的结拜兄弟。   ***   马空群从梦中醒来,一身冷汗。他起身点灯,推开窗,默然不语。   对面的小屋中,微黄的灯光亮着,里面的人显然还没有睡着。魔教这几年针对武林世家丁家,已经是江湖众人皆知的事实了,眼看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白天羽的儿子应该已经到了可以复仇的年纪,丁白云几乎没有一天可以好好入睡。   反倒是马空群,从最初的惊慌和恐惧中度过,如今反而平静了许多。   万马堂衰落,马空群免不了事事都要亲力亲为,最近这一两年,每天早上他推着干草去喂马的时候,甚至感到了愉快。   马匹曾经是他的朋友,后来不知道何时,他不再懂马。人过中年,有一天,他忽然明白过来,马是不会同奸诈邪恶的人做朋友的……而能够与马为友,正是当年白天羽愿意同他结拜的原因。   不过,他明白的太晚了。   金钱、地位、美色,无一不能给人带来巨大的满足。   同时,亦是巨大的不安。   十年过去了,马空群又变了那个喂马的人。   而现在,谁又能在月下,称赞他一句“你是一个懂马的人”呢?   马空群怅然若失,合上了窗。他苦笑着,转身回头,却是像被人点了穴一般,当场整个人僵住。   房中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个少年,他一身白衣,眉目俊朗,唇角带着一丝若有似乎的笑意,坐在桌前,意气飞扬。   马空群几乎以为自己见到了当初那个白天羽。   可惜来人不是,少年的五官虽然英俊,可是更偏向精致,气质亦是沉稳淡然得多。   他率先开口:“我姓叶,叫叶开,木叶的叶,开心的开。”   马空群怔了怔,他忽然发现自己的脚步竟也显得年迈了,他慢吞吞地,坐到了叶开的对面,道:“老夫马空群。”   叶开笑了笑,道:“据说这个名字,还是当年我父亲为你取的。”   马空群猛的抬头,心脏像是被人捏紧,整个人瞬间紧绷了起来!来了,这一天,终究是来了!   须臾,他缓缓道:“谁说的?”   “我母亲,她说父亲一生中的女人虽多,最爱的,却还是她一个。”   马空群的手已经颤抖了起来,却还是回了这一句:“是的……他对我说过,白凤公主对他而言,的确是最不同的一个。”   最为昔日白天羽最相信的人,马空群知道的自然多了一些。他当年选择和丁白云合作,而不是更加强大的花白凤,便是因为清楚,白天羽对丁白云的确只是一夜风流,玩玩罢了,而对花白凤,却还是有几分认真的,否则也不会要求李寻欢收花白凤的儿子为弟子。   叶开笑意淡了:“他的确相信你。”   马空群涩声道:“而我的确背叛了他。”   叶开问:“这件事,我可以告诉你,我不只调查了十年……如今我只想问,为何你要背叛他?”两世加在一起,何止十年?这个问题,他却一直没有明白。只是如今的马空群,与上一世负隅顽抗、拼命逃生相比,似乎有了很大的不同。   叶开此话一出,马空群忽然平静了下来。他恐惧害怕了这么多年,到临死关头,却忽然得到了奇迹般的平静。   “钱?权?是的,这些都是诱惑。”马空群慢慢垂下了眼眸,他的确已经是个不年轻的人了,“我越强大,就越是无法容忍接近完美的他。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什么都不如他——”   叶开沉默。   马空群忽然抬起了头:“我变得越来越恶心,我卑鄙,我算计,我想着用阴谋得到想要的一切!可是他呢?他重情重义,光明磊落,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豪侠!他生来就是要什么有什么!”   “我根本不配跟他做兄弟!可是他呢?他为什么要待我那么好?为什么我相信我?他不过是让我觉得——我越来越不配罢了!”   叶开冷冷道:“于是你动了杀机?”   马空群惨然道:“是的,我动了杀机,是不是听上去很可笑?”   叶开摇头,语气平静而冷淡:“不……我曾经听过一个差不多的故事。”   呵,当年的龙啸云对李寻欢,不就同马空群对白天羽一个道理?世上恩将仇报的人,又何止是这样几个?   只可惜,像李寻欢和白天羽一样的人,终究是太少,太少了。   起码,叶开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  先让我把马空群解决了。   ☆、如何   叶开没有讲故事的闲情雅致,嘴角仍是漫不经心地微笑着,神色冷淡。   马空群看着叶开,在这个少年面前,他似乎一瞬苍老了许多。脑海里又闪过二十年前遇见白天羽时的场景,恍如隔世。   “你不像你父亲。”   叶开略一点头,挑眉道:“我生来就没了父亲,要如何像他?”   一击命中,大抵就是如此,马空群的身躯一个不稳,颓然坐在了叶开的对面。他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接近悲伤,却又是苦笑的表情:“你是要取我的命?”   “这条命原本便是你欠下的。”   马空群的手在颤抖,他拿起桌上的水壶,取过一个杯子,为自己倒一杯水。   “呵……这又哪里说的清。”马空群颤抖的手举起杯子,慢慢喝水,他几乎是咽下去的,眼中又是一片恍惚,“我生而微贱,今日这条命,说全是他给的,亦不为过。只是这世上,英雄太少了……”   能够抵抗住俗世诱惑的人,终究不多。   道理人人明白,心怀磊落,正大光明,可真正能做成的人有几个?在那些英雄中,最后有好下场的,又有几个。   叶开默然不语。   他正用那双琉璃似的眼睛,静静地望着马空群。中年男子的脸孔一点点灰败下去,手终于捏不住杯子,有毒的水飞溅开来。   毒药是他自己放入水壶的,或许他早就等着这一天。   马空群死得很快,任何求死之人,都愿意死的快一点的。   叶开的脸上没有表情,就连唇边常常带着的,那抹若有似无的笑意,都已经在不知何时消失。   一个指风掠过,烛光灭了。   叶开起身,推开门。   然后他就看见了李寻欢,一身粗布长衫,站立院中,似乎已经等了他很久。   两人对视,眼神交缠,却都是淡淡的。   叶开明知故问道:“师父,你来很久了?”   “比你晚一些罢了。”李寻欢视线落在那扇已经关闭的房门上,“他死了?”   叶开点头:“他死了。”   若非叶开现身,马空群不会死,既然如此,那么死了就是死了,自杀还是他杀,又有什么重要?事到如今,叶开的解释,对于李寻欢而言,未必能够入耳。   果然,只是李寻欢蹙眉,须臾长叹一声。   叶开原本尚算平静的心,像是被密密麻麻的细针,扎成一颗一颗的小小血珠来,麻木地疼痛着。   “你找我?”叶开低头,收敛精致的眉目,露出无奈的苦笑,“还是来找郭嵩阳?”   马空群所住的地方,自然便是如今落魄的万马堂所在之地,是一个算不上大的四合院。不过这几年连马空群的姨太太都纷纷逃走了,四合院内住的人倒是不多,现在除了马空群的独女马芳玲外,重要的,不过就是偶尔出没的丁白云,和正在做客的郭嵩阳。   李寻欢坦然道:“我找你。”   叶开的心头突地一跳,几乎在一瞬间失了判断力。   还好,只是几乎。   “嗯?为了傅红雪?”叶开很快清醒过来,看着李寻欢,微笑,“我猜的对吗?”   “花白凤来过了,红雪或许想要与你一战。”   “红雪?”叶开弄错了重点,把两个字在嘴里咀嚼一番,“师父,你有多久没唤过我开儿了?”   李寻欢默然不语,拒不回答。   叶开眼眶发酸,他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太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了。人活两世,他空有一副少年身躯,心却已经疲惫不堪。   “你放心,我不会与傅红雪为敌。”叶开抬起下巴,明明是勉强一笑,偏偏做出了高傲的姿态,自嘲道,“我难道现在还不清楚,自己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吗?”   李寻欢皱眉:“你在胡说什么?”   叶开对李寻欢存了什么样的心思,李寻欢自己心中也是清楚的。可现在少年的话,却有意无意把傅红雪牵扯进了他们两人的情感纠葛之间,让李寻欢几乎是一瞬动了怒。   “你心疼傅红雪,心疼孙小红,如今应该也心疼萍水相逢的阿飞……你甚至可以因为我提一句郭嵩阳就毫不犹豫地弃我而去……你从来这般,过去别人对你一分好,你恨不得用十分去报答。”   叶开并不尖锐的指甲狠狠掐进了掌心,他想克制自己,可是不得不承认,他的耐心已经用尽。   两辈子,二十多年。   他挺拔地站立着,毫不畏惧地看着李寻欢,月光洒在他身上,将他侧脸到下巴的线条勾勒得精致而流畅。   “马空群死前说,这个世上,英雄太少了。”叶开笑了笑,“你知道当时我在想什么吗?我在想……为什么你非要是个英雄?我还在想,你心怀天下,宽广仁厚,或许你要我成为的,从来都不过是你自己……”   李寻欢微微变色,他已看出来,叶开整个人仿佛受了极大的刺激。这种刺激加上疲惫,让他变得有些不像他印象中的叶开。难道马空群的死对叶开亦是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无论如何,或许现在出现在李寻欢面前的,才是真正的叶开。   四合院中,不知何时,又有两间屋子的灯亮了。   李寻欢上前几步,话说到这里,已经无意在此久留,毕竟这里还是马空群的地盘,叶开方才已经说出马空群的死,若现在不走,难免要招点麻烦。   谁知道叶开竟是后退两步,与李寻欢拉开了距离。   少年对周遭的一切浑然不在意,唇边笑容若有若无,眼眸清澈,仿佛有月光在流动:“李寻欢,我只想问,这么多年来,你究竟把我放在哪个位置?”   这是他第一次直呼李寻欢的名字。   认认真真。   李寻欢叹气:“叶开。”   “那个位置,在不在你心里?”叶开话说的很清楚,也很辛苦,“是你心里装的东西太多了……还是,你根本什么都不爱。”   李寻欢怔住,恍惚了一下,道:“你不懂。”   叶开笑了笑,清清淡淡地一个笑容。   只是眼角却已经红了。 作者有话要说:  补完-V-      ☆、朋友   一个懒散的声音打破两人的无声对峙:“喂,好了没?”   屋檐一角上,有一粒花生被高高抛起。路小佳正懒洋洋地躺在屋顶,一手枕在脑后,一手把弄着花生壳。   叶开头也不回道:“稍等。”   路小佳啧了一声,没有等。他的轻功身法清朗飘逸,一个翻身而起,足下一点,从倾斜的屋顶上一掠而下,转瞬之间,已经来到了叶开身边,抬眼打量李寻欢。   “小李飞刀?”路小佳想了想,“家师向我提过你。”   路小佳上一世在边城被丁灵中所伤,最后还是阿飞救了他一命,李寻欢对他自然也不陌生,略一点头,问:“令师可好?”   路小佳皱眉,像是遇上了一个难题,苦笑道:“我看荆无命实在可怜,他却已经觉得再幸福不过了。”   李寻欢微微一笑:“人各有志。”   路小佳故作惊奇:“何为志?荆无命对上官金虹那点心思,恐怕前辈也有所了解吧……怎么,您不觉得膈应,还称之为人各有志?”   李寻欢道:“他是个痴情的人。”   “痴情?十年前荆无命背叛上官金虹,勾结魔教,出卖金钱帮的一切,苦心孤诣,为的是得到一个武功全失的上官金虹。”路小佳脸上露出一丝嘲讽,灰色的眼睛里似乎闪出了锐光,“他够痴情,所以就可以被原谅了吗?”   李寻欢愣了愣:“自然不是。”   路小佳笑了,“不过,前辈也不讨厌荆无命,对吧?”   平心而论,李寻欢的确无法因此讨厌荆无命。从上一世他便已经清楚,荆无命对上官金虹用情至深,几乎是在为上官金虹而活。   荆无命曾经用一条胳膊作为代价,去试探自己在上官金虹心中的地位。   却发现自己不过是一把用来杀人的刀。   这一世,若是荆无命对上官金虹不狠心,那么或许总有一天,一切重演,上官金虹舍弃荆无命甚至不用皱一皱眉头。   正是因为清楚荆无命有多痴情,这种痴情几乎已经到了可怜的地步。李寻欢即使心中明白十年前的事情错在荆无命,却依然出现了“也许这样会更好”的念头。   他的神情和沉默已经说明了一切。   路小佳忽然纵声大笑了起来,搭着叶开的肩膀,懒洋洋地分给了叶开自己的大半体重,眼中是说不出的嘲讽:“怎么?旁观者清?觉得荆无命太惨了,所以上官金虹是应该要喜欢他?”   叶开的脸上没有表情。   李寻欢却已经明白路小佳要说什么了。   果然,路小佳近乎张狂道:“叶开难道没有荆无命认真?可是你又何曾可怜过他一片痴心?”   边城夜风凛凛,吹起院中站立的三人衣袂。   李寻欢与叶开对视,眼中皆是彼此的身影。   “呵。”   李寻欢笑了笑,问路小佳:“你是他的朋友?”   路小佳应了一声,轻佻地打量叶开:“来晚了呀,可惜他心中有人了呢,我就只能做他朋友了。”   “你做他的朋友,我很放心。”   任何一个人只要有朋友,总不算太糟。   李寻欢温声道,“或许我心里也是将荆无命视为朋友的,所以他一生求而不得,我替他不值……说实话,我也希望有一日上官金虹可以接受荆无命。”   叶开的眼睛亮了。   今日路小佳挑起的一番话,就是把李寻欢代入了上官金虹的位置。   然而李寻欢接着淡淡道:“可惜我若是上官金虹,让我面对一个背叛我,出卖我,最后废了我半生事业和所有武功的人,要求我去体谅这个人的痴心,甚至不计前嫌,倾心相报,是不是……太可笑了一点?”   路小佳微微色变,他显然没想到李寻欢这厮这么不好对付,而身边的叶开,整个人身体已经僵硬。   “我或许是个喜欢自找麻烦的人,却总不是个喜欢自轻自贱的人。”李寻欢目光转向叶开,一句话说的潇潇洒洒,“叶开,就算你是荆无命,又什么资格得到我的原谅?”   话音落下,便是沉默的开启。   自从路小佳出现后,便没有说过一句话的叶开,忽然发现自己已经无话可说。   他手中掌握的最大筹码,说到底不过是深情二字。可惜如今,已经被李寻欢一番话彻底推翻,再死缠烂打,得到的最多也不过是李寻欢的一点可怜。   叶开笑了笑,他也已经发现,自己的确是个可怜之人。   路小佳被气得不轻,不知何时,看上去还是他靠着叶开,实际上,却是叶开的身躯需要他来支撑了。   话说到这个地步,李寻欢略一耸肩,便打算走人。只不过没走两步路,身后的路小佳忽然脑中一个机灵,想起了自己此行的目的,提醒一句:“英雄战,郭嵩阳接下了我的挑战。”郭嵩阳高傲喜静,又是马空群的贵客,独居在四合院外的一间小屋中,路小佳显然已经先拜访了一回。   他虽然只是个半大少年,却已经尽得荆无命真传。   而郭嵩阳上一世正是为了李寻欢而惨死在荆无命剑下。   李寻欢脚步一停,“他答应了?”   路小佳道:“一个剑客的一生,说到底,不过是在等待一败,为何不答应?”   李寻欢笑了笑:“或许。”   他虽然停下了,却始终没有回头。   路小佳侧眸看叶开,心想,真是没出息啊,平时看上去深不可测的人,一碰到放在心尖子上的这位,简直就成了个呆子。   这么想着,路小佳忍不住嘀咕了一句,尽最后一次努力:“上官金虹会原谅他的……他们两个,耗到最后,也只能在一起了。”   李寻欢的轻功已经进入了绝顶境界,路小佳话还没说话,他人忽然就已经掠上了高墙,身影一闪,消失在黑夜之中。   只留下一句:“那又如何?我不是他。”   叶开望着李寻欢消失的地方怔怔出神,整个人头疼欲裂,接连下来所受的刺激几乎影响了他的整个状态。   可惜思维仍是清晰的可怕。   对啊,他不是上官金虹,他也从来不是荆无命。 作者有话要说:  有几个地方以后交代,咕~   ☆、负担   真气在四肢百骸飞速流窜。   这种感觉叶开并不陌生——从修炼移玉大法的第一年起,他就已经为此饱受折磨。移玉大法霸道无比,说到底,却是一门气功。每逢破关前后,真气充盈无处释放,经脉扩张,苦不堪言。为此,历代魔教教主在修炼移玉大法的同时,还要练一门圆月弯刀,相辅相成,方才得以纵横天下。   叶开偏偏不这么做。   他选择了练小李飞刀。   此举无异于自讨苦吃,小李飞刀的确同圆月弯刀一般,需要以真气催动,可惜发出一柄小小的飞刀,必须凝聚整个人的注意力和心血,根本无法做到连发。   对于体内充盈的真气来说,练小李飞刀,不过是杯水车薪。   这样一来,每当叶开的移玉大法精进一层,他就必须饱受一次经脉被冲击之苦。   花白凤曾经问他何必活受罪,叶开置之一笑,和李寻欢分开之后,他留给他的,不过是一门飞刀绝学。   如果有一天他再也发不出小李飞刀,还有什么脸面去唤李寻欢一声师父?   现在路小佳看叶开恍恍惚惚,脸色苍白,不禁担心:“怎么了?我送你回去休息?”   叶开摆摆手,道:“没事,你还有事要做,我不放心。”   路小佳脸色微变:“你知道?”   叶开勉强一笑,淡淡道:“依你的性格,在知道我是叶开之后,轻易答应同我做朋友,甚至不计较我和荆无命的恩怨,总是有点奇怪的。”   路小佳扶住了叶开,皱眉:“你知道我要什么?”   “丁灵琳是你堂妹,如今同我母亲住在一块,我母亲不喜欢她,你带走便是。至于你姑姑丁白云……这条命,我很抱歉。”   “她这些年过得不好。”   “与我何干。”   路小佳道:“白天羽误她一生,她说到底,只是个可怜的女人。”   叶开疼得冷汗直流,说话却还是清清楚楚的:“我不是我师父,没有那么好的心。我不会忘记,死在她手里的那个人,是我的父亲。”   父亲的仇,理应由儿子来报。   血债,从来只能血偿。   白家一门十一条人命,还需要用丁白云的命来祭奠。   路小佳想了想,低声道:“叶开,马空群一死,你的心里有没有好受一点?”   叶开沉默。   马空群死的时候,他脑子里出现了很多念头,有一瞬间,他甚至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最后不过是加诸于自身。   死亡对死者而言或许是一种解脱,可是对旁观人而言,永远都是一种负担。   叶开忽然笑了笑,抬眸看着不远处那间亮灯的屋子,推开路小佳的手,道:“你进去看看吧。”   路小佳摇头:“她已经走了。”   叶开愣了愣,失笑。他眼下的状态真是太差了,都忘了丁白云是多么狡猾并且精于算计的女人,他们今天弄出的动静已经不算小,丁白云怎么可能还不走?   “是我犯蠢了。”   路小佳道:“我送你回去。”   叶开摆手拒绝,强忍着疼痛道:“别过来了,我怕一时收不住真气,伤到你……英雄战你和郭嵩阳有约,请帖我会派人给你送去,时间定在七日之后。另外还要麻烦你,替我送一份给傅红雪,你是荆无命的弟子,我师父不会为难你的。”   路小佳无奈地看着叶开。   叶开转身走进了马空群的屋子,步伐很慢,却也很稳。   “你走吧。”   ***   李寻欢回到客栈,推开房门,苍白而冷漠的少年正坐在里面,静静等待着。   他叹了一口气:“红雪。”   傅红雪面无表情,问:“你去找叶开了?”   李寻欢在他对面坐下,自顾自斟了一杯酒,放在面前,也不喝,只是盯着瞧。似乎在思考,这么多的忧愁,要喝多少杯酒才能压下?   “是。”   “我要找他。”   李寻欢道:“他的确是花白凤和白天羽的亲生儿子……你们两个说起来,还算得上是兄弟。你现在找他,是想要做什么?”   傅红雪嘴唇一抿,冷冷道:“是我。”   花白凤和白天羽的儿子,应该是他傅红雪。   李寻欢一听,心中亦是难受得很,轻声道:“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放下复仇,从此边城的一切都与你无关。小红总嚷着要去江南看看,那是我的故乡,过几天,我们一起离开,难道不好?”   少年摇头。   他的眼眸明亮如星,目光坚定:“报仇。”   李寻欢叹息,道:“马空群已经死了,就在今天。他是谋杀白天羽的罪魁祸首之一。”   话一出口,李寻欢的脑海里忽然跳出一个念头,难道叶开选择今夜动手要马空群的命,就是为了彻底了断傅红雪复仇的念头?那么这样一想,难道花白凤跟傅红雪了断关系,也是出自叶开的授意?   李寻欢有些不明白了。   傅红雪忽然问,语速是难得的快:“叶开动手的?”   李寻欢点头。   傅红雪的眼睛里面忽然充满了愤怒,他似乎在极力克制着,而握着刀柄的手已经跳出了青筋。   “还有谁?”少年一字一句问,“杀我父亲的人,还有谁?”   他要向那个女人证明,他有足够的实力,去为白天羽报仇,他绝不应该是被放弃的那一个。   李寻欢皱眉道:“我不清楚,只明白那都是昔日的武林高手。”   “英雄战。”少年忽然有了这个念头,只要赢下英雄战,就足以向花白凤说明他的能力,“我要参加英雄战。”   李寻欢何等聪明,心念电转,很快明白了傅红雪的用意。   英雄战中,可以成为傅红雪敌手的人绝不会多,却也不少,郭嵩阳、吕凤先、阿飞、路小佳……以及神秘的魔教高手。   难道叶开的目的是要把傅红雪也牵扯进去?   未必,傅红雪对母亲的执念之深,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如果我说,我不同意呢?”   苍白冷漠的少年二话不说,在李寻欢面前跪下,他的脊背仍是挺的很直,仿佛天底下没有什么东西能令他弯下去。   他从来都是这般倔强。   “我要去。”   李寻欢长长地叹出一口气,慢慢地饮下了那杯早就倒好了的苦酒,嘴角扬起一个淡淡的笑容,苦涩而无奈。如今他唯一可以肯定的是,英雄战迫在眉睫,这一场武林盛会,无论如何,都已经少不了他的出席。 作者有话要说:  我很想因为长评而加更T T   可惜有心无力……抱歉呀……   谢谢各位亲~~   咕~   ☆、揭穿   魔教在边城驻扎已有十年。边城谁人不知,那座不属于草原的江南园林,正是现今魔教的所在地。   马空群的死讯还没有完全传开,魔教的邀请已经送到了萧别离面前。   虽说是邀请,选择权却不在受邀人手中。   林仙儿依旧是白纱蒙面,在前面带路,萧别离保持着两尺距离,推着轮椅跟着。走过长廊和小桥,曲径通往后花园,有泉水清泠之声隐隐传来,林仙儿停步,淡淡道:“教主在里面等你。”   萧别离推轮椅的手心不知不觉已经沁出了汗水。   周身暗器蓄势待发。   他缓缓推着轮椅进去,面前是姹紫嫣红一片,花开正好,清澈的泉水流过几座假山,有黑色的信鸽正在扑着翅膀喝水。   少年挺拔站立,转过身来时,阳光洒进那双剔透的眼睛,有种动人心魄的神彩。   他微微笑了起来,嘴角翘起的弧度不大,正是萧别离所熟悉的样子。   “是你。”那个曾经被萧别离猜到又推翻的答案现在宣布了成立,他仿佛还不敢相信,喃喃道:“叶开……?”   假山前有大理石打造的石桌和小凳,他很少居高临下地跟朋友讲话,现在仍是如此。   叶开坐下,坦然道:“是我。”   “你是魔教教主?花白凤……是你的?”   叶开略一扬眉,道:“花白凤是我母亲,我的父亲是白天羽。”   萧别离的脸色瞬间苍白了,他不清楚眼前的少年武功究竟有多高,但他明白,要自己的命对于叶开而言,并不是什么难事。   “马空群是你杀的?”   “他死在了我面前。”   萧别离很想笑一笑,却发现自己的表情已经全然僵住了,或许他的惊慌与不安,已经全然展现在了少年的面前。   他甚至发现连声音都不像是他的了:“你……究竟知道了多少?为什么要同我结交?”   叶开似乎没有注意到萧别离的紧张,淡然道:“我知道的,恐怕比你想象的还要多一点。”   萧别离的心沉了下去。   叶开无所谓地笑了笑,“我不想要你的命。”   萧别离上一世为了自己的罪孽死过一次,叶开同他终究是朋友一场,放过萧别离,亦是放过他自己。   然而萧别离却不敢相信。   “当年梅花庵的事,我知道你参与其中,但是如今我已经不想同你计较。”不知何时,叶开的语气中带上了一分上位者特有决断,“现在马空群一死,我要你在二十年前的神刀堂前,建一个比武场。”   二十年前的神刀堂,十年前的万马堂。   如今草原还在,那片广袤的土地却已经没有了主人。   “你……我不懂你的用意。”   叶开轻笑,道:“魔教要一挑兵器谱上的高手,办一场声势浩大的英雄战,怎么能没有个像样的地方?”   萧别离仍是不懂,试探道:“为何找我?”   “马空群一死,边城又有谁比你萧老板更有影响力?魔教说到底,不过是外来的,总还要你这个主人同意。”   这话倒也不假,萧别离在边城多年经营,万马堂的没落不曾影响到他,如今他俨然已经是边城最有名望的人。   要在几天内建一个比武场,就势必要召集大量的人手,魔教不可能全派自己的人去做苦力,而边城愿意给魔教出力的人也绝不多。这样一来,由萧别离来主持建设比武场,自然是再好不过。   “你要拉拢我?”   “我只是不想与你为敌。”叶开叹了一口气,目露无奈,“我的确把你视为我的朋友。”   “我不敢。”萧别离实话实说。   “果然,揭穿之后,就要被视为洪水猛兽了……”叶开苦笑,自嘲,“我分明早就知道了,为何总是还不死心?”   萧别离看着他,终究没有说话。   这时,有一个清脆骄横的女声响了起来,嗓音铃铛一样,又好像真的有铃铛在响。   “你让我进去!他为什么不来见我!我做错了什么?叶开!你个负心汉!你出来——”   林仙儿冷冷的声音隐约可闻:“主人正在议事。”   “你放开我!你是哪儿来的女人,凭什么不让我见叶开?”   ……   叶开望天,内心挣扎了片刻,最后耳朵先宣布了投降,“让她进来。”   铃铛作响,丁灵琳总是人未到而声先至,“叶开!你这个大混蛋!”   少女在魔教被好吃好喝伺候了几个月,瞧上去似乎还圆润了一些,一身浅绿色春衫,若是忽略那因为生气而瞪起来的乌黑眼珠,肤白貌美,倒真是人间少有的佳人。   叶开见了她就头疼:“为何还不走?”   丁灵琳大怒:“你又叫我走?我对你什么意思,难道你还不清楚?本姑娘都已经跟你耗了小半年了,怎么可能轻易走?”   叶开道:“我说过很多次了,我不喜欢你。”   丁灵琳乌黑眼珠一下子蒙上了一层水雾,咬牙道:“我不信!你身边根本就没有其他的人!你若是不喜欢我,当初又何必救我?”   叶开无奈。   边城到底不比中原,在这里,弱肉强食的法则更为适用。   遇上丁灵琳那天,他正在城外的胡杨林内练功。甫入江湖的小姑娘,自小在武林世家被宠着长大,不知天高地厚,一意孤行要来边城找姑姑,结果遇上了一群刚从塞外押镖回来的镖师。   丁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又是孤身上路,自然便遇上了麻烦。   她打不过十几个老江湖,做派却还是嚣张又骄傲。叶开坐在树上默默看了片刻,当丁姑娘被中年大汉狠狠拍了一掌,哇地吐出一口鲜血后,终于还是决定做一回救美的英雄。   胡杨林在边城外,以叶开的轻功,两个时辰便可以回去。   可惜带上一个受伤的丁姑娘后,却足足需要两天时间。晚上养伤,白天赶路,丁灵琳到底是女孩子,挨了一掌后,几乎走不了几步路。   叶开一声不吭,便背着她走。   两天虽短,却足以让丁灵琳情根深种,她仗着自己孤身一人,又伤得不轻,索性留下来休养,之后更是赶都赶不走,让叶开只能笑一句世事有常。   若是这种缘分,可以放在他和李寻欢的身上,该有多好。   只是缘分再好,若是没有感情,亦是徒然。   叶开笑了笑,转向萧别离,为他做了一个介绍:“这位姑娘出身武林三大世家之一,父亲是丁家堡堡主,姑姑是白云仙子。”   萧别离惊讶。   “我原本想放过这位姑娘,可她似乎却不这么想。”叶开的语气中,不知不觉,竟然带上了一丝寒意,“反正丁家欠我的,可不止是一条命。”   丁灵琳心里发毛,自己像是被蒙在鼓里,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她一无所知。   萧别离深深地看了丁灵琳一眼,沉声道:“姑娘,你还是走吧。”   丁灵琳不听,盯着叶开:“丁家欠你什么?你……你说清楚。”   “你不是来找你姑姑的吗?”   叶开笑了,他总是在笑,很多时候,微笑对他而言,只是一种习惯。   “你走出这里,自然会有人来接,若是见到了丁白云,麻烦你告诉她一声,时间快到了。”   丁灵琳愣住,呆呆道:“为什么?”   正如李寻欢对林诗音心怀愧疚一样,丁灵琳对于叶开而言,亦是这样一个特殊的存在。现在叶开的选择正如十年前的李寻欢一样,冷漠地近乎无情。   “我不喜欢你。”他话语平淡,陈述事实,“从来都是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交代一下支线~   最近更新时间都不稳定,抱歉……   两章之内,应该就进入英雄战了,打来打去,到时候肯定卡文,叹气……   ☆、有趣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放之四海皆准。   魔教在边城多年与万马堂为敌,而万马堂虽然势力日趋单薄,却仍是名义上公认的边城正派。这也是武当郭嵩阳与马空群毫无交情,却选择住在万马堂的原因。如今江湖人士群聚边城,马空群的葬礼虽办得不隆重,前来吊唁的却也不少。   白色灯笼悬挂在万马堂门口。   马芳玲一身白麻衣,肩上挂一块黑布。平日性子活泼到近乎泼辣的女孩,如今脸色苍白,沉默地立在灵堂前。   “魔教真是越来越猖獗了……”   “听说马堂主是中了魔教的毒药而死!也就魔教那些阴险狡诈之辈,会使出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凶手可真够下作的!”   “据说马姑娘看见了凶手的模样?”   几个出身名门正派的江湖侠客,忽然把话题引到了马芳玲身上。一时间整个灵堂的目光,都聚到了这位马空群的独女身上。   马芳玲沉默。   她的确看见了那个凶手。   她的房间和马空群离得不远,那夜四合院重归寂静后,她提着小灯,哆哆嗦嗦地推开了马空群的房门。   吱呀。   空中有着若有似无的血腥味。   马芳玲站在门前不敢进去。她的手在抖,试探着伸过去,用一盏小灯去照那漆黑的房间。然后她就看见了叶开,微弱的光芒照不清少年的眉目,而昏暗中,那双眼睛却是亮得惊人。   他仿佛遭受着极大的痛苦,强自压抑着喘息。   “呵,你来了。”   他已经等了很久。   马芳玲感到害怕,她应该逃,然而她的身体已经僵硬。   “你父亲有没有交代过,让你为他报仇?”叶开就坐在马空群的尸体旁,慢慢地说,“至此,我们两家这笔账已经算清。”   “但是如果你要报仇……我叫叶开。”   少年侧过脸看马芳玲,甚至还笑了笑,“树叶的叶,开心的开……你别找错人。”   叶开终于站了起来,汗水已经湿透内衫,然而他脸上的表情,却又是一派云淡风轻。   俊朗的年轻人拖着步子,自僵硬而立的马芳玲身边走过,似乎还发出了一声少年不应有的叹息,轻声道:“你是个好女孩。”   说的如同一句道歉。   这份歉意迟了足足一世。   马芳玲愣住,手中的灯盏坠落,一转身,却发现叶开的身影已经消失。   他的确是在等着她,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只是为了说那么寥寥几句话。复仇还是放下,选择永远都在人们自己的手中。   你是个好女孩。   从回忆中抽离前,马芳玲脑海里又响起那句话。她环视四周,看着眼前一个个素未谋面,却替父亲打抱不平的江湖人士,终于缓慢地、平静地摇了摇头。   她选择了放下。   “没有什么魔教的人……父亲是服毒自尽的。”   一片喧哗,而马玲芳的话已经说尽。   角落里,郭嵩阳冷冷地看了一眼,斜背黑色铁剑,转身出了灵堂。   ***   夜。   路小佳轻功很好,掠过竹林,轻微的动静混在北方的风声里,几乎无人能够察觉。   只是几乎。   一道凌厉霸道的刀风劈来!   路小佳急忙后退,侧身一闪,自己都被吓得不轻,落地时身后的竹子已经倒了七八株。   “好刀法。”   路小佳给自己压了压惊,见傅红雪面如寒霜,连忙道:“收放自如方能所向披靡!我也不一定打不过你,不过你这样连个招呼都不打一声,是不是不太好?”   傅红雪道:“请。”   还真打啊?   路小佳总算明白了为何叶开要让他来送请帖,感情是爱惜手下,充分利用了他这个结拜兄弟。   “我一笔买卖五千两银子,哪天有人愿意为你的命出这笔钱了,我自然会来跟你打。”路小佳翻了个白眼,又连忙祭出英雄战请帖,“今天我不过是来跑腿的。”   黑色请帖前后面都画着奇怪的魔王模样。   明眼人一看便知那是魔教的标志。   傅红雪微不可见地一皱眉:“你是魔教的人?谁派你来?”   路小佳不满道:“我不过是帮自己兄弟一个忙,可不是谁的手下。天底下能全然指使我的,不过是钱罢了。”   傅红雪冷冷道:“说。”   他的刀还没有归鞘,刀光比声音更冰冷。   沟通不良,路小佳觉得很不爽,他确信傅红雪不是个可爱的人。他的剑也在,悬挂腰间,只要他的剑在,他就还是那个骄傲的路小佳。   两人之间的气氛越来越紧张。   打破这种气氛的是阿飞。   “你师父叫你。”不知何时,阿飞已经出现在了不远处。竹林是客栈后院的,地方不算大,有个动静引起人的注意也算正常。   刀光一闪。   傅红雪收刀,他的右手仿佛永远都不会离开刀柄,身法亦是一闪,左手自路小佳手中取过请帖。   路小佳臭着一张脸,冷哼一声,却也配合,只因他的目光却已经到了阿飞身上。   而对方也正在打量他。   没有剑鞘,剑身悬挂在腰间,相似的年龄,一般的冷漠剑气。   路小佳朝着阿飞一抬下巴:“你用剑?快不快?”   阿飞道:“如你所见。”   路小佳勾着嘴角笑:“怎么,英雄战有没有兴趣来一场?”   阿飞面无表情道:“我没有五千两。”   路小佳有着吃惊,看来这个人隐藏气息的能力比自己预想地还要强得多,竟然不动声色听到了这么多,他却全然没有发觉。   “有趣。”路小佳甚至有了闲情逸致剥一颗花生,带着红衣的谷物高高扬起,最后不出意外地进了少年的嘴巴,“没关系,我不要你的命。”   总算,也有点期待英雄战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马芳玲,其实是读者大人提了,我才想到这个悲催的女配的……   也好,给小叶开攒人品了~\(≧▽≦)/~      ☆、不舍   “今天又喝了多少?”孙小红蹙眉,怒气冲冲,“我看你的肠子都要被酒泡烂了!怎么,就喊红雪来看你这副酒鬼模样?”   李寻欢失笑,又是一杯酒下肚:“他还没来?”   “肯定在练刀,阿飞去叫了,应该快到了。”说着又讲回了正题,“真的不能再这样喝下去了,上回你咳了一段时间,别以为我不知道。”   李寻欢也清楚自己是越活越回去了,这样下去,难保又同上一世一般,真的醉死在酒中。   可惜自古美酒如佳人,不可抛啊不可抛。   探花郎一边感慨,一边又为自己斟满了一杯。   对面的孙小红立刻黑了脸。   “离开瑰城以后,好像一切都不对了。先是你,半路上杀出个丁姑娘,第二天又成了个男人。接着是红雪,他母亲一出现,他就好像整个人都变了,这几天,连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跟他相处了。”   孙小红为人干脆利落,心直口快,干脆把一切挑明了讲。   “我知道你和红雪都有自己的事。”少女咬了咬牙,说出了心里话,“我什么都帮不了你们,我知道。但是……我真的很担心你们。”   李寻欢看着孙小红,半晌,唇角浮现了一个淡淡的微笑,因为孙小红的一番话,他的心几乎是瞬间柔软了下来,原本混乱的思绪也很快变得清楚。   “怎么会帮不上?”李寻欢温声笑道,“这些年我和红雪,哪一个能离得了你?”   孙小红撇嘴,哼道:“我看,红雪离不开的是他那个灭绝人性的娘亲才对!这几天他都不理我了!”   李寻欢老神在在:“劣徒望姑娘多加海涵。”   孙小红生气了:“说正经的,少跟我插科打诨。还有,那个男扮女装的究竟是怎么回事?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没事就用木头刻他,我说,他是不是就是从前跟在你身边的男孩?”   李寻欢默不作声,喝酒。   孙姑娘继续努力:“你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我看他挺可怜的呀,你平时心肠那么软,怎么遇到他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李寻欢想端起酒杯,又被孙小红按住,只能无奈道一句:“说来话长。”   孙小红执着道:“夜很长,你可以慢慢说。”   李寻欢垂眸,淡淡道:“我不想说。”   孙小红瞪了李寻欢一眼,气道:“你不想说,所以就一直灌自己酒吗?你不去解决,难道一切就会好了?你分明放不下他,又何必骗自己这样过下去?”   李寻欢没有说话。   就当孙小红以为不会得到回答的时候,他忽然道:“他舍不掉,我放不下。”   所以就这样了。   孙小红的脑海里忽然跳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或者说,这个想法早就已经隐隐约约有了,只是现在,她终于敢提出这个问题。   “你……你是不是喜欢他?”   碧绿色的眼眸扫过来,孙小红发现自己看不懂李寻欢的眼神。   偏偏就在这时,外面有衣袂翻飞的声音响起,李寻欢反应极快,迅速转头,眼见窗外倏然掠过一道身影,紧接着,说时迟那时快,一个黑衣少年已经追了过去。   “怎么了?”孙小红反应终究还是慢了一些,只看到了傅红雪,“他追的是谁?”   李寻欢没回答,只嘱咐一句:“你留在这里!”话说得快,身法简直比声音更快,音落下时人已经从窗口掠出,消失在了房中。   ***   北方的风很大,似乎还夹带着细微的沙粒。   傅红雪已经追出了将近三十里路,然而前面的人依然跟他隔着二十丈左右的距离。到了这个时候,他就算江湖经验再少,也已经明白对方是在故意引他去一个地方。   会是哪里?   傅红雪忍不住去看身后的李寻欢,两个人隔得很近,他分出心思,传音入密:“别跟。”   李寻欢哪里会理,回了一句:“前面的女人是谁?”   傅红雪皱眉,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但他一眼就能认出,这正是十年前将他带离花白凤身边,送他去找李寻欢拜师的女人。   ——魔教的人。   黑暗中,远处忽然出现了一座灯火明亮的园林。   李寻欢虽然没有来过,却也已经听说过魔教建造了一座带有江南水乡特色的宅院。在贫瘠干凉的边城,这样一处建筑,堪比沙漠中的一片绿洲。   越来越近。   白衣女子终于慢了下来,几个起落,人已经进入了园林之中。   就在这个时候,李寻欢忽然加快了身法,他之前仍是所有保留,这下使出最快的轻功,竟是在短时间内追了上来。   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长廊下似乎还有悠扬笛声。   白衣女大惊,脚下几个腾挪,闪身进入一条小径。   李寻欢一皱眉,他已经看清这个女人用白面纱蒙了脸,就身形来看,总觉得有几分熟悉。好在他的脚步比白衣女更快,小径走了一半,隔着两个身位,一掌已经飞出。   女人听到破风声,连忙侧身一躲。   却已经迟了!   李寻欢从不轻易出手伤人,这一掌看似是实招,实则为虚招,不过是掌风强劲罢了,像是一支无形的箭,恰好将女人的蒙面白纱震了下来。   女人堪堪稳住身形,回头,露出笔墨难描的绝色容颜。   她像是天上的仙子,一个眼神就足已令人倾倒。   勉强赶了上来的傅红雪见到了,也是微微一愣。   李寻欢惊讶,皱眉:“林仙儿?”   她难道不是丁白云的人?怎么会出入在魔教的地方?丁白云绝没有这个胆子与魔教斗,而林仙儿如今的武功与上一世相比,简直有了天壤之别,这绝不会是丁白云教出来的。   究竟是怎么回事?   林仙儿亦是大惊失色,不过她反应极快,趁李寻欢还没有回过神来,二话不说就继续往小径里跑,闪身进了一个林子。   空中忽然有紫色烟花炸开。   李寻欢刚想继续追,忽然间有机关转动的声音响起,一时间树木移动,奇石换位。脚下站仍是鹅卵石铺就的小径,面前的景象却已经大变。   转眼间一切全然不同。   身边的傅红雪不知何时消失了。   李寻欢诧异,半晌后,低低地苦笑了一声。   五行术数,奇门遁甲,好一个叶开,竟然将王怜花所著的《怜花宝鉴》学了个融会贯通!魔教这所江南园林,正是一所大而精美的囚牢,天下虽大,又有几人有本事走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可能有一些作者关于奇门术数的扯淡,完全不可考据。   嗷呜,可以类比黄药师的桃花岛……不,比桃花岛更神奇哟。   做好心理准备,求轻拍。   ☆、海口   当年王怜花亲自给叶开讲授《怜花宝鉴》,时间短,内容多,却也要分个轻重缓急。关于奇门遁甲,足足耗了三天的时间,方才讲了个入门。   惊才绝艳的洛阳公子曾经夸下海口:“奇门术数到达最高境界,真亦假时假亦真,虚即是实,实亦可以化作虚,人生如梦,不知何时入梦,又不知梦醒何时。”   “到了那时,不战而胜于天下。”   叶开当时若有所思,沉吟片刻,方问:“人世的一切都自有其规律?”   王怜花笑:“或许……天行有常,无常的东西便用玄学来解释,于是这般,自然都有了规律。”   叶开愣愣出神。   李寻欢何等聪明,立刻明白叶开想用奇门术数来解释重生的事实。如果说小到衣食住行,大到生老病死,都可以从阴阳八卦中窥测一二,那么逆转时光,从头再来,是不是也可以说,冥冥中自有天意?   或许叶开想要求的,正是这个天意。   现在,李寻欢看着眼前的景象,沉默站立了片刻,方才踏步前行。   走出长长的小径,视线豁然开阔,只见一株高大茂盛的榕树下,搭着两间茅草屋,茅屋后头,有一湖明净的水,旁边有一块大石头。   可惜没有瀑布,否则就同叶开在山上的故居一般无二了。   夜深人静,月明星稀。   李寻欢推开茅屋的门,房间收拾得很干净,一张桌子,两条板凳,最里面是一张床铺。   既来之则安之,如今急也没用,不如好好休息一番。打定主意,李寻欢从容躺上床,和衣而眠,空中有淡淡的树木清香,气味很好闻。他心中一片坦然,该来的总要来,现在,不过是等来了罢了。   与此同时,傅红雪还在走。   脑中仿佛有一根弦,绷得极紧,每当他以为这就是极限的时候,弦又紧了一分。   他在忍耐,他仿佛从一出生便学会了忍耐,并且在这方面,天赋卓绝。   有人在唤,“红雪。”   不是李寻欢,也不是孙小红,可是除了这两个陪伴傅红雪十年的人,再没有其他人这样叫过他。   那个声音又唤了一遍,低而耐心,仿佛带着叹息,“红雪。”   傅红雪面无表情,听声辩位,循着方向走。   然后他就看见了叶开,少年一身粗布长衫,立在月下。他静静地注视着傅红雪,微笑道:“红雪。”   周遭是一片黑暗,叶开站在月光下。   傅红雪握紧了自己刀,脑海里,那个女人在讲话,她绝望地、近乎歇斯底里地说:“你生出来时,雪就是红的,被鲜血染红的!”   如同诅咒。   红雪,这不是个好名字,他从来都是为了复仇而活。   跟随花白凤那几年,是由黑暗笼罩的岁月,那间屋子是漆黑的,仿佛从来没有光。   唯一的光,是刀光!   他是她的儿子,他的宿命已经交付给了黑暗。   可是现在,傅红雪看着叶开,少年姿容俊秀,风光霁月,他微笑的时候,仿佛是站在阳光下的。   可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背负着血海深仇?又怎么可能是她的儿子?   傅红雪冷冷道:“拿出你的刀。”   “我从来不带刀。”叶开笑了笑,“你大可以对我出手,我保证绝不还手。没有人会责怪你,这本就是我欠你的。”   叶开待傅红雪,在这一点上,从来没有变过。   “为什么?”   叶开笑容变得有些苦涩,道:“往近了说,今日请你来,原本就是不情之请;往远了说,不管你信不信,我始终当你是我兄弟。”   兄弟?傅红雪咀嚼了这个词,心中说不出什么滋味。   然而他也听懂了叶开所说的“不情之请”,漠然道:“你是为了引李寻欢过来。”林仙儿忽然现身,傅红雪认出人之后自然要追,她故意经过李寻欢窗前,是因为李寻欢才是林仙儿的真正目标。   所以,林仙儿是叶开的人。   叶开点头,坦然道:“我原本不想麻烦你,可惜已经没有其他的法子了。”   傅红雪冷冷道:“他不想见你。”   叶开笑容一凝,很快又自嘲道:“我怎会不知道?可是,知道了又怎么样?”   傅红雪沉默,片刻后,他盯着叶开,道:“我要见花白凤。”   少年望着他,目光中带着的让傅红雪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这种情绪他只在李寻欢和孙小红的眼中见过。如果非要说,大抵是温柔与怜惜,真诚地几乎让那颗冰冷坚硬的心柔软下来。   叶开道:“好。”   ***   翌日,英雄战。   原本属于万马堂的草原上,在短短七天内搭起了一个巨大的比武场,四周插着长达五十尺的旗杆,巨大的旗帜迎风招展,白底黑色图案,勾勒出一个个魔教的天王。   路小佳躺在比武场上,双手枕在脑头,闭着眼,阳光洒在他身上,温暖而柔和。   惬意。   林仙儿走到他面前,停下:“主人请公子收剑。”   “他叫我别去招惹那个阿飞?”路小佳眼皮子都没抬起,“回去告诉他,这个大哥管得有点宽了,我不想听他的。”   林仙儿闭嘴,路小佳表明了叶开是他“大哥”,她总不能对主人“小弟”采取强硬的态度。她是个聪明的女人,明白自己的身份,更明白叶开并不待见她。   她只能等着。   反正阻止阿飞出剑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   林仙儿正这么想着,路小佳忽然就一个鲤鱼打挺,人模人样地站了起来。林仙儿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此时比武场边已经聚了近千人,约有六成都是江湖上有名号的人物。一眼瞧去,见人头攒动,若不是有魔教的人守着秩序,只怕早已大乱。   而这么多人中,林仙儿偏偏就看到了那个一步一步慢慢走来的少年。   他有一张极为英俊的脸,隔了那么远,林仙儿却已经瞧清他有一双明亮的眼,胜过她见过的最亮的星。   路小佳挂上懒洋洋的笑:“阿飞。”   林仙儿没有回过神来,她的目光依然停在少年的身上,喃喃重复了一遍:“阿飞……”   脑海里闪过叶开的话:“英雄战,我要你最后输给阿飞。”   林仙儿忽然明白过来,她知道自己已经开始输了。 作者有话要说:  花白凤那句话有点长,是出自原著的。   另外,这回的设定是林仙儿对阿飞一往情深,阿飞对林仙儿毫无感觉。此处可能缺逻辑,咩哈哈哈我看原著的时候就很想这样来一回啦……      ☆、清醒   日上三竿,李寻欢推门而出,只见外面又换了一番景象。茅屋依旧,只是先前所在的大榕树已经消失,目之所及,竟成了一片梅林。   空中的草木清香混进了梅花的味道。   李寻欢一愣,信步穿过梅林,却见一座小桥通往前院,另有一条小径,指向一座两层高的小楼。   这一切的设计与李园一般无二,叫李寻欢暗自心惊。   他站在小桥前沉默片刻,最终还是选择了踏上小径,两边种着湘妃竹,清风拂过,竹叶发出簌簌声响。   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李寻欢一人,可偏偏摆在他面前的,却是一幅幅他再熟悉不过的景象。   幻境。   天下又有多少人能分清虚实?   小楼乃是湘妃竹搭建而成,冬暖夏凉。时值秋初,楼内的竹帘还没挂上,林诗音仿佛还坐在帘后,安静而专注地做着女红。每次他踏进小楼,最先迎出来总是一个小丫鬟,笑嘻嘻地说,表小姐等公子好久了。   恍如隔世。   李寻欢登楼后,才惊觉上一世的一切,竟还是历历在目。他推开二楼的窗户,不出意外地往东看去,隔着梅林,看见另有一座小楼遥遥相对。   先前的茅屋已然不见,变成了冷香小筑。   空中的气味又变了,不知何时,若有若无的清雅脂粉香气袭来。到了这时,李寻欢自然也明白过来了一二,空中的气味必然含有致幻的成分在,魔教的不传之秘配合五行术数,将幻境发挥到了极致。   就在这时,脚步声响起。   李寻欢皱眉,坐了下来,一只手放在桌下,两指间不知何时已经多了一把小刀。   然而空气原本便是无孔不入的。   叶开走了上来,他今日穿了一身天青色长衫,一改浪子的落拓,斯斯文文,像是一个书香世家出身的公子,手上提了一个大大的食盒,仿佛屋中没有人一般,走到李寻欢对面,将菜肴粥食一一取出、摆上,最后还放上了一壶小酒。   他的动作并不女气,只是眸中微光流转间,竟有几分噬人心魂的意味。   而天青色,正是林诗音年少时最爱的颜色之一。   李寻欢仿佛一瞬间明白了什么,放在桌下的手指极快地一转,刀锋已经对上了自己的小腹,李寻欢表情未变,薄而利的小刀却已经自腰腹间划过。   温热的鲜血无声淌出,濡湿衣料,鲜明的痛觉刺激着大脑。   他轻声道:“诗音。”   叶开的动作一顿,却又很快从容地微微一笑,抬着眼睛看李寻欢:“嗯?怎么了?”   李寻欢故作恍惚,道:“我仿佛做了一个长梦。”   “又梦见江湖纷扰了?”叶开去拉他的放在桌上的手,几乎是温柔道,“表哥,你答应我,别再去管那些了,我们好好呆在李园中,快快乐乐做一世夫妻,好不好?”   他的眉目当真是极为动人,纵使不扮女装,天下又有几人能及得上这份俊秀姿容?   李寻欢道:“不。”   叶开愣住,他眼睛明亮,李寻欢一低头,便看见了眼眸深处的卑微与渴求。   “为什么说不?你……心中莫不是有了其他人?”   李寻欢忽然发觉,他已经太久没有好好看过叶开了。昔日六岁的孩子长大后,眉如远山,目似星辰,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竟似比上一世更为动人心魄。   那双眼睛实在通透,像是一块琥珀,凝固着李寻欢的身影。   天上地下,再也找不出一双更为好看的眼睛,只要一对上那目光,就再难逃脱出去。   除非你能识破魔教的摄心术。   除非你足够清醒。   这样的人太少了,可偏偏眼下李寻欢就是少之又少的人,不知何时,他手中的小刀已经在自己身上划出了第二道伤口。   “哪有什么喜欢的人?”李寻欢笑了笑,仿佛真把叶开看做了林诗音,“我说不,只是因为我谁都不爱罢了。”   叶开愣住,尚未反应过来,却又听到一句:“叶开,这个答案你是否满意?”   叶开大惊,再仔细一看,见李寻欢唇色已经微微发白,他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立刻拉过男人的另一只手,触手温热腻滑,指间满是鲜血。   一柄小刀落地。   发出清脆的“叮”的一声,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只这样一下,就刺进了叶开心中。   叶开眼睛一红,心疼地一抽,几乎要掉下泪来,恨声道:“你做什么?明知道我从来不舍得伤你,为何要这样对自己?”   只见鲜红已经无声无息染红了长衫,叶开的手在抖,强自克制住,掏出随身携带的金疮药替李寻欢敷上。   李寻欢不配合,冷冷道:“我要出去。”   “你别逼我,师父,我会疯的,你不要逼我……”   叶开平生在李寻欢面前第一回如此强硬,出手极快地点上了李寻欢身上几处穴位过后,收敛情绪,细致地上了药,轻轻道:“先止血,你吃点东西,等会儿我为你处理伤口。”   哑穴未封,李寻欢漠然道:“你这样又有什么意思?”   叶开为李寻欢盛了一碗白粥,递过去,低声道:“我只是想知道,你心里想的究竟是谁罢了。”   “这里叫故园,依阴阳八卦所建,变化多端。入阵之人,往往能看到自己的故居。”李寻欢不接过白粥,叶开也不恼,“我走进来的时候,你看到的是谁?”   李寻欢道:“有何重要?”   “的确,你既然清醒,看到的自然就是我了。”叶开自嘲一笑,“不对……我怎么能忘……你叫的分明就是林诗音。”   叶开皱眉,他疑惑李寻欢究竟是从一开始就很清醒,还是再看到林诗音之后才清醒过来的。   然而李寻欢很快坦然道:“看到林诗音又如何?”   “空中的忘情香,是天下最诚实的迷幻药。”叶开眸中恢复了清透的颜色,自嘲地扬起唇角,懒懒一笑,眼角的泪光却背叛了他,几分辛酸,“你的心既然想要见的是林诗音,当初又何必放手?”   李寻欢沉默。   “师父,我真不懂你。”   叶开终于放下了粥碗,搜出李寻欢随身携带的最后两柄小刀,防止他再伤到自己后,解开封住双手的穴道,转身而出:“我去为你熬药,吃点东西罢。”   ***   “十年前百晓生拟定兵器谱,一不排女子,二不排魔教。我教自西土塞外而来,百年前来与中原武林多有误会,今日一挑兵器谱,亦有两点原则。”   林仙儿一身白麻短衫,没有蒙面,将十分姿色易容成了一分,瞧上去却仍是个楚楚动人的美人儿。她的身材算不上高挑,手持一柄普通长剑立在台上,却有了一番睥睨群雄的意味。   “一不用幻术,二不用毒,光明正大,凭本事分个高下。我教对诸位点到即止,若是败了,但凭中原武林处置。”   “兵器谱上除了郭嵩阳郭大侠已接受邀请帖外,谁能打败我教的代表,谁便可以直接进入英雄战。”   “最终赢得英雄战的人,我教上下心服口服,任凭差遣,所到之处,退避十里,莫敢不从。”   全场哗然。   魔教的话一放出,几乎所有的人都飞快地反应过来。一旦赢下英雄战,不管出身如何,都等于是代表中原武林打败了如今不可一世的魔教,这一战之后,赢家无疑将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下英雄。   只怕昔年问鼎华山论剑,所能赢得的声望,也不过如是了。   林仙儿站在比武场上,一扬长剑,剑光如一泓秋水,声音如黄鹂出谷:“在下不才,代表我教一试中原武林高招,还请各位高手赐教!”   话刚落音,只见一个身材极高的青衣男人已经越上了三丈高的比武场。阳光直照下来,他仿佛适应不了明亮的光线,抬手一挡,铁手套上闪烁冷光,一时间全场都是倒吸一口凉气。   男人冷冷道:“伊哭。”   他头戴一顶高帽子,眼睛藏在帽檐之下,自眼白到眼珠,竟是全然的青色,仿佛是一团幽幽的鬼火。然而全场的目光都停在他的手上,宽大的衣袖因为手臂扬起,遮不住铁手,那闪烁的冷光,落在人们眼中,简直如毒蛇的信子一般。   青魔手,无坚不摧,天下至毒。   兵器谱排名第九,伊哭走到哪里都是让人退避三舍的人物。   然而林仙儿脸色丝毫未变,她微微一笑,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坦然道:“有请。”   她甚至还有功夫扫了一眼台下黑压压一片的人头,最后侧过脸,微微翘起唇角,余光瞥到面无表情坐在魔教隔出的小间里的阿飞。   只一眼。   青魔手已出。   林仙儿身法极快,全场惊得鸦雀无声,只见一眨眼的功夫,已经有了七个白衣身影包围在了伊哭周围,简直快到不可思议。   身影有虚有实,剑法更是如此,然而伊哭却无法分别出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然而伊哭究竟是伊哭。   一只手有五根手指,青魔手划出时,竟有五道青色的气流一一划破身影!   魔教自己说了不用毒,却没有要求中原武林不用毒,青色的毒雾在空中慢慢扩散开来,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就必定可以被林仙儿吸入。   然而林仙儿的剑法比毒气扩散的速度更快!   她根本不用一眨眼的时间。   众人还在看着青魔手划过残影,而一道明亮无匹的剑气却已经从伊哭的后背直穿而入!剑收回时,鲜血自剑身流下,仿佛从来没有动过。   伊哭不敢置信,他做梦也没有想到世上会有如此快的剑!   林仙儿站在一旁,收剑于背后,一扬手,白色粉末散入空中,顿时化解了青色的毒气。   伊哭看见血液从自己胸口流出,然而这一剑只是贯穿了胸膛,并未刺入心脏,魔教承诺点到即止,竟然也不是信口开河!   林仙儿仍是那副样子,客客气气讲话却有睥睨众人的意味,一个眼神让人把伊哭送下去疗伤,淡淡道:“还请不吝赐教。”   这一战结束的太快,一时间竟然没有人上去,显然台上女子武功之强,远远超出了众人的想象。   嵩山少林寺大师心眉双手合十,叹道:“魔教的万妙无相剑法,终于又出世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粗长的一更啊-0-   真想当做两更发……   ☆、牢笼   故园无声。   李寻欢垂眸看着那碗白粥,手指动了动,随后移开目光,伸手去探放在稍远处的酒壶.将近十个时辰没有进食,腹中饥饿可以用食物解决,然而心中的空落,眼下却只能靠酒来缓解。   然而一壶酒怎么会够?   叶开端着药走进来时,早已闻到空中的酒香,眉头皱下,在看清桌上纹丝不动的菜肴粥饭之后,一瞬间被点燃了心头的怒火。   李寻欢抬眼一看,很快收回目光,兀自道:“酒不够,再来。”   叶开放下药碗,一把夺过酒壶,狠狠往地上一甩,一时间满地碎瓷。   “可惜了。”李寻欢淡淡道,“三十年的陈酿。”   叶开几乎要被他逼疯,冷冷道:“你究竟想要怎么样?除了离开这里,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答应。”   “我不想看见你。”   这句话李寻欢已经重复了第二遍。   论隐忍克制,叶开甚至不在傅红雪之下。可正如傅红雪受不了花白凤的冷言冷语一般,如今叶开面对李寻欢,无时不刻不是煎熬。   偏偏这种煎熬,又是他自己处心积虑求来的。   “当年的事情,我可以向你解释……自上官金虹出现之后,我……”   “林仙儿是你的人。”李寻欢打断,冷声道,“遇见林仙儿时,你同我下山不过三日。我也是到了昨天才知道,原来你叶开比我想象的还要深不可测。”   叶开无话可说。   天底下没有天衣无缝的计划,从他让林仙儿去引李寻欢来到故园开始,他就做好了林仙儿身份暴露的准备。   “当年你失踪,我为你担惊受怕、四处奔走。而你呢?是不是被丁白云绑架也是你的计划之一?好让你断了筋脉,有了理由光明正大去练移玉大法?”   “丁白云的绑架并非出自我本意,林仙儿是在那时被我收为手下。”   “现在你一意孤行,拿魔教与中原武林的矛盾做文章……挑战兵器谱,筹备英雄战,为的又是什么?武林至尊?亦或是天下第一?”   “如果我说,是为了你呢?”   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为了能够重回你的身边。   李寻欢闻言冷笑,不知道是在笑叶开,还是在笑他自己。   “叶开,你说你是一片真心。”   “我几乎就相信了。”   他抬眸,碧绿色的眼眸如一池温柔的水,转眼却化为幽深的潭,静静地注视着面前的少年。   “可是你告诉我,你说过的话哪句不含目的?你做过的事哪件不带算计?”李寻欢几近凉薄道,“这十年的变化不过是,从前我信你,如今我不敢信你。”   字字诛心,大抵就是如此。   叶开慢慢坐了下来,目光正落在李寻欢腰腹间的斑斑血迹上,深黑色一片,堪称触目惊心。   “这辈子,我们就这样了?”   他问的是这辈子。   少年俊秀,垂下的眼睫黑而长,覆盖在剔透的眼睛之下,竟有一种纤细而脆弱的美感。明知是假象,李寻欢还是忍不住心间一软。   “收手,到此为此。”   “然后呢?”   李寻欢沉默——的确已经没有然后。   叶开陪着他一起沉默,视线仍是长长地停在伤口处。良久,他抬眸,轻微而不自觉地笑了一下,“喝药吧,只要你好,我什么都听你的。”   乖巧一如十年前,那个站在阳光下兀自微笑的叶开。   只是在李寻欢看不见的地方,这个叶开心中的野兽,终于慢慢走出了那个自己加予的牢笼。   达成协议之后,两人的相处缓和了不少。盯完李寻欢吃饭喝药,叶开立刻解了师父周身几处穴道,只封住了武功。   李寻欢皱眉。   叶开解释:“等你伤好之后,想要去哪,我不拦你。”一边说着,一边开始为李寻欢细细处理之前的伤口,眉间微微皱起,做的专心致志。   “英雄战开始了?”李寻欢问。   鲜血凝固之后黏住布料与肌肤,叶开用清水湿润了几遍,用一把剪刀将衣服剪开。   “没有。兵器谱上有名的人,如今已经进行到了西门柔。”一把蛇鞭,被百晓生列为兵器谱第七。   李寻欢明白他说的是魔教挑战兵器谱一事,若有所思,问:“挑战兵器谱,到底是为了什么?你们最终想要打败的是谁?”   衣物和皮肤分离之后,叶开用纯白的雪缎在清水中浸洗几遍,然后洗洗擦拭两道伤口,不知何时,又已经蹙下了眉。   “大概到吕凤先。目的?目的是给中原武林一个下马威,为英雄战做个铺垫。不过你大可放心,不出意外,英雄战最后赢的人会是阿飞。”叶开顿了顿,又道,“选择这种方式,是为了有一个契机引你出现。”   魔教要扬名天下,凭实力即可。方式千千万万,偏偏选择了挑战兵器谱,不能不说,有李寻欢的原因在。   “阿飞赢了,对你们有什么好处?”   叶开取出一个碧玉瓶,不过半截拇指大小,洗净手指,将瓶中的透明液体倒出,在伤口上来回细细涂了两遍。   “他是你的兄弟,既然他想成名,我便助他一把,何妨?这话你大概不信……呵,阿飞武功足够高,赢下英雄战后,在中原武林的地位,虽说及不上泰山北斗,也该有些武林第一人的风采。”叶开笑了笑,“但是他有一个特点。”   李寻欢已经想到了。   “阿飞很简单。”   “对,他足够简单,也足够好控制,上一世的林仙儿正是一个再好不过的示范。”这样一来,最后成名的是阿飞,魔教却有足够的手段保证自己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叶开重新为李寻欢包扎,三层纱布,已经涂过上好的伤药。   李寻欢却是猛地站了起来,一下子牵扯到伤口,不知是因为不满还是因为疼痛而皱眉,怒道:“你派了林仙儿去会阿飞?”   叶开脸色苍白,无所谓地笑了笑,“一切都变了,没有什么会再重来了。”   他淡淡地补充:“我保证。” 作者有话要说:  更新的少,对不起各位。   请接受我的么么哒,捂脸~   ☆、嘿嘿   夜深,黑暗入侵一切。   这间屋子没有窗户,只有一扇门,而这扇门已经一天一夜没有被打开过。   窗外是什么颜色,傅红雪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面前只有一片黑色——伸手不见五指的黑。   他也不知道自己已经等待了多久。   或许两个时辰,或许两天。   就连饥饿都已经被他暂时忘记了。   或许他会一直等下去,直到死。   吱呀一声,门开了,一点暗淡的光线照进来。傅红雪的眼睛是这间屋子仅有的光亮,像夜间奔走在山林间的野兽的眸。   花白凤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间屋子,如此陌生,而里面充斥的绝望的气息,又是如此熟悉。   “你来了。”   “……红雪。”花白凤喃喃唤了一声,“我原本以为再也不会来到这里。”   这间屋子的摆设同十几年前一模一样。傅红雪跪在黑色的蒲团上,面前有一张高高的桌子,供奉了一个神龛,两边有黑色的神幔罩着。   她不用看,就明白神龛里面有一个漆黑的铁盒,铁盒里面装满了赤红色的粉末。   那时花白凤每天都在诅咒,在这间漆黑的屋子里,在年幼的傅红雪面前,她疯狂地宣泄着自己的仇恨。   那是雪,红色的雪,是用鲜血染成的!   她终于回想起来,自己曾经对面前的少年做过什么。   而现在这个少年,正如十几年前一样,一声不吭地跪在自己的面前,他的手始终没有离开过刀柄。   花白凤的泪已经流了下来。   她原以为自己的眼泪早已在白天羽死后流尽。   傅红雪的目光一直停在花白凤身上,他的脸上流露出一丝隐忍的痛苦,声线紧绷着:“你为什么哭?”   花白凤按住了自己的胸口,她慢慢地走了进来,走到少年面前。   “因为疼。”   她缓缓地跪了下来,从前傅红雪总是跪在她身后,这是第一次,两人面对面地说话。   “红雪……我对不起你……”花白凤伸出手,手掌颤抖着,贴上了傅红雪的脸颊,一片冰凉,“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想着你能想明白就好了……你要是能跟着李寻欢,重新开始就好了……”   她痛苦地摇头,“你忘不了……你是忘不了……”   在这样黑暗的屋子中成长,呆上三五年,又有谁忘得了?归根结底,是她从一开始,就把仇恨和诅咒统统加诸于傅红雪的身上,牢牢扎根。   她错的太离谱!   傅红雪看着花白凤,四周仍是黑的,但这却是他第一次这么近地去看自己的母亲。他明白她是美丽的,是仇恨让她变成了如今的样子。   所以复仇是他的路。   只是现在,当花白凤的眼泪流下的时候,傅红雪忽然感受到了一种奇异的救赎。那些复杂难解的心结,仿佛在一瞬间被轻轻巧巧的打开了。   “你不要哭。”少年说。   花白凤一遍一遍用手指抚摸过傅红雪的脸颊,如同天底下任何一位母亲,温柔地呵护自己的孩子。   “我们不报仇了,再也不要来这里。”花白凤尽量克制自己的泪水,然而汹涌的泪眼却已经成溃堤之势,她抽噎着,“红雪……对不起……”   这些年来,她走出了无止境的痛苦的深渊,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如何去把那个少年也从复仇的痛苦中解救出来。   她并不是没有更好的方法去处理于傅红雪的关系,不过是她没有尽力。   悔恨填满了花白凤的心。   她只能不断地重复:“是我大错特错……对不起……红雪……”   傅红雪听见了——母亲呼唤他的声音。   他松开那只仿佛永远握着刀柄的手,轻轻地覆在花白凤的手上。   他原谅她。   空中忽然传来清冽的梅花香气,淡淡的,像是大雪落后,梅林间的气味。   花白凤的眼泪落在了傅红雪的手上。   四周景象不知何时,神鬼莫测地变化了起来。傅红雪因为母亲的眼泪而愣住,回过神来,发现两人已经身处在一间竹屋中。   窗户打开,清风拂过,月光在地上投出外面晃动的竹林影子。   花白凤亦是惊讶,不过她很快明白过来,“原来那间屋子对你我而言,都是心中的一道屏障……过不去的,只是我们自己。”   傅红雪道:“幻境。”   “最难破的,不过是心魔。”花白凤拉紧傅红雪的手,“如今我们都已经走了出来,红雪,答应我,放弃报仇……好吗?”   傅红雪的身体有些僵硬,身在幻境之时,整个人的情绪都会受到明显影响,一时间感性很容易打败理性。只是现在一旦出来了,花白凤的伤人话语,又一一重现脑海。   “你说,我不是你的儿子。”   她唯一的儿子是叶开。   “红雪,你怎么不是?我原以为让你跟着李寻欢,你自然会走出仇恨……只是我错的太厉害了……谁能取代母亲呢?”   没有人能取代母亲。   “你生身父母被安置在了京城郊外,这几年我和开儿去见过他们……你要是愿意,我们马上启程去寻……至于我,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会把你视作亲子。”   除此之外,她再也没有赎罪的方法。   月光清亮,少年面无表情,英俊的五官犹如冰雪塑成。   良久,他终于点了点头,浪子永远都无法打败母亲的眼泪。心魔都已经破解,又还有什么,是走不出的呢?   只是,他最后还有一个要求,“辞别,和师父。”   ***   何处月光不照人?   小楼月光轻盈。   既然已经达成协议,两人之间的关系总算也缓和上了许多。   叶开递了一件全新的外衣给李寻欢,料子似缎非缎,似麻非麻,月白色,袖口有精致却不显繁复的花纹。李寻欢也不挑剔,脱了满是血的长衫,直接换了,不得不承认相当合身,芝兰玉树,更显得英俊潇洒。   不过叶开却是在李寻欢系腰带时,脸色微变。   “手上的伤怎么回事?”   李寻欢面不改色,随意看了看自己的手,食指的伤疤是两人第一次重逢后,他坐在马车里刻木像时弄出来的,当时把孙小红吓得不轻。   “不小心弄的。”   叶开哪里信,见他那副不以为意的样子,又是气得暗自咬牙,“万一有影响怎么办?”   小李飞刀若算作暗器,乃是无可争议的天下第一。发出飞刀,施力最多的,便是这根食指,因此这根手指,可算是李寻欢全身最应该保护的地方之一。   何况他一双手极为漂亮,十指修长,指节分明,如今添上了这样一道伤痕,如同美玉无端生瑕,让叶开如何不气恼?   他说着便要抓住手指细看。   李寻欢现在被封了武功,身法没有他快,也清楚叶开只是着急,干脆便任由他看。   两人贴的很近,叶开低下头,十六岁仍是长个子的时候,身高比之李寻欢还差了一点儿,于是李寻欢一垂眸,便看见了少年细长的脖颈。   叶开之前刚从外面跑回来,为李寻欢取了衣服,大概还交代了手下一些事。一进门,抹了额上的汗,干脆脱了天青色的外衫。他穿的不多,李寻欢眼力亦是极好,看见叶开背后肩膀处有一道伤疤,离脆弱的脖子不过两寸,消失在衣物的覆盖下。   十年前,李寻欢可以肯定叶开背后没有伤。   难道叶开这些年有过生死一刻的时候?   李寻欢不自觉已经皱下了眉头。   这时叶开已经仔仔细细检查完了李寻欢的手指,又掏出了之前那个碧玉制成的小瓶,倒出一些凝露,沿着伤口来回涂了两遍。   “用这个,不会留疤。”   李寻欢没注意,伸出另一只手,搭上了叶开颈边跳动的血管,修长的手指滑过一道只露出一点的伤疤,直接问了出来:“那这里,为什么会有疤?”   叶开僵住。   片刻后,他故作轻松地笑了笑,“很多年了,去不掉了。”   李寻欢点了点头,手仍是没有离开叶开的脖子,两根手指探入衣服领口一挑,温热的肌肤露出了一点,仍是疤痕。   几乎是同时,叶开身法诡异一变,人已经在李寻欢两个身位外。   “师父,你清楚我对你是什么心思,别这样。”叶开道,“没什么好看的。”   李寻欢的指尖,仿佛还残留叶开温热的肌肤的触感,不知不觉,这个少年已经长得这么大了。   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少年的背后,衣物之下,必定藏着什么秘密。   他看着叶开,低声道:“脱了,我要看。”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标题党→_→嘿嘿~   咕~   ☆、不说   叶开苦笑了一下,“你关心我?”   李寻欢面无表情,重复:“脱。”   叶开指尖僵硬,呆呆站在原地,半晌没有动作。   李寻欢虽说武功被封住,可好歹行动自如。何况他也根本不怕叶开与他动武,索性上前两步,一只手按住叶开的肩膀,一只手去解叶开的衣襟,两人呼吸交错,保持着一个危险交界的距离。   叶开被李寻欢按住肩膀,整个人像是被点了穴道一般动弹不得。   他垂眸,任由李寻欢褪去他的中衣,接着是雪白里衣,叶开表情微变,最后还是没有动作。   少年仍是长身体的时候,衣下的肌肤线条流畅,薄薄地覆盖在骨架上。李寻欢上一世倒有过一些风流经历,怎么也不会是第一次看别人的身体。叶开的皮肤很白,却不是一种纯然的苍白,令人觉得赏心悦目,又似乎暗藏力量。   李寻欢的目的不在此,侧过身,少年的整个背部暴露在他眼下,同精致的锁骨相对称,身后有极为漂亮的蝴蝶骨。   可惜偏偏有一条长长的刀疤,自左边的肩膀开始,一直划到了右腰,硬生生破坏了这一道风景。   纵使是李寻欢,也忍不住在心里倒抽一口凉气。   毕竟当年自己如珠如宝宠着的孩子,过去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点伤,完完整整的,怎么会出现这样一道疤?   这道疤显然已经有了很多年了,只剩下淡淡的褐色,然而长在一大片白而光裸的肌肤上,隐隐显出几分狰狞。   “几年了?”   “十年。”   叶开笑了笑,无所谓的样子,慢吞吞地重新穿上衣服。反正已经被看光了,左右也没什么好遮掩的,穿衣服的几个动作倒是做得煽情,颇有点勾引的意思。   “什么事情的事?”李寻欢沉默片刻,仍是问了,“十年前,何时何地?”   叶开当年只是个六岁小孩,这样横贯背部的伤疤,李寻欢毫不怀疑,这是几乎致命的一刀。   “十年前,你走的那天,你不在的时候。”叶开轻笑一声,“咎由自取,没人想要伤我。”   李寻欢皱眉:“谁做的?”   “魔教。”叶开耸耸肩,“很惊讶吗?”   李寻欢道:“怎么回事?”   “那日你派铁传甲来守着我。”说到铁传甲时,叶开整个人脸色忽地苍白了不少,“当时有人说你去西郊了,也不知怎么,我偏偏听到了这样一句,咳了一地血,整个人却恍恍惚惚有了几分清醒……”   这点清醒让他微微睁开眼,看到了魔教众人与铁传甲打斗的大半过程。   可惜叶开根本说不出话了,喉咙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掐住,发不出声音。那时伺候的下人和大夫都已经仓皇而逃,整间屋子只剩一片刀光剑影,兵刃交接之声,和甜腻的血腥味。   铁传甲把自己的后背留给了叶开,自始至终,都没有忘记守住叶开的承诺。二十招不到的功夫,铁传甲已经应接不暇,处于绝对的下风,一刀砍在身上,鲜血溅开来,甚至溅到了叶开的胳膊。   所有的一切都已经失控。   很快,铁传甲身受数刀。他虽然身怀金刚铁甲的功夫,可是终究没能把一身血肉变成钢铁,挨不过魔教几位高手的联合。   偏偏铁传甲大吼一声,还要拼死一战。这时魔教的人看准时机,结结实实的一掌飞出,正中胸膛,铁传甲急退两步,人已经到了叶开床前。   叶开被鲜血烫得一瞬清醒起来。   他面前的铁传甲一身都是血,紧咬牙关,目眦欲裂,如山一般,铁骨铮铮,只是显然已经无法再战。叶开心脏猛地一缩,眼泪不知何时已经出来。   说时迟那时快,另一人已经一刀挥来,刀不算快,却是看准了铁传甲的转身时露出的空门。   叶开不知是哪来的气力,借着铁传甲往前闪躲时的一矮身,纵身一扑,竟然硬生生挨下来了这一刀。   这的确是几乎要命的一刀,虽然魔教的人已经竭力收招,可仍是自肩膀一路掠过了后腰,加上叶开本身已经失血过多,若不是后来魔教来接人之前,早就派了精通医术的人候着,恐怕叶开早已丧命。   而这样一来,魔教的人再也不敢动铁传甲,只是为时过晚,等不到魔教救人,铁传甲已经先咽下了气——那一章震碎了肺腑。   铁传甲仍是死了。   ……   叶开说的断断续续,几次恍惚,却也把事情交代了清楚。而李寻欢从听到铁传甲三字时,便一直保持着沉默。   他明白叶开说的多半属实,当年铁传甲死后,李寻欢曾经亲手揭开白布,看过尸体,他知道铁传甲的背后的确没有受伤。   一开始是把后背留给叶开,护着小孩,最后是攻向后背的一刀被叶开挡去了。   而叶开背后这道伤疤,依李寻欢看,确为十年的旧伤。   良久,他开口:“之前为何不说?”   “我也想为自己说点好话,可一切说到底,的确是我自以为机关算尽,自作聪明。”叶开苦笑,“我也曾经想说过,但是你没有给过我说的机会……或者,你不想听。”   他说他可以解释,但是他已经不相信他的解释。   “我知道纵使是鬼门关来去了几回,也还不了铁传甲的一条命。有时我想,干脆死了就好了,欠的用命还,就算还不清,一切也都结束了。”   叶开站在李寻欢面前,忽然伸手,又攥住了李寻欢受伤的那根手指。   他低下头,近乎虔诚地亲吻了一下手指上的伤疤,轻声道:“可是我舍不得……师父……你会原谅我的,是不是?”   舍不得死。   舍不得结束一切。   舍不得放弃眼前这个人的手。   李寻欢看着叶开,那道为铁传甲而受的刀疤又露出一点在他的视线中。只是差一点,这个少年就为那一刀送上了命。   叶开,从来不是一个真正的坏人,起码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同李寻欢做对。   李寻欢忽然发现自己又看不懂了。   他从叶开手中抽回自己的手指,不回答少年的问题,轻声道:“夜深了,去睡吧。”   ***   明月高悬在草原之上,魔教挑战兵器谱的最后一战,刚刚结束。   这一天的比试下来,萧别离已经觉得非常疲惫,他推着轮椅,远远回头看巨大的比武场,发现江湖,似乎已经不是他呆过的江湖。   从今夜开始,武林高手从头论起,谁也不会再忽略一个魔教的女子。她今天共与十七人交手,最后一个人走上来时,说,我等你两个时辰。   温侯银戟吕凤先,高傲无比,从来都不肯占人一分便宜。   林仙儿没有客气,她足足休息了两个时辰。像吕凤先这样的绝顶高手,她用不着让,因为或许一让,死的就是她。   天全然暗下时,比武场周围的火把熊熊燃烧。   吕凤先一身白衣,高贵出尘,冷冷道:“时间到了。”   林仙儿说:“你等了我很久,不过放心……我也不会让你等太久。”   所有的武林人士屏息等待这一战,温侯银戟如今已经成为中原武林最后一把,亦是最有力的一把兵器。须知兵器谱上再往上数,铁剑郭嵩阳已经提前进入英雄战,小李飞刀十年来只闻其名无人见过,龙凤双环绝迹江湖,天机棒更是早已消失。   然而他们的确没有等太久。   一炷香的时间。   林仙儿的剑已经挑开吕凤先的手筋,温侯银戟无力地坠下。   灯火通明,火光照耀林仙儿的脸,她似乎原本看上去没有那么美,持剑傲然而立的时候,却像是从烈焰中走出的仙子。   中原武林再也无话可讲。   陆小佳打了个哈欠,他一直没走,不过是因为阿飞也还没走。   “她的剑比之你,如何?”   “可以一战。”   “她的剑法胜在快而飘忽,贵在准,很擅长抓住时机。”陆小佳想了想,“她看上去很强,可是莫忘记魔教为了这一战已经准备了很久,兵器谱上的人没有一个是无名之辈。既然已经弄清楚了对手的武功和兵器,下足了功夫,自然在比试前就先有了三分胜机。”   阿飞江湖阅历不如路小佳,没有说话。   路小佳不介意,自顾自分析了起来:“他们不挑战郭嵩阳,为何?因为郭嵩阳打得过这个女人,铁剑不玩虚的,实实在在,这样克魔教这种飘忽繁复的剑法。”   “如果英雄战还是这个女人……那么或许魔教的目地只在挑战兵器谱,并没有赢下英雄战的意思。”   “因为他们赢不下。”阿飞忽然道。   “哦?你知道?”路小佳不以为然,“据我所知,魔教还有一个非常厉害的人物,他的武功,实在已经到了深不可测的地步……”   阿飞却不关心这个,看着路小佳,抛出一个问题:“你来这里为的是什么?”   “啊?”路小佳好笑,“凑热闹呗。”   “你是杀手。”阿飞冷冷道,“英雄战没有钱,你惜命。”   路小佳沉默,他的确没有想到,第一个向他抛出这个问题的人,竟然是阿飞。这次他出席英雄站,最初打的是跟郭嵩阳战的名义……可是没人问他作为一个杀手为什么要找上门跟如今江湖上号称第一的剑客过不去。   叶开一字不提。   他是否知道路小佳的此行的目地?   或许他已经猜到。   “我惜命,我只做值得的事情。”路小佳喃喃了一句,花生又已经剥开,高高抛起,最后落下。   明天就是英雄战。   阳光之下,一切纤毫毕现,终究无处躲藏。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忘了说,关于那间漆黑的屋子,原著(《边城浪子》)中有相关描写,我写的时候有参阅。   咕~   ☆、不忘   清晨。   孙小红收拾好了李寻欢和傅红雪的行李,再加上她自己的,一一搬进马车中。   她走到客栈的柜台前,让小二为她准备一匹马,又给了一两银子,嘱咐小二替她看管好马车。此地离比武场的距离不算远,孙小红怀里揣着李寻欢落在客栈的魔教请帖,她知道英雄站的时间定在午时。   这一去,从此江湖恩怨如影随形,或许再也回不到当初在瑰城平静安逸的日子。   孙小红是个聪明的女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她清楚得很。   只是再聪明的女人,也渴望平凡的幸福。留在客栈的行李,她希望有一天,李寻欢和傅红雪可以陪她回来取,接着他们一起回家,回到那个哪怕不是桃源的桃源渡。   边城的马是好马。   不过半个时辰,孙小红已经远远看到了那座巨大的比武场。   一路上,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涌向那里,大部分人都步履匆匆,脸上的神情,或期待或兴奋,显然都把这一场魔教组织的比武当成了一件武林盛事。   当然也有例外。   孙小红一眼就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大叫:“红雪——”   傅红雪停住脚步,英俊的少年回头,孙小红笑得灿烂,扬起马鞭跟他挥手。   勒马急停,孙小红跳下,脸上仍是笑,眼中却已经有了泪水,她又是哭又是笑,站在傅红雪面前抱怨:“你们竟然都走了!连那个阿飞也是,一声不吭!你们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两天了,两天我几乎都没有睡着觉……我好怕你们出事……剩下我一个人……”   她越是说,眼泪掉得越厉害。   孙小红也没指望傅红雪能够给他什么反应,倒豆子一般把话说出口,心里才能舒服一点。没想到傅红雪却是忽然抬起了手,轻轻把孙小红揽进了怀里。   那是一个安慰的姿势。   孙小红吓得马上就不哭了,也不敢动:“红雪,你怎么了?你别吓唬我啊……”   “不要哭了。”   孙小红腿都开始软了,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傅红雪:“你……没事吧?”   傅红雪认真地摇头,说:“没事。”   那肯定就是有事了啊!   孙小红心里抓狂,颤巍巍地问:“发生了什么?”   “要走了。”傅红雪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极淡的笑容,声音里没有了十几年如一日的冷漠,“放下……然后走。”   “你不参加英雄战了?你要去哪里?”   傅红雪宽厚的手掌在孙小红的头顶抚过,如天底下每一个哥哥对待自己心爱的妹妹。   “你保重。”   他不说去哪,毕竟天涯那么大。   孙小红眼睛一下子湿了,“你来跟李寻欢告别吗?喂——我舍不得你……哪一天你累了……记得回来,桃源渡,别把家忘了。”   桃源渡,那是他们三个人的家。   傅红雪点头道:“我不会忘。”   因为那是浪子的家。   ***   李寻欢一夜无梦,晨起后推门而出,只见叶开已经收拾妥当,坐在桌前笑意盈盈地等待着他。   乍一看,还以为是十年前的生活。   李寻欢坐到叶开对面,桌上已经摆上了清粥小菜。两人共同进食,李寻欢发觉叶开的心情好像不错,果然,没等他开口,叶开就主动交代了起来。   “红雪一大清早就已经离开了。”   “哦?他走出了幻境?”   “只要自己放下了,幻境自然就能露出生门。有些人终生困于奇门术数,不过是自己看不穿罢了……不过我们眼下所处的,算不上全然的幻境,也复杂的多。”叶开笑了笑,又道,“红雪提出要见母亲,我同意了。没想到让两人见面,反而破解了他们之间的隔阂。”   “很多事情,早日说开便好了。”李寻欢话一出,自己也是若有所思。   叶开笑得更开心,“既然如此,师父有什么想法,不妨直接说出来。或者你有什么想问的,我必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李寻欢不置可否,还真的问了,道:“当初花白凤在客栈的一番话,是你让她去说的?”   叶开语带懊恼:“我不过是不想红雪参与复仇罢了……没想到似乎有点弄巧成拙。”   李寻欢想了想,将自己带入花白凤的角色,站在她的角度将心比心,却也不得不承认那种决绝的手段,的确是可行的方法之一。   因为错误早已造成,对傅红雪的伤害,早在十六年前,就无法挽回。花白凤虽然做的狠辣,却也是实实在在想要弥补傅红雪,阻止他进一步牵扯进仇恨之中。   他叹了一口气:“红雪如今怎么样了?”   叶开轻松了一点:“他已经放下一切,准备同母亲一起回京,去寻他的亲生父母。”   李寻欢微微一愣,旋即不自觉地轻笑了起来:“如此这般……是再好不过了。”   十年来的心愿终于解决,这可以算是自离开瑰城之后,李寻欢听到的第一个好消息。   叶开已经太久没有见过李寻欢这样微笑了。   他一眨不眨地盯着李寻欢看,就连呼吸,都已经屏住,好像在生怕惊扰一场发生在自己眼前的梦。   李寻欢见叶开呆呆地看着自己,随口道:“怎么了?”   叶开回过神来,笑了笑,略作犹豫,试探道:“既然连红雪和母亲都可以和解……你会不会,也有原谅我的一天?”   李寻欢没想到叶开这样直接,一时间无语。其实自从昨晚得知叶开为铁传甲几乎丧命之后,他对叶开已经没有之前来的抗拒。   世上总有一些事,称之为造化弄人。   他低头看着碗中的清粥,半晌出声,实话实说:“我不知道。”   叶开倒没有再执着于此,十年都等了,眼下方才有了些眉目,他也不急于求成。   两人用完了早饭,时候已经算不上早,由叶开领路,一路分花拂柳,慢吞吞地在故园里面穿行。   阴阳八卦,奇门术数。   李寻欢不得不承认叶开在这一方面的造诣已经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想,两人转了三圈,没有一处的景色是相同的,无论远景还是近景。   最后竟然来到一处低矮的后山,走完石阶小路,路尽头有两匹马正在悠闲地吃草。   “师父要参加英雄战吗?”叶开翻身上马,笑问。   李寻欢摇头,上了马,与叶开并肩同行,“红雪不会参加了吧?”   “当然,眼下也只有阿飞、郭嵩阳、路小佳和林仙儿四人了。”   李寻欢皱眉:“路小佳是为了什么搅这趟浑水?”   “师父,你喜欢花生还是喜欢金钱?”叶开一指比武场的方向,道,“有些人喜欢花生,可偏偏,这个世界是逼着他选择金钱。”   太阳渐渐升起,叶开在阳光照耀之下。   “这些年来,江湖当真平静吗……不,绝不是的。” 作者有话要说:  学校周一到周五是断网的,周五晚上过了12点(就是周六了)又有网。有网的晚上要看世界杯,所以周末可能就会断更哦。   我会努力写完的~有多少发多少~   ☆、奈何   午时将近。   萧别离推着轮椅,在比武场上宣布英雄战的流程。此役江湖上只有四人参加,其中一个是如今公认的天下第一剑客、出身武当的铁剑郭嵩阳,另一个是昨日震惊武林的魔教高手林仙儿,剩下的两位,都是少年,并且在江湖上都没有什么名气。   一个叫阿飞,一个叫路小佳。   这四个人用的都是剑。   规则很简单,各自挑选对手,两两对决,最后胜出的两人,进行决战。   赢的人,从此一战成名,将成为正邪两道都认可的武林英雄,并在江湖拥有一席之地。早有人预言,若郭嵩阳胜了,武林盟主或将成为他囊中之物。   傅红雪和孙小红都是有请帖的,直接进了位置极佳的简易隔间观战,两个人一静一动,又都是青春年少,引来了不少人的注意。   须知就算是如今武林的泰山北斗们,也没有进隔间观战的好福气。   李寻欢和叶开略作乔装,在魔教手下的开路下,一路畅通无阻地来到了另一隔间。   时辰不早,比试即将开始。   两个隔间一南一北,遥遥相对。   李寻欢坐下后才反应过来,皱眉:“你不想让我见他们?”   “不想。”叶开老实道,“如今红雪要走,万一孙小红赖上你了,怎么办?”   他可没忘记上一世孙小红就赖上了李寻欢,两人归隐。而且这辈子,她又在李寻欢身边已经足足呆了十年。对于叶开而言,孙小红堪称头号敌人。   李寻欢失笑,“那又如何,我愿意让她赖着。何况英雄战结束之后,我是要同小红回去的。”   叶开顿时觉得对面那抹红色身影更加刺眼。   “师父,你就没想过要给她找个好人家嫁了?”   “看她自己的心意就是了,我做不得主的。”孙家还是大家族,孙小红虽然无父无母,却也还有不少关爱她的长辈,这种事情,自然有该操心的人操心。   不过这倒引出了一句李寻欢从上辈子就卡着想着说的话:“你有没有想过要娶妻?”   叶开脸色微变。   “没有。”他苦笑道,“我从来都不过是想跟你在一起。”   李寻欢沉默,不做回答,只是将目光转向了比武场。   叶开淡淡一笑,亦是不再说了。   恰好比试正要开始,第一个出现在比武场上的人,竟是路小佳。   花生高高抛起,那弧线都仿佛带着一种节奏。   少年朝郭嵩阳努努嘴,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呵,我们约了很多天了,有没有等不及?”   郭嵩阳不说话,忽然间他人已经出现在了路小佳的对面。   他身后是一把黑色重剑,乃天下剑道之至刚。郭嵩阳人如其剑,沉默而刚毅,身着一身黑色长衫,绝没有一个人敢忽略他身上的气势。   “你还小。”郭嵩阳冷冷道。   路小佳笑:“正是因为年纪小,我一直很珍惜这条命,很想多活几年。”   “呵。”   郭嵩阳冷冷一笑,重剑已经在手。   他的手很稳,只有一双足够稳的手,才可以握住这把纯钢打造的剑。   草原上,风中传来清甜的牧草气味。天空一碧如洗,鹰的身影掠过天际,锐利的眼睛捕捉着草原上飞奔的猎物。   全场寂静。   分不清是谁先出的手,众人反应过来时,两人已经过了三招。两道剑光,一道银,一道黑,相互交错。   缠斗了一会儿,有人已经看出了端倪。   “这个无名少年的剑式相当奇怪,他刺出的角度,往往让人始料未及。”   “对,出其不意,正是他最大的优势。”   话落音,场上已经出了第一串血花,鲜红的血滴从银白的剑身上掠过,一瞬又消失。   “郭嵩阳中剑了!”   “这个少年的剑出得快,刺得急,不过反而大大减少了每一招的杀伤力。”   可就算如此,场下观战的人,也已经有少数已经对此战的结果有了预料。   这其中,自然包括一个李寻欢。   路小佳的剑,最大的优势的确正是出其不意,因为出其不意,所以往往可以先发制人,这个时候最最考验的,就是对手的反应能力。   郭嵩阳的反应能力自然不弱,可惜他用的是重剑!   高手相争,往往差之分毫!郭嵩阳的重剑限制了他的反应速度,速度更不上,谈何后发而先至?   路小佳显然也是清楚这一点,将自己的速度亦是提高到了极致。这样以来,虽然每一剑的杀伤力下降了,时间一长,不愁打不赢郭嵩阳。   果然,很快,路小佳从肋下忽然反手一辞,正中郭嵩阳肩膀,场上出现第二串飞溅起的血花。   李寻欢眼睛死死盯着场上,心中暗自算计郭嵩阳可以支撑到何时。   叶开在进入比武场后就给他解封了武功,归还了两柄飞刀。如今李寻欢的指间,却是藏了一颗小小的石子。   李寻欢在等。   叶开也在等。   路小佳腰下一弯闪过郭嵩阳迎面而来的一剑,一道银光却是用反手刺出,几乎是像凭空闪现一般。郭嵩阳收势不急,路小佳的剑已经掠过了他的胳膊。   第三串血花。   郭嵩阳脚下步法倒是快,武当正宗,忽然又是势大力沉的一剑!   路小佳的嘴角微微翘起,轻笑。   李寻欢心念电转,一瞬间就明白了过来。果然看见原本握剑的手忽然变成了左手,路小佳一个侧身,左手剑一出,正对着的恰好是郭嵩阳的胸膛!   剑光一道银,一道黑。   然后比剑更快的,却是小小的石子!   两粒石子,分别击中的郭嵩阳和路小佳的剑!两人的招式都没有出尽,郭嵩阳的剑离路小佳还有三寸,而路小佳的剑却已经划破郭嵩阳的衣服。   “你输了。”   路小佳冷冷道一句,目光却已转过去,落到了石子飞来的方向。叶开坐在李寻欢身边,摊手,对他微微一笑。   郭嵩阳看着自己手中的剑,铁剑上竟然出现了一个小小凹陷——正是由方才的石子击出的。   “小李飞刀。”   他说的仿佛一声叹息,这声叹息里面,谁又明白包含了多少的无可奈何?   这位如今公认的武林第一人苦笑一声,重新将剑挂在了背后,缓缓地走了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一咬牙我还是更了T T   ☆、结束   那一句“小李飞刀”说的极轻,唯有路小佳听清楚了。郭嵩阳既然已经下台,他也没兴趣傻愣愣站在台上看接下来的两人打架,索性一展轻功,足下一点,当着全场人的面,掠进了台下观战的小隔间之中。   叶开难得同李寻欢两人相处,眼下就是对着这位结拜兄弟也不太欢迎,苦笑:“你来做什么?”   路小佳懒洋洋地拉过一张椅子坐下,却是坐到了李寻欢身边。他一边剥花生,一边问:“刚才打在我剑上的石子,是你的吧?”   他问的是李寻欢。   两粒小石子几乎同时发出,分别打中了路小佳和郭嵩阳的剑。场下或许压根没有几人可以察觉这小粒石子的存在,而台上的两人,却不难发现这两粒石子,虽然手法一致,却不是出自同一人之手。   李寻欢笑了笑:“的确是我,郭嵩阳是我的朋友。”   路小佳长长的哦了一声,摇头叹道:“真是名不虚传,那一下,我差点就握不住剑了,震地我手疼。”   他往嘴里扔了颗花生,“你们到底是师徒,挺有默契的。”   叶开颇为得意地微笑,他知道李寻欢要出手,李寻欢怎么可能会不知道他不会袖手旁观?两人分工明确,若无深厚的默契,绝不可能做的出来。   李寻欢也不恼,顺带赞许了一下路小佳的武功,“荆无命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不如你。”十年前,荆无命恰好也是这个年纪,已经可以以一敌多,连战武林名门高手,不过却还是比不上如今的路小佳。   陆小佳倒不意外,也不自满,只问:“那么依你看,我的武功比之阿飞如何?”   李寻欢没回答,看向叶开:“你怎么想?”   叶开又是苦笑,“坦白说,我对阿飞的武功并不了解。”   一个人的武功若是高到了叶开这种地步,是不会再去关心别人的武功究竟是什么境界的。他有足够的自信,自己永远立在不败之地。   李寻欢略一点头,也没有再问,对路小佳微笑道:“天下又有谁真的了解阿飞的武功?他是一个你不了解,也无法用常人来推断的对手。”   无从比较。   他的武功原本就是从野外的生存中学来的,每一招每一式,都是他求生的手段,用鲜血换来的教训。   路小佳默默咀嚼了这句话,半晌道:“你说的对。”   同样的问题也摆在了林仙儿的面前。不过她并不在意。   少年面无表情,剑没有鞘,只是挂在腰间,他好像根本没有看林仙儿,漠然道:“请。”   林仙儿没有动。   她并不是站上了台才知道自己要跟阿飞交手,早在很久以前,叶开就已经告诉过她,有一天她会面对一个少年,然后要求她输得一败涂地。   不知道为什么,她发现在这个英俊的少年面前,她根本没有出剑的勇气。   林仙儿在害怕——她害怕成为这个阿飞的敌人?   为什么她偏要与他作对?   她现在只想要卸下脸上的人皮面具,因为她发现她无法忍受自己不在他的眼中。   台下已经出现了议论的声音,两个人对立而战,为何迟迟不出手?   阿飞重复了一遍,道:“请。”   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人比他更擅长等待,多年在野外的生活让他习惯在交手的过程中,成为伺机而战的一方。   他很敏锐,他早就发现对面的女人浑身都是破绽——只是这样的一场比武并不是他要的。   林仙儿终于发现阿飞在等她调整状态,她明白过来,他不需要一个可以轻易打败的对手。林仙儿只能摇头,看着自己手中的剑,轻声道:“这套剑法我已经练了十年。”   万秒无相,变化无穷,耗了她十年的光阴。   正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十年。   阿飞颔首道:“可以一战。”   这正是昨日他在路小佳面前评价林仙儿用的话,不算特别强,但是的确可以与他一战。   然而林仙儿却道:“我不想与你比试。”   阿飞冷冷道:“为何?”   “或许直到昨天,我才发现我想要的不是纵横江湖的武功。”林仙儿惨笑了一下,几乎自言自语,“从前我只想要活下来……只是现在,我在想我究竟在为什么而活?”   她已经厌战。   林仙儿的声音并不轻。   场下一瞬安静。   李寻欢亦是看着站立在台上的女子,一时间心中感慨,不知道该说什么。   阿飞道:“你不知道?”   林仙儿道:“我不知道。”   这些年她加入魔教,忠心耿耿地为叶开办事,同时又没有全然同丁白云撕破脸,算得上是半个细作。   她处心积虑,终日蒙面,没有朋友,只有主子和下属。   她一天中有六七个时辰都在练剑,研究过兵器谱上的每一个高手,就为了有一天替魔教大出风头。   她变得很强,她再也不用残喘苟活。   可是,她究竟得到了什么?   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她不知道。   阿飞漠然道:“你已经输了,你走吧。”   全场哗然。   阿飞站在林仙儿面前,这个英俊的少年从来不会多说话,这次却开口道:“有人的剑一出手,就要人命;也有人的剑,一出手就要钱。”   他说:“我跟他们一样。”   “我的剑出手,是为了要活下去。”   他们都一样,从不轻易出手,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是在为什么而活。傅红雪为了复仇,路小佳为了钱,阿飞为了活着而活。   生命都没有给他们太多的选择。   林仙儿觉得听懂了。   她收剑在身后,忽然双膝一弯,对着叶开所在方向跪下,慢慢地一叩首。须臾后,她站起来,对阿飞道:“我叫林仙儿。”   少年没什么表情。   只是漠然道:“阿飞。”   不过几句话,这一场众所期待的对决已经结束。   路小佳也是吃惊,张着嘴看着台上的一切,手里还全是花生屑。这算怎么回事?不战而屈人之兵?   叶开看李寻欢心情不错的样子,这下心里也是暗暗高兴。林仙儿走的及时,这样一来,对他和她自己都有好处。他又见路小佳发呆,笑着推了一把这位冷血刺客。   “嗯,副帮主,又到你上场的时候了。” 作者有话要说:  状态不好,被世界杯折腾死了。   我想把阿飞和林仙儿凑对了,不过不会在正文里写的。到时候可能会写出来当番外吧,想看的就看看,不想看就忽略,嗯~   ☆、意外   路小佳回到台上,笑道:“方才那个女人肯定是对你有意思了,她是我大哥的手下,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了,要不要考虑找个老婆?”   两人这两天相处不算少,路小佳看阿飞很是顺眼,总是一副笑嘻嘻的模样。   阿飞懒得跟他啰嗦,道:“出招。”   路小佳耸了耸肩,“何必如此着急?我早跟你说过,我不要你的命。大家比试完了还是朋友,对待朋友何必这么严肃?”   阿飞脸上仍是没有什么表情。   这个比武场对他而言,一如弱肉强食的自然荒野。想要生存,就必须打败你的对手。   “你想赢。”阿飞淡淡道,“我也是。”   路小佳脸上的笑容消失了。   他整个人的气质在一瞬之间已经改变,不再是那个懒洋洋抛着花生吃的少年,他的冷静与敏锐一下子暴露出来——那是真正的杀手的气质。   整个比武场都没有再说话,天地之间骤然安静下来,只有远方的鹰传来呼啸而过的声音。   “我不是英雄,或许你也不是。”   “这个江湖信奉的英雄,永远只是那个赢到最后的人。”   “我不要你的命。”   三句话说完,路小佳的剑已经出手,快而狠,出其不意却精准地让人始料未及。   剑光如一条银链!   阿飞在他出手前便已经后退了一步,这一步退完,他的剑也已经出手。   晚了!   出手太晚了,这句话根本没有时间说出口,台下的几位武林宗师脑中都已经闪过了这个念头。   然而阿飞的剑随后出手,却是恰恰好挡住了路小佳飞过来的一击。没有人看清这是如何快的剑招,但是有人已经明白这招已是后发而先至!   路小佳快。   阿飞更快。   路小佳的剑,与阿飞相比,最突出的乃是一个奇字,并非剑招奇特,而是出剑的套路往往出乎人的意料。   若是与老江湖相交手,这一特点必然占尽便宜,因为老江湖多年与人对战,他们总很珍惜自己实战得来的经验。可是在遇到路小佳时,却因为思维的局限,而往往在对战过程中失了先机。   也可以说,路小佳的剑法,是以弱胜强的剑法。   可惜他碰上的是阿飞。   阿飞对于这个江湖知道的不多,他和人对战的经验也少得几近可怜。   阿飞的剑是什么剑?   阿飞的剑是最快最直接的剑!   当一个人连走路都要计算着气力的耗费时,又怎么会把多余的气力浪费的繁复的剑招上呢?   他的剑直取咽喉,能用一招解决的战斗,他绝不会出第二招。   这些,没有人会比观战的李寻欢更加清楚。   只是他微微皱眉,看了一眼叶开:“一切未必会如你所料。”   路小佳可以使双手剑,这一点,但凡知道的,绝没有人敢忽略。   “事到如今,谁输谁赢已经全然不受我控制,我也不介意。”叶开淡淡笑了笑,从比武场上移回了目光,“我发誓以后再不瞒着你做事……师父,你让我跟随着你,好吗?”   两个人浪荡江湖也好,重回江南李园也好,只要是两个人在一起,都是好的。   李寻欢对上叶开那双眼睛,一时间百感交集,仍是没有作答。   而此时,路小佳和阿飞已经缠斗了三十招开外,两柄同样简单的剑划出两道交错的银光,你来我往,兵刃相击。   几乎每一次正面交锋,不是路小佳的剑最后刺到了阿飞的剑身上,就是阿飞的剑挡住了路小佳的剑尖。   自古英雄出少年。   所有人都已经被这两位少年剑客的剑法所折服,他们的剑招或许不华丽,却是最有用的、最难战胜的剑招。   只是大部分人眼力有限,以为两人是战的旗鼓相当。只有少数的几人可以看出,他们并不是真的恰好克制住了对方,而是都只想要赢,却不想伤害对方的性命。   这一点,又比赢难了千万倍。   路小佳承诺:“我不要你的命。”   骄傲如阿飞,难道就会去取一个不要自己性命的人的命?   两道剑光又是撞在了一起,仿佛已经又火星从两把银剑中飞溅开来!只一瞬,两人不约而同地后退,转眼已经分在十丈开外。   路小佳笑:“果然很快。”   阿飞沉默。   路小佳道:“只是这样下去,我们恐怕分不出一个胜负。”   阿飞冷冷道:“不必藏招。”   之前路小佳与郭嵩阳的一战,正是典型的以弱胜强。最后决定胜负的一招,乃是路小佳将用剑的手,自右手换做了左手,让原本看来绝不可能出现的剑,硬生生刺向了郭嵩阳的胸膛。否则以郭嵩阳的实力雄厚,势大力沉的铁剑,路小佳未必真的能躲过去。   阿飞早已看去,这才是路小佳真正恐怕的地方。   双手剑,他的左手甚至比右手更快!   路小佳轻声似笑非笑道:“李寻欢可以救得了郭嵩阳,却未必可以救得了你。”   与郭嵩阳的重剑相比,阿飞的剑太轻太快了,纵使是小李飞刀,也未必及得了。   阿飞重复:“不必藏招。”   路小佳道:“如你所愿。”   只见他从从容容地自腰带后腰处一抽,竟然从腰带里取出一柄只有五寸长短的细软剑。说是剑,却只是比一般的匕首略长一截。   观战的人无一不是惊住。   就连李寻欢也是大大吃惊,双手剑从来不乏有人使用,却还是头一回有这种两柄剑长短不一的出现。   几乎是立刻,他便已经联想到其他,喃喃道:“龙凤子母环……”   一寸长,一寸短,正是使用龙凤子母环的诀窍。   叶开也不例外,今生的路小佳远远比他上一世遇到的来的武功高强。他叹道:“恐怕不止是荆无命,上官金虹也是他的师父。” 作者有话要说:  十天后我考试结束,以后就日更三千,这文预想是写22W字,不知道能写多少。   由于这个学期实在没好好读书,所以你懂的。   么么哒,不要等更新,我会觉得不好意思的。   ☆、铜钱   路小佳不是个好战的人——顶尖的杀手永远冷静而克制,不嗜血。   然而他的双手剑一出,几乎观战的所有人都心中生出了一种风雨欲来之感。在这辽阔苍茫的草原上,两位少年剑客的对决,或许才刚刚开始。   须臾沉默,两人都没有轻易出手。   他们都在调整着自己的节奏,观察对方身上的破绽。   一触即发。   这时眼神成为了最好的讯号。   两道银光同时划出,相互交错,一道直指胸膛,一道刺向咽喉。干净、利落、绝不回头,这剑光仿佛是天底下最纯粹的光,同时却也是最危险的光。   阿飞身形一闪,任由路小佳的右手剑贴着他衣料刺过,同时凌空一抬腿急退,躲过了左手的短剑。相比之下,路小佳的躲闪从容的多,他仿佛早有预料,一个极为漂亮的后仰避开了剑锋。   与此同时,第二招已经出手。   一眨眼,两人已经缠斗到了半空。路小佳左手剑划出一个半圆,锐利如兵器的剑气直逼阿飞,阿飞出手一剑劈开。同一时刻,路小佳的右手长剑已经反手一刺,直抵他后背空门。   阿飞对危险的预料极为敏锐,空中不可思议地一个翻身,化解了这一招。   路小佳轻笑了一声。   所有人都已经看出阿飞应对双手剑显得有些吃力。   唯有阿飞一人似乎毫无感觉。   他从小习惯了与比他强大的力量斗争,对他而言,越是强大的对手,越是能激发他的斗志。   又是一剑。   贯穿长空,锐不可当!   路小佳用长剑挡住,他隐隐发现,阿飞出剑的速度越来越快了。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有全然从脑海中冒出,他的短剑已经直逼阿飞的胳膊。   阿飞一个侧身,手中的剑如惊鸿掠影,闪出!   路小佳身形亦是极为俊逸,手中长剑飞快又是一招作为回应!   他们斗得越来越快,这一战的水准之高,显然已经超出了这个比武场上之前所有的比试。没有人能够想象如此快的剑,除非他亲眼见到。   与此相比,注重繁复花招的魔教万妙无相剑法,已经隐隐显得有一些落入二流了。   唯快不破。   然而也只有快,最难保持。   一滴汗从阿飞的脸颊边流下。   路小佳一咬牙,看准时机,短剑又是在空中划出一个半圆,剑气震荡开来,几乎是像一个圆环一般直击阿飞!   “这种武功,江湖上还是头一回出现!”   “颇有当年上官金虹龙凤双环的风采,可是……偏偏用的却是剑!真真是出奇制胜啊!”   台下执江湖牛耳的少林与武当掌门人交谈两句,周围的人一个个都是露出震惊之色。上官金虹,十年来,这个名字几乎代表着武学的巅峰。   纵使是天下第一的天机老人,亦是没有破解那无情的夺命金环。   这一次路小佳的长剑同时出手,咄咄逼人,阿飞不得以只能用剑去挡。然而半圆的剑气掠过来时,恰好对上阿飞的腰腹。   阿飞足下一点,急退三丈!   偏偏这道半圆剑气比之方才那道,多了七分内力,竟是逼近地比阿飞后退的速度更快!   李寻欢皱眉。   叶开伸手去握李寻欢的手,面无表情。   只见右手剑空中角度一变,与阿飞的长剑正好相交错。路小佳的剑在动,脚下也在动,竟是步步紧逼!   半圆剑气最终还是直直击中了阿飞。   英俊的少年脸色如冰霜,脚下一滞,人停下时,鲜血已经顺着嘴角流下。只是这时他的长剑已经直直对着路小佳的心脏,不过三寸之遥。   路小佳的剑也停下了。   一片安静。   他的剑尖离阿飞的咽喉仅仅只有半寸!   “你输了。”路小佳似乎叹息了一声,“我说过我不要你的命。”   他要的是赢!   他的确已经赢了。   十五岁赢下英雄战,江湖上百年来还没有出过如此的少年才俊!魔教费尽心思组织的一场英雄战,聚集了整个江湖的目光,为这场胜利加足了砝码。而少林武当的掌门也都表示了对这位剑客的肯定,白道江湖绝不可能否认他的剑术。   几乎所有的人都能想到,路小佳的名字,不日就将成为这个武林的新传说。   阿飞冷冷地看着路小佳,他没有多余的动作,收剑,重新插入腰间,沉默地走下台,不过是在转身时一手抹去了嘴角的鲜血。   傅红雪和孙小红的位置离阿飞那边正好比较近,孙小红急道:“怎么办?他输了,不会想不开吧……”   傅红雪面色亦是出现极难发现的担忧之色。   阿飞沿着比武台铺设的简易楼梯走下,他身形挺拔,人如剑。   孙小红正欲跑过去关怀几句,这时忽然有一道优雅的身形闪了出来,来人用白纱遮面,然而那绝色的姿容,又哪里是白纱可以遮得住的?   孙小红心思玲珑,眼睛尖得很,一下子就看出那女子穿的正是之前魔教派出的女人的衣服,脑中一下涌出了不少想法。略一犹豫,只见那女子已经着急地走到了阿飞身边,动作中满是关切之意。   孙小红默默回到了傅红雪的身边。   只见这时,主持英雄战的萧别离又已经回到了台下。他虽然坐在轮椅上,但风度极好,态度中立,在边城又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在场的武林人士对他也没有什么意见。   萧别离笑了笑,道:“恭喜路少侠,技惊四座,我等深深折服。”   路小佳懒洋洋道:“客气。”   他负手于身后,没有人看见,他握剑的右手已经有些止不住的颤抖。方才那一剑,他的确拼上了全力,甚至对自己而言,负担也已经有些重了。   萧别离道:“还未请教路少侠师承何处,哪门哪派?”   闻言,路小佳目光看向了隔间中的叶开。只见他的拜把兄弟微微一笑,很快又转向了自己的师父。   路小佳叹了一口气。   “我是花生帮的的副帮主……”他咂了咂嘴,从怀里摸了摸,“可惜花生帮并不是我的师门。”   他没有掏出花生。   阳光照在他身上,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他的手。   他的手中出现了一枚铜钱。   铜钱!   “金钱帮。”路小佳笑了笑,“魔教一诺千金,可别忘了说过的话。既然我赢下了英雄战,那么金钱帮复出之日,魔教任凭差遣,所到之处,退避十里,莫敢不从。”   萧别离脸上的笑容已经僵住。   路小佳站在台上,话说的漂亮,意气飞扬,漫不经心地看着在场的武林人士纷纷露出惊讶的神色。他没心没肺,如一个顽劣的少年,又去打量叶开。   饶是李寻欢,这时也忍不住去看叶开。   只见叶开仍是微微笑着,嘴角有一个小小的上扬弧度,仿佛一切都不放在心上。他沉静、淡然、对待一切都似乎已经有了打算。   呵,金钱帮。 作者有话要说:  咕~   ☆、沦落   边城。   夜深,灯亮。   英雄战结束之后,魔教设席款待武林中人,可惜无人应约。多数人是不敢来,少数敢来的,又仗着白道江湖的地位,不屑来,或者不能来。   宴席摆在了萧别离的地方,这个地方的大厅里有四十八扇门,十八张桌子,是边城最有名的场所,从来不缺客人。   除了今天。   叶开随意坐在圆桌的一边,自斟自饮,他倒酒的姿势很漂亮,喝酒的样子也很好看,像一个误入江湖的贵族公子。   路小佳推门走了进来,他懒洋洋的,好像站不直身子,直接走到叶开对面坐下。   杯中的酒已经满上了。   “怎么不见你师父?”路小佳奇道,“莫非你突然想开了,舍得放他走了?”   “怎么可能舍得?”叶开笑了笑,目光移向门外,“他去同傅红雪告别了……估计孙小红还要缠着他。”   “哦?你胆子不小,不怕他不回来?”   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常理推断,李寻欢十有八九是不会回来才对。   叶开摇头,又饮下一杯酒,笑道:“我当然怕,现在我只求自己可以快一点喝醉,免得像个女人似的,疑神疑鬼,担惊受怕。”   路小佳很疑惑,掏出两粒花生丢进嘴里,然后喝酒,好一会儿才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你在赌他放不放得下你?如今金钱帮重出江湖,跟魔教可一直是死对头,上官金虹武功被废,算来还是你的功劳……李寻欢绝不可能小瞧如今的金钱帮……他若是放不下你,绝不可能就这样走了。”   “或许吧。”叶开笑道,“怎么你是金钱帮的人,却说的好像自己置身事外似的?”   路小佳挑眉道:“你好像也没把我当作金钱帮的人。”   “我把你当作花生帮的人,花生岂不是比金钱可爱得多?”   路小佳笑了一笑,给自己也倒了杯酒,慢吞吞地喝下了,方才道:“确实如此,这道理如此简单,偏偏有些人,却无论如何都看不开。金钱,地位,权势,难道真有那么重要?”   叶开道:“上官金虹?”   路小佳嘲讽一笑:“对,自然是上官金虹。纵使失去了武功,他还是那个睥睨天下的上官金虹。”   叶开问:“你可怜他?”   路小佳又是一杯酒饮下。   “可怜?”他喃喃,“这么多年来,他既没有可怜过我,也没有可怜过我师父,我为什么要可怜他这样一个没有心的人?荆无命在等,我也在等,等有一天他想要的尽数握于掌心,这辈子,他是不是就能好好过日子了。”   叶开不再问了。   他突然发现,比起荆无命,他实在已经幸运的多。   李寻欢的心虽然坚固,但好歹有一颗心在……而且他比谁都知道,那颗心打开来后,其实比谁都来得柔软。   ***   江湖人士已经走了一大半,整座边城也仿佛空了一大半。   今夜有人吹笛。   竹笛声清越悠扬,像一场三月初春的绵绵细雨,在如此的萧索的夜色中响起,却只给人增添愁绪。   傅红雪到底还是放下了仇恨,选择同花白凤北往京城寻亲,而孙小红足足哭了半个时辰,大发脾气,最后还是听话回了瑰城。   “那是我们的家,谁说浪子没有家?只要有家人在,家就一定会在。”   李寻欢目送孙小红的马车远去。   一曲尽,笛声停。   李寻欢苦笑了一下,把竹笛重新收入袖中,又站在原地看了一会儿,方才转身。   有一个白衣缟素的女子站在不远处,看着李寻欢,愣愣出神。   她的思绪仿佛还停在笛声的哀愁之中。   李寻欢被人这样看着,无论如何都不能当作自己没察觉到。他走上前两步,轻声道:“姑娘?”   这个女子年纪不大,大约十五岁上下,五官灵动精致,是个难得的美人。   她回过神来,略显局促道:“刚才那一曲,我听的有些痴了,实在抱歉。”   李寻欢见她黑发如瀑,头上带着白色珠花,又见她白衣上胳膊处有一块黑布,心下清楚她家中应该有人逝世了,料想是刚才曲中的愁绪引起了她的哀思。   “应当是在下抱歉,方才送友人离去,故而……”   女子淡淡一笑,道:“无碍。”   话中颇有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之感。   她摆摆手,手中提了一些蔬果,道一声“有缘再会”便要走,李寻欢亦是报以微微一笑,却在她转身时,瞧见了她衣摆处有一个黑线勾勒的“马”字。   “请留步。”李寻欢脱口而出。   女子疑惑地看着他。   李寻欢犹豫了一会儿,轻声道:“姑娘可是万马堂的人?”   女子自嘲一笑,道:“从前这座城内不认识我的人很少……也总是有很多人,愿意为外乡人介绍一个我是谁。”   “你是?”   “万马堂马空群之女。”女子淡淡道:“马芳玲。”   果然。   李寻欢苦笑,他同这位姑娘,算不上有什么干系,之前去万马堂,也没看见人。换做是叶开,恐怕对上马芳玲,心情就要复杂的多了。   李寻欢想了想,到底还是不能当作事不关己,遂道:“令尊的事,在下也有所听闻,还请姑娘节哀。”   马芳玲这几天也没少听这样的话,清楚多半一下句便是“那卑鄙无耻的魔教之徒”,心下对李寻欢也没了之前的客气,直接淡然道:“父亲是自尽的,与人无尤,都是他自己的选择。”   “自尽?”李寻欢惊讶,“叶开他……”   马芳玲表现得却比李寻欢更惊讶:“叶开?你知道叶开?”马空群死的那天,叶开在房中忍着剧痛等待马芳玲,报上了自己的名字,让她若是想报仇,可别找错人。   然而叶开这个名字,在江湖中却并没有什么人知道。   那些前来祭拜马空群的人,也没有一个把魔教和叶开一同提起过。   马芳玲简直要以为,叶开只是她的一个梦。   李寻欢皱眉,隐隐感觉到哪里不对,马芳玲提起叶开,并没有表现出愤恨之情,只是全然的惊讶和激动,实在不像对杀父仇人的态度。   “据我所知,令尊是死在了叶开的手中。”   马芳玲平复了一些情绪,道:“不是的……父亲给自己的毒酒,早已经准备了多年,他不过是一直在等着,等着白天羽的儿子找上门来。”   “我也不懂父亲,或许他早就想死了。”马芳玲道:“父亲生前对我说,他的命是白天羽给的,他的儿子要来取,也就给吧。”   李寻欢没想到此事背后还有这么一茬,一时间也是愣住。   “父亲死的那天,我见过他,总感觉他也是很难过的样子。”马芳玲不合年龄地苦笑了一下,“他是我的仇人么?我却并不恨他……反而觉得,他也不过是个可怜人。”   李寻欢回过神来,道:“你当真不恨他?”   马芳玲又是一笑,转身走了,“树叶的叶,开心的开,我何必去恨这样一个人?”   她的身影在李寻欢的视线中慢慢变小,最后消失。   李寻欢却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原以为这个世界上的仇恨,说到底,只能用宽恕来解决。现在马芳玲已经宽恕了,可却是通过父亲的死来实现的。   两世,同样的一个复仇难题,摆在了叶开的面前。   这一世叶开固然没有按照他给的路走,只是眼下,傅红雪放弃仇恨远走天涯,马芳玲了解恩怨平安度日……似乎一切比上一世来得圆满得多?   夜色深深,李寻欢孤身一人,终于又沿着长街缓步而行。   他想起马空群死的那日,圆月之下,叶开脸色苍白道:“我在想……为什么你非要是个英雄?我还在想,你心怀天下,宽广仁厚,或许你要我成为的,从来都不过是你自己……”   那天他没有回答。   如今他不知如何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醉了   边城的夜晚风很大。   路小佳已经走了,叶开独自坐在石阶上,拎着一壶酒,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他身后的门打开着,萧别离推着轮椅在他身后,看着叶开的背,略作犹豫,终究没有说话。   叶开没回头,直接问:“怎么了?”   萧别离道:“你这样,又像是个纯然的少年了,真教我看不懂。”   叶开低声笑了起来,“你不怕我了?”   “马空群的事情,我总算是清楚的。”萧别离叹了一口气,“何况这次魔教挑战白道江湖,竟没有伤一人性命……看来魔教也并非都是嗜血之人。”   这些天来发生的一切,早已打消了他对魔教的害怕。何况叶开与他是两年多的朋友,之前又早有承诺在先,萧别离自然没了惊恐的情绪。   然而叶开却是自嘲地摇了摇头。   “这些人的命,我从来不在意,取了又有什么用?”   “你?”   “我明白当年桃花庵血案有你的份,我从来没忘。”叶开回过头来,看着萧别离,微微挑眉,“不算清帐,不过是我当你是朋友一场,如今又有所忌惮罢了。”   萧别离的心颤抖了一下,道:“你……忌惮什么?”   叶开把壶中的酒尽数饮下,酒瓶一扔,然后起身,随意一拂衣摆。   他笑:“这些年来你精于骨牌演算,怎么不自己算一算,我到底在忌惮什么?”   萧别离道:“我不过是为了求个心安。”骨牌若是真能演算出天机,这一道如今也不会沦落凋零了。   叶开转身走向长街,对萧别离一摆手,正如这两年来他每次远行前拜别那样,潇潇洒洒,落拓不羁。   “我已经饶过你,接下来只看你能不能饶过自己。”   萧别离愣愣出神。   未几,他推着轮椅一路出了门外。   长街两旁有一盏没一盏挂着灯笼,将叶开的身影照得不甚清楚,只见少年迎上了另外一道身影,两人靠得很近,站在一处说话。   萧别离看了一会儿,无声微笑了一下,又慢慢退回了门内。   他忽然发现自己的行为和心态已经有些像个老人了。这些年来,恐惧和害怕已经将他的内心折磨的日渐不堪。   他怕死吗?或许也未必的。   他只是一颗心无处放个安稳。   萧别离脑海中忽然想起了张狂骄傲、纵横天下的那个男人,他一把快刀,十年未逢敌手,是那个时候江湖最鲜明的传说。   如今他的儿子已经长大了,他说,我已经饶过你。   萧别离苦笑,是吧,他是该放过自己了,一切总该有个结束。   ***   “红雪走了?”   “嗯。”   “孙小红呢?她没缠着你?那女人肯定哭了吧?”   “小红是个好姑娘,你别总是这样针对她。”   叶开见李寻欢愿意跟自己说这么多字,一颗心总算放下了不少,连带着整个人都活泼了起来,笑道:“我看她不顺眼,你横竖总是知道原因的。”   李寻欢方才遇上了马芳玲,一时间对上叶开,心绪更为复杂。没对他摆出冷色,接着就被人给得寸进尺了。   叶开又道:“阿飞呢?林仙儿也没见着……”   李寻欢微微皱眉,道:“他走了,去找海外仙山,给红雪留了口信……至于林仙儿,似乎是同他一起去了。”   叶开挑眉,长长地哦了一声。   “你告诉了他海外仙山的所在?十年前我们不是已经让王怜花给带了信吗?沈浪当真绝情,索性当做没看到?至于林仙儿你可以稍稍放心,这些年,她是怎样的人,我大抵还是能摸得清的。”   李寻欢长叹一口气道:“或许是少林心相大师所言吧。沈浪恐怕没有想到白飞飞不能好好照顾自己的孩子……何况朱七七……”   一封书信,又能改变多少?   叶开很是感慨,用一双剔透的眼睛盯着李寻欢瞧,仿佛在质问这些年李寻欢有没有像沈浪一样遇上一个白飞飞,让他在某种程度上沦为朱七七。   十年后重逢,叶开已经许久不敢像小时候一样这般直勾勾打量他了。   李寻欢叹气。   面对这种人,当真是一步都不能让,退一步,登堂入室;一退再退,恐怕又是一场全心交付。   李寻欢也无奈。   他恐怕永远都无法对叶开真的死心,正如叶开对他一样。   两人沿着长街走了一段路,长长的影子倒映在路前。   “路小佳是金钱帮的人?怎么回事?”   “我之前提过,这些年来,江湖并不如表面所见的一般平静。”叶开想了想,全盘托出,“魔教这些年一直在边城驻扎,在江湖上虽然有渗入势力,但到底是鞭长莫及。金钱帮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这些年其实隐隐又恢复了几分气焰。”   “上官金虹武功当真被废了?”   上官金虹一身绝世武功被废,多年来一直是武林传言。李寻欢当初抱着天机老人的尸体先走一步,并没有看到后来上官金虹与荆无命之间发生的事。   叶开点头,“被废了,我给了荆无命化功散。”   李寻欢微微蹙眉:“这便是你们的交易?”   叶开道:“对,我和他想要的都很简单。”   一个想要李寻欢的安全,另一个想要留在上官金虹身边。说到底,叶开和荆无命是相像的人,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李寻欢发现自己又不能责备眼前的人了。   “你要做什么,便去做就是了,未必都要瞒着我。”李寻欢道,“何必弄到像现在这样,你我之间连半点信任都没了?”   他们原本该是彼此最信赖的人。   叶开心中一痛,去拉李寻欢的手,“我都知道错了。”   他的声音低下来,轻声道:“这些年来,我没有一日不后悔……师父,我好想你。”   话到最后,竟是隐隐带上了哭腔,又变了那个会脆弱会撒娇的小孩。   李寻欢没有挣开他的手。   夜深,一盏黄灯笼,光芒暗淡,照在他们身上,显出一点温情。   良久。   李寻欢低声道:“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做?”   叶开身高已经跟李寻欢差不多了,得寸进尺地把脸埋进师父的肩颈,像小时候一样,却是一个亲密地交缠地姿态。   “和你在一起。”他理直气壮。   李寻欢无奈,“我问你,如何应对上官金虹?”   叶开呼吸着李寻欢身上的气味,笑了笑,满足道:“其实我也不清楚……只知道,你同我在一起,就可以了。师父,我们一起去对付上官金虹,好吗?”   李寻欢闻到了叶开身上的清冽酒气。   他从前如何都醉不了,现在却是仅这样,就似乎要沉醉了。   何必否认自己也想着他,放不下他呢,为什么人总是要选择自己折磨自己?为什么告诉别人要宽恕,却总是过不了自己内心的槛?   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江湖,都是天涯。   那就这样走下去吧,时间总会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  收尾。   第二卷结束。   全文应该是三卷,另外番外可能也写在第三卷里面……咕咕哒~ 卷三:平生最识江湖味   ☆、【叶开番外】   01   林仙儿第二次见到叶开,是在丁白云的郊外小筑中。   还不满六岁的男孩有一张精致的脸孔,粉雕玉琢,沉默着垂眸时,宛如一个漂亮羞涩的小姑娘。   若不是第一次见面时,这位男孩吐出的话语冷酷无情,姿态咄咄逼人,林仙儿恐怕只会把他当做一个长得特别好看的普通孩子对待。   虽然她自己就是长得特别好看的孩子。   丁白云这些年来性格无常,甚至几近疯魔,派人捉来叶开之后,自然想要好好教训教训这位昔日眼中钉的儿子。   没想到几句话下来,却是被这个小孩气得发狂。   林仙儿在一旁看着,她自己也不过是半大的孩子,心里凉凉的,面上却是很配合丁白云。当年武林的第一美人说,美色才是最厉害的武器。   林仙儿明白,她最大的资本也不过就是美色。   然而余光却瞥见了叶开,男孩撇过脸,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   林仙儿嘴上说:“谢谢师父,徒儿明白了。”心里却在想,这当真是无往不胜的武器?那么何为,连一个五岁稚童都打败不了呢?   02   边城,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   魔教中人都以为林仙儿是少主心腹,派了林仙儿去照顾昏迷不醒的叶开。   男孩鬼门关来去了几回,半点不假,若非意志坚定远超旁人,恐怕一条小命早就交代了。叶开身体逐渐好转之后,每天坐在窗前发呆。   他日复一日瘦削并且苍白,几乎像是个玩偶娃娃。   林仙儿总以为他坐着坐着,那双剔透出尘的眼睛就会落下泪来。   然而叶开从来不哭。   他的眼泪从来都只流给一个人看。   冬天快到的时候,叶开让林仙儿到窗外练剑。   她的资质算不上极好,胜在头脑灵活,饶是纷繁复杂的招式,也能记得清清楚楚。   只是这么一点优点放在叶开面前全然不够看,六岁的小孩几句话就能一一指出林仙儿的不足,好像他已经将这套剑法烂熟于心,成为一代宗师。   时间越长,林仙儿就越是害怕叶开。   他根本就不像一个孩子,他冷漠、果断、聪明绝顶,像是早已将整个江湖运于掌中。   冬末春初。   花白凤离开边城,去京城寻找傅红雪的亲生父母。   魔教内部有人策划了一场叛乱,四大天王之末的东海玉箫,目标直指下一任教主叶开的命。不过是个六岁大的孩子,哪里能够与这位成名已久的高手一争高下?   那天月光清亮。   林仙儿第一次杀人,用的是叶开教的剑法。   她找到叶开时,男孩静静立于树下,整个人在树阴的笼罩下,看不清神色。   东海玉箫已死。   他的喉咙上插着一把银亮的小刀。   飞刀。   那日魔教火光漫天,势力又是一番洗荡,从此无人再看小觑这位来日掌门。   03   叶开十四岁,移玉大法已经练到第七重,放眼历任魔教教主,第七重时多半已经年过而立。这种武学天赋,说出去可算得上是惊世骇俗。   十四岁,或许可以独步天下。   叶开选择出了一趟远门,一路往北,目的地是京城,紫禁城。   一去两个月,回来时个头都长高了不少,已经有些挺拔少年的样子。这个年纪的他若是作女装打扮,足以倾城。   叶开千里迢迢带回来了一份试卷——正是当年李寻欢在京城参加科举,后来高中前三甲,被封为探花的卷子。   小李探花精通各家书法,自己写的是飘逸俊朗的行楷,堪为当世大家。   那年的试题是仁。   并非林仙儿知道的太多,而是叶开在这份卷子上耗费的时间委实不少。   何为仁?   李寻欢潇潇洒洒,开头四字:仁者无敌。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是谓仁。然而如何把握“直”和“德”的区别?多少人做到最后不过是在以德报怨?又难道非要牺牲自己已成全他人最后才能称作“仁”?   那么这种仁又有什么意义?   君子立于天地,但求无愧于心。心中澄明坦荡,方才可以成仁。   “直”和“德”原本就没有明确的界限。   追随本心。   心中有仁,方才可以做到仁者无敌。   这篇文章最后批卷的大学士给的评语很简单:天下有斯人欸。   天底下有这样的人。   叶开每天将这篇文章写上两回,早上练功前写一次,晚上练功前写一次,这样写上了一年,移玉大法进入了第八重。   从前魔教未有人能突破第八重。   李寻欢的想法,或许天下没有人可以比叶开更清楚,什么是仁,这位魔教的第一人每天都会复习至少两遍。   然后他继续去走自己的路。   04   十六岁生辰那天,叶开接过魔教教主之位。   那天是冬末,一大早,林仙儿练完了半个时辰的剑法,就看见叶开独自坐在窗前发呆。她过去,唤了一声:“主人?”   叶开淡淡地看了她一眼,随后说:“取个火盆来。”   林仙儿取了过来,然后站在叶开身后守着。   两年下来,李寻欢的科举卷子被叶开临摹了近千次,一张张纸叠了一尺多高。他面无表情,点了火,一叠叠往火盆里面送。   他的字迹写到最后,几乎与李寻欢无异。   林仙儿看得暗自心惊,火苗窜上来,她却感觉叶开整个人越来越冷。   他问:“你还记得他的样子吗?”   叶开从来没有在她面前提过李寻欢,但是林仙儿很清楚他说的“他”是谁。   林仙儿想了想,老实道:“记不清楚了,只觉得气度潇洒,是个很英俊的人。”   “是的,太久了。”叶开烧掉了最后一张纸,眼睛盯着火盆,火苗讲纸张吞掉化作灰,“为什么我却偏偏,越来越记得清楚呢?”   因为你放不下。   林仙儿在心里回答。   叶开也没有在问,也没有再看那火盆,示意林仙儿不用跟着,一个人穿过长廊,独自走了。   林仙儿站在原地,目送他的身影,良久,喃喃道:“太久了……十年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木有暴露过自己是叶开粉咩……   要赶榜单字数,写番外比较快,所以我挣扎一把,晚上可能还更。      ☆、【阿飞&林仙儿番外】   01   官道。   长长的道路上,几乎没有行人,只有两道身影。   “你要去哪里?”   “……”   “你是为了什么参加英雄战?”   “……”   “我可以跟着你吗?”   “不。”   林仙儿跟在阿飞身后,少年走路的步伐不快,她不用吃力也可以轻松跟上。   “我想跟着你。”她说。   阿飞停下脚步,道:“为什么?”   林仙儿微微蹙眉,她皱下眉头的样子极为好看,美艳的脸孔上也露出一丝疑惑,最后轻声道:“我也不知道,只觉得一见了你,就想与你亲近。”   阿飞冷漠道:“别跟着我。”   林仙儿道:“我已经离开了魔教,天下之大,却没有我容身之处。你如今又受了内伤,我们结伴同行,我照顾你,你给我个去处,不好吗?”   阿飞道:“你父母呢?”   林仙儿脸上的表情一滞,笑了笑,道:“我父亲在边城开了一家小店,不过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   阿飞沉默了一会儿,问:“你母亲呢?”   “她死了。”林仙儿看着阿飞,少年虽然还是没什么表情的样子,可是身上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不知何时,似乎已经淡去了,“关于她,我知道的很少……你愿意听我跟你讲讲我的母亲吗?”   02   林仙儿姿容绝世,其母自然是个美人,说到底,她那满脸麻子的父亲的确是生不出这种女儿的。不过林仙儿的父亲究竟是谁,大概只有林仙儿的母亲清楚。   与她来往的男人太多了。   她对每个人都是笑意盈盈,含情脉脉,谁也看不出她对谁用来真心。   因为她是个妓/女。   二十多年前京城最豪华的妓院里的头牌花魁,说到底,也就是个妓/女。卖身不卖艺,那是幌子,这种幌子打上了两年,也就可以待价而沽了。   这些话是林仙儿的麻子父亲说的。   林仙儿在妓院里面长大,她小的时候长得虽然好看,却得不到母亲的喜爱——她的母亲厌恶她。老鸨惹不起这个摇钱树,生下林仙儿又给老鸨折损了太多生意,哪里能待见她?   于是她被扔给了一个麻子。   这个麻子成了她的父亲,是妓院的杂役,对林仙儿的母亲很痴情。林仙儿三岁开始记事,打记事起,每天晚上,麻子都会带着她躲在母亲的楼下。   大多数时候母亲在小楼里接客人,各种各样的男子,他们笑,他们闹,他们在繁华世界中沉沉浮浮。   有时候母亲在发呆,或者弹琴。   极少数的时候,她在哭。   “她在怨命运?还是想你父亲呢?”麻子说,“她到底还是留下了你,我真是摸不透她的心思。”   麻子很少那么认真。大多数时候,他是个平凡无奇的俗世小人,贪生怕死,趋炎附势,在世人的眼中,是个没什么脸面的人。   林仙儿关于母亲,并没有太多的记忆,因为母亲留给她的故事,原本就少得可怜。她六岁的时候,林仙儿的母亲染了病,把一些积蓄给了麻子,然后叫来了林仙儿,对她说:“对女人而言,这世上根本没什么露水情缘,哪怕妓/女,也是如此。”   她有一张很美的脸。   她的手慢慢地划过林仙儿的脸颊,眼中浮现出愤怒和恐惧,仿佛想要用尖锐的指甲毁了女儿的脸。   最后她叹一句:“愿有人真心待你。”   那是母亲给的祝福,林仙儿愣愣地看着她,心中忽然就原谅了。   03   关于母亲,林仙儿轻描淡写,戛然而止,几句话后,便不说了。   两人在官道旁的茶铺里,面对面坐着。阿飞听到林仙儿母亲染病时,脸色微变,嘴唇微微抿起。   林仙儿察言观色的功夫极好,似乎与生俱来。   “我从没跟人提起过她。”她轻声问:“你呢?你的母亲呢?”   阿飞道:“她死了。”   林仙儿略作犹豫,柔声道:“你……能不能同我说说她的事?”她说话的语态极为温柔,细致而美好,明亮的眼睛里写满了耐心。   阿飞继续抿着唇,沉默须臾后,开口道:“她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只不过命运对她……亦不好。”   林仙儿心中一颤,道:“既然你说她心狠手辣……你会不会认为,一切都是她咎由自取?”   阿飞英俊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痛苦,他不答反问:“你母亲说,对母亲而言,这世上根本没有什么露水姻缘?”   这句话原本就隐隐含了怨气,指责的是林仙儿的亲生父亲,因为于他而言,不过是玩弄一个妓/女,一场寻欢作乐,自然可算是露水姻缘。   白飞飞和沈浪,虽然不至于如此,说到底,却也只是个程度问题。   林仙儿点头。   阿飞的手不由握紧了,他指节泛白,慢慢道:“她既然死了,我就不允许任何人侮辱她。”   林仙儿连忙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阿飞点点头,道:“我知道。”   两人又对坐着静默了一会儿,阿飞把目光移向了那条笔直的、仿佛永远没有尽头的官道。   林仙儿道:“你要去哪里?是要寻找什么人吗?”   阿飞道:“是。”   “你参加英雄战,便是为了找人?”成名的好处和坏处其实是同一个,就是有了名气,能被更多的人知道。   “是。”   “你要找谁?”   阿飞问:“你没有想过要去寻找你的亲生父亲?”   林仙儿摇头:“我猜想过他会是谁,但是母亲只字未提。何况,我已经有了一个父亲。”哪怕卑微低贱,却是护着她长大的人。   阿飞道:“她要我去寻他。”   这个他,自然就是阿飞的父亲。   林仙儿沉默着,没有再说话。他们心中都很清楚,找到了又能怎么样呢?或许那个男人已经有了圆满的家庭,有一个妻子,有一双儿女,在没有他们的世界里生活的很好。   林仙儿的母亲早就放弃了挣扎,或许在红尘中已经失了尊严。   而阿飞的那位母亲,却一定要自己的儿子去看一看,那个男人的日子是好是坏,总要看一看,她在黄泉之下方才能够安息罢了。   因为她到底是个女人。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今天第二更……感觉今晚不用睡觉了……榜单字数还差三千,心好累……   想去看由某大神担任编剧的《古剑奇谭》嗷呜~   ☆、【阿飞&林仙儿番外2】   04   两人结伴同行,三日后,终于进入了一个小城镇。   林仙儿一路上没有再易容。阿飞一开始看见林仙儿的面容,亦是有所惊艳,不过他天生直觉精准得吓人,林仙儿揭下了人皮面具,无需多做解释,阿飞也能认出她来。   这张美艳不可方物的脸孔终于给两人带来了麻烦。   在街道上,仿佛无论走到哪里,都有目光紧紧黏在两人身上。须知阿飞的五官亦是极为英俊,甚至在李寻欢之上,与林仙儿走在一起,两个人看起来却不亲密,自然多招人眼球。   两人进城不多时,身后已经有了人紧紧跟随。   只是阿飞素来冷漠惯了,他人的目光,对他而言毫无影响。   林仙儿忍受了半天人们打量,在路过一家客栈时,终于对阿飞道:“我们找个客栈停下来休息一晚吧。”   阿飞摇头拒绝。   他一天只吃了几个馒头,走路时依然十分爱惜的气力,仍是保持着原来走路的节奏。   他拒绝的理由也很简单,因为他没有钱。   林仙儿一咬牙,凑上去挽住阿飞的胳膊,轻声在他耳边道:“我不喜欢别人那样看我。”   阿飞微微一皱眉,顺着林仙儿闪躲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面相猥琐的青年男子正在色眯眯地盯着林仙儿,是个典型的纨绔模样,人好像已经被酒气掏空了身子。他那目光太过露骨,仿佛要用眼睛将林仙儿看个精光似的。   阿飞不悦。   他很少这样轻易被人惹怒,他向来有耐心,也很会控制自己。   林仙儿并不是害怕的样子,只是觉得极为恶心。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十二三岁的青雉时期,在青楼中被几经易手,像一个玩物一样,被各种猥亵的目光打量。   简直如噩梦重演。   阿飞感觉到靠近自己的身体轻微颤抖,皱眉。   纨绔子弟道:“好漂亮的小娘子,小爷我已经看了你好久了。怎么,外地来的吗?要不要去本公子的府上住一晚?”他说着,一个手势,身后两个家奴马上就冲了上来。   阿飞冷冷道:“滚开。”   话出,一只手已经就势搭上了林仙儿的腰肢,楚腰不堪一握,柔软地像是错觉。   这是一个宣告所有权的动作。   下一瞬,剑出鞘,阳光下剑光明亮如银链,一瞬掠过,全世界安静了下来。   05   夜晚,沈家祠堂。   祠堂不大,这些年来早已落魄如一座破庙。阿飞沉默着坐在火堆前,林仙儿熟练地将阿飞捉来的野鸡烤好,两人对分。   她明丽的五官在火光照耀下更加美丽,一如当初对战温侯银戟时,光芒在她脸上流动,熠熠生辉,美艳到几乎炫目。   这种温柔,阿飞已经太久没有体会到过了。   林仙儿展颜笑道:“小时候我跟父亲常常风餐露宿,那时候饿得太狠了,所以到现在都还记得怎么烤野味……”   阿飞虽是从野外长大的,对这个却不拿手。他从来都是吃饱就极好了的,有一次,他饿了整整三天,最后竟然收获了一只狐狸。那时他没有克制住自己,刚刚捕获的食物还来不及弄熟,就直接一口下去。   他记得生肉的那种腥味。   若不是被逼惨了,谁愿意去做茹毛饮血的野人?   现在阿飞垂眸看着手上的烤鸡,半晌,慢吞吞的吃了起来。他咀嚼的速度很慢,一如他走路一样。唯有饿到过极点的人,才能真的学会珍惜每一口的食物。   所以阿飞从来不浪费。   两人慢吞吞的就着没有味道的烤鸡吃了小半个时辰。最后阿飞略感惊讶地看着林仙儿,这个瞧上去高贵出尘的女子,竟然如他一样,不愿意浪费一点食物。   林仙儿收拾了骨头,又给两人煮了热水。   水汽氤氲。   她笑:“我做菜不是很好,但好歹会一些……今天这顿没有盐入味,下次我好好做一桌给你尝尝。”   阿飞心里生出一种异样的情绪。   他想起了一个字:家。   06   阿飞说,他的目的地是海外仙山。   林仙儿问:“海外仙山?那难道不是虚无缥缈之处?你要是出了,该怎么回来?”   阿飞摇了摇头,道:“山东出海。”   林仙儿道:“如果你找到了他,还会不会回来?”   阿飞诚实道:“我不知道。”   他知道的很少,沈浪是不是已经找到了传说中的海外仙山?他不知道,更别提能不能回来,要怎么回来。   他只知道,在山东沿海,登船一路往东,或许就能在海上的群岛里,找到一座住着沈浪的仙山,他要替自己的母亲去看一看。   两人走了将近一个月,在京城郊外,见到了了一座天下名山,著名的修道之地。   林仙儿指了指那座山,道:“上面有一座尼姑庵,十多年前,我差点就被人送了上去。”   “其实我并不是很排斥进尼姑庵,当时想法很简单,进去了有吃有住,还有事情做,平平淡淡就这样过一辈子,其实也挺好。”她笑了笑,“是不是很不像我?其实我现在也挺想这样的,不过这个尼姑庵名气大,不知道收不收我。”   阿飞须臾道:“你想出家?”   林仙儿想了想,“我不拦着你出海,我在海边等你。三年后,你若是还不回来,我就去出家。”   阿飞皱眉:“为何?”   林仙儿长叹一口气,自嘲一笑:“我已经二十多岁了,三年后,就是个怎么也嫁不出的老姑娘了。既然这辈子漂泊没有依靠,干脆出家吧,出了家,方才有个家。”   她作势还阿弥陀佛了一句,笑得像个纯然的女孩。   阿飞抬头望着那座山,仿佛确实看到有烟火自山上慢慢升起。   07   山东是个地方,只要你愿意走,顺着方向,总是可以走到的。   阿飞身上的钱实在不多,他走到了码头,解下自己的剑交给林仙儿,然后去给人做苦力挣银两。   林仙儿抱着阿飞的剑,就在码头边上租了两间房子,一间大,一间小。大的那间是卧室,小的那间是厨房。   阿飞每天都回准时回来吃饭,中午一顿,晚上一顿。   码头上所有的人都知道这对青年男女,男的俊,女的俏,天生的一对。   有人打趣地问阿飞:“你干活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放着这么美的媳妇,从早干的晚的。”   阿飞道:“挣钱。”   “哦?挣钱做什么啊?这么漂亮的媳妇,换做是我的话,只羡鸳鸯不羡仙啊!”   阿飞道:“买船。”   很快整个码头的人都知道,这个英俊的青年存钱,想要买一艘船,带着自己的媳妇出海。   没有人克扣阿飞的钱,有的时候,江湖无处不在,这个码头的人,也很愿意讲一讲江湖信义,助这个小伙子早一天买上船,带着那位天仙一样标志的媳妇出海。   总有那么多人愿意去成全一些美好的事物。   这一天来得不算晚。   一年以后,阿飞存下了三两五钱银子,从一个渔夫手中盘下了一条尚算是坚固的船。沉默的青年用木板将船加固了两遍,他的漂亮媳妇就跟在他身边,时不时搭把手,在每一块木板上都认真刻上了“阿飞”两个字。   出海前一天。   码头的屋子里,林仙儿躺在床上,久久没有入睡。阿飞照例躺在地板上,亦是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他们知道彼此都没有睡着,他们心中都藏着很多话想要讲,最后却都双双选择了沉默。   他不会留下来,他早就决定了要走。   第二天。   英俊的青年出海了,他的帆扬起,将一路往东,去寻找传说中的仙岛。   漂亮如天仙的女人留了下来,照例在租住的房子里面,每日整理、打扫、做菜。她表现的像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妻子。   整个码头的人都不再笑着跟她打招呼了,所有人都看得出来,她不再快乐,她的灵魂,都仿佛已经随着那个青年驾船远去了。   只为她良人已去,不知归期。   08   林仙儿在码头又住了半年。   冬天海风温暖,她用细长的手指做着刺绣,算是有了点度日的手段;夏天海风很凉,她在不远处的学堂给孩子做菜,孩子们都喜欢叫她仙女姐姐。   叶开的书信来到时候,她给自己做好了饭菜,照理摆了两副碗筷,才慢吞吞地进食了起来。   她总是吃不完,饭菜也是两人份的,一顿饭可以消耗一个时辰的功夫。   黑色的大鸟在门口啄着细细的小鱼吃,林仙儿从鸟腿下取下了装信的小木筒。   叶开照理还是写得一手好行楷,话语倒没有过去那么简单凌厉,只是概括下来,却是林仙儿见过的最冷酷的消息。   阿飞的船撞上了仙岛的礁石,船撞得不能用了,木板上有林仙儿刻下的标记,但是人已经失踪,恐怕没命了。   林仙儿扶住门框,手抖着。   她一下子红了眼睛,跌坐在地上,泪如雨下。   系我一生心,负你千行泪。   人生最不幸的,大抵就如此了。 作者有话要说:  改个格式哈不是更新……我明天下午考最后一门T T      ☆、【阿飞&林仙儿番外3】   09   山上有烟火,飘散在广阔的天地之间。   庵堂,出家之地。   林仙儿跪在菩萨前,低头,垂眸,双手合十,仿佛尘世间的喧嚣都已经离她而去。   淡色青衣的老尼站在她面前,面对这样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目露犹豫,道:“施主可已经想明白了?”   林仙儿道:“是。”   “遁入空门,隔绝尘世,从此以后,一心陪伴我佛,施主可愿意?”   “江湖梦尽。”林仙儿面容沉静,轻声道:“弟子多年漂泊,始终是个没有归宿之人,甘愿长伴青灯古佛,还请师太动手吧。”   落发为尼。   林仙儿青丝如瀑,一把小刀,尽数割去。   发丝落在林仙儿的身边,她伸手,愣愣地看着一缕头发,忽然湿了眼睛。在码头的一年,春夏秋冬,朝夕相处,闭上眼,脑海中的一幕幕无不与那位冷峻的青年相关。   她为他收拾行李时,也曾割下一缕黑发收于锦囊,放在他的衣物之中。   她奢求他能够回来,如果不回来,只要他平安喜乐,亦是足够了。   可是阿飞不会再回来了。   这个念头一想起,林仙儿心如刀割,不知不觉,已经是泪流满面。   “何苦呢?”   头顶上,老尼姑一声叹息,停手。   “来日你若真能放下,贫尼再为你剃度。如今,你便在我庵堂中带发修行罢,也算有个归处。”   10   梦。   树林深处,两三间茅草小屋。   阿飞提着猎物推门而进,林仙儿正在厨房煮汤,两碟小菜已经炒好,放在了桌上。   “你回来了?辛苦了吧?”她温柔而笑,“有没有捕到狸子?皮毛剥下来,我放到集市上,换个好价钱。”   阿飞嗯了一声,他话虽少,但声音里隐隐有暖意流露。   林仙儿将汤盛了出来,笑意还凝在眼角,手中却已经不换不慌地掏出了一小包药粉,打开,白色粉末尽数洒进了汤中。   两人面对面坐着,林仙儿温柔道:“今天的汤很好,蘑菇是我早上采的,你多喝一点。”说着,已经递过了一碗汤。   阿飞微微一笑,道:“好。”   他看她的眼神,正如一个男人看自己的妻子。   林仙儿在这样的目光下,笑得很好看。   夜深之后,阿飞与林仙儿分别进各自的房间,时辰还不算晚,但是阿飞已经要睡了。每次喝完林仙儿煮的汤,他总是会有一个长而安稳的睡眠。   林仙儿说:“你今天辛苦了一天,早日歇着吧,明天还要去打猎呢。”话音落下,她踮起脚尖,在阿飞脸颊轻轻一吻,蜻蜓点水,转瞬即逝。   林仙儿的脸颊却已经红了。   阿飞珍视地牵着她的手,看了一会儿,方才回屋睡下。在他心中,林仙儿是一个自重自爱的女子,她温柔善良,恪守礼法,在正式结为夫妻之前,这种举动,已经有些逾矩了,他都能理解。   只是他不知道,方才还害羞的林仙儿这时却已经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她从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一瞬成为了野心勃勃的女王。   林仙儿回房,没有休息,反而坐到了屋内的梳妆镜前,开始细细描绘她那一张原本就已是天仙姿色的脸。   她换下粗布麻衣,穿上了蜀锦做的光滑衣裳。   她梳上繁复的发髻,两只金步摇插入乌发之中。   林仙儿对着镜中的女子微笑,然后起身。屋中的床板可以揭开,下面是空的,正是一条密道的入口。   长长的密道,主道一路向东,偶尔几道岔口,或是通往林仙儿的其他住处,或是直达城中有名的风月场所,再或者,不是她手中的产业,就是某位有钱公子的家。   林仙儿勾出红唇笑,密道里,火把的光芒照亮她的脸,美得令人有几分心悸。   她心情似乎颇好,选了一条走,就从深山老林中的避世隐居之地,走进了满是风花雪月靡靡之音的销金窟。   半刻后,林仙儿已经躺在了床上,衣裳不整,露出一条雪白的大腿。   面容猥琐的千金少爷扑上来,急色地摸着她的身体,整个人在她身上拱着。林仙儿媚眼如丝,一条皮鞭在手中把玩着,享受地笑了起来。   “别急啊……”她红唇吐着气,“人家今晚都是少爷的。”   ……   惊醒。   梦断。   林仙儿猛的睁开眼,额上已经全数是冷汗。   她拥被而起,害怕再看见梦中的一幕幕。身体颤抖着,她想抱紧自己,却忽然停住。   她不敢碰自己,她太脏了。   那是梦,却真实的如同前世再现。   11   我佛慈悲。   勘破红尘有千万种好处,偏偏世人,总是无论如何都看不穿。   林仙儿跪在佛像面前,被剪了一半的头发用一块青布包住。她轻声念诵,虔诚地像早已皈依大慈大悲的菩萨们。   清晨到落日,她总是一天跪着,蜡烛一截一截地燃烧,她还是一动不动。   太脏了。   哪怕是再高深再纯净的佛光,都无法洗涤那已入灵魂的肮脏。   夜深人静,所有人都已经睡着了,她却总是在做梦。   一遍一遍,梦中阿飞对她一往情深,却不知道自己视作妻子的女人不过是个荡妇,她满口谎言,心狠手辣,不择手段,甚至欲壑难填。   如今她甚至觉得自己为阿飞祈福都不配。   偏偏就这样,林仙儿过了一个月,整个人消瘦不堪时,却听到有人拜访桃花庵的消息。   来人是个青年,面容英俊,腰间插一把剑,人也像剑一般锋利挺直。   他自报家门,说明来意:“我叫阿飞,来寻我的妻子,林仙儿。” 作者有话要说:  考完跟同学多玩耍了一下,呃,所以更新晚了又比较少……见谅哈~   写梦境的时候好爽啊……   明天回家啦!咩哈哈哈~   ☆、【阿飞&林仙儿番外4】   12   青衣老尼站在阿飞面前,长叹一口气,道:“施主请回吧,她不想见你。”   阿飞脸色微变,皱眉道:“不可能,你骗我。”   师太早已料想林仙儿多半是尘缘未了,心有所属,又见面前的青年容貌英俊,气质冷冽。若单从外貌判断,的确与林仙儿相当般配。她又想到林仙儿在听到阿飞的名字时,先是高兴得几欲流泪,不敢置信,接着确定是阿飞后,人又好像失了魂魄,脸色苍白。   她不是不想见,而是不能见。   为什么不能,师太也不清楚,但是心想,林仙儿想要出家,多半与这位青年有关。   她叹道:“她既然已经这样说了,便是不愿意,施主又何必强人所难呢?”   阿飞冷冷道:“她说谎。”   他的眼睛清亮,这样看过来时,师太却仿佛瞧见了一条雪地里的狼的眸子,里面闪耀着孤独和坚定。   师太道:“贫僧不过是个传话的人,见或不见,终究还是要由林姑娘自己决定的。”   阿飞不动如山,道:“你告诉她,三年未到。”   当初两人途经桃花庵坐落的山峰,林仙儿曾说:“我不拦着你出海,我在海边等你。三年后,你若是还不回来,我就去出家。”   三年未到。   他都还记得当初说过的话,她怎么能率先反悔了呢?   13   林仙儿彻夜不眠,整座庵堂,唯有她的房间亮着一豆微光。   为什么最近总梦到疑似前世的场景?阿飞还在外面等着吗?他现在活着,但身上究竟有没有受伤?三年,这样的她又有什么资格等他三年?如今的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林仙儿用被子裹住自己,缩在床脚想着,想到头痛欲裂。   最想的,却是见到心中的那个人。   太久没看见了。   忽然,窗纸上一道黑影掠过,人已经在了门外。   林仙儿心下一跳,想开口问来者何人,对方却已经轻轻推开了房门。   阿飞站在门外,面无表情,等门全然打开后,才提步走了进来。   林仙儿眼睛一热,声音都打着颤儿,话出口,却是一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她简直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一颗心翻来覆去地折腾,悲喜交加。   阿飞道:“你睡不着。”   只有她的屋子亮灯。   庵堂的房间很小,阿飞没有在桌前坐下,而是一步步直逼林仙儿。不过几步,人便近在眼前,阿飞忽然俯下身,伸手去碰林仙儿的脸颊,轻声道:“你瘦了。”   他看她的目光珍视而深情,与梦中一般无差。   林仙儿呆呆地看着他,未几,忽然放声大哭起来,有撕心裂肺之势。   “我不是个好女人!”林仙儿泪如雨下,“你不值得!不值得!”   “我知道。”阿飞似乎叹了一口气,将林仙儿揽入怀中,等她哭得喘过了气,方才道:“梦终究是梦,随它去……你很好,我喜欢你。”   林仙儿不敢置信,轻声道:“当真?”   她原以为这辈子都等不到一句我喜欢你。   阿飞唇角扬起了一个微不可见的小小弧度,他声音低低的,道:“嗯……你好好睡一觉……明日我便娶你。”   林仙儿几乎不相信自己听到的一切。   她在阿飞的怀里,阿飞说要娶她。   须臾,阿飞在林仙儿额头印下轻轻一吻,林仙儿闭上眼,缓缓进入了安稳的睡眠之中。   一夜无梦。   14   阿飞低头看着怀中的女人,眼角的泪痕仍在,只是她安然沉睡的模样,的的确确是他所能想到的最美好的天仙。   这个天仙,也有人称她是魔鬼,比如李寻欢。   当初阿飞在登上仙岛之后,没想到先撞见的,却是久违的李寻欢和叶开。两人早就在仙岛消磨了月余时间,看上去已经全然和好,举止亲密。   沈浪王怜花与李叶两人也是极为熟悉,后来阿飞才知道,李寻欢料想他会来此寻找沈浪,故而早早便开始守株待兔,顺便为阿飞认亲做足了功夫。   阿飞登岛后不久,沈浪便主动与他开展了一次长谈,关于过去的江湖岁月,关于他的母亲白飞飞,关于他对亲生儿子的期许。   仙岛的生活很好,沈浪也很想与他遗落在外的儿子多相处些日子。阿飞虽然心中记挂林仙儿,仍是应了下来。   而听到阿飞和林仙儿这一年多来的经历后,李寻欢却第一个露出了犹豫之色。他说,倘若我告诉你,这个女子貌若天仙,却专门带男人下地狱,你信还是不信?   阿飞不信,但是阿飞不会拒绝李寻欢的关心。   李寻欢在假设的前提下,描述一个与他心中全然不符的林仙儿,她心如蛇蝎、无情无义,最美是她,最最不堪亦是她。   “你会不会喜欢这样的一个林仙儿?”李寻欢问。   阿飞沉默片刻道:“不会,但那不是她。”   而叶开既要向着自己的师父,又是如今最了解林仙儿的人,李寻欢和阿飞自然都等着他来说几句话。   叶开叹了一口气,脑子一转,很快道:“我倒是有一个办法。”   若说制造幻象,控制人的梦境,叶开可算得上是当世第一。他先派信鸟送出阿飞已死的假消息,在信纸上下了无色无味的致幻药,魔教势大,又派人渗入尼姑庵,为林仙儿梦见他精心准备的幻境做足了功夫。   梦中的林仙儿玩弄男人,依靠美色得到了巨大的财富和实在的权利,若是林仙儿真的心术不正,往往会从梦境中得到启发,甚至遵循梦境所为。   魔教的耳目就在桃花庵之中,林仙儿一日日的变化都尽在他们掌握。   然而一个月过去了,这一个月来,林仙儿所露出的,只有无尽的痛苦和悔恨,一日日的形销骨立。   足已证明,如今的林仙儿,绝不是李寻欢所设想的林仙儿。   而叶开的制造幻境总是那样,一旦入幻境的人自己心中放下了,一切不攻自破。当阿飞出现在林仙儿面前后,两人确定下对彼此的感情,抛弃前世梦境,幻境便已经被化解。   现在,林仙儿只需要阔别地好好睡一场。   阿飞望着怀中的女人,目露温柔。   上山前,李寻欢曾向阿飞致歉,恳请他的原谅,也为自己对林仙儿的揣测而深表歉意。而阿飞只是淡淡一笑,道:“若非如此,我也看不透我自己的心。”   一个月,林仙儿受着折磨,阿飞何尝不是如此?   心疼了,才确定她真的在他心中。   15   清晨,阳光照进屋子。   林仙儿醒了过来,睁开眼睛,便瞧见了一双乌黑的瞳仁。青年面容英俊,同她睡前一样,正在看着她。   “你回来了,阿飞。”林仙儿道。   阿飞仍将她抱在怀中,嗯了一声,道:“我回来了。”   “以后不走了?不去那海外的仙岛了?”   “去码头。”   对,码头,有两间属于他们的屋子,可以夕阳下一起并肩坐在大海前,看远方渔船驶来,海平面上浮光跃金。   多好。   “我还有好多事情想问你……到底发生了什么?”   “嗯,时间很长。”   于是余生相伴,可好? 作者有话要说:  嗯……时间很长……   于是我慢慢写,可好?   -0-   这个番外篇完结了……   ☆、大势   冬季悄悄来临,又在日复一日的寒冷中无声无息的过去。   梅花香气散尽的时候,又是一年初春到来。   京城。   天下三大名楼之一的谈笑风生楼很热闹。   一个红衣服的漂亮女孩坐在一张长长的乌木桌前,一拍惊堂木,明亮的眼睛闪烁笑意,一开口,便是黄莺出谷之声,说的却是如今最热闹的江湖事。   喝酒谈天的,吃茶下棋的,江湖不江湖,都不约竖起了耳朵,更有不少人赏脸地叫好鼓掌。   “各位客官,上一回咱们的书说到了两位神秘少年剑客对决英雄战之巅,据少林方丈所说,这两人武林后起之秀的剑法无疑都是当今超一流的水平。双手使剑的路小佳最终获胜,却道出他乃是多年前纵横江湖的金钱帮弟子!”   “这几个月来,魔教遵守诺言,对金钱帮处处礼让,莫说退避十里,就算是退避百里也不过分——”   “而话说十多年前,金钱帮的势力在江湖上正是快速崛起,偏偏于如日中天之时,一夜之间,在江湖销声匿迹。”   “为何?”这个多年来的江湖谜题自然引来众人疑惑,红衣少女一拍惊堂木,缓缓道,“正是因为他们的帮主上官金虹在一夜之间武功被废,一众手下又受到对头的挑拨纷纷背叛,上官金虹失去武功之后,一切自然如树倒猢狲散,金钱帮何以不垮?”   众人都发出了一声惊呼。   有人忍不住问道:“上官金虹惹了什么对头,这么厉害?”   红衣少女微微一笑,道:“魔教!”   这下,谈笑风生楼整个一楼全部安静了下来。   “魔教和金钱帮的恩怨,几乎等同于灭门之仇。”红衣少女叹了一口气,听众们的心也像是被吊了起来,“神秘少年路小佳赢下英雄战,几乎像是给魔教来了一记响亮的耳光!之前在天下英雄豪杰前许诺的英雄战奖赏,却成了一把刺向他们自己的利刃!”   “不过几个月,金钱帮再次崛起,比之从前,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英雄战后,路小佳在白道武林之中亦是极有声望,而魔教为了守信,咬着牙避其锋芒。短短时间,如今的金钱帮在江湖上竟然有了与魔教分庭礼抗的大势。”   在座的江湖中人一个个没有一个能否认。   “如今魔教虽然不去招惹金钱帮,然而任由对头一日日壮大,却没有办法遏制这种势头——时间一长,可想而知,金钱帮也会主动找上魔教。”   又有人沉声问一句:“金钱帮为什么要主动跟魔教过不去?”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上官金虹是何等骄傲的人,昔日大仇,怎能不报?一山不容二虎,江湖从来都没有两派绝对势力!”红衣少女又是一扬惊堂木,一声响,“等到金钱帮壮大势力之时,就是两大势力对撞之日!如今魔教失了先机,或许他们等待的,正是金钱帮主动撕破脸的那一天呢。”   魔教答应了不招惹金钱帮,但金钱帮主动招惹他们,便与承诺无关了。   至此,所有听客的脑海中,又是一场即将到来的腥风血雨。若一切真如红衣少女所讲,江湖势力的大洗盘已是迫在眉睫。   ***   谈笑风生楼二楼,靠窗。   叶开坐在李寻欢对面,执着茶壶为李寻欢满上,皱着鼻子不爽道:“孙小红那丫头,真能说的,怎么这辈子还是这副德行。”   李寻欢想起上一世孙小红和孙老头一老一少唱双簧说书,一时间心生感伤,只是淡淡一笑,道:“她说的句句属实。”   “哪有?上官金虹的武功分明是被自家人荆无命所废,说的跟魔教干的一样,分明是误导。”   李寻欢接过茶杯,上好的碧螺春,在他却顿觉无味,也不说话,只是看了逃脱关系的叶开一眼。   叶开心里打个颤,心里更是忌惮楼下那个能说会道的女人,不敢再说这个,转换话题道:“喝茶吧,今晚到了李大哥那边,我横竖也拦不住你喝酒,所以你现在就认了吧。”   李寻欢对着茶叹气。   叶开面不改色地喝茶,笑道:“师父,你好歹是个有名的才子,据说品茶也是精通的,怎么现在叫你喝一口都这么难?”   李寻欢道:“谁叫我是个酒鬼。”   叶开挑眉,道:“是不是当初在瑰城喝酒喝多了?莫不是想我想的吧?”   这几个月的相处,叶开的胆子就像金钱帮的势力一样一天天壮大,如今已经敢在李寻欢面前厚颜无耻地扯上过去的事了。   而李寻欢闻言,只是眼神一暗,默不作声地喝下了茶。   叶开见他那样子,心中黯然,果然还是不比当初,两人之间仍有一丝隔阂在。过去十年,李寻欢总是只字不提。   孙小红在楼下,又是洋洋洒洒分析了一遍江湖局势。总结下来,魔教势力深不可测,金钱帮虽说不可小觑,但若是真想同魔教为敌,还需按捺许多时日。   最后,她一拍惊堂木,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江湖俗世多,诸位听客赏脸的,还请下回再听我慢慢道来!”   台下一阵满堂叫好,孙小红笑着告退。   不多时,人已经出现在了二楼靠窗的小隔间内。   她一进门来,便目标直指李寻欢,又是高兴又是生气地看着他,最后红着眼睛,气鼓鼓地扑进李寻欢怀里:“你是不是你一辈子都不打算回瑰城了?我在那边等了你足足三个月,没想到你过而不入,若不是我来了京城,这辈子,这辈子或许都看不见你了!”   李寻欢含笑安抚:“我当时有点事罢了,怎会一辈子不去找你呢?”   对面叶开的脸色不太好看,少年咬着牙,心火烧起来,只能强自喝茶。果然当初拦住李寻欢去瑰城是对的。   孙小红却是一指叶开,气得几乎要落泪:“有了他?你是不是就不要我和红雪了?我早就知道了,当初我和红雪两个孩子,在你心里还比不上他一个!他走了,你还记得他的样子,天天都刻他的模样!当真以为我不知道吗?”   叶开呆住。   李寻欢想阻止孙小红,没想到这姑娘一生气,什么都倒了出来,眼下只能叹气。   孙小红仍在埋怨:“换了我跟红雪走了,你现在一个都不关心,满心满眼只记着他!”   叶开简直被说成了狐狸精,忍不住摸了摸鼻子,无声笑了笑。   心中又是得意又是舒坦。   “我师父最喜欢我,有了我,当然早把你们抛在脑后啦。”叶开通体舒泰,又看向李寻欢,一双眼脉脉含情,“我不在的时候,你刻的我好看吗?” 作者有话要说:  捂脸,发现我一章写不到三千字……之前承诺的日更三千……改天双更补上吧。   T T   ☆、别闹   李寻欢不理会这种问题,转而对孙小红温声道:“如今你在谈笑风生楼,一切可好?”   孙小红从李寻欢怀里退出来,拉了张椅子坐在两人旁边,对李寻欢埋怨道:“哪里比得上过去逍遥自在?在这里,每天情报来来往往,随便走过一个人,都可能揣着秘密,随时随地都要提防着他人,难受死了。”   孙小红也算得上是被李寻欢从小宠到大的,这样一抱怨,探花郎自然心疼这个娇俏的小姑娘。   “若是不喜欢,便不要做了。”   孙小红一翻白眼,道:“这哪里由得了我?爷爷去了,谈笑风生楼却还给他留着副楼主的位子,家里的长辈的意思也是这样,这个位子得由我接替。”   孙小红回到瑰城后,家中长辈自然不放心她一个女孩子在外头独居。孙姑娘也是个大姑娘了,不想嫁人,起码得担起自己身为孙家人的责任,遂来到了京城,表面上是说书,实际上却也是在搜集江湖消息。   这下叶开也是对她刮目相看,“你倒是敢说,没把我当成外人?”   孙小红瞥一眼叶开,道:“这种事情又什么不敢说的,就算我不说,叶教主心中不还是一清二楚?”   李寻欢笑了笑,示意不是他说出去的。   叶开微微挑眉:“谈笑风生楼果真名不虚传。”他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天底下根本没几个人知道魔教之主是何许人物。   孙小红道:“好说,咱们毕竟是合作过的,当年魔教愿意退守边城十年,如今承诺全部兑现了,不知道叶教主接下来想怎么做?”   孙小红说到“合作”两字时,李寻欢注意到她眼中闪过一丝细微的痛苦,不过却是很快笑了起来。   叶开道:“你猜?”   孙小红哪里肯猜,转而对李寻欢凶巴巴道:“快点逼供他!今天不说也得说!”   李寻欢拿她没办法,笑道:“你自己说书的时候讲的头头是道,知道魔教和金钱帮是死对头。现在谈笑风生楼若是无法置身事外,独善其身,总要选择一家站队。既然如此,或许叶教主不需要我的逼供,自己便会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说到底,天机老人是死在了上官金虹的手里,谈笑风生楼自然更愿意选择作为合作伙伴的魔教。   叶开倒是不置可否,懒洋洋地笑:“我哪有那么乖?师父不来逼供我,我是死活都不肯说的。”   李寻欢和孙小红都对他的无耻感到惊讶。   “他到底是哪里比我跟红雪好?皮相?”孙小红一指叶开,眨着眼睛,质问李寻欢。   李寻欢只能长叹一声,“开儿,别闹。”   他这声开儿说的低沉而轻,长长的喟叹里,又是说不清的包容之意。   孙小红指着叶开的手指还没来得及收回来。   而叶开呆呆地看着李寻欢,仿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方才只是一声幻听。须臾之后,他才反应过来,眼中没有分出一丝余光被孙小红,衣袖轻轻拂过,身形神鬼莫测地一变,与此同时,隔间的大门如同受到一道强劲的气流,倏地打开。   孙小红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眼前一花,人已经被一股强劲的力量推到了门外。   砰地一声,大门在孙小红面前合上。   房内。   一切不过一眨眼的功夫,叶开已经抱住了李寻欢,隔间的木椅虽说宽大舒敞,要容下两个男人却怎么都有点勉强了。李寻欢难受地皱眉,刚想推开叶开,却换来身上男子的强烈反抗。   少年的亲吻落在了他的颈边,一个接一个,像是在慌忙标记自己的领土。   叶开气息温热,话语含混:“师父,让我闹一闹,就一会儿。”   李寻欢苦笑,哪有人一边做着蛮横的行径还能一边撒娇的?这样想着,心里却也泛起一丝对少年的心疼来,转而轻轻抱住了他,漂亮的手落在少年的背部。   李寻欢还记得上面有一道长长的疤。   这样的行动对于叶开来说无疑是种巨大的鼓励,心中的忐忑一下子消失了。叶开动作越来越过分,嘴唇落到了李寻欢的脖颈上,细细去吻肩窝,又想着用牙去咬锁骨。   怎么都不够。   他哪里是要闹一闹,简直就是想要翻了天。   一双手更是不安分,从李寻欢的背后来到腰间,一直想要探索到胸前。   李寻欢终于发现了危险的讯号,提醒道:“适可而止。”   偏偏他说到最后一个字时,叶开的嘴唇亲吻上了李寻欢的耳垂,一颗心不可自制地一颤,呼吸一急促,连带着声音都变了。   叶开原本便是血气方刚的时候,被他的声音拨撩地一时间理智全失,脑子里全是大大的喜悦而无限扩张的欲望。   “师父,我好喜欢你……”叶开整个人在李寻欢身上蹭了又蹭,恨不得没有一丝缝隙,甚至把自己揉进对方的身体里,“开儿想要……”   李寻欢虽然清楚叶开对自己的心思,但还是第一次意识到这种心思有一天会实践为行动。   须知他喜欢的叶开有好几种模样,小小软软会撒娇的,沉默不语装坚强的,少年意气风发的,甚至女装时美若天仙的,却独独没有这一种会在自己身上逞凶作恶的。   他甚至已经感觉到叶开某个地方起了反应。   “别这样,开儿,你起来。”李寻欢一愣神,大好河山又失去了不少,一下子什么话都说出来了,“再这样我要生气了。”   叶开一听,总算找回了一点出走的理智。   他缓缓平复自己的气息,从李寻欢身上抬起脑袋,四目相对,却是前所未有的近距离。   李寻欢觉得自己甚至可以数清叶开有多少根睫毛。   门外的孙小红已经叫嚷上了:“快开门!不然我要破门而入了!别以为你武功高我就怕你了!”   而叶开恍若未闻,他见李寻欢这样深深看着自己,忍了又忍,最终还是没有忍住,又是飞快地低头,在李寻欢的嘴唇上轻轻一碰。   “喜欢你。”   少年喜悦地、满足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  写的好开心啊……   ☆、定情   两人起身,各自整理了一会儿衣衫,叶开想要去握李寻欢的手,被面色不善的师父一把推开,赚大了的少年也不介意,跟在师父后面走了出去。   门打开,孙小红见李寻欢面无表情,又去看叶开。   叶开原本便有一副好相貌,低头的时候收敛五官,如一个安安静静的标志小姑娘,然而微笑站立的时候,少年的挺拔英气一展无余,全然是个少年郎模样。不过现在,他眼角眉梢自有一分动人春意,倒不是媚色,也就是个动了情的寻常少年样子,却仗着皮相好,露出一分勾人的意味来。   孙小红顿时有点懂了,又上上下下用眼神检查了一遍李寻欢,很快注意到他脖颈间的红印,脸上出现了痛心疾首的表情,仿佛不忍再看,又管不住自己,看了又看。   叶开心中得意,难得对孙小红也温和微笑了起来:“我们还要事情要做,孙姑娘,就此告辞了。”   孙小红不敢置信地看着李寻欢,瞪大了眼睛,这么急?难道他们要把刚才还没做完的事情回去做掉?她当下就更急了,一把拉住李寻欢,强行又带着人挤进了隔间,关上门,“你可要想清楚?当真要跟这个魔教头子在一起?”   她不敢当众说,自然还是顾忌到叶开的身份。   李寻欢沉默。   他一沉默,身边的叶开笑容顿失。   当真要跟这个魔教头子在一起?孙小红快人快语,直指问题关键,在一起,要李寻欢跟叶开这样一个魔教中人在一起,当真?   李寻欢自己心中也是闪过一丝迷茫。   事到如今,机会已经摆在了面前,叶开握了握拳头,忽然道:“如果说,是跟叶开在一起呢?师父愿意吗?”   如果是跟叶开在一起,那么答案就比较容易给出了。李寻欢道:“叶开,你我终究是师徒关系……”   “天下哪有这样的师徒关系?”叶开试图想要跟他理论,道,“我只问你,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好好的有什么不可以?”   孙小红暗自反思,她错了,她不应该把李寻欢对叶开的喜欢说出来,一转眼就被对方给利用上了……不知道现在反悔说一切都是自己瞎猜的还来不来得及……   李寻欢道:“一切没有那么简单。”   叶开冷笑了一下,觉得刚才还火热的一颗心瞬间就被推进了冰窖,天下哪有如此玩弄人的道理?   “没有那么简单?那要有多难?”叶开咬着牙道:“如果你当真喜欢我,那么这个我是谁又有什么关系?非要是个大侠才行吗?你自己去做圣人去,我只要是你喜欢的那个就好了。”   叶开生来就是魔教中人,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在,他说到底,过去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本心。李寻欢也早已意识到了这一点,叶开原本就是那个样子,不过是用自己的方式做自己。   他说的委屈。   孙小红看得目瞪口呆的,觉得这个叶开真是强词夺理,好像李寻欢要是不喜欢他就是狗眼看人低,差别待遇了似的。他魔教教主多风光啊,可是人人得而诛之的角色,竟然还能装得如此楚楚可怜?   李寻欢长叹一口气。   他为人最是胸怀坦荡,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种浅显的道理自然是懂的。叶开无非是说,如果李寻欢真的喜欢他这个人,又哪里需要管他是不是那个魔教头子?   可见感情最是不讲道理。   只要喜欢,便什么都可以不管不顾了,反正种种理由,在喜欢面前都是不喜欢的借口。   这时叶开见他光叹气不说话,进了冰窖的心好像一下子冻成了冰块,又被人用榔头硬生生砸碎了。他强忍着,眼睛顺利红了,眼泪掉了下来。   他流泪的样子很招人疼。   从楚楚可怜变为我见犹怜。   孙小红彻底看呆了。   只见李寻欢明知道他是装的,心里却还是有个念头,这孩子当真受伤了,于是微微皱眉,上前两步,叹息着将叶开揽进怀中。   叶开的眼泪渗入李寻欢身上的衣料里,打湿的布料贴着皮肤,传来泪水的温热。   李寻欢拿他一点方法都没有了,两个人自从边城英雄战之后相处了几个月,多年的心结再坚固,也再一天天的润物无声中悄然化解,他一天天放任着自己降低对叶开的提防。   何况他也喜欢他。   何况喜欢的确没有道理可言。   李寻欢轻轻拍打着叶开的背,有意无意地,手指又划过那道长长的伤疤,他低声道,“叶开,今生你不负我,我不负你。”   往日的一切都过去。   这辈子已经是重来,真心交付,不信有一天会相负。   叶开被砸碎的心一下子又活蹦乱跳了,眼泪还没止住,笑容已经出现在了眼中。他一只手把李寻欢抱得更紧,另一只手作势要故技重施。   孙小红一脸惨不忍睹,耷拉着脑袋连声道:“别别……我自己走……让我冷静冷静……回头走的时候不用跟我打招呼了……”   李寻欢无奈地笑,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这个自己心心念念很多年的叶开,终于又回到了他的掌心。   他不得不承认,他喜欢把他捧在掌心。   ***   李府。   李作乐前几日刚得罪了长公主大人,念容一气之下带着儿子进了宫。李寻欢和叶开甫一进门,便看见李作乐正一脸凄惨地在独酌,已是半醉模样。   李寻欢坐到自家大哥面前,问:“怎么了?”   李作乐连眼皮子都不抬一下,随口道:“还不是老婆么?这几年脾气是被我宠得越来越大了,连同儿子也不把我当回事儿,男子汉大丈夫,真真是愁死人。”   李寻欢失笑,“有妻有子,恰是人生得意。”   李作乐气道:“得意什么?自家的弟弟都走了十年了,我哪里能得意起来?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江湖到底是险恶之地……”   李寻欢心生愧疚,轻声道:“大哥?”   李作乐喝酒的姿势一顿,整个人僵住,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地转过头来。   身边的人眉目俊朗,身上自有一份潇洒气度,一双碧绿色的眼睛,如同脉脉一池春水,不是李寻欢是谁?   “你小子还知道回来啊!”李作乐这种时候倒是有了大哥的风范,“你还知道有我这个大哥?”   说着,大概也是喝多了,气的,手中的酒杯就要朝李寻欢掷过去!   李寻欢若是想躲,自然是轻而易举,只是现在心中极为愧疚,何况大哥从小待他极好,索性不动。   叶开却不可能不动,只见他出手如电,把李寻欢往自己身边一带。   李作乐一出手就后悔了,酒杯带着酒水砸在地上。   叶开保护李寻欢的动作十分明显,几乎算得上是亲密了,转而怒视李作乐。李作乐看着少年想了想,反应了过来:“当初那个死小孩……”   叶开哼了一声,很是不满,像小时候一样不太买他的账。   李寻欢道:“大哥,这么多年没回来,我对不住你。”   李作乐这下清醒了许多,眼里又是高兴又是难过:“你回来就好,寻欢,你平安无事就好。”   两兄弟多年不见,一时间也是唏嘘,不过毕竟都已经成年懂事许久了,很快也就平复了激动之情。   李作乐又看了看昔日的小孩,如今的少年,叹了一口气,忽然问道:“你……你们现在是什么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  今晚晚上应该还有一更。   关于“今生你不负我,我不负你”写的时候脑中就是跳出来这样一句,不过酥油饼大人在《败絮藏金玉》中应该也写过这样一句,可能是受了影响,也不知道算不算引用。   推荐酥油饼大人嬉闹江湖系列,非常欢脱可爱。另外酥油饼有一篇《出鞘》,行文非常有古龙大人的神韵,乃是武侠正剧,推荐。   ☆、曲折   叶开被李寻欢打发去了客房,兄弟两人提着酒,携着清风朗月为伴,坐到了后院的屋顶上。   李作乐躺在瓦片间,也不嫌磕得难受,长长地吐出一口酒气,道:“你还真的打算跟那小子过一辈子了?”   李寻欢嗯了一声,慢吞吞地品一杯珍贵的雕花。   “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那孩子小的时候便喜欢黏着你,没想到长大了还有本事让你从了他。”李作乐叹道,“喜欢一个男孩,你倒是对得起祖宗。”   李寻欢道:“情爱本是人之常情,与男女有何干系?”   李作乐道:“传宗接代跟男女总有干系吧?你倒是不怕我拦着你们?”   李寻欢苦笑,又给自己添了一杯酒,“怕什么?我自己都拦不住我自己。”   李作乐闻言一愣。   很快,他正色道:“方才叶开替你挡的那一下,出手之快,把我都吓了一大跳,顿时就清醒了……他那一手,好像并不是我们这派路数……他这些年怎么学的?”   “他练的是魔教的功夫。”   李作乐皱眉:“你十年来只给我寄了寥寥几封信,还没交代明白这些年究竟做了什么?叶开又经历了什么,你可弄清楚了?”   “这些年我过的是逍遥隐世的日子,也没什么新奇的,所以没写信,难不成就尽说些我每天喝了多少酒?”李寻欢微笑,想了想又道,“至于开儿,我只知道他如今是魔教之主,不过他的武功深浅,我也没有摸清楚,回头我去问问他。”   李作乐听得直翻白眼,道:“你倒是真喜欢他,愿意被他管着喝酒,方才他可是来来回回交代了我好几遍,不许你多喝。”   李寻欢笑:“若非如此,你又怎会答应我同他在一起?”   “我哪里答应了?”李作乐撇开脸,扯开话题,“那你们这次回京来是做什么?我可不信是专门回来看我这位可有可无的大哥的。”   李寻欢又是一杯花雕酒下肚,方才道:“如今魔教和金钱帮的矛盾越来越大,起初我是有些担心叶开,没想到被他带着游山玩水了几个月……直到一个月前,魔教打探到上官金虹出现在了京城。”   李作乐皱眉,连问三个问题:“昔日金钱帮帮主?他不是被废了武功?你跟他有仇?”   李寻欢想了想,最后报以苦笑。   上官金虹,从上一世开始,就是他人生中不可避免的一个对手。   仇恨?算不上。   只是他人在江湖,永远都避不开他罢了。   “我虽然身在江湖,但是抽身武林时日已久,总扯不上什么麻烦。”李寻欢笑了笑,朝自家大哥举杯,“你不打算给我说说这些年有妻有子的神仙日子?”   ***   李寻欢坐在屋顶上,慢吞吞地喝完了一壶花雕,李作乐的牢骚才发了一半。时间差不多已经到了子时,叶开终于忍不住,寻了出来,站在院中问:“讲完了吗?他如今怎么变得这么唠叨了?”   方才还苦着脸的李作乐立刻语重心长道:“所谓相爱容易相处难,便是这样了。寻欢,你也要好好留心,现在连喝酒睡觉都被管上了,以后还指不定要什么幺蛾子,可别步了我的后尘。”话说着,还撇了撇叶开。   叶开心中恨恨咬牙,却是对着李寻欢温声道:“师父,下来吧,该休息了。”   李寻欢对着空了的酒壶幽幽叹了一口气,仿佛在和心上人缠绵诀别,才慢吞吞自屋顶上下来了。   李作乐跟两人告别,笑嘻嘻地回房。   李寻欢和叶开最近几个月相处,都是分房而睡,在李寻欢看来,今天也不例外。他朝叶开打个了招呼,就想回去好好睡一觉,没想到叶开却是拉住他,颇有点委屈地问:“就这样?”   李寻欢露出疑惑的表情。   叶开道:“今天对我来说可是个大日子,你难道就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了?”他想着,就算你没有,我还有许多话想说给你听。   李寻欢想了想,还真有。   “今日小红说到,魔教与谈笑风生楼的交易,是什么?”孙小红提及时,神色中的黯然虽只是一闪而过,却还是被李寻欢所捕捉到了。   叶开听到这样一句,无异于被泼了凉水。   但是这件事又不能不说。   于是他闷闷道:“还记得十年前天机老人出手去与上官金虹对战一事吗?”   李寻欢道:“怎么能忘……”   话说过来,那一战原本应当是他与上官金虹交手的,天机老人是替他去的。当时李寻欢也疑惑过孙老头为何要帮他,并且很清楚孙老头并不想与上官金虹为敌。   过去他想,一切都是叶开逼迫的,利用魔教的势力逼迫谈笑风生楼。现在看来,里面似乎还有隐情?   果然,叶开道:“我们与谈笑风生楼达成了交易,只要天机老人出手,不论成功与否,魔教都将退出中原武林十年。”   李寻欢道:“怎么回事?何为一定要让天机老人出手?”   叶开叹了一口气,很想去拉李寻欢的手,或者抱住他,一遍遍重复对不起。   “当年我虽然有魔教大公主的母亲,但是说到底,手中并没有多大的实权。就凭我一句话,要魔教甘心退出中原武林十年,怎么可能?之所以选择天机老人,是因为他的武功足够高,就算不能打败上官金虹,总有把握重伤他。谈笑风生楼百年实力雄厚,但在武林上的立场向来中立,也没有称霸的意图,可惜金钱帮却偏生要与他们过不去。”   “魔教这场交易,虽说到最后还是两败俱伤,但是的确帮谈笑风生楼除去了金钱帮的大患,反过来也是帮自己十年后称霸武林做铺垫,何况魔教原本就是在域外称王的,有什么等不得的?这场交易,其实于两方都有利,共同目标便是击溃大敌金钱帮。”   李寻欢明白过来,没想到当年的事,其中竟然还有种种曲折。   难怪江湖这十年来表面风平浪静,魔教虽说势力有所扩张,但始终没有直入武林,只是守着边城。   难怪孙小红在已经知道叶开身份的情况下,竟然没有摆出仇人态度。   因为天机老人死得其所,这一场交易,可以说一手促成了江湖的十年和平。若非魔教与谈笑风生楼联手,当年的金钱帮必定会在江湖上掀起一场腥风暴雨。再说,当时能与上官金虹一战的人的确不多,天机老人是最好的选择。   李寻欢道:“从前为何不说?”   叶开苦笑:“师父,我说过了,你未尝给我解释的机会。何况,时机未到,就算我解释了,你也未必相信啊?”   的确如此。   他发现,并不是叶开一点点求得了他的原谅,而是他自己一点点原谅了叶开。   从背后的一道疤,到傅红雪放下仇恨;从长街巧遇马芳玲,到如今说清天机老人之死。   叶开笑容苦涩,眼睛盯着李寻欢,轻声道:“师父,以后我们还像从前一样,好不好?”   李寻欢见他眼睛闪亮,眸色剔透,心头也是一阵恍惚。   “以后你做事别瞒着我。”李寻欢笑了笑,过去的事尽数释怀,“你是叶开,叶开是什么样的,我从来都知道。”   叶开的心软得几乎要化开来了。   他靠过去亲了亲李寻欢的嘴角,轻声道:“谢谢。”   不过这夜叶开的意图最终还是没实现,李寻欢跟叶开拉开距离,笑着一示意,独自挑了间客房,随意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对手   接下来日子倒也轻松惬意,李寻欢和叶开白日在谈笑风生楼听书喝茶,晚上各自读书或者练功。中间念容回来了一次,带着八岁大的儿子,小男孩见了叔叔,又乖又机灵,与李寻欢相处得极好,引的叶开暗自吃醋了好几天。   这样维持了半月有余,孙小红夜访李府,带来了一个出人意料的消息。   “丁白云,此人你可认识?”   叶开挑眉。   李寻欢道:“认识。”   孙小红道:“你认识的可是昔日有江湖第一美人之称的白云仙子?武林三大世家之一丁家庄的那个丁白云?还记得她长什么样子吗?”   李寻欢不解道:“怎么了?”   孙小红看了看叶开,凝声道:“我们顺着丁灵琳查到了一个女人,丁灵琳叫她姑姑……但是……”   丁灵琳的姑姑,的确便是丁白云了。   李寻欢问:“但是什么?”   叶开插嘴,道:“但是这个女人已经被毁容了,是不是?她有一张天底下最丑陋的脸,还有一副难听至极的嗓音,对吧?”   孙小红惊讶道:“你……”   叶开淡淡道:“你以为一切都是我做的?”话说着,眼睛却已经看向了李寻欢。   这么阴毒的手法出现了一个武林世家美女的身上,自然会令人联想到是不是招惹了什么仇家。魔教确为嫌疑最大的。   不过对于李寻欢叶开来言,丁白云自毁容貌,哑了嗓音,原本便是上一世的戏码了。李寻欢对这个罪魁祸首,好歹还是有些了解的。再说今世的叶开乃是重生,对昔日的仇恨就算不能全然释怀,也不会过分芥蒂,不至于跟丁白云的的容貌声音过不去。   李寻欢淡淡略过这个话题,道:“丁白云来京城做什么?谈笑风生楼可有打探到?”   孙小红道:“我们的人顺着丁白云,见到了路小佳。然而探子的武功比之路小佳,还是差了太多,并没有再冒险了。”   叶开问:“他们在哪里会的面?”   孙小红道:“西郊。”   李寻欢和叶开对视一眼,明白彼此都已经想到了一个地方。   孙小红看两人都开始沉默不语故作高深,不由有点着急,问:“你们就不好奇丁白云怎么会跟路小佳凑合到了一起?大美女怎么会变成那副样子?金钱帮是不是得到了丁家的支持?”   叶开懒洋洋道:“你既然消息那么灵通,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不知道的?”   孙小红瞪着他,咬牙切齿道:“我入行时间尚晚。”   李寻欢笑了笑,解释道:“丁白云与魔教有些过节,从这个角度来讲,丁白云和金钱帮自然是可以结成同盟的。至于她为什么要毁容,我也弄不懂女人的心思……丁家与丁白云撇清关系有几年,应当不会掺和进去。”   说着,他又想到了什么,转而问叶开:“丁灵琳为什么会和丁白云在一起?是不是你早就算计好了?”   有丁灵琳跟着,丁白云暴露身份的可能性大大增加,毕竟这丫头武功和江湖阅历都不是太强。   叶开摊手,无辜道:“她原本就是为了找她姑姑而来,至于她拖不拖她姑姑的后腿,我哪里预料得到?”   李寻欢叹气:“你提起她,倒是绝情。”   叶开笑道:“谁教我只喜欢你一人?”   孙小红再次一脸惨不忍睹,忍不住自戳双目然而走人:“真是太过分了啊……李寻欢……你也算是栽了……”   ***   夜已深。   春初夜风仍带着寒意。   京城的西郊,有一所大大的宅子。过去这所宅子也算不上豪华,但是很大,气派十足。如今这所宅子已经有些荒芜了,初春的草还不茂盛,站在门外,却俨然是一副萧条的样子。   叶开道:“他在里面?”   李寻欢并不确定,只是道:“他这样的人,应该很会提醒自己,他是从哪里跌倒的。”   叶开点了点头,很快又不满道:“你很了解他?”   李寻欢失笑道:“我不仅很了解他,也很了解你。我知道你这样的人,从来都不愿意少去想一点的,哪怕明知道你猜想的是没有可能的。”   叶开被他这样一训,整个人又是说不出的愉悦,连自己都觉得奇怪。   两人迈过高高的门槛,李寻欢用两根手指轻轻一推,两扇大门吱呀慢吞吞地开启了。   黑夜里,李寻欢和叶开的视力却都是不错,只见前院果然是萧条的样子,破了的家具,缺口的大水缸,被砍了的大树……无一不暗示着,这个地方已经很久没有人来住过。   李寻欢想起十年前,正是在这所宅院中,发生了天机老人和上官金虹的一战。那一战的质量,就算是相较不久前路小佳和阿飞的比试,亦是胜出一大筹。   时光飞快。   当初正是因为那一夜的种种,他与叶开分离;如今,他重游故地,昔年的小孩已经长成少年,陪在他的身边。   李寻欢一时感慨,不由长叹一声。   叶开若有所感,自然而然地握住了他的手,报以一笑。   就在这时,远处有脚步声传来。   一个人的脚步声,不重不轻,带着一种诡异的节奏,在这样的夜里,于这样的宅院之中,显得有几分孤寂悚然。   远远的,一盏黄色小灯的光芒出现了,越来越近。   来人一身黑衣,袖子很大,腰间没有佩剑,他面无表情,纵使是温情的暖色火光,亦是化不去他身上的一分寒冷。   李寻欢道:“多年不见了,荆无命。”   荆无命仍是没有表情,冷冷道:“你们来了。”   叶开道:“怎么?来的不是时候?打扰你的好事了?”   荆无命声音更冷:“叶开,你的话太多了。”   叶开不以为意,争辩道:“十年来我只对你讲了一句话,就这样还嫌我话多?不过是我说到了关键罢了。”   荆无命道:“他睡了。”   叶开想想荆无命和上官金虹,再想想如今愿意被自己握着手的李寻欢,觉得一切实在是大好,颇有一种媳妇熬成了婆的自豪感。   李寻欢道:“你应该明白我们是为何而来。”   “这是他的最后一搏,就算他死,一切也不会停止。”荆无命留下这样一句,转身走了。他走的时候仿佛还是原本的节奏,只是转瞬便已经消失在了两人的视线之中。   李寻欢蹙眉:“比想象的来得复杂得多。”   叶开嗯了一声,问:“要不要叫他下来?”一扬手指,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粒小小的石子。   李寻欢叹气道:“他既然是你的兄弟,为何不索性温和一点?”   “温和一点?”叶开想了想,拖着嗓子道,“难道不用石子,用花生吗?似乎是要温和得多。”   话刚落音,路小佳人已经现身了,从后院的大树中一路掠过来,愁眉苦脸地看着两人。   他一张口就是对李寻欢来了一句:“他是不是有了师父便不要兄弟了?自打比武场之后,他待我可是越来越差了。”   “谁让你放着好好的花生帮的副帮主不当,偏偏要自甘堕落选择金钱帮。”   “凡是可要讲个先来后到,我从小便是金钱帮的人……而如今你也看见了,荆无命够惨的吧?不是只有你叶开有师父的,我路小佳也不是个无情无义之徒。”   “五千两一条人命?金钱帮待你倒真是情深意重,怜惜使用。”   李寻欢皱眉,显然他也知道路小佳的杀手身份。不过之前倒是没有想到,路小佳当杀人挣得钱,竟是为了金钱帮。   的确,振兴一个大帮派,钱是缺不了的。   路小佳道:“咱们且不去说这些,你们今日过来是来打探虚实的?荆无命方才同你们说了什么?”   叶开道:“他说,上官金虹这次是疯了,就算是死,也让死得让我们不得安生。”   李寻欢无奈道:“叶开,休得胡说!”   叶开笑嘻嘻地摇了摇他的手,道:“其实也就是这个意思啊,他说的太深奥了,我怕小佳听不懂。”   “真是的。”路小佳同孙小红差不多,也是受不了了,“明人不说暗话,这次跟魔教过不去的,还是上官金虹,你莫以为他武功废了就奈何不了你们了。”   李寻欢想了想,点头道:“有些人最可怕的,永远不是武功。”   路小佳惊讶地看了一眼李寻欢,道:“难怪他视你为平生第一对手。”   接着又道:“他早就已经料到你们多半会追查到这里。我和荆无命,说到底,也不过是他上官金虹手中的一颗棋子。如今他武功已废,但是我师父对他言听计从,我也奈何不了。”   叶开道:“哦?”   路小佳一咬牙,道:“总之下次见面,不会再是如今这番光景。叶开,我提醒你,莫再视我为兄弟了,要吃亏的。”   李寻欢神色微微一变,不知为何,忽然想起了龙啸云。   叶开却是一脸淡然,他嘴角甚至仍挂着平日的笑容,仿佛不经意地说:“是么?我早就同你说过,你是我的朋友。”   路小佳愣住。   那是他们第一天认识时,两匹马并排,一起骑过草原时说的话。   路小佳的脸上露出一丝痛苦之色,然而他很快转身,几个起落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叶开目送他离开。   然后他轻声问:“师父,当年你与龙啸云为敌时,心里是不是很痛苦?”   李寻欢反手握住了叶开的手。   他回答:“痛苦吗?或许是的。只是我从来没有真的与他为敌过。”   从来没有。   因为他是他的朋友,他视他为兄弟。 作者有话要说:  修下错别字。   ☆、泼酒   屋子很干净,摆设虽然不多,但是每一件都是需要的。上官金虹坐在长长的木桌前,木桌是定制的,与轮椅的高度相配合。   桌子上叠了厚厚一层账本,好几本翻开了,摊在一旁。   荆无命走进屋子,便看见上官金虹正在全神贯注的翻阅着账本。他的手动的很快,让人感觉他仿佛正在赶时间,但是神情又是奇异的专注,好像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他始终没有抬头看一眼荆无命。   但是他开口了:“人来了?”   荆无命道:“来了,李寻欢来了,叶开也来了。”他很少说这么长的话,除非上官金虹想要听。   上官金虹要听的正是这么一句。   “他们怎么样?”手指又翻过了一页账本,这个男人好像从来都不愿意浪费一点时间。   荆无命道:“叶开的武功很高,我感觉不到他身上的杀气。”   据路小佳所言,叶开的确是身怀武功的,而且武功有多深,他也掂量不清楚。而荆无命对杀气十分敏感,竟然感觉不到叶开身上的杀气,也就意味着,这个少年的武功已经进入了收放自如、融会贯通的地步。   上官金虹的手停下了。   他的眼睛从账本上移开,冷冷地看着荆无命,吩咐:“派个人去试一试他的身手。”   荆无命看着他的眼睛,这双眼睛看着他的时候,永远都像是有冰刃在往他的心脏里面刺,一下一下,几乎要被这种痛苦折磨到麻木。   “武功多高的?”   想要杀掉叶开,就算荆无命自己去,也没有多少把握。可以说,去了就是送死,问题是,要派有多少价值的人去送死?如果武功差一点的,或许根本没有机会逼得叶开出手。   上官金虹冷冷道:“路小佳。”   饶是荆无命,内心也不免惊讶。   路小佳可以说的上是他们手中最大的一张牌,这个孩子,十年来,是由上官金虹亲自指点长大的。   但是他只一瞬也很快明白了过来,上官金虹要路小佳去,当然不会是要路小佳去送死,反而,只有路小佳去,他们的损失才是最轻的。   因为叶开不会杀路小佳。   他们是朋友。   只是这样做,未免还是残忍了一些。   荆无命脸上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是上官金虹很快就明白了,沉声道:“你不愿意?”   荆无命道:“不敢。”   上官金虹冷笑:“你有什么不敢的?我这辈子,还没见过比你胆子更大的人。”   荆无命沉默。   上官金虹道:“如今我们要跟魔教作对,总有一天,路小佳是要对上叶开的。一切都要尽早做决定,这一刻犹豫了,来日生死之战,如何犹豫?”   荆无命低声道:“我知道了。”   上官金虹道:“告诉路小佳,去取叶开的命,记得强调,是要他的命。”   说完,他重新低下头,又埋入了无止无尽的账目之中。他虽然坐在一张轮椅上,可是他眉宇见那份睥睨天下的气魄,依然没有消失,他仿佛是王座上的主人。   荆无命深深地看了他一眼,退出了屋子。   ***   隔了半个荒芜的院子,路小佳正坐在树上,两条腿晃啊晃的,时不时往自己嘴里送一颗花生。   荆无命站在树下看了一会儿,道:“下来。”   他平时面对谁都是冷冷冰冰的,眼下对着路小佳,却是显出一点难得的温和来。见少年神色寡淡地立在自己面前,懒洋洋好像直不起身子的样子,荆无命问:“有事?”   路小佳道:“有事,当然有事!现在江湖上到处都是金钱帮的事,我作为一个金钱帮的人,怎么会没有事?”   荆无命道:“你不愿意?”   路小佳冷笑了一下,“难道你就愿意?”   荆无命沉默。   “师父,这些年来,我就没有搞懂过,你究竟是哪里对不起他了?为什么要一再放任他的所作所为?”路小佳道,“称霸江湖,权掌天下,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一个执念!你有没有想过,就算有一天他当真得到了一切他想要的,那么他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上官金虹的确就是为了自己的权势梦而活。   否则在他失去武功,沦为一个废人之后,他或许就会选择死。   荆无命死寂的眼眸中流露出了一丝痛苦,他道:“我要他好好的。”   路小佳气道:“他好好的?这么多年来?他有哪一天是好好的?我们又有哪一天是好的?”   荆无命道:“你不懂。”   路小佳道:“我自然不懂,我真情愿我这辈子都不懂你们这群疯子的想法。叶开有时也像你,执念,全都是执念。”   他说着,一脚踢飞了一株不知哪里长出来的红色小花。   这个荒芜的地方,根本就容不得花的存在。   事实上,早三四年前起,上官金虹就看不得任何鲜活妍丽的生命的存在。如果说还有一种鲜艳的颜色可以被他接受,那就是金钱帮的金黄色,象征着他的江湖权势梦。   荆无命道:“你与叶开,如何?”   路小佳闷闷道:“方才我跟他说,下次见面让他出手别犹豫,呵……他这家伙却跟我说,同我是朋友。”   路小佳抬头看天,星辰烂漫,“我从小到大被你们逼着……也只有碰上了他的时候,才算感受到了一点生命的自在……他总是跟我说,他是我的朋友。”   荆无命静静听着。   然而路小佳忽然道:“师父,你有没有朋友?”   荆无命摇头,用漠然的声音回答道:“没有。”   路小佳遗憾地长叹了一声,道:“你真应该有一个朋友,等你有了朋友就便会发现,爱情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说到底,能令人活得不枉此生的,还是朋友。”   在他看,爱情只能让人活得生不如死。   荆无命苦笑了一下。   他的笑声很苦。   他看着路小佳,忽然用手拍了拍路小佳的肩膀。十年照顾下来的孩子,走了一趟边城之后,身高已经跟他差不多了。   “有一个任务给你。”   路小佳还震惊在刚才荆无命的苦笑声中,疑惑地抬头。   “杀了叶开。”   荆无命平静道。   路小佳整个人迅速地冷了下去,不敢置信地看着荆无命。半晌,他才道:“他下的命令?”   荆无命道:“执行。”   路小佳两只手的拳头不知何时已经紧紧攥起,他克制着自己浑身的愤怒,他发现他从来没有过如此多的愤怒急于宣泄。   良久。   荆无命眼眸中一片死寂。   路小佳垂头,道:“好。”   ***   三天后,有人送上了一封信到李府,写着给叶开。   叶开倒是这些年来第一次收到信,当着李寻欢的面打开了,上面的字写的歪歪扭扭的,很稚气的样子,好像是个小孩子胡写一通:西大街老胡酒馆,来喝酒,一个人,见信速来。   叶开指着落款地方的一大粒黑点,一脸严肃地对李寻欢说:“这是一颗花生。”   李寻欢不由失笑,道:“喝酒这样的美食,可惜没有我的份。”   叶开道:“就算他让我请你来,我也一定不会带着你去的。师父,这些年来没有人管你,你未免也太放纵自己了。”   一谈到这个话题叶开就会变得有些严肃的大人样子。   李寻欢打发他道:“知道了,既然路小佳找你,你快点去吧……”   叶开笑了笑,点头。   他没走出两步,李寻欢忽然又想起了什么,叫住他:“上次他是不是说了,来日再遇上,要你多加小心他?”   叶开笑道:“你担心我?”   李寻欢看着他,叹道:“当然担心你,小心驶得万年船,谁都逃不掉这个道理。就算你武功天下第一,也不代表没人能拿你怎么样。”   叶开笑得开心:“我知道,眼前不就有一个人可以将我随意拿捏吗?”   李寻欢终于被他弄得没脾气,两人又说了几句,叶开才独自出门了。   他一出门,抬头,便看见远处有一只黑色的大鸟在空中徘徊着,绕着圈,拍着翅膀飞啊飞。   这种大鸟乃是魔教的教中神兽,平日用来传递消息,除了带信之外,还可以用于追踪和侦探。这种来回绕圈飞行,示意着跟踪的人已经来到了主人的附近。   叶开神色一凝,站在原地,想了片刻,才起身往老胡酒馆走去。   一路上,叶开走动的方向与黑色大鸟的飞行的方向竟然保持着一致。   大约离老胡酒馆还隔了半里的距离,叶开闪身进入一处暗巷,吹动了藏于袖中的一管小笛,笛声低沉,却隐隐可以散播到很远的地方。   等叶开从巷中出来之后,天空中已经没有了黑色大鸟的踪迹。   不需要了,反正他已经确认,究竟是谁在等着他了。   ***   老胡酒馆不是一家很有名的酒馆,就跟京城很多的酒馆一样,藏在了长长的深巷之中,等待着识酒的人来发掘。   早在边城的时候,路小佳就一脸垂涎地向叶开夸赞过老胡酒馆的杏花酒,说那真真算得上是飘香十里。若是配上一碟盐水花生,可算得上是无上的享受了。   果然,叶开一站在巷子口,就闻到了杏花的香气。   一进门,就看见一身灰衣的少年倒在桌上,大概是喝醉了。   他的面前是一个大大的海碗,旁边是一碟子花生,花生已经去了一半,可见路小佳已经再次等候了许久。   叶开在他面前坐在,随意道:“打一碗酒来。”   酒馆的伙计似乎也是个酒鬼,没精打采地应了一声,声音有点粗粝。   叶开推了路小佳一把,道:“醒醒。”   路小佳装死,不动。   叶开喃喃道:“既然如此,还叫我过来作甚?”说着,已经抓了一把花生,有模有样地学着路小佳,往自己嘴巴里丢了几颗。   这是酒馆的伙计慢吞吞地把酒送了上来。   叶开一脸懒散,又是一颗花生高高地抛起。   就在花生抛起的时候,酒馆伙计的手腕一转,一海碗的酒转眼已经泼了出去,直对叶开!   花生在空中仍在下坠。   只听得叶开轻笑了一声,整个人似乎早有准备,身形如鬼魅地一闪,泼过来的酒,竟然没有一滴落到了他的身上。   酒水尽数泼到了木凳上。   木凳发出嘶嘶的声音,竟是一瞬之间,变成了焦黑色!   有毒!   叶开却笑了,没有一丝停顿,手一出,那颗在空中的花生竟然不知何时已经出现在了他的手上!   直直地飞向了泼酒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错别字和格式。   更新在晚上。   ☆、通病   那伙计一招没有得手,竟是很快反应了过来,一改之前没精打采的样子,身形灵活,咬牙一退,想要躲过那颗花生。   然而他发现他躲不过!   他平生从来也没有见过如此快的暗器,虽说这暗器不过是一粒下酒用的寻常花生。   花生擦过肩膀,继续向前,最后竟是硬生生嵌入了土墙之中!   伙计发现自己的整条胳膊几乎已经要废了,然而这一招的威力竟然还没有完,他被花生之力带着整个人踉跄后退了几步,方才可以稳住身形。   这时叶开已经重新找了一张木凳坐下,瞥了眼那张完全焦化的木凳,可惜道:“化尸水,浪费了。”   他转而微笑着看向行刺的酒馆伙计,嘲道:“你毁容的时候,用的也是这个吗?”   酒馆伙计咬牙,用没有受伤的左手慢慢掀下了一张人皮面具。   女人。   一个面目全非的女人。   那张原本美丽出尘的脸,已经被交错纵横的刀疤给全然毁了。就连那双眼睛,也是狰狞可怖。   叶开面不改色,仍是微微笑着,语气也还是嘲讽的:“呵,原来是用刀划出来的。看来你不仅很懂的折磨别人,也很懂的折磨自己。”   一如上辈子,丁白云的脸被七十六刀划得支离破碎——她永远不会忘记自己跟白天羽相处的七十六天。   丁白云的声音嘶哑粗糙,咬牙道:“我当初根本不应该留下你这条命。”   “呵。”叶开轻笑,“你知不知道我最讨厌你哪一点?”   丁白云不回答。   叶开也不介意:“你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丁白云的脸色看上去更加狰狞。   “当初白天羽不过是垂涎你的美色,你却仗着江湖送你的虚名,以为自己能得到他的真心,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叶开嘴角仍是上扬的,轻松愉快,甚至有点温和的意味,“你也太蠢了,怎么十几年都没有学聪明?你活着,不过是因为你对我还有一点小小的价值,如今我取你的命有多轻易,十年前也是一样,可笑你从来不知道。”   丁白云气得全身发抖,厉声道:“你胡说……胡说……”   叶开皱眉:“真难听啊。”   他随手丢了一颗花生,没加多少力道,打到路小佳身上:“起来吧,别装了。”   路小佳果然不装睡了,起来拿过碗就喝酒:“刚才吓死我了,一海碗的化尸水啊,差点就泼到我身上了。”   叶开懒懒道:“虽然我们现在是对头,你也不用对我下这样的毒手吧?”他撇一眼丁白云,“就派她?这么轻的毒手,不像金钱帮的作风。”   路小佳道:“不是她。”   叶开挑眉,看着他。   路小佳道:“要来杀你的人,是我。”   叶开面无表情,沉默须臾,淡淡道:“你想同我动手?”   路小佳喝酒,他今天的确已经喝了不少酒,如果真的要动手,他连平时的水准都未必有。他坦然道:“我不想,你武功在我之上。”   说着,回头看了看那粒嵌在墙中的花生。   叶开哦了一声,问:“这个女人是怎么回事?”   路小佳长叹一声,可惜道:“我虽然不想杀你,但总算有人记挂着你的命,方才她要是得手就好了,回头我可以杀了她替你报仇。”   叶开不以为意,一笑置之。   丁白云已经快疯了,被花生划过的地方有血涌出来,染红了大半个肩膀。她凄厉道:“今日你不杀我,来日必要你死在我手中!”   叶开冷冷地看着她,目光是轻蔑的,然而绝没有一丝的自负。   “不杀你?”他问。   话一出,又一粒花生已经飞出。   直中膝盖!   丁白云还没有反应过来,人已经不由自主地跪下,疼得一身冷汗。   叶开手中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一把小刀,三寸七分,轻薄如翼,却是锋利无匹。小刀的银光映入他的眼底,陡然生出一分冷意。   “我不仅可以要你的命,还可以要整个丁家庄上下百余人的命。”叶开微笑,“当初你不就是这样对我白家的吗?”   丁白云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我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你也不必太把自己当回事。此地距离丁家庄不过三日路程,我保证你回到丁家庄那天,堂堂武林世家上下鸡犬不留,你看如何?至于你的命,也不会让你一家人等太久。”   他淡淡地说,没有人会怀疑他真的能做到。   丁白云感觉到了害怕,这一刻,害怕的确充满了她的内心。   就在此时,忽然有叮铃叮铃的声音响起,一个俏丽的少女从酒馆的厨房里冲了出来,挡在了丁白云的面前。   丁灵琳经泪流满面,她泣不成声,一边摇头一边道:“你不能这样——”   叶开平静地看着她:“为何?”   丁灵琳哭成了泪人儿:“叶开,你不是这样的人!你救过我的,你还记得吗?你不是这样的,不是的!”   叶开笑了起来,凉薄而冷漠:“你错了。”   女人永远的通病就是,她以为她了解男人。   路小佳将碗中的酒尽数喝了下去,看着丁灵琳,半晌苦笑,道:“是错了。”   叶开站了起来,问:“今日你找我来,就是为了这个?怎么,一日不看到我杀了丁白云,你就一日不能放心丁家?”   “凡事一码归一码,兄弟一场,就抵过了吧。若下次遇上了,你大可不必对我心软。”路小佳笑了笑,“反正你从没有对不起我。”   叶开道:“我从来不会对不起朋友。”   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路小佳,又道:“我回去了。”   路小佳点头。   丁灵琳扶着丁白云,两人都不约而同的松下了一口气,尤其是丁白云,她明白刚才路小佳是在替她求情。路小佳好歹是她的亲侄子,又是叶开的兄弟,叶开总是要卖他一分薄面的。   丁白云看着叶开转身,一颗心逐渐落地的同时,怨恨又一点点充满了她的眼睛。   今日你不杀我,来日必要你死在我手中……丁白云心中一字一句对自己道。   她永远都不知道现在的自己有多丑陋。   忽地。   破风声起。   第三粒花生从叶开的指尖飞出!丁白云没有看见叶开是如何出手的,因为她的双眼已经被仇恨蒙蔽!   花生擦过喉咙,或许不需要一眨眼的时间。   临死前,叶开的声音在她脑海里响起:“呵,你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不杀你?   你错了。 作者有话要说:     ☆、杀人   叶开从老胡酒馆出来,时间才过去了不到一刻钟。他没有顺着原路回李府,而是慢悠悠地走过了两条长街,七拐八拐,进了一家绸缎铺子。   一进门,便见铺子里没有客人,柜台后的掌柜看了他一眼,又很快低头算账。   叶开道:“可有雪缎?”   掌柜的打着算盘,问:“哪里产的雪缎?”   叶开笑了笑:“天山的雪做的雪缎,可有?”   掌柜的停了下来,“天山的雪怎么能做缎子?”   叶开道:“那么天山的云呢?可否?”   掌柜的连忙从柜台里面走了出来,他的神态里带上了一丝尊敬,走到叶开前面,引路,道:“贵店恰有云缎,公子请里面走。”   铺子里面还有一个库房和过道,沿着过道出去,便是一间小小的四合院。   一只黑色大鸟正在院中的石桌上啄着肉吃,时不时振两下翅膀。   几个黑衣人从四合院中无声走了出来,同掌柜的一样,不知何时已经恭敬地站在了叶开的身后。   此处是魔教的一个驻扎点。   “丁白云已经死了。”叶开道。   掌柜的道:“那教主接下来的计划是?”   “你们原先是盯着丁白云的,对丁灵琳应该也不陌生。接下来,就护送丁灵琳回丁家吧。”   “护送?”   “对,保证她平安到丁家庄。至于怎么让她回去,是你们的事。”   “属下遵命。”掌柜的犹豫了一会儿,又道:“黑鸟接下来可有任务?”   院中的黑色大鸟原本是用来跟随丁白云的,叶开能猜出丁白云人在酒馆,正是因为认出了黑鸟传递的讯号。   叶开道:“派它跟着路小佳。”   “是。”   “这些年上官金虹手头的产业,可已经查清楚了?”   “回禀教主,这次英雄战以来,金钱帮的势力不断扩张,有些从前没注意到的地方,一下子动作大了起来,的确让我们查出了不少。分部给出的预计,约莫有九成已经在我们眼皮子底下。”   叶开点了点头。   “最近还有事吗?”   掌柜的道:“您安排的去海外仙岛打探一事有结果了。”   叶开挑眉:“嗯?”   掌柜的道:“王前辈……似乎不愿意出岛。”   叶开哦了一声,不以为意,“随他去吧。”   掌柜的艰难地补充了一句:“他还说……叫您回去看看他。”   叶开笑了起来,眉目间的冷淡一瞬消失,眼中闪耀起真正的笑意。王怜花的原话绝不会是如此,大抵是“臭小子,长大了怎么不自己滚回来见见师父”,不过,和李寻欢一起去海外仙岛转一圈,或许的确也不错?   ***   叶开回到李府,已是黄昏时候。   李寻欢躺在屋顶上,双手枕在脑后,原本应当是目光追逐着天边的日落云彩,一派悠闲肆意的样子。偏偏身边跟着一个小男孩,缠在自家叔叔旁边,嘻嘻闹闹地正在问东问西。   小男孩自然是李作乐与念容公主的儿子,模样无需多说,从小就被金枝玉叶的母亲宠着,李作乐也拿他没办法,简直比皇子还金贵。不过小家伙对李寻欢倒是一见钟情,有事没事就爱缠着英俊的叔叔,要叔叔抱着,颇有当年叶开的几分神韵,弄得叶开很有危机感。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出门一趟,竟是给李寻欢和小家伙提供了机会,当下悔恨不已。   叶开几步掠上了屋顶,便听见李寻欢道:“雕刻可以使手稳定,你如今已经八岁,是可以学一学了。”   男孩兴奋道:“叔叔教我可好?”   李寻欢正要笑着答应,便听见叶开委委屈屈地唤,“师父。”   李寻欢疑惑地看着他:“回来了,怎么了?”   叶开见男孩都要爬道李寻欢身上去了,连忙自己抱了过来,他灵机一动,对小家伙道:“过不了多久,叔叔就要和哥哥出海去了,就不能教你了。”   说着,又向李寻欢解释:“王怜花给我传了口信,让我去看他……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咱们等这边事情结束了,去海外看看吧,万一他没人送终就不好了。”   “休得胡说!”李寻欢不满叶开的最后一句,又见对方很快露出认错的表情,叹了一口气,他自然看出叶开是吃醋了,道:“开儿,何必如此患得患失?”   怀中的小家伙也用乌黑的眼睛瞪了叶开一眼,表示不满。   叶开垂下脑袋,顺手蹂躏了一下小家伙的脑袋,他闷闷道:“我怕。”   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不管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他都怕。   只是现在,更怕了而已。   拥有的越多,就越害怕自己有的不过是一场幻梦。   这是正好到了用晚膳的时间,下人还是叫李寻欢少爷,叫男孩做小主子。叶开不顾小主子的反抗,抱着小家伙下了屋顶。   用了晚膳之后,又是叶开和李寻欢单独相处的时候。   叶开原本想同李寻欢好好谈谈,没想到李寻欢先道:“来一局?”   叶开看着棋具,觉得脑袋有点疼,还是道:“好。”   李寻欢执黑子先行,问:“今日喝酒了?”   路小佳约了叶开喝酒,可是叶开回来,身上没有什么酒味,故而李寻欢这个老酒鬼有此一问。   叶开老老实实道:“没喝。”   “为何?”   “因为酒馆送上的不是酒,是化尸水。”   李寻欢早在叶开出门前就有了提醒,对此也不太吃惊。   “路小佳要杀你?”   叶开点了点头,又道:“他想杀我,但是没有动手,动手的是丁白云。”   这个答案倒是略微出乎李寻欢的意料,他皱眉道:“我若是没记错,丁白云是路小佳的姑姑。”   叶开道:“的确如此,他今日有当面为丁白云求情,大概是想做一个了断。当然,或许让丁白云杀了我,对他而言是最好。”   这样一来,他再也不用为夹在中间而难为。   一方面丁家要他与叶开为敌,另一方面,金钱帮也要让他做叶开的敌人。   叶开死了,他大可杀了丁白云,最后再杀了自己。   虽然疯狂,但起码不用自己手刃兄弟。毕竟从头到尾,那些恩恩怨怨都是与他本人无关,大人们的仇恨结下的矛盾,偏偏要一一加诸在他身上。   命运对路小佳,从来不宽容。   李寻欢指着棋子,片刻后方才落下,抬眸问:“路小佳求情,你没动手?”   相比之下,叶开落子速度很快。   他坦然承认:“不,我亲手杀了她。”   既然两人说好了从此互不欺瞒,叶开自然不敢反悔,只是心下仍是有点忐忑。   李寻欢看着棋盘,叹了一口气,忽然道:“你知不知道我一共杀过多少人?”   李寻欢重生之后,再也没有杀过人,叶开知道他问的是过去。   “你一生从未错杀过一个人。”叶开看着李寻欢,平静道,“小李飞刀,例无虚发,一共出手七十七次,其中有二十八人没有死,我若是没算错,应当是四十九人。”   李寻欢道:“那你呢?”   “或许还更少一点。”叶开道,“我这辈子错杀的人,或许有,但即使是错的,也是不得不杀。杀人是一件痛苦的事,哪怕是对个坏人来说。”   黑子落在棋盘上,发出轻微的一声。   李寻欢笑了笑:“问心无愧便是了。”   好一句问心无愧。   他自问,也受得起李寻欢这样一个人的真心。   所以何必要怕?   在这份感情上,他的付出绝不亚于任何人。   叶开呆了呆,回过神笑了起来,好不容易又想起自己还在下棋,最后看着棋局,半晌,投子认输:“师父,你都做活了一条龙了,简直欺人太甚!”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的作者有话要说很长,看过前两行后面可忽略。   “雕刻可以使手稳定”,此话出自原著,个人觉得应当算表哥名言之一。嘿嘿~   李寻欢杀人数据出自原著,加上了个上官金虹先生得出。   以下是广告:   开了个新文,是现代耽美(纯爱),网球竞技+娱乐圈(?),各种求:   由于今天作者有话要说有点长,最近评论又少,点击也少T T (虐心啊)广告效果可能不佳,我明天还要再打一次广告。   所以今天看过的就请忽略吧。   如果亲爱的你看到这边已经不耐烦了,求理解,么么哒!这就是小透明的辛酸呀……   ☆、照顾   月明星稀。   火光漫天。   路小佳静静站立在上官金虹身后,双手扶着轮椅。   “失败了?”   “我没出手。”   “你不给我个解释?”   “你们不过是想试一下叶开的身手罢了,难道还真的要我傻乎乎上去送死?他的武功已经试出了几分,轻功登峰造极,发暗器的手法,应当是传说中的小李飞刀。”   “内力?”   “不知道,没有测出深浅。”   上官金虹微微皱眉,半晌道:“既然他是魔教之主,修炼的应当是移玉大法,恐怕内力深不可测。”   路小佳挑眉道:“觉得怕了吧?跟魔教低头还来得及。”说的自己俨然就是一个魔教中人。   两人面前燃烧的正是那座大的离谱的荒芜宅子,火焰吞噬着一切,火光几乎要照亮半边天。   上官金虹看着面前的宅子,忽然道:“荆无命曾交代过,当初设计害我之人,就是叶开。”   路小佳笑了,道:“当初?十年前,他才不过五六岁,有什么能耐害你?”   上官金虹道:“当年我亦是没想到……但如果天底下有一个人,五六岁时就有了搅翻武林的心机和能耐,你觉得还会是谁?”   路小佳不说了,自然只会是叶开。   上官金虹又道:“化功散,百年来一直为魔教所独有。”   路小佳道:“说实话,虽说你从小让我吃了不少苦头,可是也多亏这化功散,省得你去折腾更多人。”   上官金虹冷笑,道:“你恨我?”   路小佳奇道:“怎么?难道你是第一天知道?这天底下,除了荆无命之外,还有谁会敬你爱你?”   上官金虹笑了。火光闪耀在他的眸底,让人看不出他是高兴还是愤怒。   “这天底下只有他爱我敬我,于是我就要忘记他对我做的一切,放弃我追求了半生的东西,转而跟他安安分分过日子么?”   路小佳:“你——”   “我怎么了?”上官金虹平静地问,“自始至终,都不过是他强加感情于我,却摆了一副可怜的样子。他看上去够可怜,我就应该心软吗?”   “你强词夺理!”   路小佳忽然发现,这个上官金虹的一套逻辑,竟然跟当初李寻欢对叶开一般无二,他的种种说辞,竟然都已经派不上用场了。   “我哪里强词夺理了?”上官金虹道,“我从来都清醒得很。”   路小佳咬牙,“你就是太清醒了!”   至此,两人都沉默了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有人自林中走了出来。荆无命身带风霜之气,显然是赶了很长的路。他从路小佳手上接过扶轮椅的任务,面无表情道:“一切都已经安排下去了。”   上官金虹冷冷地问:“东西到手了?”   荆无命半晌道:“是。”   路小佳觉得哪里有点不对,皱眉问:“什么东西?”   结果两人都没有理他,上官金虹一个手令,荆无命推着轮椅,径自走了。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仿佛轮椅都带上了一种特殊的节奏。   这是谁也替代不了的默契。   路小佳看着两人的背影,暗咒一声,快步跟了上去。   ***   三日后。   江湖风云突变。   先是三大世家之一的丁家庄宣布退出江湖,不再参与武林之事;跟着藏剑山庄宣布与金钱帮结盟;当天晚上,赤魔手伊夜哭千一夜之间单挑了魔教一个分坛……   一时间,山雨欲来风满楼,谈笑风生楼来往的人数是平时的两三倍,人们纷纷或交流、或打探着各自的情报。   孙小红这两天却不说书了。   她苦着一张脸,闷闷地李寻欢抱怨:“我根本不认识什么藏剑山庄的游龙生……他爹藏龙老人是我爷爷的至交,那他岂不是跟我爹一个辈分?我才不要嫁给他!何况,如今藏剑山庄跟金钱帮是一伙的呀!”   李寻欢倒是对游龙生印象颇深,当年在兴云庄初见,大致记得也是个风度翩翩的少年郎,此人的根骨、剑法俱是不错,可惜一生被女人所误。先是遇上了貌若仙子实为恶魔的林仙儿,后来又惨死在了大欢喜菩萨手下。   算起来,藏剑山庄也是武林名门,与孙家门当户对,结为亲家倒也在情理之中。   叶开在一旁插嘴道:“你不用顾虑这么多,倒时候你要是舍不得你郎君,我们魔教放过藏剑山庄便是了。你早早嫁了,还能保他们一家的命,多好。”   孙小红怒道:“你这个魔头!”   叶开无辜地耸了耸肩。   李寻欢笑道:“游公子为人的确不错,你家里的意思是?”   孙小红翻了个白眼,一副你知道什么的样子,道:“让我回去一趟,我分明两个月前才回去过的。”   孙家在山西太原,离京城算不上远,但也绝对不近。   叶开和李寻欢对视一眼,问:“你打算回去?”   孙小红道:“家里一众都是长辈,我能说什么?大不了不答应就是了,反正咱们江湖世家,不讲究那些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叶开点了点头,又道:“路上我派十个影卫保护你。”   孙小红瞪大眼睛,怀疑自己听错了:“你派人……保护我?做什么?”   叶开叹了一口气,道:“如今金钱帮要跟魔教过不去,如果你是上官金虹,依你所了解的……你觉得我的软肋是什么?”   孙小红毫不犹豫道:“李寻欢。”   叶开哀怨地看了李寻欢一眼,又问:“那么……你觉得李寻欢的软肋又是什么呢?”   孙小红想了想。   她明白了。   “傅红雪……”然后指指自己,“我。”   叶开又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分析道:“虽然不止你们两人,但是很显然,你是其中最容易拿捏的一个,你武功不强,心思单纯,身份又来得特殊——恰好谈笑风生楼也是金钱帮的敌人……你说,上官金虹不找你的麻烦,找谁?”   孙小红脑子终于转了过来,又问:“那你们之前怎么不派人护着我?”   叶开无奈道:“你每天都呆在谈笑风生楼,便是最好的保护了。不过,某人还是放心不下,所以我们不是几乎天天都来这里看你吗?你还真以为自己说书那些陈麻烂谷子的事,我也有兴趣听吗?”   孙小红吐了吐舌头,冲李寻欢眨眨眼睛。   李寻欢显然又觉得叶开说太多了,但也没责怪他,道:“如今藏剑山庄与金钱帮结盟,你这一趟或许不会那么简单。我们会暗中同你一起上路,但是为了你的安全,或许需要半路分开,不过有十个影卫跟着你,我也就放心了。”   叶开出声道:“你也太小心她了吧?”   李寻欢看着孙小红,碧绿色的眼睛里满是温柔与坚定:“当年我答应你爷爷好好照顾你,便要护你一生平安喜乐。”   叶开不说话了。   孙小红也看着李寻欢,忽然笑了,眼睛却无声红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啊,我昨晚有点事情忙不过来,没更新= =   这是第一更,补昨天的,不出意外,晚上还有一更。   ☆、相公   两天后。   三月春风拂面,万物生长。   一辆马车在官道上疾驰,一个红衣少女坐在车辕上驾车。   这条大道走完,路分两边,一条直穿树林,一条通往小镇。时值清晨,少女自然选择了通往树林的道路,走了一半之后,林中有一群黄衣人忽然现身。   少女笑嘻嘻地,手指灵活,把弄着一条马鞭,仿佛早有预料:“你们倒是挺有耐心的。”   为首的黄衫人道:“孙姑娘,我家主人有请。”   孙小红眨眨眼睛:“怎么不见你们主人亲自前来迎接,这算哪门子待客之道?”   黄衫人道:“主人扫席以待,还请姑娘同我们一起前去。”   孙小红弯起嘴角,眼中自是一片笑意盈盈,出人意料道:“好呀,请这位大哥带路吧。”   黄衫人道:“还请姑娘下车。”   孙小红一口拒绝:“我车里装了一个大活人,还有全身的家当,下车了,以后可怎么办?”   黄衫人皱眉,手一动,身后的手下们上前两步,正准备强行将人带走。没想到车厢门却是自己开了,一个丰神俊朗的公子正坐在里面,他气质极佳,芝兰玉树,说话的声音也如玉石相击一般,说不出的动听:“怎么了?”   孙小红道:“没事,有人要请我们做客。”   俊朗公子道:“哦?不妨一去。”   孙小红立刻对着黄衫人道:“听见了吗?咱们都同意了,难道你们的主子连多招待一位客人都不行?”   黄衫人想了想,那公子仪表气度俱是不凡,想必来历绝不简单,于是暗自一咬牙,道:“好的,还请随我来。”   一行人穿过林子,只见有一座新建的小木屋兀然独立,应当是金钱帮建起的落脚点。   果然,黄衫人站在门口,道:“主人让您在里面等待片刻,他马上就来。”   门已经推开,里面摆设简单,并没有什么多余的物品,不过是桌椅板凳齐全,还有茶壶水杯在。   孙小红皱了皱眉,道:“这种地方用来待客?亏你们还好意思自称金钱帮?”   说着,人已经贴上了那位俊朗的公子,道:“就算我受得了,我相公也受不了,千金之子哪能待在这种地方?”说着,看着俊朗公子,娇声道,“你说是不是?”   那公子宠溺一笑,目光温柔,道:“你说是便是了,都听你的。”   一群黄衫人无语。   这时,林中有破风声来,来人身形飘逸,身上还带着一种特殊的味道。   花生的味道。   路小佳也是笑嘻嘻地,挑眉道:“咦?这不是孙姑娘吗?好久不见,越长越漂亮了呀。”   孙小红不知何时脸色已经微微沉下,不过她掩饰地很好,嗔怒道:“我认识你?”   路小佳身形一变,已经到了孙小红的面前,状似大咧咧的,却是出手如电,在孙小红细腻的皮肤上摸了一把。   “好生水灵。”路小佳赞了一句,又看见她身边的男子,“还不知道,这位是?”   孙小红先是怒气冲冲地瞪他一眼,随后得意地一抬下巴,道:“我相公,姓梅,人称梅三弄,乃是京城六扇门的神秘人物。”   路小佳脸上的表情微微一愣。   “我在这边等姑娘,是因为已经有两天没见过我那位无情无义的大哥和他的师父了……不知道姑娘有没有他们的消息?”   孙小红翻了个白眼:“我哪里知道,我找到了相公,要急着回家给一帮长辈交代,去他的藏剑山庄,哪里比得上我相公的一丝半点?”   路小佳强自忍耐住笑意,又打量了一会儿梅三弄,一表人才,认真看了半刻,确定他瞳仁乌黑,不由露出赞许之色。   半晌后,他忽然道:“姑娘,我觉得你的左眼和右眼大小有点不一样……”   孙小红瞪大眼睛:“啊?”   她张开嘴巴的一瞬,原本就离她极近的路小佳出手如电,几乎是用比他平素丢花生快十几倍的手法,将一粒药丸送进了孙小红的嘴巴。   紧接着他捏住孙小红的下巴,看着孙小红咽下药。   一旁的梅三弄亦是大惊,连忙查看孙小红的状况,显然是怒极了,眼看马上就要动手。   “在下并没有想要取孙姑娘的性命!不过是想请孙姑娘来我金钱帮做做客人罢了!还请阁下息怒!”梅三弄哪里能够息怒,路小佳又马上改口道:“孙姑娘的命现在倒的确在我们手里,在下不想对先生无礼,请您自己也琢磨琢磨情况。”   梅三弄强压愤怒:“你想要怎么样?”   路小佳一指木屋,道:“请两位暂且于此地住下来即可,我们会派人把守于此。孙姑娘的毒乃是五毒童子所配,天下无人可解,我们每日会让人送三次暂且压制毒性的解药过来,凭阁下的功夫,想逃恐怕不难,但是没有解药,孙姑娘绝对熬不过十二个时辰,望阁下心中清楚。”   梅三弄皱眉,眼中满是对孙小红的关心。   然而孙小红胆色也不小,这种事情还知道谈条件:“床要重新铺过,换上蜀锦,瓷器要正宗的龙泉窑,帮我们把车里的行李都搬下来……想要拿我们威胁叶开,起码得对我们好一点吧。”   路小佳之前对孙小红不熟,今日的确是第一次正面招呼,不由啧啧称奇,不亏是小李探花带出来的孩子。   至于行李,不用他们说,金钱帮的人也会主动检查。只是孙小红这样一说,显得自己无比清白,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检查的人也就草草看了一遍,帮忙把东西搬进去了。   一刻钟后。   四个黄衫人轮岗守在木屋外。   木屋内,孙小红和梅三弄面对面坐着,孙小红对自己的生死似乎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只是苦恼:“晚上外面守着人……那我们那个不就会被听到?唉……奴家好怕……又想要,怎么办?”   梅三弄终于忍不下去了。   他轻笑,“开儿,你莫要玩过头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歹更上了。   下面是广告一则,不喜欢请忽略哟~   我的新文,日更,现代耽美(纯爱),网球竞技+娱乐圈(?),各种求:      ☆、注视   叶开道:“我一想到可以成为师父的妻子,心下就得意了起来,难免一时忘了形。不过你这样严肃也好,毕竟我现在顶的是孙姑娘的脸。”   少年时时不忘吃醋,让李寻欢不由苦笑。   “方才路小佳有没有认出你来?”   “我也吃不准。他甫一出现,身上就带了股奇怪的花生味,大概是一早就防着是我,怕我利用气味布下环境。接着那小子又摸了我一把,是打算试试我脸上有没有人皮面具,最后又打量你的眼睛,恐怕他也不信世上有什么梅三弄。”   叶开顶着孙小红的脸,自然是经过了易容,不过却没有戴上人皮面具。最高明的易容术绝不是一张人皮面具就能搞定的,叶开师承王怜花,学了这么多年的《怜花宝鉴》,天下又有谁比他更精通易容一道的呢?   路小佳摸的是叶开的脸颊,恰好却是叶开整张脸上涂抹东西最少的地方,他原本皮肤就好,与少女几乎无差,手感自然是水灵。再说李寻欢的眸色,不过是学一个魔教的秘术,也就能与叶开一样换一双乌黑瞳仁了。   李寻欢叹道:“他多半心中不信。”   叶开笑道:“的确有这种可能……不过,据我对他的了解,他也就是在心里想想,不会告诉上官金虹。”   李寻欢想了想,猜测道:“因为他心中对你有愧?”   叶开眉眼弯弯,笑道:“果真是什么都瞒不过相公!上官金虹派路小佳来杀我,显然是下了一步臭棋。我料想他的目的不过就是试探我的武功,却逼的路小佳要手刃结拜兄弟。而我呢?就趁此机会再三表明自己不会对兄弟下手……这样两厢对比,路小佳心中向着谁,自然一清二楚。”   李寻欢垂眸,轻声道:“想不到你连自己的兄弟也是这般算计。”   叶开一听,心突地一跳,急急忙忙要解释。   “我也是后知后觉才发现的,一切都是顺水推舟,哪来的算计一说!况且路小佳是我的兄弟,两世都是如此,我拿他当弟弟一般,与红雪无异,师父,我可没有虚情假意!”   李寻欢好像没听到,淡淡道:“你的毒怎么办?”   叶开道:“好像没什么感觉……我是魔教的,自幼体质就……”他生来就抗拒百毒,两世都是如此,“要是当时路小佳给你也喂了毒药,我手中有梅二先生的踪迹,你知道我的,就算推翻计划,也是要先保证你的安全……”   他们之间哪还需要说这些?   李寻欢见叶开如此表明真心,一副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他看的样子,忍不住笑道:“我明白了。”   叶开发觉李寻欢眼中笑意盈盈,才明白是自己反应过度了。他心中气恼,但也不敢给李寻欢脸色看,索性便真的做女儿家的模样,往李寻欢怀里靠,双手却又不老实地摸来摸去,一碰到,满心满眼又觉得李寻欢真好。   “相公,你就让我今晚从了你吧。”   李寻欢无奈:“你易个容也不容易,还是少些折腾吧。”   叶开哀叹一声:“那要等到何时才能圆房啊……”   李寻欢眼中在笑,却是正色道:“你年纪轻轻,怎么脑袋里都是这种事情……再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你既然欢喜我,难道连几天都等不了吗?”   叶开心想,当然等不了,只有吃下去了,才能确定你是我的。   这种话自然不能说出来,况且眼下的确时机不对,他只能强忍着,讨些口头上的便宜对付。   两人又讨论了一会儿金钱帮的下一步动作会是如何,最后得出拖延时间这一结论。李寻欢指挥着叶开好好打扫了一遍木屋,两人今夜开始,便住了下来。   ***   李寻欢和叶开在林中过上了几近隐居的神仙日子,江湖上却是风起云涌,十分不太平。   江南以南,藏剑山庄。   游龙生站在窗前,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上了重大的难题。藏剑山庄,百年辉煌,他不能眼睁睁看着一切毁在自己手里。   这时忽然有一道鬼魅地身影从他的窗前掠过。   游龙生暗暗心惊,须臾后,心想莫不是自己看错了,一转身,却看见屋内无声无息已经站了一个黑衣人。   “游少庄主不必心惊,在下魔教中人,我教教主派我过来,与少庄主做一笔买卖。”   游龙生心中冒出与虎谋皮四个字,但是转念又想到金钱帮,遂一咬牙,道:“什么买卖?”   黑衣人道:“我教愿为藏剑山庄夺回失去的七柄上古神剑,作为交换,还请藏剑山庄与诸位白道武林,在围攻我教时,选择反水。”   游龙生一惊:“你们怎么知道?”   围攻魔教分坛,原本是至高机密。   黑衣人道:“我魔教想知道的事情不多,不知道的事情也不多。教主此举,只是为了诸位白道君子考虑,望君知悉。”   “我凭什么相信你们?”   “藏剑归还之日,方是交易开始之时,少庄主大可拭目以待。”   话毕。   黑衣人再次施展鬼魅一样的身法,来无影去无踪,消失在了房中。   游龙生愣了片刻,方才回想刚才与黑衣人的交易内容,心中思量许久,片刻后,喃喃道:“但愿我游家百年藏剑,真有归还之日……”   太原,孙家。   孙小红扮成了一个老妪,花了四天时间方才到了家附近,不敢直接回去,又费了一番功夫,于一家客栈约见了孙二叔。   孙二叔也不奇怪孙小红的举动,一见面,便是长叹一声,道:“我们还担心叫你回来太过鲁莽了,最近江湖太动荡,你又在谈笑风生楼,怕你出事。”   孙家信任李寻欢,没有仔细查过李寻欢与叶开以及魔教的关系,否则,是说什么都不会叫孙小红回来的。   孙小红道:“动荡?二叔,出了什么事?”   孙二叔道:“这样大的动静,还不是那个金钱帮?兵器谱上有名的人,边城一战去了不少,而如今金钱帮在这剩下的为数不多的人中,硬生生拉拢的十七位高手,几乎是一夜之间,藏剑山庄,宣凤山三十三寨,威武镖局,不是受其控制,就是被其掌握了。”   孙小红咋舌道:“金钱帮哪来的这么大势力?”   孙二叔摇头叹息:“钱!役鬼通神的钱!只要有钱,自然就会有高手,自然就会有势力。”   孙小红道:“原来我们还是太小看他们了。”   孙二叔道:“利益结成的关系永远是最牢固的关系,上官金虹正是因为清楚这个道理,才能东山再起。”   这一切自然不是孙小红想要看到的,她皱眉,问:“难道就由得他们在江湖上闹腾?有什么可以破解这种利益关系的吗?”   孙二叔沉默。   或许他已经想起了天机老人。   须臾后,他道:“正义,唯有正义不可战胜。”   京城,最大最繁华的声色场所。   闹中取静。   上官金虹在看账本,他的速度好像放慢了很多,但依然是全神贯注在看。一旁,荆无命像一个影子一般,守候着。   一个黄衫人冲了进来,道:“启禀帮主,没有找到叶开和李寻欢的下落。”   上官金虹皱眉,这是他发怒的前兆之一。   这个时候,路小佳慢吞吞地走了进来。   “孙小红已经在我们手中。”少年嘲讽道,“如今骑虎难下,你预备怎么办啊?上官帮主?”   剑拔弩张。   如今路小佳已是懒得敷衍上官金虹,而上官金虹也清楚,自己绝不能再信任这个自己一手教大的少年。   要快。   否则一切都会脱离掌控。   当断则断。   上官金虹冷笑:“照计划行事。”   路小佳笑得更冷,又去看荆无命,而他的目光仍是在上官金虹身上,淡淡的,根本说不上缠绵,却是路小佳看来,人世间最悲伤的注视。 作者有话要说:  叶开因魔教体质抗毒是原著有写的,应当是出自《九月鹰飞》。   刚才更新发到另外一篇文上了= = 被自己蠢哭……   ☆、无双   丁家庄。   这里是丁灵琳的家,就在两天前,这个曾经显赫一方的武林世家宣布了退出江湖。   走到了丁家的大门口,丁灵琳才发现自己的确已经太久没有回来了。   她打着寻找姑姑的幌子离开,最后带了姑姑的骨灰回来。   丁灵琳苦笑,一旦想起叶开,整颗心就好像被一只手狠狠攥住,眼泪不受控制地就要落下。   她始终不敢相信,叶开是那样的无情。   然而她不能不信。   曾经终年常开不闭的丁家大门如今已经关上了,没有小厮守着。丁灵琳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抬手叩响了大门。   许久。   有人应了一声:“谁啊?就来了!”   丁灵琳垂头,含泪苦笑。   在她身后不远处,几个影卫看着仆人打开大门,将丁灵琳迎了进去,方才相互一点头,无声无息地离开。   仆人在门口,往外面四处打量了一会儿,方才小心翼翼地合上门。   丁灵琳强忍着心中的酸涩,出口问:“我爹在吗?”   大门合上,仆人抬起头来,看着丁灵琳,冷笑道:“当然在,你们全家上下百余人,等你已经等了许久了。”   丁灵琳脸色瞬间苍白。   “你!你是谁?”   丁灵琳到底有了一些江湖阅历,说话时,整个人已经向外跑出。   然而这个仆人的功夫却比她高明了太多,丁灵琳整个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双手已经被他扣住。   丁灵琳一时间心如刀割,泪如雨下,她想起了那日在酒馆的叶开,说要她丁家百余人的命,原来都不是说说罢了!   他是真的动了杀机!   “你放开我!”   仆人眼神冰冷,一记手刀砍在丁灵琳颈后:“呵,钓饵总算到手了。”   ***   转眼又过了三日。   林间木屋。   四个黄衫人尽忠职守,见到路小佳,恭敬地禀明:“人在里面,很老实。”   “老实?”路小佳笑了笑,玩味了这两个字,走上去敲门。   屋内,叶开正在同李寻欢下棋,下得心烦意乱、痛苦不堪,听到敲门声,心下更是恼怒。反而是李寻欢淡淡笑了笑,温声道:“请进。”   路小佳推门而入,见状,摸了摸鼻子:“你们倒是好兴致。”   叶开扔了棋子,挑眉:“有事?”   屋中只有两张椅子,路小佳发现自己竟然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不由叹气。他道:“有,我找人。”   叶开仍是孙小红的模样,甜美一笑,道:“哦?找谁?”   路小佳一脸受不了的表情,转而看向李寻欢:“你难倒不觉得他这样很奇怪?”   李寻欢道:“尚能忍受。”   路小佳佩服道:“如此雅量,果真是君子。”   叶开皱眉,不耐烦道:“说吧,找我做什么?”   路小佳想了想,道:“我原先还不能确定孙小红究竟是不是你扮的……但是最近几天来发生的事,总让我有一种受人愚弄之感,而且找不到你们的踪迹,才确定木屋中人是你。”   “你判断地不错。”叶开也无意隐瞒,“有什么事情,坦白说吧。”   路小佳道:“上官金虹说,他十年前就受你算计,才落得这样一个地步。那照理说,你们也不是第一次交手了,依你看,这一回比之十年前,上官金虹可否跟你斗一斗?”   叶开耸肩,对着李寻欢笑了笑。   两人都是有了两世阅历的人,对着上官金虹自然有了巨大的优势。而十年前纯粹是叶开找事,上官金虹万万没想到被荆无命背叛,才会弄得武功尽失。   李寻欢道:“他似乎太着急了一些。”   路小佳点头:“昨夜荆无命去了李府。”   叶开挑眉:“受伤了?没死吧?”   路小佳咬牙道:“魔教能人异士众多,真叫我们大开眼界。”   叶开微微一笑,道:“林仙儿的资质算不上极好,十三岁开始学习万妙无相剑法,也可以上比武场与天下英雄比一比,何况其他从小学习魔教武功的人呢?”   李寻欢若有所思道:“五十年前,魔教的确曾经仗着独门武功称霸武林。”   叶开笑道:“只是魔教行事一向诡秘,白道武林又不屑魔教的行径,因此江湖对其实力总是没有一个完整的认识。”   路小佳皱眉:“原来你竟不把金钱帮放在眼中……”   叶开却是摇了摇头,道:“我十年前就得到了一个教训,万万不可轻敌。如今我有十足的把握取胜,不过是因为我之前下足了功夫。”   路小佳忽然记起,自己初见叶开时,两人亮明身份,提及荆无命,叶开说过那句:“关心我的人,我一向也乐意去关心他。”   他从来没有掉以轻心。   而李寻欢亦是想到两人离开边城故园,前往英雄战时,叶开曾说过的,这十年来,江湖并不平静。   或许一切当真在他的掌握之中。   路小佳没有地方坐下来,只能干巴巴站着,连好好吃个花生都没有办法。一时间脑子里有是一堆麻烦事,觉得自己已经没有办法笑嘻嘻说话了。   他皱着眉,直接道:“兄弟一场,我的要求很简单,保住荆无命和上官金虹的性命。”   叶开瞥路小佳一眼:“于我有什么好处?”   路小佳快人快语:“你提要求,我做。”   李寻欢不由苦笑,看来路小佳又陷入了叶开的布局之中。   果然,只见叶开眼睛一亮,不假思索给出了条件:“荆无命从藏剑山庄带回的东西,麻烦你送还藏剑山庄,三天时间,够用吗?”   “这么简单?”路小佳疑惑,魔教与白道江湖为敌,金钱帮趁此机会,拉拢了一大把白道名门,可远远不止一个藏剑山庄,“你确定?”   李寻欢笑了笑,解惑道:“藏剑山庄在江湖上的声望,也是数得上名号的。如果藏剑山庄在关键时候倒戈,很多白道门派都会观望犹豫,退出此事。”   “就这样?”路小佳还是不信。   叶开一脸高深莫测。   李寻欢叹道:“或许他早已经派人拉拢过藏剑山庄,宝剑失而复得,藏剑山庄有什么理由不信魔教?再由藏剑山庄说服其他白道门派,远远比魔教自己做说客来得有效方便。”   路小佳终于明白了过来,越发觉得叶开心思深重,再看李寻欢,若有所思道:“你这个人,如果算计起来,恐怕也不会比你徒弟逊色。”   李寻欢不置可否。   叶开道:“我师父何等聪明,不过是不想算计人罢了,君子坦荡荡,如是而已。”   路小佳道:“江湖上要是多一些你这样的人便好了……快意恩仇,才是应该是我们的江湖。”   李寻欢笑道:“我这样的人,世上不多,却总还是有的。”   路小佳笑了笑,告别两人,推门而出。   等不相干的人走了,叶开握住李寻欢的手,轻声道:“你这样的人,分明天下无双,骗他做什么。”   李寻欢愣了愣,一抬眸,正对上叶开的眼睛,只见他眼中一片清澈剔透,闪着光,温润多情地不像话。   他忽然明白过来,这双眼睛每次看着他的时候,想说些什么。   ——他是他的天下无双。 作者有话要说:     ☆、谋皮   马车颠簸。   丁灵琳从黑暗中醒来,嘴巴里被塞了布,睁着眼,却什么也看不见。她只觉得一片口干舌燥,浑身都疼,四肢被缚,心想自己恐怕已经被绑了许久。   不知道又过了多久,马车忽然慢了下来,随后慢慢减速。   外面有人道:“停!里面装的是什么?”应当是城门的守卫在说话。   驾着的人听声音,正是之前扮作仆人的高手,他急道:“俺爹病了,俺带他来城里找大夫,俺哥也在里面,看着老头子。”   丁灵琳料想自己是被藏在了车厢的底下的夹层中,只恨自己发不出一点声音,身体又被绑得动不了,无法求救。   过了一会儿,守卫像是查看了一下,“好了,进城吧。最近城里不太安宁,那帮江湖人士又在闹腾,晚上就别出门了。”   “好好,谢谢官爷儿。”   马鞭一扬,车子又回到了颠簸。   丁灵琳心中害怕,随后又生出一种绝望之感。她知道,这回再也没有人能够救得了她。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   绕过熙熙攘攘的热闹大街,马车终于又停了下来。   “人带来了?”   “是。”   “来得正好,要是拖到明夜过后,恐怕再来也晚了。”   车厢里面的两个人此时也已经下来了,“这两日,情况可好?”   只听有人叹了一口气,道:“哪里会好?荆无命都已经受伤了,听说险些连胳膊都废了,谁能想到李府里面竟然藏了二十个魔教的人,而那李作乐的武功,竟也堪为武林第一流。”   丁灵琳听到他们谈论魔教,心中大惊,难道绑架她的人不是魔教的?并非出自叶开的授意?那又会是谁?   这时车厢底部的隔间被打开,丁灵琳马上装作昏迷不醒。   有人将她扛了起来。   一行人施展轻功,片刻后,在一处地方停了下来。   “快。”   脚步声又响起,丁灵琳只觉得外面骤然一凉,猜想或许是进了一条密道。   交谈的声音在安静的环境下,无形中放大了几倍。   “这个女人究竟有没有用?”   “总应该是有的,否则魔教为什么派那么多人护送她回丁家庄?也亏得帮主神机妙算,料想路小佳不会当真去杀叶开,早早派人在老胡酒馆周围设下眼线,才能抓住一个魔教的落脚点。既然他们的人都用在了这个女人身上,总不会出错的。”   “也对。”   片刻后。   丁灵琳被扔在了地上。   一盆凉水忽然泼了过来,丁灵琳一个激灵,猛地睁开眼睛,只见面前站了四个黄衣人。她忍不住发抖,颤声道:“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当然,她很快明白过来自己这句是废话。   这显然是金钱帮的人。   如今江湖上,不认识金钱帮的人已经不多了。   一个黄衣人冷冷道:“帮主吩咐我们暂时不用动你……你老老实实在这里呆着吧。”   很快,周围只剩下丁灵琳一个人。   她发现自己正身处在一间钢铁打造的屋子之中,四周全是冰冷的钢铁,只有一张床可以入睡,一张桌子放在墙角,上面摆了食物。   丁灵琳冷得颤抖,脑海里还在回想刚才黄衣人说的话。叶开派人保护她?为什么她不知道?难道叶开还在关心她?   她有太多的疑惑了。   而现在,她只能等,熬着时间,等答案揭晓。   ***   依照金钱帮给的计划,游龙生按时到达了京城。   今夜是他在京城的第一晚,在回到客栈休息前,他已经会见了不少名门正派的武林大侠,顺便走了一趟天下闻名的谈笑风生楼。   他明白今夜会有很多人同他一样,难以入眠。   一切都已经蓄势待发。   虽然这只是魔教与金钱帮的较量,却已经牵扯进了江湖上绝大多数门派的利益。   金钱帮和魔教,哪个都不是好东西,江湖上有头有脸的门派,个个都不齿他们的行径。而如今,有的为了失去的镇门之宝或者武功秘籍,有的为了以后能在江湖上确立一席之地,一个个先后选择了站队,选择了与虎谋皮。   两相对比,白道基本都选择了金钱帮。   魔教?   表面上说,他们到底是外来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而实际上,也不过是因为魔教没有对他们做出威胁或者诱惑。   游龙生很想冷笑,但他没有资格,因为藏剑山庄说到底,与其他武林名门并无不同。   一样的懦弱与虚伪。   只能长叹一声。   忽然,窗户响了。   游龙生皱眉,走过去打开了窗户,没想到忽然就有一只手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游龙生大惊失色,慌忙往后退了一步,只见那只手已经抓住了窗沿,也不怎么的,一个少年身形鬼魅,如箭矢一般,就从窗户里掠了进来。   少年对着游龙生,微微挑眉,微笑。他有一双灰黑色眼睛,笑起来的时候,绝不会令人感到心旷神怡。   游龙生注意到他身后背着一个黑色的包袱。   “我是路小佳。”   他简短地介绍了自己,当然,凭他在边城英雄战一夜成名,这五个字的介绍已经足够。   话音刚落,包袱就已经路小佳被甩在桌上。而他的人,已经大大方方地坐在了桌边。   这样的身法在游龙生看来,已经快的不可思议——他甚至比这个少年大了几岁,还自认为自己的武功在江湖上已经算是一流。   路小佳也不看他,掏出花生,丢进嘴,闲闲道:“你家的剑,你验验,对不对。”   游龙生又是大惊。   “你难道不是金钱帮的人?”   路小佳又是一笑,嘲讽道:“怎么?临阵倒戈,你以为就你们名门正派会吗?” 作者有话要说:     ☆、藏锋   夜。   一豆微光。   灯光照着叶开,叶开垂眸,手中是一尊木刻,上面刻着一个少女,五官精致,仔细一瞧,仿佛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   正是这两天李寻欢给他做的,雕刻时的每一刀,都好像已经烂熟于心。   叶开嘴角扬起。   李寻欢已经睡了,和自己呆在一间屋子里,不设防地睡着了。   叶开觉得心中很平静。   那么多年来,从未有过的平静。   等事情解决之后,他们可以一起出海一趟,去看看王怜花和沈浪等前辈。如果李寻欢喜欢,他也愿意放弃俗世的一切,与他在海外仙岛共度一生。   他会很听话。   愿意陪着他念书,听他吹笛,与他下棋。不管做什么, 反正能在他身边就好了。   他静静地微笑。   就在这时。   窗外忽然传来一声鸟啼,像是乌鸦在叫,又像是一声来自草原的鹰唳。   李寻欢醒了,低声道:“开儿?”   “没事。”叶开笑了笑,“应当是黑鸟传信过来了。”   在外面守候的金钱帮手下已经睡了两个,还有两个也没什么精神,毕竟他们看管的人实在是太老实了,哪还有警惕心在?他们只以为方才是林间的鸟类掠过,根本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黑色大鸟混在夜色之中,极通人性,乖乖停在了窗棂下。   叶开走过去,无声无息地打开窗户,黑鸟见到主人,也不声张,任由叶开解下绑在鸟腿上的小信筒。   展开信,又是满纸写得惨不忍睹的字,歪歪扭扭的,又大又丑。   内容简单:剑还了,明晚亥时动手,戌时三刻等你,天意坊。   落款处,又是一大粒黑点,偏偏要说这是一颗花生。   叶开无奈地耸了耸肩膀,走到床边,将信递给李寻欢,轻声道:“明晚我去拖住上官金虹。如今金钱帮的势力全数出动,我又派了耳目在那帮武林大侠之中,到时候联合谈笑风生楼与白道江湖,一切就可以做个真正的了断了。”   李寻欢看完信,沉吟片刻,道:“荆无命现在如何?”   叶开道:“受了伤,不是很重,但也绝不轻。”   李寻欢抬眸看着叶开,良久,问道:“你相信上官金虹真的武功尽废?”   叶开叹了一口气:“何出此言?”   李寻欢道:“直觉。”   “说实话,我也不信。”叶开笑起来,有点运筹帷幄的意思,“我派出去的人说,他如今用轮椅代步。恰好,我也有一个用轮椅的朋友……”   “他的武功如何?”   “上一世,傅红雪差点死在他手中。”   那位朋友正是萧别离。   杜婆婆和西门春,都是江湖上第一流的高手,都是由萧别离所扮的。   瘸子又如何?双腿尽废又如何?   武功高的人必然会藏锋。   李寻欢道:“今夜子时,我同你一起去。”   叶开握着李寻欢的手,轻声道:“我们一起走,天意坊就在谈笑风生楼的对面,你去谈笑风生楼等我,好吗?”   李寻欢道:“既然你不愿意,换我去天意坊,你留在谈笑风生楼。”   叶开皱眉,不说话了。   他是不想在这种时候反驳李寻欢的,但是心中更不愿意松口。   李寻欢叹了一口气,缓缓道:“十年前,我孤身前往,一别十载,你莫忘了。”   叶开没忘。   那种痛苦和折磨,他一辈子也忘不了。   两人对视。   许久。   叶开终于妥协,他凑过去抱着李寻欢,轻轻道:“今天你不愿意跟我分开,以后也不准把我独自丢下。”   李寻欢微笑,与他十指紧扣:“好。”   ***   林间小屋自然困不住两人。   叶开没费什么功夫,打晕两个金钱帮的手下,又给睡着的两个人点了穴道。   四匹好马拴在树上。   行走江湖的男人很少有不懂马匹的,李寻欢在这方面,也颇有点伯乐的造诣,叶开解决完人,李寻欢指了指其中两匹,笑道:“金钱帮果然有钱,都是难得一见的好马,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倒也不难。”   此地离京城不算远。   现在距离路小佳约的时间,还有足足十个时辰。算起来,时间不算少,但也恰好没什么富余。   叶开挑眉道:“我们慢慢来?”   李寻欢已经翻身上马,忽然想起从前的事,笑道:“当年我与上官金虹决斗,也是风尘仆仆几乎不眠不休地赶路,在体力上失了先机。”   那是接近传说的一战,几乎封神的一战,叶开无数次后悔自己不在现场的一战。   叶开道:“你还是赢了。”   李寻欢笑了笑,道:“就算我体力充沛,他的武功也仍是在我之上……他不应该给我机会。”   叶开道:“他这次绝不会再给人机会——他已经没有什么可输的了。”   然而这一回,他用不着上官金虹给出的机会,也不会再让李寻欢身处险境。   他足够强大,他会赢。   夜风吹过林梢。   马蹄声响起,黑暗中,两人策马并肩,重回京师。   ***   路小佳在屋顶上睡了一夜。   醒过来时,阳光照在他的脸上,照得他的黑衣微微发烫。   路小佳打个一个哈欠,舒展了一下身体,漫不经心地在屋顶上走着,就像行人走在大街上。走了十几步,停下,揭开屋瓦,果然看见了屋中的荆无命。   荆无命正在给自己包扎伤口,听到动静,自然发现了路小佳,“下来。”   路小佳撇了撇嘴,把瓦片放回,掠下屋顶,推门而入。   “伤势如何?”   任何一个人,单单用一只手给自己另一只手换药换纱布,总是有些不方便的。   荆无命也不例外。   他却淡淡道:“无妨。”   路小佳心里又是一阵恼火,冷哼一声,伸手去给荆无命包扎,“无妨?你都伤成这样了,他问都不问一声!师父!你究竟喜欢他什么?”   荆无命沉默以对。   路小佳看见那长长的剑伤,深可见骨,好在尚未伤及经脉,否则整条胳膊必然废去,不由气道:“你若是再这样下去,我也去跟叶开要一包化功散,把你的武功也废了,然后我就带着你离上官金虹远远的!哼,你若是不听我的,我就让你一辈子见不了他,你若是好好对自己,我就让你有个盼头,每年给你见一次!哈,说不准你一离开,上官金虹就想通了,眼巴巴地回来找你。”   荆无命在听到“带着你离上官金虹远远的”时,神情骤变。   他叹道:“小佳,够了。”   路小佳麻利地打了个结,算不上漂亮,好在结实。   “荆无命,你也够了。”他看了荆无命一眼,认真道,“多情若只是一种打扰,十年,是不是也够了?我求求你,等事情结束,想清楚,该松手就松手吧。”   荆无命垂眸看着自己的手。   他从未真的拥有过什么,即使有,也不过是幻影罢了。   多可笑呀。 作者有话要说:  快完结啦,大概两三章的样子。   今天复习了一下原著,整个人都不好了T T   ☆、最后   这一天时间流逝的很快。   太阳升起,落下,天色由暗到明,复又由明到暗。   路小佳在喝酒,用花生下酒总是不会错的。   荆无命在擦拭自己的剑,剑光照亮他的眼,一双死寂的眼。   上官金虹将轮椅推到了门口,他的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他面无表情,感受着时间过去。   丁灵琳在冰冷的房间内,她几乎已经快被逼疯,身上的铃铛不知何时早就被拆去了,屋内安静地骇人。   李寻欢和叶开在路上。   戌时将尽。   城门戒备森严。   两人勒马急停,李寻欢掏出李作乐给的令牌,守门的侍卫说:“李大人让属下告知公子,城内不安,务必多加小心。”   李寻欢微微一笑,和叶开对视一眼,两人并辔而行,一路直奔京城最繁华的大街。   谈笑风生楼无人谈笑。   全城的笑声仿佛都在如意坊内。   如意坊,正是如今京城最繁华的声色之地。   李寻欢和叶开达到如意坊正门口时,时间恰好到了戌时二刻。   叶开说:“还早到了一个多时辰。”   李寻欢笑道:“我们进去等等他也无妨,我早听说如意坊的酒天下第一。”   叶开道:“你这样一说,我倒是觉得这个地方不能进去了,要不咱们去对面喝杯茶罢。”   李寻欢道:“你原本也不是爱喝茶的人。”   叶开道:“不过我也不是贪杯之人。”   李寻欢叹了一口气,总算是对眼前人没有办法,遂道:“不喝便是了,进去看看吧,或许路小佳已经在了。”   路小佳的确已经在了。   叶开进门,报的是自己的名字:“叶开,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小二愣了愣,随后笑容满面地将人迎上去,“贵客里边请,有人已经等您等了整整一天了。”   这个人自然是路小佳。   他的酒席已经摆好,一叠花生全数入了肚。无论是谁见了他,都会觉得他是个很会享受的人,并且他现在就已经很享受了。   李寻欢甫一闻到酒气,笑道:“果真是好酒。”   路小佳道:“好酒香醇,易醉。”   李寻欢微微一笑:“容易让人醉的酒,才是好酒。多少酒鬼,说到底图的也不过是一醉。”   路小佳一拍桌子,道:“我偏偏还没有醉!你说,这怎么可以算得上是好酒?”   李寻欢又笑了,道:“你告知自己不能醉,却又怪到美酒上去,你这样的人,怎么可以算的上是一个好酒徒?”   路小佳气问:“你是一个好酒徒?”   李寻欢仍是笑:“任何一个人在你这种处境下,都不会是一个好酒徒的。有的时候,承认又何妨?”   路小佳终于叹气,道:“我说不过你。”   叶开趁他们两人说话的时候,径自取了碗筷,为李寻欢布菜。这时一边将碗筷递给李寻欢,一边戏谑道:“你还小,知道的人生道理太少,好好跟我师父学学吧。”   路小佳瞪了他一眼,“你也不过只比我大了一岁罢了。”   叶开苦笑,看着李寻欢,李寻欢也是笑,慢吞吞地开始吃饭。   他们两人连夜奔波,是该吃点东西了。   毕竟留给他们的时间已经不多。   “上官金虹不管你?”   “他已经用不上我,又何必要管我?”   “他倒是不怕你泄露消息。”   “我若是不泄露消息,你怎么会来?你若是不来,他要如何报仇?”   “上官金虹人在哪?”   “此地,如意坊。”路小佳长叹一口气,“你就不能吃完再问吗?如意坊如今已经是上官金虹的产业了,你好好吃完这顿饭,接下来你要应付的,可就麻烦得多了。”   叶开停筷,想了想方才同路小佳的对话,最后轻轻皱了皱眉,道:“我还有一个问题,你,究竟有没有背叛过上官金虹?”   路小佳没回答。   李寻欢放下碗筷,慢吞吞给自己盛一碗汤,忽然出声道:“这个……你不妨问我。”   叶开的手顿住。   他先是确认了一下自己听到了什么,然而看向李寻欢,眼中全然是不敢置信。   路小佳觉得气氛不对,飞快道:“一切都是你的好师父指使我的,我这几天的一举一动,都是原原本本照他说的做的……”   叶开发现自己的手指已经僵硬。   “师父……你?”   李寻欢叹了一口气,放下碗,用手去握住叶开的指尖。   “我不会干涉你的为人处世,但你也不能改变我的想法。开儿,我无意与你作对,只希望一切可以得到最好的解决。”   叶开强迫自己整理思绪。   最好的解决……最好的解决……最好的解决会是什么?   “今夜子时,什么都不会发生,对吗?”   按照英雄战后的约定,魔教不会主动出击,只能等待金钱帮联合白道武林上门挑衅。叶开原本的计划是白道叛变,联合魔教剿灭金钱帮。   最好会是什么?自然是一切是没有冲突、没有牺牲、没有死亡。   李寻欢道:“应该是的。”   叶开咬牙,又问:“你是如何与路小佳取得联系的?”   李寻欢想了想,道:“你赴路小佳酒约那日。谈笑风生楼真算起来,与皇室渊源颇深,我请念容帮我打探个天下成名的少年剑客,不是难事。”   “那在林中那几日是?”   “你同我在一起,没有警惕之心,也会尽量减少与属下的联系。那几日,我让路小佳为我走访了几位武林中的大宗师。”   “怪不得路途遥远,我的结拜兄弟却不厌其烦跑了两趟,你们要是想传消息,瞒过我也不难……所以说……今夜白道绝不会来。”几位大宗师参与,白道武林未必真的怕了金钱帮。而就连藏剑山庄的剑,如今都已经送还了过去。   “绝不会。”   “那你要如何控制金钱帮?”   李寻欢道:“荆无命。”   可想而知,如今的金钱帮,荆无命的影响力绝不在上官金虹之下。   叶开一点就通:“怪不得,我要属下废了荆无命一条胳膊,忌惮他的双手剑,最后却不过是给了他一击重伤。”   李寻欢道:“因为下手的人是李作乐。”   李作乐永远都站在李寻欢这一边。   叶开转向路小佳,问:“荆无命已经被你说服了?”   路小佳道:“半点没错,就在今天早上,金钱帮的势力,大半已经落入我的手中。你出去之后,会对你出手的人,只可能是上官金虹的人。”   叶开问:“你对荆无命说了什么?”   路小佳看着李寻欢,目露崇敬之色:“他让我报上他的名字,就说天底下,只有李寻欢可以在叶开手下保住上官金虹一条命。我原本以为他只是开玩笑的,没想到我师父当真受用李寻欢三字。”   荆无命早就见识过李寻欢的风采。   十年前,天机老人与上官金虹一战之后,那一柄出手的小李飞刀,若是他想,绝对可以要上官金虹的命。   然而李寻欢没有,他即使愤怒,也不过是断了上官金虹一缕发。   荆无命可以相信,相信李寻欢可以在叶开手下保住上官金虹一条命。   说到底,这才是他的底线。   叶开很快明白过来,苦笑道:“怪不得你当时在木屋说,我师父要真算计起来不逊于我。”   路小佳道:“或许现在看来,还要略胜一筹?”   李寻欢叹道:“开儿,你明白我。”   叶开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望向李寻欢的目光依然温柔:“你又没骗我,我哪里不明白?既然你说了,要我留下上官金虹一条命,我绝不会只给他剩下半条。”   路小佳也是一颗心落地,提醒道:“一定要是完完整整的。”   叶开瞥他一眼:“我不想碰到太多上官金虹的人,既然你已经接手了大半个金钱帮,没理由还未能控制住上官金虹。”   路小佳张口,停了停,似乎打了下腹稿,道:“他有一批绝对的心腹,为他弄到了手中的最后一张牌,我暂时不敢动他。”   叶开皱眉,“什么牌?”   李寻欢也是不解,他今日自然还没跟路小佳有过沟通。   路小佳道:“……丁灵琳,算来还是我的妹妹,我只问你在乎不在乎?若是在乎,就有些麻烦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一不小心又是新的一天……   -0-   我时刻记得谁是主角……   ☆、选择   叶开惊讶,他派人护送丁灵琳回家,万万没有没有想到她最后还是落入了上官金虹手中。   李寻欢果断道:“要救。”   路小佳很快问道:“要如何救?他那个人最是心狠手辣,万一破釜沉舟,丁灵琳……她……她毕竟只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害谁。”   难怪他今日喝了那么多,难怪他怎么也醉不了。   叶开微微皱眉,“上官金虹现在如何?他有没有提出要什么条件?”   路小佳道:“如意坊现在看上去声色靡靡,其实暗藏汹涌,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还会有什么变动。荆无命被我说服之后,马上去找了上官金虹……上官金虹提出的要求是,与你对决。”   叶开挑眉:“我?”   路小佳道:“对。”   叶开笑了,“这个我倒是不怕。”   李寻欢的脸上却已经没有了一丝笑容,问道:“上官金虹如今的武功如何?”   路小佳同样没有笑意,沉默一会儿,道:“他的确已经尽废武功……但你应当知道,天下有一种武器,名为暴雨梨花针。”   暴雨梨花针,暗器之王。   当年由世上第一巧匠耗时三年所做成,一旦出手,必定见血,号称天下第一。   李寻欢的小李飞刀,还有人会用自己的命去试它究竟有多快,而小小的银匣子里面装着的暴雨梨花针,天下却已经无人敢试其锋芒。   路小佳道:“你也应当知道,昔日身患软骨绝症,不通武功的周世明,正是用这暴雨梨花针,杀死了当时江湖上最有名的的暗器高手。”   叶开道:“我知道。”   他的表情已变得非常平静。   “这件武器已经在江湖上消失了近百年,竟然世代藏在上官府中。荆无命过去是上官家的家奴,却也是自上官金虹废去武功之后才知道这个秘密的。”路小佳顿了顿道,“暴雨梨花针,比起他的龙凤子母环,只强不弱。”   纵使是李寻欢,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而叶开却是淡淡道“看来我今天就要去试一试这天下最富盛名的暗器了……呵,我到底还是小看了上官金虹。”   李寻欢皱眉,脱口而出道:“不许去。”   叶开看见李寻欢眼中流露出的担心,心头不由一暖,笑了笑,道:“我总不能放下丁灵琳,说到底,我总是欠着她的。”   他不能不去。   如果今日换做是林诗音,李寻欢也绝不会犹豫,哪怕明知去了只是送死。   李寻欢道:“我去便是。”   这下立刻换做叶开皱了眉:“你与丁灵琳素不相识,去做什么?上官金虹如今连武功都没有了,我之前还提防着他同萧别离一样,一身是毒,在轮椅里装些暗器什么的,如今不过是拿了一个小匣子,我还怕他?”   李寻欢道:“开儿,这原本就是我与他的恩怨。”   “这不是。”叶开斩钉截铁道,“我决不允许你再一次孤身冒险,除非我死!别再说了,再说我就要点你穴道,逼你跟我圆房。”   李寻欢:“……”   叶开放软了口气,已经全然无视了路小佳,对李寻欢道:“之前的事,你虽然我瞒着我,我心里虽然不好受,但并不恼你。这一次,你做的已经足够多,只剩下一个上官金虹,就交给我解决罢。”   李寻欢叹气,还是解释了一句:“你若是问,我也会告诉你的。”   叶开只要有李寻欢的关心,也不在意这些,只道:“你我原本立场就有所不同,路小佳这样对我,他不一样还是理直气壮吗?”   李寻欢道:“暴雨梨花针的威力……天下无人可挡。”   叶开道:“从前无人可挡,未必现在也是如此。怎知小李飞刀就不如区区银针?”   李寻欢没说话。   片刻后,他道:“你已经决定了?”   叶开道:“我决定了。”   李寻欢看着叶开,又一次沉默,许久之后,方才无可奈何地苦笑了一声。   他道:“我等你。”   ***   丁灵琳已经一天一夜没有进食过,脸色惨白,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一切已经让她几近崩溃。   蜡烛早已烧完,屋子里一片黑暗。   忽然,有脚步声远远地传来,一下一下,仿佛带着一种奇异的节奏。   铁链碰撞作响,丁灵琳不由又往角落缩了缩。   很快,门开了。   只开了一条缝隙。   只听见有人低声道:“跟我走,我求你。”   另一个人冷笑一声,道:“你控制得了我手里的一切,却偏偏控制不了我这个人。要走?你大可以带着我的尸体走。”   男人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压抑的痛苦,“为什么?”   那人冷冷答道:“竹本无心,又有谁知道为什么呢?”   男人道:“大势已去,何必强求一战。”   “十年?这十年我都在等着报仇的一天。事到如今,你让我如何收手?”另外一人冷冷道:“叶开也好,李寻欢也好,我此生与人比武,从来没有输过。”   两人沉默。   又听见那人道:“你走。”   片刻后,男人道:“我等你,就在门外。”   那人嗤笑一声,仿佛根本没有放在心上,“随你。”   门是纯钢打造的,很重,来人却是轻轻一推,便让大门缓缓开启。   丁灵琳睁大了眼睛,屋中光线并不好,她只能看见一个隐隐绰绰的身影,吃惊那人似乎只有半人高。再仔细一看,发现那人好像是坐在了轮椅上。   他推着轮椅进来,却好像并不在意丁灵琳,只是安静地在黑暗中坐着。   而门外的男人笔直地站立着,若是没有听见方才的对话,丁灵琳恐怕只会以为是一道影子。   她很害怕,强忍着,始终没有说话,她清楚自己逃不出去,她只能等着。   不知过了多久。   外面又响起脚步声,这次的脚步声相较之前显得杂乱,听上去应当是有三人。   路小佳领路,叶开走在中间,李寻欢步伐最慢,走在最后面。谁也不会想到,最最繁华热闹的如意坊地下,竟然有一条密道,直通一间由精钢打造的屋子。   密道内很冷,很暗,也很静。   脚步声停了。   荆无命抱着剑,站在门边,抬眸看了三人一眼,没有说话。   他的身后不远处,上官金虹的脸隐在黑暗中,冷笑一声:“你们来了。”   叶开淡淡一笑,道:“抱歉,让你久等了。”   上官金虹道:“你长大了。”   叶开道:“放了丁灵琳,我同你光明正大,决一胜负,从此以后,江湖恩怨一笔勾销,如何?”   上官金虹不答,看向最后面的李寻欢,道:“十年前,你放过了我的一条命。”   李寻欢道:“是。”   上官金虹道:“如果这次我大仇得报,我把命还你,相信这一回,你不会再不要我的命。”   李寻欢长叹一声,远远的,上官金虹竟似看见了他眼中的悲悯之色:“人世间有那么多美好的事,你这般,又是何苦?”   上官金虹却只是冷冷一笑,对叶开道:“请。”   叶开并没有回头看李寻欢,他脸上仍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淡淡笑意,几乎如闲庭漫步,走进了钢铁打造的屋子。   他夜能视物,一进屋子,便对着丁灵琳道:“你走吧。”   到了现在,丁灵琳自然也明白了一些情况。她咬牙,勉力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出去。偏偏在经过叶开身边时,脚下一阵无力,就要跌倒。   叶开伸手扶住她。   “小心。”   丁灵琳的红着眼睛,嘴唇颤抖着,“你……”   叶开笑了笑,轻声道:“抱歉。”   他的话很短,笑容也很短暂,丁灵琳还没有全然反应过来,只觉得有一股强劲却不强横的力推了她一把,转眼,人已经到了门外。   路小佳眼疾手快,接过丁灵琳,这个妹妹同他虽没有什么感情,不过好歹是血亲。见她憔悴得不成人形,路小佳心中也不好受。   丁灵琳恍恍惚惚地,又转过去看叶开。   此时精钢铸成的大门缓缓地关起,黑暗中,一切都瞧不清楚,丁灵琳眼中含泪,却分明看清了叶开脸上兀自浮现一个微笑,眼中满是温柔与坚定。   她也看清了,那不是给她的。   丁灵琳别过脸,看见李寻欢站立在身后,与叶开对视。   那是他们的世界,从来都没有她的故事。   丁灵琳的眼泪流淌下来,大门合上,她终于学会了死心。   一切又回复了黑暗与寂静。   李寻欢的目光仍是停留在那扇门上,心中感慨万千。如今一切都与前世相似,一间钢铁的屋子,一场至强的较量,只是这一次,他成了门外的人。   他终于明白,等待是一种怎样的煎熬。   而叶开,过去连陪他等待的资格都没有。   李寻欢不自觉握手成拳,他们的确已经等待了太久,耗了太久。世上美好的事情确有那么多,为什么过去他们要把那么多的时间浪费在等待与逃避上?   这一战,无论结果如何,从此以后,他们都不会再等下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更。   今天完结,还有一个尾声。   ☆、尾声   没有见过小李飞刀的人,绝对想象不出小李飞刀有多快。   上官金虹却是见识过小李飞刀的人。   而天底下,如今又有谁真正了解传说中的暴雨梨花针有多快呢?   叶开也不知道。   众人只知道,出必见血,暗器之王,据说无人能够躲开这世上最快最致命的武器。   何况,叶开早已答应,要留下上官金虹一条命。   既然是留下一条命,就不能只剩下半条。   没有人知道这是怎样的一战,除了参与这一战的两个人。   等待的时候,正是时间过得最慢的时候。   这样煎熬的等待,无疑又是一件耗费精力的事情。丁灵琳已经晕了过去,地上潮湿,路小佳只能将她背在身上,然而他的眼睛而是紧紧盯着那扇钢铁铸造的大门。   李寻欢和荆无命一直没有说话,他们甚至连呼吸的声音都好像也已经消失了。   不知时间流逝的快慢。   很久。   或者只是须臾。   门开了。   精钢大门缓缓打开,先是轻轻转动的一声,然而是小小的缝隙出来,不断扩大。   等到有一人宽的缝隙时,路小佳尚未看得清楚,就见有一人身法灵快地冲了出来,转眼已经扑到了李寻欢身上。   两人紧紧相拥。   叶开!   出来的自然是叶开!   两人一时间都没有说话,只是温热的呼吸相错,就已经胜过千言万语。   大门已经全然打开,荆无命的人自然早已经进去了。   屋内。   地上有二十七根银针,这原本是天下最令人胆寒的武器,如今从匣子中出来,又好像成了最最普通的针。   一柄飞刀已出!   飞刀正插在钢铁打造的墙壁中!   一缕发与银针一样,静静地躺在地上。   叶开竟是同十年前的李寻欢一样,选择了用一缕发,代替上官金虹的一条命!   而上官金虹整个人仿佛已经呆住,他或许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仍是躲不过这快到不可思议的一刀!   轮椅边,银制的机簧匣子早已经落地。   他输了。   荆无命看了一会儿,默不作声地去推上官金虹的轮椅。   上官金虹慢慢地抬眼,道:“是你。”   荆无命道:“此处阴冷,不宜久留。”   上官金虹仍是僵住,好久,才道:“是么?”   荆无命不再说了,径自推着上官金虹,走了出去。在经过几人身边时,他也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   他的心永远都只在一个人身上。   路小佳看着荆无命的背影,叹了一口气,他背着丁灵琳,又看了看兀自沉浸在两人世界中李叶二人,慢吞吞跟着上去。   密道内很快只剩下叶开和李寻欢。   两人的心仍是跳的很快,尚且没有完全平静下来。李寻欢可以感觉到,叶开的手还在抖……高手相争,只差分毫,他清楚叶开必定已经尽了全力。   然而还没有好好心疼完,叶开见人都走光了,嘴唇已经肆无忌惮地贴上了李寻欢的。   他紧紧抱着李寻欢,又好像成为那个昔日的孩子,一声一声地唤:“师父……师父……今晚圆房好不好?就今晚,快答应……”   李寻欢终于又笑了起来。   他不说话,只是回吻过去,道出了答案。   我知道世上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一个人就算不太聪明,也总应该懂得,与所爱之人长相厮守,从此并辔载酒,浪荡江湖,正是其中最最美好的一件。   谁又能拒绝呢?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完结啦。   呃,番外会有的,保证甜蜜蜜的~   ☆、后记   终于写完了,写到二十万字了,好感动,我终于有属于自己的长篇了。   如果这篇文有什么可取之处的话,感谢古龙大人。   其实以前看古龙大人的书的时候,看见过他关于同人创作的一些说明,好像他的态度是不同意的。→_→算不算知其不可而为之呢?当然,像我这样崩人物崩得这么厉害,回去看原著,心中忐忑羞愧的,古龙大人不同意也是有理由的。   好在同人就是可以满足我们对原著的一些遐想。   我心中还有一对很喜欢的CP,不过是BG的,王怜花与风四娘。若是以后还写同人,大概会写这个,应该没人写吧?   不过一年内应当不会写再写武侠同人了,我希望在二十岁前,可以写一部完全自己原创的武侠小说。   有关武侠的没落,我觉得主要是创作的没落,一直没有什么好的武侠作家的出现。当然,我也不会是。我赞美古龙,最佩服的是古龙大人的豪气,一点都不小家子气,相比之下,金庸就有些逊色了。   而现在很多武侠小说,在我看来,都太太太小家子气了,甚至还有脂粉味在,压根没有那种宽阔豪迈的气魄在。   古龙写意,真正能写意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由于看文的诸位大多应该是古龙的书迷,因此抒发点想法。真诚希望,能见到新一代武侠作家的崛起。   回归正题,这篇文写了一万字我就抛弃了三千字的大纲,想到哪写到哪,又是错误百出。很多时候,觉得读者大人能一路看下来,应该很是容忍我的。我自己写文,也是太小家子气了,情节也控制不好,情感线这次好像也非常失败。   但是希望自己一直在进步。   最后,感谢看文的各位,不管是看完还是只看了一部分,都是对我的帮助。谢谢大家O(∩_∩)O~   有缘江湖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  下面是广告: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是第三遍,请不要嫌弃我烦哟。嗯,你懂的~      ☆、【叶开&李寻欢番外】   1.关于圆房   少年初识情滋味,下不了床。下不了床,为睡师父滚遍床。   李作乐见状,很忧愁。   一日,晚膳过后,李作乐提出要和李寻欢好好谈谈。李寻欢最近与叶开日夜不分,时时刻刻黏在一起,也乐得跟大哥说说话。   两人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后,李作乐咳了两声,进入正题,道:“我知道你们两个都年轻,又是刚刚定情的时候,难免有些情难自抑。”   李寻欢:“大哥说的是,我也知道。”   李作乐:“既然知道,就应当适当节制一些。我晓得叶开那小子长得好看,水灵灵的,但是他年纪毕竟小,受不了这样整天不出房的。”   李寻欢:“……”   他要怎样告诉大哥,这些话应该重新组织一下,说给叶开听呢?而且,那小子非但没有受不了,反而受用的不得了。   ……还是不说了,有的时候,不知道假象对大家都好。   2.关于吾妻   李家世代翰林,一门三探花,自然常常有文人雅士登门拜访。   新科状元也不例外。   叶开冷着一张脸,看着李寻欢与新科状元对弈。   状元说:“十三年前,在下读到了公子的文章,还有幸从老师那边见到了您昔日亲笔所书的字帖,惊为天人,思慕至今。”   李寻欢淡淡笑道:“过誉了。公子若是不嫌弃,不妨交换字帖看看。”   状元说:“自然极好,就怕我那一手字见不得人,惭愧。”   李寻欢道:“公子下棋稳而健,却又不失灵性,可见为人。人若如此,字又能差到哪里呢?”   状元怔怔地看着李寻欢,随后磕磕巴巴道:“我……在下……实在倾慕……”   “砰”地一声!   叶开终于听不下去了,看着状元的眼中几乎闪现了杀意,他气不过,一掌拍翻了棋盘。   棋子散落一地。   李寻欢皱眉。   叶开又不能真的灭了这个状元,一咬牙,拂袖走了出去。   状元傻眼:“还不知道刚才这位是?”   李寻欢心里叹一口气,料想今晚又要费一番心思哄一哄叶开,嘴上却是淡淡一笑,轻声道:“吾妻。”   状元一直到出门都没有再提过倾慕二字。   3.关于木雕   李寻欢会小李飞刀,也会木雕。   叶开也会小李飞刀,不会木雕。   李寻欢的生辰要到了,叶开一手拿刀,一手拿木头,对自己很生气。他自以为聪明绝顶,没想到先是败给了下棋,接着又败给了雕刻。   仔细想想,当初念书也不好。   风月之事,除了床上那些,其余一窍不通。   真是失败。   师父就明明是文武双全的。   叶开皱着眉头,又扔掉一块木头。   李寻欢那么好看,要把他雕得栩栩如生,简直如痴人说梦一般。   怎么也刻不出他的半分神彩。   生辰那天真的到了,叶开一整天都开心不起来。李寻欢自己对生辰不是很在意,但是对叶开的情绪一直还是很敏感的。   李寻欢:“开儿不开心?”   叶开:“不开心。”   李寻欢点点头,却不再问了,自顾自回了房。   叶开这下更不开心了,气得跑出去买了串糖葫芦吃,吃了一半又觉得山楂酸得要死,整个人简直委屈极了。   深夜回房。   李寻欢没还没睡,在灯下看书,桌上摆了三个木雕,每个都是李寻欢自己,是叶开无数的失败品里面最好的三个,被他偷偷藏在了床下。   叶开眼睛一红,坐下,“又不好看,收着做什么?”   李寻欢放下书,没说话,只拉过叶开的手放在灯下细看,果然瞧见了食指上有一道伤痕,还没结疤。   “以后别刻了。”   叶开更难过,以为李寻欢果然不喜欢自己刻的东西,只觉得眼睛一酸,就要落泪。   李寻欢轻轻抚过他指上的伤疤,温声道:“刻了这么多,够了。以后你喜欢什么,我刻给你。生辰而已,我最想要的,也就是你好好的。”   叶开眼泪还是流了下来,却是高兴的。   “我最喜欢你了,师父。”   4.关于以后   离开京城,两人准备出海。   两人买了一条船,东西还没全部备置好,横竖不敢时间,便在码头逗留了两天。   叶开拉着李寻欢,围观一对夫妻吵架。   女的泼辣,男的凶狠,还挺有夫妻相。   女人道:“一天到晚不干活!你让我和孩子吃什么?老娘真是瞎了眼,才会嫁给你这个废物!”   男人道:“你整天呆在家里看孩子还有资格跟我耍横?!我废物,你也不看看你除了吃除了生孩子还会什么?”   他们吵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   女人开始动手了,不懂武功,仿佛发了疯,一股脑用手往男人身上打,全是蛮力,但是听上去啪啪的,叶开都觉得肉疼。   男人忍了忍,最后甩了女人一耳光。   接着就开始有人拦着了,分开动手了两个人。   女人嚎啕大哭:“我当初怎么会看上这种人——”   男人怒火中烧:“真是前世做了孽,取了这样的女人——”   叶开看得触目惊心。   当天晚上,叶开就说:“师父,我虽然有的时候无赖脾气大,但是还是很听话的,你以后可不能打我。”   李寻欢笑:“就算你脾气大,也算是我宠的,怎么会打你?”   叶开仔细想了想,他前世是李寻欢带大的,性格什么的,的确不能怪他,于是便放心了。   临走前。   李寻欢和叶开又看见了那对夫妻。   大概是刚出海回来,男人在抖着渔网,女人把海货装进桶里,两人脸上都很僵硬,叶开观察了好久,都没见他们对对方说一句话。   李寻欢道:“很多人将就着,一生也就过去了。”   的确,即使不相爱,也就那么浑浑噩噩地,凑合着过去了。   叶开想了想,问:“上一世,若是没有龙啸云,你是不是也就娶了林诗音,一辈子就陪着她,即使不合适,也过下去了?”   李寻欢苦笑,“或许吧。”   叶开拉着李寻欢进船,小船解开了锚,开始慢悠悠地开了起来。   水波温柔起伏。   叶开宣布:“我很高兴。”   这个世界上,可以跟喜欢的人一起过下去的人,总算不多,何况是他们这样难得的两情相悦。   李寻欢看着叶开微笑:“我也很高兴。”   小舟从此逝,江海度余生。   有幸,在身边的人是你。 作者有话要说:  甜蜜蜜-V-   上官金虹和荆无命的番外要写的话,很长,写不出,可能就不写了。如果写,就是在一起,没准我以后给开个中篇= =   如果有想看的,真的对不起!   先标完结啦,再次感谢大家!么么哒!O(∩_∩)O~   ╔梅勒°冰凌══W╦R════════════╗   │ ╭╮╭╮ ╭↓╮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 书本网整理。 │   │ │︵  ︵│. ↓ 本作者来自互联网 │   │ ╰○--○╯. ↓ 版权归作者所有 │   ╚═════════════════════╝